党内协商民主:促进党内和谐的重要途径_协商民主论文

党内协商民主:促进党内和谐的重要途径_协商民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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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203(2008)01-0023-03

党内和谐和党内协商民主都是全新的概念,是党的建设中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重要领域和理论课题。促进党内和谐是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扩大党内民主是实现党内和谐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随着党内和谐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内协商民主作为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以其平等、协商、共识、责任为核心的理念更彰显出其对于增进党内和谐的独特理论与实践价值。基于此,笔者从探讨的视角出发,对党内协商民主和党内和谐的内涵,党内协商民主对党内和谐的价值,以及党内协商民主在增进党内和谐过程中的定位作了理性的分析。

一、党内协商民主和党内和谐的内涵

(一)党内协商民主的含义

李君如曾指出,应该进一步完善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形成党内的协商民主机制,发挥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当代民主政治新范式的视角下提出党内协商民主的概念,并不是盲目的跟风和哗众取宠,也不是使党成为民主的试验地,更不是搞党内民主的极端化,而是在客观考虑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准备的基础上,论证党内协商民主的可行性,为我们研究我国政党制度提供新的视野。党内协商民主的内涵是基于对党内民主和协商民主内涵分析、理解的基础上提出的。

所谓党内协商民主,就是指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在平等的条件下,就共同关注或关系共同利益的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的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形成全体党员共同接受的、民主的、科学的、合法的路线、方案和决策的过程。党内协商民主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自由性。党员对各种建议的思考不会受到预先规范和权威的抑制。二是理性。党内协商过程中以理性作为判断正当性的标准及可接受的依据。三是平等性。所有党员拥有平等的表达机会、发言权。四是共识性。党内协商将建立以理性为基础的广泛的共识。五是程序性。党内协商民主尊重程序的合法性是结果合理性的基础。六是公开性。党内协商民主的过程、程序、结果都应该是公开的。七是责任性。党员在协商的过程中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八是公共性。党内协商的议题和结果都具有公共性。

(二)党内和谐的含义

执政党不和谐,社会也不可能是和谐的,党内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和基本条件。党的十七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和党的自身建设出发,以高远的政治智慧和非凡的理论勇气,庄严而又创新性地提出,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一重要命题将党内和谐作为党的建设的价值取向,不仅标志着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日趋成熟,也标志着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意义重大而深远。

过去我们都是提倡党的团结和统一,现在我们提出党内和谐是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的。随着党所面对的客观形势的变化,党内情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党内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价值取向有多样化的趋向,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存在着认识、利益等方面的差别,等等,这些都是导致党内不和谐的因素。目前,这些不和谐因素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党的团结、统一,抑制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所谓党内和谐,是指全党同志基于共同的理想信念、严格的组织纪律、自觉的道德追求之上的紧密团结,是建立在恪守党章要求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基础上的彼此信任、平等融洽、相互关爱与和谐相处。笔者认为,党内和谐是由多方面内容组成的有机整体,其内涵主要有:思想和谐、组织和谐、作风和谐、制度和谐和行动和谐。这其中,思想和谐是前提,组织和谐是核心,作风和谐是保证,制度和谐是载体,行动和谐是目标。思想和谐是指广大党员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和价值诉求;组织和谐是指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党组织与党员、少数与多数、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的和谐;作风和谐是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够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制度和谐是指完善和健全的党内民主制度;行动和谐是指党的行动要时时体现和谐,处处促进和谐。

二、党内协商民主对党内和谐的价值

党内民主是实现党内和谐的基础。作为党内民主的创新范式,党内协商民主是解决党内问题的基本途径,是化解党内矛盾的重要手段,我们要通过发扬党内协商民主,从而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工作和谐发展。

(一)党内协商民主以实现党内和谐为价值取向

党内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渐进式的民主发展模式,其价值取向就是实现党内和谐。党内协商民主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党的领导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整合党的执政资源,其根本的目的是实现党内和谐的价值诉求。党内协商民主的实践与运用将为民主政治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中国特色道路,从而促进党内和谐。

(二)党内协商民主是实现党内和谐的重要方式

党内和谐是由共同的政治信仰、高度的团结、充分的民主、互帮互助的氛围等多种因素构成的一种高度和谐的状态。党内协商民主气氛浓厚了,广大党员的个人意愿、自由意志就可以得到完全的表达,他们之间即使有一些不和谐,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渠道得到解决。因此,党内和谐应该是建立在充分的党内协商基础之上的。

(三)党内协商民主是化解影响和谐因素的手段

协商能够减少政治过程中派别利益冲突。党内协商民主是化解党内不和谐因素的强有力手段。任何政党内部不和谐因素都普遍地存在着,关键是如何化解,是采取高压手段、专政思维钳制党员的权益诉求,还是通过协商的办法回应之,其结果将迥然不同。党内协商民主基于公共理性的公开协商、相互妥协、相互理解、相互改变、相互融合,追求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强调每位党员提出自己的主张并说明理由,是非冲突性地化解党内不和谐因素的有效手段。

三、党内协商民主在促进党内和谐过程中的定位

发展党内协商民主首先应该给它一个科学的、理性的定位。定位太高会阻碍党内民主的发展全局,定位太低则会影响党内协商民主的推进。

(一)党内协商民主是党内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协商民主可以说是一种规范性的理论,试图恢复古典民主中公民的积极身份和协商的传统,重新肯定参与和协商在民主理论建构中的重要意义,提供对现存民主制度一个检验和批判的标准,从而提升民主的质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党内协商民主在目前的条件下只是党内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任何认为党内协商民主是党内民主的核心或主要形式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二)党内协商民主是党内选举民主的补充

党内协商民主不同于党内选举民主,党内选举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强调党员通过选举的程序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党内的领导权、决策权、管理权授予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而党内协商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认为党员的参与不应该仅仅局限于选举,更强调党员应直接参与党的事务的管理;党内选举民主强调选票和多数决定的原则,而党内协商民主则把注意力放在投票之前相关意见的表达及达成共识的协商和讨论的过程上。事实上,党内协商民主通过党员直接参与的协商仅仅是对党内选举民主的辅助和补充,能够缓解党内选举民主的压力,它不是全盘取代也不可能取代党内选举民主的运作,它只能依存于党内现有的民主机制而发挥作用。

(三)党内协商是讨论和表决的中间环节

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由此可见,讨论与表决是党的决定产生必经的两个步骤。笔者认为,在讨论与表决之间还应该有一个必要的过程,那就是协商。讨论只能使党员表达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却无法使其在理性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很容易形成各执己见的局面,这会使表决结果未必真实地反映党员的意图,使党员参与党的决策的效能感下降。因此,即使是结果相同,有没有经过协商的环节,其效果是不同的。作为讨论与表决的中间环节,协商能够使讨论更具有有效性、表决更具有真实性、决策更具有合法性。

(四)党内协商民主自身也有一定局限

党内选举不否定党内协商,党内协商也不否定党内选举,两者之间并非一种形式天然地优越于另一种形式。所以,党内协商民主并不是解决党内选举民主所产生问题的灵丹妙药,同任何理论一样,党内协商民主也面临着质疑和挑战。例如,党内协商不一定实现党内民主,党内协商有可能导致党内派系的形成,等等。

四、以党内协商民主促进党内和谐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任何一种民主模式的产生、发展和确定都要经历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党内协商民主也不例外。当前,推进党内协商民主,进而增进党内和谐,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增强党员的民主素养,提高党员的协商能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内协商民主建设,要重视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增强民主意识,培养民主理念,激发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讨论和协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党员充分认识到协商对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意义。提升广大党员的民主协商素质,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党性责任意识和民主意识。每位党员都应该从党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负责地对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发展党内协商民主,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努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这是党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三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发展党内协商民主,必须在党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使广大党员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敢于讲真话、实话、心里话。在增强党员民主素养的同时,还要重视党员协商能力的提高。所谓党员协商能力就是党员在协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倾听能力、理性分析能力和批判反思能力。党员协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党内协商的有效性,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思考和高度重视。

(二)健全党内协商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研究发展党内协商民主时,必须认真思考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即党内协商民主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从根本上说,党内协商民主是由党的民主性质决定的,而党的民主性质是由党的民主制度体现的。发展党内协商民主,一是要完善党内民主的决策制度。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和职能,必须通过党员广泛的参与与协商,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二是要完善党内民主的协商制度。要使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和决策的讨论与协商活动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要完善党内民主的评议制度。要组织党员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将民主讨论、民主协商的机制引入到评议的过程中。四是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要加大党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发展党内协商民主必须在健全的党内协商制度基础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能够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平等、自由、充分地发表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而在党内真正形成敢说真话、畅所欲言的良好政治氛围。

(三)创新党内协商的形式,拓宽党内协商的渠道

党内协商民主的内容和形式要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要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员民主权利的活动载体,积极畅通党员表达意愿的渠道。一方面,党内不同的意见和声音,需要有多种有效的形式和畅通的渠道来表达,这是党内协商的起点,在此基础上,才有所谓党内协商的氛围。另一方面,党是有政治目标的政党组织,其政治的整合就是要求全党在政治上达成共识。在利益格局多元化时代整合党内来自不同群体的党员意志,需要有新的途径或方法,比如,党员广泛参与党内重大问题决策,在讨论的过程中逐渐整合思想,等等。这种协商的整合方式,既能扩大党内民主,又能形成统一意志。

(四)发挥党内协商的优势,实现各种民主形式有效结合

如果对各种民主形式都加以具体研究的话,我们可以看到,民主的基本形式可以分为三种,即选举民主、谈判民主和协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其他民主形式统一于党内民主发展的进程中,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共同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因此,要发挥党内协商民主的优势,必须促成党内协商民主与其他民主形式的有效结合,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选举民主等其他民主形式,使各种民主形式在党内民主发展的过程中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以确保党内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

(五)客观分析党情,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

党的现实状况是党内协商民主发展的客观环境。发展党内协商民主,至关重要地就是要研究我们的党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推进党内协商民主的进程和途径。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不仅是对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也是党全部工作与时俱进的现实基础。党内民主建设的推进客观上要求党必须以时代的眼光,既着眼于历史和现状,又着眼于未来,科学地制定党内协商民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这也是保证党内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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