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侧光源/底光源在笔划交叉先后顺序鉴定中的综合运用
李佩东
重庆市公信物证司法鉴定所,重庆400020
摘 要: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衍生出的经济纠纷也愈来愈多,作案手法也呈现多样性。在实际案件中,无论是添写、篡改检验,还是研究笔迹特征,笔划交叉先后顺序是鉴定人员经常面对的难题。本文以外置光源和手写字迹为研究对象,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两种光源下笔划交叉形态的反映,为准确判定笔划交叉先后顺序提供理论依据,并服务于案件调查与审理。
关键词: 侧光源;底光源;笔划交叉先后顺序
一、侧光、底光光学原理及作用
(一)侧光源的光学原理及作用
结合文件检验案件中的检材(通常为纸类物质,各种纸几乎都是由稻草、麦秆、茅草、大麻纤维制品等编织纤维合成[1])物理特性,外置侧光投射到纸张表面形成漫反射(diffuse reflection)——光线被粗糙表面无规则地向各个方向反射的现象。每条光线均遵循反射定律。由于粗糙表面上各点的法线方向不同,平行光束经各点反射后,沿不同方向射出。人能从各个方向看到一般物体,就是漫反射的作用[2]。
基于漫反射原理,侧光可以从多角度立体的展现出笔划交叉处纸张表面的形态,如:笔划墨迹的完整性,一般后写笔划完整,通过侧光观察,可见其在交叉点上覆盖先写笔划而将先写笔划断开为两段;笔道沟壑的完整性,后写笔划笔道完整,先写笔划笔道在交叉点被断开等[3]。
(二)底光源(透射光)的光学原理及作用
透射光是入射光线经过折射穿过物体后的出射的光。被透射物体为透明体或半透明体(纸张主要是由植物纤维、石膏等辅料及胶质组成的带有孔洞的半透明体)。
基于透射光原理,底光环境下,笔划交叉处的纸张内部纤维走向得以体现,虽然此时观察到的纤维是静止的,但纤维的走向是因外力的作用而产生改变的,交叉处纸张内部纤维朝向的相对位置其实就是运笔过程中的一个动态还原——在先有墨水(即笔划交叉处先写笔划的墨水)渗透的情况下,纸张纤维因吸收水分而变得膨胀松散,纤维间的填料因与墨水附着而聚拢,对纸纤维的固定能力减弱,导致纸纤维更易受外力影响而改变朝向。所以往往笔划交叉点上纤维走向即后写笔划运笔方向[4]。
二、案例分析——侧光、底光在实践中的综合运用
(一)简要案情
四川省某市某法院在受理的医疗损害纠纷一案中,因案件审理需要,需对涉案材料某市人民医院《手术知情同意书》上“术前诊断”项中书写的“2型糖尿病、3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高血压性心脏病、心功Ⅱ-Ⅲ”的文字与下方的“侯某国、曾某”等二位医师签名笔迹书写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司法鉴定。
(二)检材情况
天葬院的饮食是清苦的。这里日常居住的只有天葬师师徒二人,作为神职者,只要他们愿意,可以每天吃到族中最美味的食物。但天葬师说,美味的食物会让人滋生享乐之心,而享乐之心是罪恶的根源。
检材系日期为“2016.5.18”的某市人民医院《手术知情同意书》一张。
在侧光条件下,可观察到纸张表面随笔划产生的凹凸痕迹及墨水挤压痕迹,立体感突出。发现“危”、“高”二字笔划较重,笔痕沟壑明显,与下方的“明”、“国”交叉处笔划及周围空白纸面层次分明——其中“危”、“高”二字交叉处笔划边缘的挤墨痕迹清晰且突出,下方“明”、“国”二字交叉处笔划边缘被覆盖消失,呈现出了明显的上下重叠、覆盖关系(详见图2-1、图2-2)。以上特征证明了“危”、“高”二字后于“明”、“国”二字形成;但“压”字交叉处笔划较轻,几乎无笔痕沟壑,笔划边缘也相对模糊,层次感较差,单独运用侧光源不易明确判断与下方“曾”字的上下关系。
将检材置于体视显微镜、正置式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发现“术前诊断”第二行手写字迹中的“危”、“高”、“压”等字分别与下方二位医师签名字迹中“明”、“国”、“曾”等字交叉重叠,重叠部位清晰无污染、重叠面积适中,三处交叉笔划均具备检验条件。
1.5 组培苗的移栽 组培苗接到生根培养基30~35 d后,待组培苗已长出不定根,用流水冲洗净组培苗根系上的培养基,将其栽入已灭菌的基质中,其上覆盖塑料膜,保持适合其生长的温度、湿度、光照,10 d左右移栽大田,10 d后观察其成活与否。
203 Investigation of sleep quality and life quality of soldiers in a navy warship troop
检材部分概貌见图1(红圈处为笔迹交叉处局部):
(三)检验与分析
接下来将“压”字与“曾”字重叠部位置于底光(透射光)环境下进行观察,可观察到“压”、“曾”二字交叉处的笔划内部纤维形态及墨水的洇散、渗透等现象。发现了“压”字交叉处笔划的墨水洇散、渗透的方向及纸张纤维的朝向与“曾”字交叉处笔划是独立的,经进一步检验发现交叉处的墨水洇散、渗透方向以“压”字交叉处笔划(顿点收笔)边缘向外呈发散状,同时笔划边缘的纸张纤维走向呈现右下方趋势(即顿点收笔方向),以上特征都与“压”字交叉处笔划的运笔方向相符合,并形成了一个较明显的轮廓。综上特征可证明“压”字后于“曾”字形成(详见图2-3)。
检材内容由机打文字和手写文字组成,载体为标准A4尺寸打印纸,纸张平整、无破损和缺失现象,纸面无污染。
从表1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女性角色最后是以喜剧结尾还是以悲剧收场,已经与她们的社会身份和家庭出身没有直接的关系了。如第6条和第7条,两位女性角色一位是贵族,一位是泥瓦匠的妻子,但二者同样凭借智慧摆脱了窘境,并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再比如第8条和第9条,两位女性角色一位出身于传统的社会上层阶级——贵族,另一位则属于新兴资产阶级——富商夫人,二者皆因为自己的蠢笨以悲剧收场。这就意味着,薄伽丘笔下的女性不仅不再依附于原生父权制家庭,很多时候甚至不再受到天主教教理教义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智慧是她们改变命运的途径。
经目力观察,“术前诊断”项有书写字迹两行,其中第二行字迹“2型糖尿病、3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高血压性心脏病、心功Ⅱ-Ⅲ”与下方二位医师(侯某国、曾某)签名笔迹布局紧凑,且二者有部分笔划交叉重叠。
图1 可疑检材《手术知情同意书》局部概貌
图2-1 “危”、“明”交叉处图像
图2-2 “高”、“国”交叉处图像
在针对此案的鉴定中,我们综合分析了检材整体文字的大小、格式、布局、文字的篡改以及交叉笔划形成先后顺序等因素,从多个方面去证实检材中手写文字“2型糖尿病、3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高血压性心脏病、心功Ⅱ-Ⅲ”与下方“侯某国”、“曾某”签名字迹的先后关系。在此,笔者着重分析该案件鉴定中,对交叉笔划形成先后顺序的检验过程。
图2-3 “压”、“曾”交叉处图像
交叉笔划的边缘覆盖、笔痕的层次关系与纸纤维的走向、墨水的渗透洇散以及拖带现象不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是书写人执笔在纸上书写划动的过程中,纸张被先写笔划的墨水/油墨浸泡,并受运笔方向的力及笔尖压力共同形成的产物——与人的书写习惯、运笔方式、方向与力度,书写技能与速度以及书写工具,包括书写笔、墨水、油墨与纸张质量等因素[5]均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
主动绘制“环境地图”。检察机关作为“正义之眼”,要善于做党委政府的眼睛,及时发现并通报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这既是公益诉讼履职的要求,也能帮助相关行政部门及时整改,避免重大环境责任事故的发生。通过组织检察干警日常走访、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山水林田湖草底数、污染源、危险源情况的了解,绘制“环境地图”,主动向地方党委提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方案。
在类似上述实际案件中,因检材条件的限制,同时存在不同笔压的书写笔迹,笔压重的笔痕沟壑明显,笔压轻的笔痕沟壑隐蔽,且检材中笔划之间色差几乎无深浅之分,单独运用一种光源很难做出准确且全面的判断。故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检材具体情况,结合侧光、底光的光学原理,来合理运用两种光源进行观察(1.根据检材的物理特性以及检验条件,选择相对应的合适的光源进行观察检验,如:书写笔压较重的,可运用侧光源观察其表面的笔压痕迹关系,书写笔压较轻的,侧光源无法较好的体现压痕关系时,可运用底光源观察笔划交叉处内部的纤维形态、墨迹洇散形态等;2.面对较复杂的检材,单一的一种光源不能较好的给鉴定提供稳定依据时,或检验图片单一无法较好的反应特征时,可同时运用两种光源分别观察表面的笔压痕迹和笔划交叉处内部的纤维、墨水洇散的形态特征,来相互佐证,使证据更立体、充分)。
三、侧光、底光在实践中的作用及价值
侧光观察的是纸张表面形态的静态反映,底光则是对纸张内部纤维结构变化的动态还原。正因为二者的特性和作用不同,可以分别将纸张的表面和内部展示出来。在检验鉴定过程中,合理运用“一静一动”的方法,使得鉴定人能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分析笔划交叉处的“内、外”特征,找到表面痕迹与内部痕迹的内在联系进行综合分析,在面对情况复杂、检材条件不佳的疑难案件中,可以减少由于观察方式单一而导致的误判,并更准确的找出交叉笔划的先后顺序,从而可以更全面、更精确、更客观的得出鉴定意见;在鉴定报告中运用两种光源照射的图片,可以让非专业人员更清晰、更直观的去理解图片及报告的内容。
此种方法可广泛运用于多种民事案件纠纷——经济纠纷(借条欠据内容上的添加篡改、模仿笔迹的笔划顺序问题)、医患纠纷(会诊记录、手术知情通知单内容的添加篡改)、劳务纠纷(劳动合同条款的添加篡改)等。能有效还原检材内容的形成过程,帮助法院审理案件,对还原案件事实、证明受害人清白、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参 考 文 献 ]
[1][美]Ordway Hilton.可疑文书的科学检验[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2]阎金铎.中国中学教学百科全书·物理卷[M].沈阳出版社,1990.
[3]贾治辉.文书检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4]贾治辉.文书检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5]贾玉文,邹明理.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文件检验[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中图分类号: D918.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19-0124-03
作者简介: 李佩东(1992- ),重庆人,本科,任职于重庆市公信物证司法鉴定所,研究方向:法律、证据学、文书物证、痕迹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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