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息产业论文,对策研究论文,地区论文,民族区域自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88(2002)03-0035-08
世界经济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信息化正在推进一场深刻的、全球性的产业革命,信息化能力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根本标志,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成为从工业社会转向信息社会的决定性措施,成为迎接经济全球化的关键手段,它将决定在新经济时代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地位和今后发展的命运,成为关系到在社会转型时期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我国也把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作为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以下简称民族地区)加快推进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对于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赢得更多的主动、占领有利的发展位置,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综合提高和全面发展来说,是历史赋予的新任务和新机遇。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少数民族生活在占国土总面积64%的区域里,没有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就没有全面的信息化。“十五”期间,我国信息产业将以2-3倍与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发展,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正面临着全球、全国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大发展进入高潮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进入实质性阶段的双重发展机遇。西部大开发所涉及的12个省市区,大部分都是在民族地区。21世纪,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无疑是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任务,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化,是覆盖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民族地区要实现快速发展,避免地理、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薄弱等传统因素的干扰,必须自觉树立起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意识和思路,采取切实措施,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这是事关民族地区在新世纪得以实现快速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性课题。
一、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进入新世纪之前,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有了较大的突破。“七五”以来,民族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得到较大的提高,对信息技术的重视程度和信息技术的普及有了很大进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保持与全国同步发展,信息技术普及教育发展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开始起步,培育了一批专门从事信息技术推广、开发、服务和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的IT企业。IT企业的崛起与发展,不仅使民族地区信息化建设有了自己的主力军和骨干队伍,也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信息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民族地区信息化推进和信息产业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主要是:
1、整体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提高各族群众生活质量中的重要性,以及在维护边疆稳定与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与影响缺乏全面、深刻地认识,具体的政策措施与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差距较大。公众对推进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认识也不到位。社会各界还没有普遍把信息资源与能源、材料同样看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在信息化建设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应用,重网络、轻信息的现象十分普遍,“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的现象比较突出,造成信息设施的利用率较低,政府和公众对信息网络资源的使用、信息产业的发展信心不足。
2、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比较薄弱。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信息化基础设施尚不配套,难以发挥整体作用和效益,继续快速发展受到明显制约。目前的认识水平、政策措施、发展计划以及现实的综合发展实力与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公民素质不断提高、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1)从人类发展水平来看,(注:根据联合国计划开发署(UNDP 1999)确定的概念来看:“所谓人类发展是指获取实物和服务的能力之外,人们实现长寿、身体健康、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以及能够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参与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机会。”)各民族的发展与东部相比较,存在较大的差距。1997年,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省市区人类发展指数按世界174个国家和地区排名,其中,倒数十名的省份有九个是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省市区,依次为西藏(147)、贵州(137)、青海(135)、甘肃(129)、云南(126)、宁夏(124)、四川(120)、陕西(119)、重庆(115),而排前十名的,其中有九个是东部沿海省份,其最低排序为山东(55)。2)从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来看,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的差距比较大,以农村15岁及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为例,1997年,全国平均水平为21.3%,而西藏为57.09%、青海为56.67%、宁夏为35.27%、甘肃为32.92%、贵州为30.78%、云南为28.67%。知识贫困是制约民族地区信息化推进和信息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民族地区与东部相比,存在着较大的知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差距,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战略的基础比较差。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省市区的信息化水平处于全国最低的位置,存在着明显的知识贫困和信息资源匮乏综合症,大量的贫困人口由于普遍缺乏获取、交流、应用和创造信息的能力,而形成严重的信息贫困群体。3)从获取信息的条件来看,民族地区的人均电信消费水平较低,无论是传统的信息指标(报刊订阅率、电话普及率)还是新型信息指标(Internet网络普及率)都远远低于东部的水平。民族地区的报刊订阅率和电话普及率仅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和57%左右,Internet网络普及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2%。1997年,全国城镇家庭电脑普及率平均为2.60%,而陕西仅为0.91%,新疆仅为0.99%。[1](P4-6)民族地区城乡之间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的信息差距进一步拉大的趋势比较明显。
3、地域和行业的发展不平衡。与东、中部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的信息化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民族地区内部比较,发展的水平也不同。从行业来看,中央单位的信息化程度比地方单位的高得多,信息产业发展水平高的行业都集中在国家投入较集中的行业领域。从区域来看,城市普遍高于农牧区。总体来看,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政府信息化、产业信息化、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家庭信息化远远落后于国内外的先进水平。民族地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状况往往制约着全国的发展速度;民族地区内部发展的不平衡,也制约着民族地区和全国的整体发展水平,这正如经济管理学上的“木桶理论”一样。所以,因民族地区信息化发展的不平衡而对全国信息化推进和信息产业发展构成较大程度制约的问题不可轻视。
4、必要的管理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宏观协调不到位。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行政手段还不够强硬。一些地方的相关职能机构的运作体制不顺,领导力量不够强;一些省市区的信息产业厅(局)是由几个单位重新组合的新机构,内部关系还没有理顺,行政职能履行得还不到位。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缺少政策、规划、立项方面的调控手段和权威,尚不能满足信息化和信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5、相关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民族地区推动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相关政策尚没有列入议事日程,法制法规建设落后于信息化建设的实际要求。直接造成信息产业市场同业恶性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宝贵资金浪费的问题比较严重;信息产品、系统集成、信息服务市场未能形成有序的竞争,阻碍了信息化的发展;信息产业的发展亟待优惠政策的扶持,丰富的社会闲散资金亟待政策引导投入到信息产业领域;宏观调控亟待加强,政出多门与无门出法的现状亟待改变;信息产业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合法利用问题亟待法律、法规的规范。
6、信息化和信息产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尚未理顺。许多民族地区政府的“十五”发展计划中,只是一般性地提出了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要求,而没有把信息化推进和信息产业的发展纳入实质性的计划之中,没有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发展计划融合起来。而事实上,信息产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也没有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亦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社会需求,且没有形成产业优势。主要表现在:1)在软件开发上,没有形成民族地区自己的开发队伍和力量,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软件亟待开发,发展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产品;2)在信息服务上,整体处在各自为政的时期,没有形成集团优势。成熟的公众网络尚未建立起来,网络市场亟待进一步培育;3)在信息技术和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民族地区相当数量企业信息管理水平低,应用层次不高,多数还停留在财务管理、文字处理等办公自动化以及人事档案管理阶段,而企业信息化的核心业务——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为企业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服务的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项目则进展缓慢,全部实现基础管理系统的企业和全部实现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非常少,绝大多数的企业尚未着手电子商务,电子商务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得多(全国2000年为0.19%)[2],虽然有一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网络,但只有很少的企业做到每周(或月)更新一次信息;4)在信息技术执行标准和行业规范上,企业内部产品编码、管理编码等技术标准、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造成企业内部和企业与企业之间“信息孤岛”的问题无处不在,系统不能集成、资源不能共享的状况已经严重地制约着民族地区企业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5)在生产实践中,民族地区发展起来的为数不多的信息技术产品制造商、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和咨询服务商还没有能够实现与传统产业相结合,还不能够较好地为信息化建设的企业提供最优质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信息技术和资源利用的层次较低,双方获取的效益也比较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族地区的信息化推进和信息产业的发展。6)在信息化人才资源方面,企业管理缺乏信息化人才的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既懂业务、管理,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奇缺,而民族地区企业信息化骨干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的流失问题又非常严重;7)在制度保障方面,信息系统建设与企业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协调推进还很不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没有实现同步进行,导致信息系统建成后形同虚设,不能真正发挥信息化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8)在配套环境方面,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公共支撑环境建设滞后于应用系统建设与开发,信息化建设推进的成本比较高、难度比较大。
7、信息化建设的技术研究与发展战略研究力量弱、投入少的问题十分突出。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必须研究、开发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符合当地民族需求的信息技术,不从民族特点出发,信息化建设肯定要受到制约。开发民族特色的信息技术,亟待进一步加强科研、开发和发展战略研究。但目前的状况是:一方面是信息化领域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民族地区信息技术领域培养的高级人才绝大多数流入内地,在许多业务领域,信息技术工程人员的技术和知识不足,制约了研究、开发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是研究的经费投入太少,许多研究项目无法开展,而东、中部地区的信息技术工程人员由于对民族地区的情况不了解,也无法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和开发项目。投入结构极不合理,如,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中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维护、更新慢”,“重硬件、轻软件”,“重网络、轻资源”,“重技术、轻管理”等倾向和误区。根本不能保证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更新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协调发展。至于信息产业发展领域亟待进一步开发,市场占有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亟待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和策略,项目融资和人才培养、吸引,区域协作等发展战略方面的研究就更弱。民族地区的经济大多不发达,政府财政十分紧张,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投入量又相对较大,财政投入的信心和能力不足。
二、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目标、重点和思路
1、战略目标。信息化是民族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要把推进信息化作为关系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十五”计划期间的目标是:通过加强技术创新,使民族地区信息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一次飞跃,扩大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加大信息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力度,使科技进步对信息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国为60%)以上;建立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发挥后发优势,实现信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为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民族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信息化体系和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2、战略重点。攻克关系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增强综合实力和维护边疆安全与稳定的核心技术与基础技术;突破制约民族地区信息技术和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发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改造和提升民族地方特色产业、传统产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急需的应用技术等,应当成为民族地区“十五”期间信息技术发展的重点。包括以下五个的方面:1)抓好软件产业化研发、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基地、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基地、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基地、电子信息人才培养、教育基地、网络交换和信息服务中心和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其中,重点建设好包括信息传输基干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互联网络及其交换中心为主的信息化网络;2)建设包括党政、金桥、金智、金卡、金税、金关、金企和社会公众信息服务为主线的“金”字系列工程的8大计算机应用网络;3)开发、利用包括区情、资信、税收、人才、科技、法规、商情、物价、宏观经济管理、质量标准信息服务等9大数据库的信息资源;4)发展包括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制造、软件制造、通讯设备制造、视听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和新型元器件制造、数字化和智能化产品制造、信息网络增值服务、广播电视增值服务、电信(增值)服务和咨询服务业等10大类信息产业;5)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全面推动结构优化和管理现代化,包括以信息技术和资源应用为手段,加快出台有关产业改造、全面推进经济管理和社会各个领域信息化的政策,抓好技术储备,为今后的信息产业升级奠定基础。
3、战略思路。坚持自主创新和争取国家支持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坚持市场取向与市场创新相结合。发挥全行业的优势,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国内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机遇,加快优化电子信息产业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改善布局,提高整体效益。主要包括:1)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投资民族地区信息产业,参与国有电子信息企业特别是老电子企业的改组改造;2)调整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优先建设电子信息类先导型科研、生产基地,建成大学集中的教育城,形成技术、人才、高新企业的集聚效应;3)抓好产、学、研工程建设,吸引一批实力较强的国内外高校参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国内外一些名牌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实现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信息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一体化运作,并使之成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创造良好的信息服务环境,促使一批高科技产业迅速崛起;4)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5)抓好重点信息产品的开发与生产;6)大力扶持一批优势IT企业,力争形成若干龙头企业,创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7)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8)让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民族地区的信息技术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都要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全面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中专院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专业的招生量,加大信息技术人力培养力度;9)进一步创新运行机制,为信息化建设创造活力;10)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加快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步伐。
三、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对策
新世纪之初,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任务十分繁重,难度也十分大,实现党中央提出的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目标,在“十五”期间,总体部署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在若干带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重大战略性领域要力争取得突破性的发展。
1、树立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意识。
民族地区的各族、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宣传、领导工作。要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信息技术作为当代高新技术和新的生产力的代表,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各国科技、经济、政治、军事竞争的焦点,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增强综合国力的关键所在。发展信息技术,实现现代化,加快信息化进程,是历史赋予共产党人的重大历史责任。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是我国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策略之一。民族地区加快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快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是民族地区实现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任重而道远。面对新世纪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任务,民族地区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步伐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2、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领导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把发展信息产业提到了战略高度并放到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大力采用新的科技成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为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又给予了重要的政策保证,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也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是广大领导干部和科技工作者必须认真完成好的重大任务。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任务尤为繁重,保质保量地开展这项工作,如果一把手认识不足、工作不利,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是绝对搞不好的,所以,完全有必要确立为“一号工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分管,切实抓好实施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并制定有利于信息化推进、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教育、普及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特殊政策。政策要有保障,领导、机构、人才和经费需先行。积极解决好推进信息化的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地位、政策落实和关系理顺等问题,使民族地区的信息化推进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走上有组织、有领导的发展轨道,保证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速度与质量。
3、认真编制整体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科学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信息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一项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必须认真论证,严谨而系统地编制整体发展规划和专题发展计划,指导全行业信息技术发展的科学推进,切实避免盲目发展,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金,影响信息化的推进和信息产业的发展。通过实施《集成电路与软件技术创新》国家专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按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操作,推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科研与市场相结合,引导科技人员积极进入市场。大力推动产、学、研、用的结合和各种形式的广泛联合,善于集中各方面力量办大事。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在宏观协调的基础上,坚持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共同发展,平等竞争。严格规范企业信息化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加大建设成本。信息化建设要坚持做到与企业改革、与强化基础管理、与引进先进管理理念、与改造传统产业、与提升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六个方面相结合。鼓励企业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含量高的高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有效缩短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时空和心理距离,发挥比较优势,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4、正确处理好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发展。
民族地区实现高科技的快速发展,实现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目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与指导工作,推动企事业单位把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和保护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专利工作制度,并把知识产权的数量和水平作为评价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指标。使民族地区拥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要处理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要不断加大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应用力度。积极建立健全信息技术交流、合作、转让制度,并为促进技术交流、合作和转让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一步扩大信息产业对外(国内和国外)技术贸易合作,积极开拓民族地区内部和外部的技术贸易市场,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加强信息产业制造业与运营业的紧密结合,在入网装备和网络工程建设上,对自主开发并享有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和产品加大扶持力度。加速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自主软件的开发,推动少数民族使用信息技术,提高民族地区信息技术地产化装备的比重。
5、大力实施信息技术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开发工程,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环境。
民族地区要加速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化,迫切需要大批创新和创业的信息技术人才,特别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和复合型人才,迫切需要大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领导创新和创业的科技型企业家。所以,民族地区要特别重视以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要通过建立最好的机制,吸引人才,吸引资金,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高校、研发机构和人才到民族地区落户,形成集聚效应。要牢固树立人才是最宝贵资源的观念,支持民族地区的重点高校创办软件学院,加大信息技术类博士和硕士点的建设力度,积极依托民族地区的高等院校,大力培养急需的各类各层次电子信息专业人才;鼓励院校和企业相结合,进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素质;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尽快开展计算机知识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在人才使用上,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对外开放的原则,使用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要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和户籍的界线,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加强国际国内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吸引人才,加强智力引进,充分利用全人类的智力资源和先进技术成果,也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的重要手段。按照资本多元化和技术参与分配的原则,结合信息产业自身的特点和条件,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分配政策和更加优惠的激励措施,营造民族地区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从事信息技术开发与创新,激励广大的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工作。对IT企业经营者和科技骨干可实行年薪制,通过奖励企业股权、期权等,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着力培育一批科技致富的带头人。留学人员在民族地区境内的软件开发企业工作所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在计征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减除规定费用外,并可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从事软件工作的科技人员的股权收益,如继续用于软件企业的研究或生产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给予税基扣除。
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民族地区虽为多民族聚居,但其中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0%以上。信息技术能否被少数民族掌握和使用,是民族地区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这对民族地区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新挑战。首先,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信息技术人才在民族地区推广信息技术应用知识,把信息技术运用到生产、生活和实施以信息化带动民族传统产业走工业化道路中的重要作用;其次,组织力量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在应用信息技术和发展信息产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民族特点,开发相应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第三,注重培养少数民族的信息技术人才,对少数民族信息技术学科带头人和生产、经营、管理骨干要采取优先培养的措施,充分保证民族地区对信息技术人才的质量和数量上的需求。
6、重视参与国家信息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标准的制定,积极掌握信息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民族地区要在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不断提高信息产品服务质量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不断成长为信息技术创新主体的同时,要重视主动参与到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队伍中来。当然,这要靠民族地区信息技术企业的综合实力来支撑。但民族地区的信息技术企业如果不能够改变长期被动接受东、中部地区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的现状,就难以在信息技术行业领域中取得维持继续发展的地位。所以,民族地区的信息技术企业要主动地参与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并积极把自己的技术标准推荐为全国标准。技术标准一方面是重要的技术壁垒,重大技术标准蕴涵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民族地区的信息技术企业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与速度,促进信息技术企业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质量就是信誉、就是竞争力、就是市场,民族地区的信息产业发展离不开这些。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中本来就对民族地区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存有歧视。要改变这种不利的现状,民族地区必须自觉地加大对信息产品质量的严格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民族地区信息技术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行业产品质量标准。重视加强国家标准产品质量的认证和质量监督工作,强化企业质量保障和保证体系建设,提高信息技术产品与信息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不断增强民族地区信息产业综合竞争力。
7、重视多渠道融集资金,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投入支持力度。
首先,民族地区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组织精干力量,拿出过硬的、成熟的项目或企业来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注:苏民.用国债贴息加大扶持力度国家重点企业力争五年内实现信息化,经济日报,2002年3月20日8版。此间的政策表明:“为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国家经贸委在2001年国债贴息技改项目中安排了宝钢、鞍锅、一汽和二汽等19项大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2002年,国家经贸委继续把企业信息化建设列为国债贴息重点支持的专项,将选择部分主业突出、管理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支持。对这些企业在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为企业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服务的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安排。同时,还将选择为企业信息化提供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骨干企业的改造进行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的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多渠道扩大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的投入。民族地区要切实把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转化为本地区促进信息技术企业创新、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其次,充分挖掘本地的投资潜力。民族地区的地方财政也要积极主动地加大对信息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有利于信息产业技术创新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风险投资机制,引导全社会加大对信息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入力度;推进企业增加对信息技术的投入,使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逐步达到年销售额的5%以上。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24字指导方针,动员本区域内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和投入到信息化建设当中去。第三,要讲究科学地使用资金。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融资的市场比较小,融资的难度较大。但这并是信息化建设停止、或者缓慢发展的理由。改变这种状况,有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科学使用资金的方式来解决。如对涉及地方经济命脉、信息安全和增强综合实力、竞争力,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有利于解决产业升级和改造传统产业的集成电路或软件核心技术项目,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组织运作,可通过技术联合、经济联合和市场联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搞大协作、专题联合攻关,实现重大项目的重点突破。第四,积极利用外国和外地资金。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民族地区自身的力量和现有的基础,信息化建设很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但可以借鉴和学习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解放思想,借助外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区内外资金,如可通过进一步扩大内引外联、全方位开放信息化建设市场的方式融集资金,鼓励和引导国内外的企业投资和参与信息化建设。
8、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
企业信息化是实现产业信息化的关键,民族地区的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目前还很低。政府应该通过一定的政策来支持和鼓励、促进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骨干企业和上市公司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使其率先实现信息化,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鼓励、帮助信息技术产品制造商、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和咨询服务商积极与传统产业相结合,保障切实能够为信息化建设的企业提供最优质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在进一步加快利用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的同时,要在产品设计、经营管理、市场开拓、技术服务等各个环节上加快普及信息技术的速度。建立信息技术与企业研究、开发、生产、服务、经营、销售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产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信息化,降低产业能耗、物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企业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管理更趋合理、效益逐渐提高,生产、供应的需求更加协调,最大限度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民族地区要大力支持企业建立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试验基地,为企业引进技术、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提供良好的服务,努力提高信息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政策调控,引导企业加快自身信息化建设,为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奠定基础;通过转变运行机制,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使企业能够有条件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和设计单位的改革与企业化转制,推进科研、开发、生产、市场的紧密结合,建立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机制,提高民族地区的信息技术企业面向市场的开发创新能力。
9、建立和完善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相关法律。
我国信息立法体系还不完善。据初步统计,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已制定颁布与信息化建设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近200件,但在信息基础建设规划、信息工程管理、信息资源开展方面都还未作规定,许多方面还是空白。而现有的法规许多已经不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因此,调整、规范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建设落后于信息化建设,直接阻碍了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推进无法可依,造成国家、地方和企业以及各行业同时在进行信息化建设,出现各自争项目、抢建通信平台的现象,由于在同一目标上多家同时投入大量人才、物力和资金,重复建设、无序竞争较严重。美、日、印、韩等国的经验证明,系统权威的信息化推进法律,对于信息化建设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如印度、韩国实行主攻信息某一领域带动整体信息化的协调发展的策略,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所以,为了更好地调整规范信息化建设工作,国家迫切需要对现行的相关法规进行修改与完善,并使之上升为法律。民族地区也迫切需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在国家法律的指导下制定民族地区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法规,以及由此而派生出的有关政策、技术应用标准、规范等。规范地方各级政府的行为,使其在信息化建设中积极发挥推动、协调、规范作用,保障信息化建设得以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法规先行,才能有力地推动民族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并为社会各界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信息化建设的大环境;而依法规范和调整那些不利于信息化建设的行为,也会使不利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的程度,有效地降低民族地区推进信息化和发展信息产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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