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公平与社会公平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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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①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已引起社会关注。我们应当如何认识收入差距扩大,怎样把市场配置资源效率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结合起来,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面临探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人均”背后的收入差距扩大

在研究收入水平时,通常使用“人均”的数值。但“人均”收入水平却不能完全反映收入的状况。因为“人均”背后可能隐含三种情况:一是平均主义;二是收入差距拉大;三是贫富两极分化。我国属于哪种情况呢?总的来说,公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主要倾向依然是平均主义;而各地区之间、各行业之间、不同经济成份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地呈现持续扩大的趋势。

(1)地区之间:据统计,居民收入水平,1987年最高地区是最低地地区的1.72倍,1991年为2.15,1993年为2.50倍②;居民消费水平,1990年上海是贵州的4.3倍③。

(2)行业之间:第三产业与一、二产业收入差距明显拉大,其中工资水平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差距,1990年为1.58:1,到1994年上半年拉大为1.86:1④。

(3)不同经济成份之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之间的职工收入差距,1985年为1:0.8:1.18,1993年拉大为1:0.71:1.51。

(4)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三资”企业高级中方职员等收入畸高,而广大普通工薪阶层收入偏低,两者相差悬殊。据南京市劳动局调查,1993年“三资”企业中方副总经理、三总师月均收入为1,100元,高者达7,000元,而同年全市有5万余职工减发工资,1.2万职工停发工资仅每月领75元生活费,连基本生活都难维持⑤。从全国来看,20%高收入户比20%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差距,由1991年的2.6倍到1992年拉大为2.8倍。目前,全国一方面约有100万人拥有百万以上财产,而另一方面城镇居民贫困人口有2,000万人平均月收入在103元以下,农村贫困人口有7,000万人未解决温饱还需国家财政扶持⑥。

据工商部门披露,目前收入最高的有五种人:一是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南京市4万个体工商户中,1993年收入1万元以上的占50%,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占11.5%。上海私营企业主年收入一般在3-5万元,部分业主收入很高,有的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二是“走穴”演员和组台“穴头”。演员一般出场费约1500元左右,名演员出场费1万元左右,出现费更高的歌星影星舞星年均收入几十万元,高者达百万元。三是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经营管理人员,年收入一般1-2万元,高者8-10万不等,企业之间差别很大。四是部分新办公司负责人和经营承包者。公司负责人年约收入从1.2万元至3.2万元不等,高者达5万元以上。经营承包者年均收入在1.2万元至4万元之间。五是发展市场经济中的各类经济人⑦。

有的同志认为,目前我国收入最高的10%人口的平均收入是最低的10%人口的平均收入的4.9倍,还不能作出收入差距悬殊的判断,不能说出现了“两极分化”。两极收入差距高于多少倍算作“两极分化”?这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美国1/4上层家庭收入与1/4下层家庭收入的贫富差别1980年为6.38倍,1992年为7.9倍⑧。我国的“两极分化”的数量界限还没有社会共识的定论。但从前述情况来看,可以得出两点肯定性的判断:第一,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收入差距呈现了持续扩大的趋势;第二,从居民消费水平最高省份是最低省份的4.3倍,有100万人拥有百万财产与近1亿人的城乡贫困人口的反差来看,不能说没有出现收入差距悬殊的现象。

二、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理性分析

我国随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打破以平均主义“大锅饭”为基本特征的旧分配体制,收入分配呈现多元化格局,因而出现收入差距扩大是不可避免的。合理地拉开收入差距,会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为实现社会共同富裕创造条件。相反,收入差距扩大过度,会产生负面效应,进而导致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⑨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因而,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合理与否,要作理性分析。

1.收入差距扩大的合理性界限分析

收入差距扩大,不是越大越好,拉大无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调动广大劳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这就要求:第一,收入差距扩大的合理性界限,应以对广大劳动人民激励提高效率为度,越过限度会产生负面效应。平均主义之所以不合理,就在于“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极大地挫伤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同样地,如果收入差距过分悬殊,也会挫伤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丧失激励作用而走向反面。例如,有的企业厂长经理,救活企业,扭亏为盈,即使按效绩获得年薪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几倍或近10倍,广大职工还敲锣打鼓地给工厂经理送奖金。相反,有的企业领导者效绩平平,年薪却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几倍或十几倍,广大职工产生分配不公心理,积极性受挫,以至出现“厂长肥、科长搂,工人气的往家偷”的现象。再如,作家与歌星,社会上流传“十五的月亮十六圆”,词曲作者创造作品稿费只得“16元”,而歌星一次出场费收入就上万元,不仅挫伤作家积极性,连社会都为之鸣不平。第二,收入差距的合理性,以激励效率为准,不可能等齐化一,不可能有统一尺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激励作用,不仅考虑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还要考虑市场因素的复杂情况。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行业的市场风险程度,不同岗位的技能状况,都会影响收入差距的合理界限。因而,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岗位的收入差距的扩大,以激励效率为合理界限,避免负面效应,只能因事制宜。这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制度不同,必须转变观念,在社会上取得共识,以免横比竖比产生不平衡心理。设想有一个共同的统一尺度,是不切实际的。

2.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合理与不合理的因素分析

目前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即有合理性因素,又有不合理性因素。其合理性因素,主要是:

(1)政策性因素。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不可能同步富裕。国家在宏观上采取允许少数人、少数地区先富的政策,是正确的战略性选择。在资金短缺的条件下,国家只能先从东部沿海地区实行政策倾斜和优惠,使之尽快发展起来。这样便不免形成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扩大。

(2)市场性因素。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因而出现收入差距扩大是合理的。尤其不同行业生产经营的市场风险不同,获利丰厚程度也不一样,从而行业之间出现收入差距是自然的事情。

(3)技能性因素。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生产人员、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岗位不同,同类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同,从而在生产经营中的效绩和贡献不同,理应拉开收入差距,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

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合理因素,主要有:

(1)市场发育不健全。我国市场体系处于发育之中,市场管理法规建设要有一个过程。有些入市者,钻国家政策和法规不健全的空子,过度投机,炒股炒地皮,一夜之间暴富,造成收入差距悬殊。

(2)非法经营。市场经济放开搞活,有些生产经营者拜金主义,利欲薰心,认为可以放任自流,不顾法纪。他们不择手段,违法经营,伪劣假冒,坑蒙拐骗,走私贩私,偷税逃税,上坑国家,下欺消费者,谋取暴利,暴发横财。

(3)分配秩序紊乱。市场经济必然要下放分配自主权。有些企业借机滥用分配权,不顾工效挂钩和工资增长政策,不计实际效益相互攀比,随意涨工资、发奖金,甚至巧立名目擅自发放财物,造成工资外收入急剧膨胀,不合理地拉大企业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

(4)体制转轨中的不平等市场环境。我国并存多种经济成份,在迈向市场经济时起步并不一样。非公有制经济同市场经济具有天然的亲和力,迈向市场经济开始就能适应市场调节,在市场竞争中发展。而公有制经济和市场经济存在两者结合的实现形式的探索过程。尤其国有经济,一方面在能源、交通、基础产业上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起支撑的作用;另一方面本身体制转换滞后,尚未成为市场主体,还承担“办社会”的社会目标,并且税负上在相当时期没有非公有制企业开办时减免的优惠。这样就造成市场环境不平等,不能公平地入市竞争,出现国有企业效益不如非公有企业效益的现象,使不同经济成份收入差距不合理的拉大。

(5)权力经济滋生。市场经济是经济市场化,不是政府行政权力市场化。我们在迈向市场经济过程中,却出现权力商品化、资本化。不仅有些政府部门直接办公司,出现权力经济,而且有些官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至官商勾挂、内外勾结,使国有资产流失达8,000亿元之巨。有些人从中损公肥私,贪污盗窃,中饱私囊,从“大腕”很快膨胀为“大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观念的转变,由合理性因素引起的收入差距扩大,效果是积极的。特别是由于辛勤劳动依法经营致富的示范效应,积极地发挥着后富赶先富的激励作用。但对于由不合理因素引起的收入差距悬殊,人们发出分配不公的呼声是理所当然的。特别是对那些非法谋利的暴富,流传“万元户不算富,10万元刚起步,百万元才算富”的呓语,以此为富裕标准远远脱离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0元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179元的现实,更同全国尚未解决温饱的近1亿贫困人口形成巨大的反差。人们由此产生心理不平,同样是理所当然的。宣传舆论上说这不算“收入差距悬殊”,实际上越辩解越起负面效应。对此收入悬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宏观政策和严禁非法谋利的断然措施。从国外来看,伊朗的惨痛教训值得记取。70年代伊朗通过经济改革和引进外资,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当时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由于分配不公,财富聚敛在少数人手中,多数人没有从改革中得到实惠,酿成巴列维王朝的剧烈社会动荡,断送了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前途。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拉大收入差距,但不能过份悬殊,避免出现两极分化,而且要使收入差距扩大逐步趋向共同富裕。这是我国经济改革,使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不可绕过的难点。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的两个认识误区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⑩又说:“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11)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解决百分之几的少数人富裕,而是解决百分之九十几的人民共同富裕。市场经济体制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收入分配上就是要同人民共同富裕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要澄清两种认识误区。

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不发育必须效率优先,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后,自然会解决公平,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效率优先尔后实现公平的主张。这种认为市场经济发展能解决公平的观点,早被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世界上最“富有”的年人均收入居于前列的瑞士,在二次战后贫富两极分化日趋严重。据最新调查统计,在瑞士苏黎世州有1/5的纳税人收入只占全州总收入的3.5%,家中几乎没有什么财富,而另1/5的纳税人的收入却占全州总收入的47%,其所拥有的财富占全州总财富的85%(12)。号称“富裕之邦”的美国,市场经济可谓充分发展,但贫富反差日益扩大,1980年到1992年间,上层家庭的收入增加了15.9%,而下层家庭的收入却下降了6.8%。目前美国1/4的上层家庭的收入占全国家庭总收入的51.3%,而另1/4的下层家庭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5%,是美国1947年开始人口普查以来最为悬殊的(13)。实践表明,市场经济是解决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不是解决社会公平的。这也正表明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而表现出来的功能缺陷。以为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能实现社会主义公平和共同富裕,这是一种认识误区。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实现共同富裕。这种理论观点误解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市场经济运行,不免产生失业,没有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生活无着,会酿成社会震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使经济顺利运行,无不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即西方国家所标榜的“社会福利制度”,采取“救济”、“补贴”、“保险”等形式,以维持失业和养老人口的最起码的生存需要,避免社会不安定。这样,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实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社会保障制度还受国家财政状况限制。西方国家随着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社会福利开支一般占本国政府总支出的1/2至2/3(14),使财政支撑难以为继,不得不实行福利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挂钩,改革和调整社会保障的规模、范围和形式。可见,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失业和养老人口起着“扶贫济困”的功能,不是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以实现社会公平的手段,不具有致富的功能,更不会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我们不要因袭西方学者的观点,把社会保障的扶贫济困和消除贫富差距混为一谈。以为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就会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这是又一种认识误区。

上述两种认识误区,涉及效率公平问题。市场效率是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公平则区分为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市场公平是指市场机会平等、交易平等、竞争平等的公平。社会公平是指社会财富占有的平等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市场经济效率和市场公平是统一的。市场经济越发展,越会实现市场公平。市场公平越完善,越有利于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两者相辅相成。而市场经济效率并不解决社会分配收入的公平性。马克思曾说:“货币没有臭味,无论它从哪来。”(15)这就是说,货币收入来自公平分配或分配不公,是劳动所得或是剥削来的,是非法所得或是贪污盗窃来的,只要形成货币购买需求,同样可以入市公平交易。解决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市场经济是无能为力的,必须由市场外的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进行宏观有效调节。由此年看来,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不是一回事,市场效率和社会公平会是不一致的。市场经济按要素资源投入分配收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私有制的财产占有不平等和按资分配为基础,不可能实现社会公平,效率与社会公平存在尖锐矛盾,必然产生收入差别悬殊和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尽管西方国家把社会分配不公、贫富鸿沟扩大看成对社会不安定的严重威胁,但至今仍不能解决两极分化就是明证。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可以实现保持合理收入差距的社会公平和人民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解决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矛盾。诚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16)这就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可能把市场经济效率和实现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既发挥市场经济的效率的优点,又发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所以,市场经济中解决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主要是解决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矛盾。效率与市场公平,两者是一致的,不存在熟优先熟其后,或谁兼顾谁问题。至于效率与社会公平,不是兼顾关系,既不能以效率限制或牺牲社会公平,也不能以社会公平限制或牺牲效率,而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两者如何有效结合问题。

总之,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要市场配置资源效率,二要实现共同富裕,把两种结合起来,难度很大,世界上迄今没有先例。我们应坚信不移,积极探索。

注释:

①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

② 引自1995年1月24日《中国市场经济报》。

③ 引自1993年7月8日《经济日报》综合新闻版。

④ 引自1995年1月4日《华商日报》。

⑤ 引自1995年1月24日《中国市场经济报》。

⑥ 引自1995年3月15日《北京青年报》,1995年4月20日《中国信息报》。

⑦ 引自1994年8月31日《中国经营报》,1994年9月16日《中国信息报》。

⑧ 依据1994年9月8日《经济日报》报导资料推算。

⑨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

⑩(11) 《邓小平文集》第3卷,第110-111、64页。

(12) 引自1994年11月27日《经济日报》《瑞士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报导。

(13) 引自1994年9月8日《经济日报》《美国社会:贫富差剧日益扩大》报导。

(14) 引自1994年11月13日《经济日报》第四版。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9页。

(16)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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