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条件下贸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结构调整论文,产业升级论文,贸易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20年来经济增长结构显示:在中国的三次产业中,近20年来增长最快、对经济总量贡献最大的是第二产业,年均实际增长率达11.72%,占GDP净增长的近六成,占历年GDP总额的近一半;第三产业次之,年增长10.52%,净贡献和累计贡献都在30%左右。在中国的所有制结构中,20年来增长最快的是非国有经济,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工业部门。在农业中增长最快的是以农民家庭经营为代表非公有经济,而在服务业中非国有经济主要集中在商贸行业,而在金融、保险、通信等服务业中,基本上还是国家垄断。
中国加入WTO必然会牵动中国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不仅涉及到产业结构,也会涉及到所有制结构。所有这些结构调整反过来又会成为推动中国产业升级的强大推动力。面对加入WTO后的中国市场,寻求新的市场机会的关键是明确中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关注中国借助加入WTO机会进行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一、制造业结构:行业内贸易和高科技化
20年来,中国的工业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高达12%,高于其他任何主要行业。这是中国处于工业化阶段的主要标志。20年来,非国有经济成分的相对快速发展构成了工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中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的比例已由2/3下降到1/4左右,代之以集体性质的乡镇工业,个体、私营、外资和混合所有制工业。这意味着中国的工业化相当程度上是靠市场化推动的。
在讨论加入WTO后的市场机会时有一种观点:中国加入WTO以后得到的市场机会,是纺织品和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因获得WTO待遇而可能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因此,一些人仅仅把扩大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看作是中国加入WTO以后的市场机会,有的地方甚至想将已经通过压锭而压缩了规模的纺织行业进一步扩大。进一步的分析将表明,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它会导致冻结低度水准的产业结构。
目前中国的国际分工和出口结构有一部分可以用传统的比较利益理论来说明,就是说,资源密集与劳动密集型产品还占相当的比重,例如1998年纺织、服装和皮革制品及轻工消费品占总出口的30%左右。中国加入WTO也确实为这些产品出口打开了很大的市场。已有的研究成果发现,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依靠这种比较优势虽然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外汇,但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基于这种认识,中国的贸易结构需要也已经开始升级。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明显特征是出现行业内贸易,其表现是:
从出口来说,一方面,出口已转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1998年工业制成品比重上升到88.8%,出口额达1631.6亿美元。另一方面,工业制成品中以机电产品出口为主。1998年机电产品出口达665.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6.2%,连续4年超过纺织品,成为中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尤其是技术含量高、加工程度深、附加值较大的机械及运输设备出口所占比重由1977年的4.9%上升到27.3%。
从进口来说,中国目前的进口以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1998年工业制成品进口达1172.1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为83.6%,其中机电产品进口638.7亿美元,比1980年增长近10倍,占进口总额的45.6%。大量机电产品的进口加快了中国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促进了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
尽管如此,我国目前的进出口结构仍然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特征。其基本说明因素是,我国目前的行业内贸易在很大程度上与加工贸易相关。所谓加工贸易,即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加工出口。在1997年加工贸易出口占总商品出口的55%,加工贸易进口占总商品进口的50%。就产品结构分析,约80%的交通设备、电气机械、电子产品和仪器仪表,2/3以上的皮革制品和机械产品出口是通过加工贸易出口的。此外,冶金、服装和纸制品出口中的大部分也是加工贸易。
应该肯定,中国的贸易结构由传统的比较利益结构转向行业内贸易是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的提升。通过从国外吸收高新技术,以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从而使许多工业品由进口转为替代进口和出口。这也是国力增强的表现。但是,建立在加工贸易基础上的行业内贸易所取得的出口效益并不高。就出口来说,虽然技术较为密集的机械电子产品出口比重已经超过纺织品,但对于中国来说由于其技术部分(零部件)主要依靠进口获得,在这些出口品上附加的主要是劳动价值。因而仍然可以看作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从总体上说,由于进口的零部件和半成品中的技术含量较高,因此,加工所附加的增加值率很低。据估计许多加工贸易出口收入中有70%部分是支付给进口品的。显然,这种出口很大程度上是进口。这种加工贸易占较大比重的状况即使在进入WTO后在相当长的时间中不会改变。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制造业的技术等级不高。高技术含量产品市场上占较大比重的是进口品。因此,这几年中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替代进口。这种替代进口不是对进口品设置政策性堡垒,而是利用开放型经济:一是开放市场,允许外国制造业产品进入,特别是市场需求较大的家用电器;二是从国外进口技术和中间品,生产替代进口品;三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在国内建厂。与此相应,中国的进口品名义关税税率逐年下调,从1992年12月到1997年10月,制造业消费品税率由63.9%降到25.3%,制造业资本品税率由36.2%降到17.2%,制造业中间投入品税率由21.7%降到15.1%。在现实中,国家还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提供减免税收的优惠,因此,实际关税税率还要低于名义税率。由于中国的制造业产品市场开放得较早,开放度也高,效果也非常明显,例如许多名牌国产家用电器在品质上已经可以同进口品媲美,但其价格更具竞争力。至于像汽车之类的产品,在加入WTO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冲击恐怕是不可避免的,但其程度不会如有人说的那么严重,因为,我国达到一定规模的汽车制造厂基本上已经和国外著名厂家合资。他们会面对共同的问题。
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工业化时普遍面临的问题是工业水平严重落后于先行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如果工业化进程追随发达国家亦步亦趋,差距不但不会缩小,还会进一步扩大。在加入WTO的条件下,差距扩大的结果是发展中国家的追随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低于其水准的制造业可能被发达国家扼杀。这可以说是我国制造业发展所遇到的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应对的路径只可能是发挥后发优势,瞄准现代最新技术和产业,直接发展现代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这种跨越就是要跨越一个技术时代,直接进入现代技术时代。就像现在发达国家进入的新经济时代以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为代表。我国当前的产业升级以此为参照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就可能实现工业化的跨越。
因此,我国在加入WTO以后面临的结构转换任务是,抓住时机根据现代化的目标推进产业升级,其基本要求是国际分工结构由目前的比较利益结构转向谋求竞争优势。在发达国家进入新经济的背景下,中国结构转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科技产业。由此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入中国提供巨大的市场。
在中国加入WTO以后,由于贸易壁垒降低和被拆除,外商可能更多的以产品形式进入,预计进入中国的外资制造业企业的数量可能会相对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增强中资企业市场竞争力显得更为重要。为此,贸易政策必须依据WTO的规则作出调整。
第一,中国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不只是对外商,同时也包括对国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对外贸易的权利要赋予包括私有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其意义在于过去最有活力的经济成分(非国有企业)没有进出口贸易权,现在这些企业具有进出口贸易权后,必然会使中国的贸易更有活力,具有更高的效益。这是推动中国工业和贸易结构升级的主要动力。
第二,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原来只给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进口关税优惠政策也会惠及中国的其他类型企业。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高技术含量的投资品和中间品进口用于加工贸易和替代进口,中国产业升级的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同时给国外贸易伙伴提供的市场机会更多的将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投资品和中间品。
二、农业结构:打破自给自足均衡和市场化
中国是农业大国,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中国的农业特别是种植业,20年来虽然相对增长速度较慢、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其绝对额仍然在不断增长。特别是在80年代初期,该产业曾经有过连续数年近两位数的实际增长速度,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占GDP的比重曾经有所上升。从而在短短几年里基本解决了世界1/4人口的吃饭问题。如此成就的取得主要在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迅速地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关研究表明,这期间农业经济近一半的增长份额归功于此。80年代中期以后,农地制度改革的潜力基本释放完毕,农业经济增长的源泉开始转向要素(资本、肥料)投入、提高复种指数以及改变种植业结构(少种粮食)。
就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来说,与1980年相比,1998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值增长1.5倍,年增长率为5%,其中,进口增长0.91倍,年增长3.5%,出口增长2.3倍,年增长6.4%(海关总署,1998年)。1998年农产品贸易顺差为24.39亿美元,占中国贸易顺差总额436亿美元的6%。尽管如此,相对80年代,90年代以来农产品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呈下降趋势。1980~1998年期间,农产品出口在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80年的24.1%下降为1998年的7.8%,进口比重由31.07%下降为8.5%。这也大致反映中国贸易结构的升级。
表1 1998年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单位:百万美元)
出口进口
净出口
数量比重
数量比重
总计 14934.58
11998.47
2936.11
谷物产品
2147.98
14.4
1989.47
16.6
158.51
园艺产品
4944.29
33.1
1929.71
16.1
3014.58
畜产品 2401.97
16.1
1823.78
15.2
578.19
水产品 2646.87
17.7
679.85
5.6
1967.02
其他 2793.47
18.7
5575.67
46.5
-2782.2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分析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见表1)可以发现中国目前农业的结构性矛盾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1)中国主要出口农产品为园艺产品,1998年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3.11%。(2)中国的主要进口农产品为食糖、饮料、棉花、毛皮、蚕丝等属于“其他农产品”分类的农产品,占农产品进口总额的46%以上,而且其进口大于出口,且呈上升趋势。(3)谷物出口比重低于其进口比重,虽然其仍然属于净出口。进口农产品中,谷物产品为第二大进口产品,1998年为16.6%,加入WTO以后,谷物产品的进口将会显著增长。
农产品贸易结构与其生产结构相关。目前,谷物产品的贸易比重可以说是最小的,只占农产品贸易的15%。与此相反,中国目前占最大比重的农产品是谷物产品(可以称为大宗农产品),农民就业比重最大的是谷物生产部门,但谷物产品出口比重最小,1998年谷物总产量为45624万吨,出口总量889万吨,进口总量388万吨,出口只占4.2%,净出口不到3%。其主要说明因素是粮食自给,而进口比重小的主要说明因素是国家对谷物市场的保护。中国在加入WTO以后的短期内受冲击最大的会是这一部门。
虽然10多年来农村发展乡镇企业,转移了一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但是,至今还有一半以上的劳动力从事种植业。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和务农收入不高问题在中国尤为突出。显然,中国面临着改变二元结构现状的结构转换任务。
改变二元结构现状的困难在于存在着导致二元结构超稳定的主要原因,即在国内市场上形成了一种自给自足的均衡: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太低,种植业部门就业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45%以上,仅生产7%的产出。另一方面农产品的商品率很低,总体水平在40%左右,粮食的商品率不到20%,这也与谷物的单位面积产出(特别是收入)不高相关。由此就形成“糊口”农业的特征。自给自足的均衡还造成了农业的低收入特征。农产品的品种结构基本上是为了满足糊口需要,采用粗放型耕作方式,由此形成高产低效农业。这种自给自足均衡的背后就是:长期以来,农业部门的就业,农民的基本收入基本上是靠政府保护的农产品市场维持的。农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照样有市场(见表2)。
显然,中国改变二元结构的重要内容是:由糊口和低收入农业转向高效农业。而其前提条件就是打破农产品自给自足的均衡。而打破这种均衡的力量就是农业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可能会成为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二元结构现状的一种外力推动。
外国农产品在取得平等的贸易条件进入中国市场后,中国的农产品会在价格、品种、质量及营销手段等方面暴露出竞争劣势。由于市场的缩小,农民收入下降和就业的减少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避免的。据一份研究报告的测算,从1998~2010年大约有960万劳动力(大约占现有农业劳动力的1/4)从农业部门中转移出来。农民失去市场的问题会比失去土地更为严峻。过去刘易斯的劳动力无限供给模型指出了农民向工业部门的转移路径。现实中的问题是失去市场的农民能被哪些部门吸收?农民的技能具有资产专用性特点,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失去市场的农民大量失业的状况将是难以避免的。
表2 主要农产品国内外价格比较(1998年)(单位:人民币元/500克)
商品名称 规格 国际市场价格 国内市场价格
国内外价格比
(折人民币)(以国际价格为100)
小麦
中等
0.44 0.63
143
大米1.12 1.13
101
玉米
中等
0.36 0.65
180
大豆
中等
0.98 1.76
179
豆油
一级散装
2.52 3.94
156
花生油
3.73 5.70
153
资料来源:《中国价格学会通讯》1999年4月15日。
面对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挑战,应对的主要途径是结构转换和升级:由单纯的内向农业转向面向国内外大市场农业。农业参与国际分工要突出优势和效益。这样,在加入WTO条件下,农业结构转换可能会有下列趋势:
一是加快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面对外国农产品进入,中国的对策不一定是以同样的产品进行针锋相对抢夺市场,而是调整产品结构,减少一部分低效益的谷物生产,转向生产具有出口潜力的产品(例如园艺产品)。这同时意味着主动让出一部分市场给外国农产品。
二是加快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农民收入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提供给市场的产品是初级产品。改变农业收入过低的重要途径是对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从而使更多的附加了价值的加工农产品替代初级品进入市场。这本身也是就地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
三是加快农业的技术进步,面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农产品本身也有依靠技术进步替代进口品的问题。其途径是改良农产品品种、提高其品质,特别是要减轻农产品中的残存农药,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快农业市场化改革。国家对农产品市场的保护被打破以后,农民要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就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面向市场的经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组织和市场网络。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进入市场经济。
五是在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针对农民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技能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三、服务业结构:打破国家垄断和市场准入
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1998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32.8%,具有明显的低收入国家特征。对外开放度也低于制造业,1998年服务贸易出口位居世界第15位,占世界份额1.8%,均低于货物出口水平(货物出口位居第9,占世界份额3.4%);服务贸易进口位居世界第11位(同货物位次),占世界份额2.2%,略落后于货物(货物进口占世界份额2.5%)。在利用外资上,服务业明显落后,截至1998年,在合同利用外资中,工业和建筑业占62%,服务业占36%。
中国目前的服务业的落后不仅在于其总体比重低,还在于其结构处于低水准。目前在服务业中占较高比重的是进入堡垒较低的运输、餐饮、娱乐、房地产等。其中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占1/4左右。而具有主导性、现代性的金融、保险、通讯、网络等行业发展严重滞后。
20年来,服务业中所有制结构调整主要在贸易领域,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衡量,国有制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54.6%下降到1998年的20.7%。集体所有制成分也在逐步退出贸易领域,即由1978年的43.3%下降到1998年的16.6%。换言之,非公有制成分已经成为贸易领域的主体(1998年个体和其他经济共占62.3%)。
而在金融保险、交通邮电和文化教育等行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金融和电信市场一直是具有完全垄断特征的市场,金融服务由国家银行垄断,电信服务由国爱电信垄断。由此产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等弊端。根据OECD的一份关于知识经济的研究报告,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知识密集的服务业发展非常迅速。根据其定义,知识密集的服务业就是这些行业。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要由发达并达到现代水平的金融和电信服务的支持。因此,服务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基本目标是,突出金融保险电信等行业的发展,使其成为拉动现代经济增长的主导行业。
我国服务业滞后在很大程度上与其开放度低相关。与产品市场开放不同,产品可以国际转移,服务的国际流动则要以资本流动为载体。就是说,服务业市场开放要以提供服务的外国资本进入为前提:或者是以购买中国公司股份的形式进入,或者是以在中国开办公司的形式进入。这意味着加入WTO以后,如果说外商投资制造业企业进入中国的数量会相对减少的话,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则会大量增加。这对我国的服务业市场是挑战,但更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机会。
表3 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产业分布(截止1998年)
行业
合同外资(万美元)比重
农林牧渔业 93.55 1.63
工业
3382.0459.08
建筑业
177.64 3.10
服务业
2071.6936.19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 138.55 2.42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
207.55 3.63
房地产公用事业
1427.4524.93
卫生体育、社会福利 45.51 0.79
教育、文化、艺术、广电
19.67 0.34
科研技术服务
17.40 0.30
其他
215.56 3.77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研究我国目前的服务业中利用外资的结构,可以发现,外资进入中国较多的是房地产、宾馆和餐饮服务。而在金融电信等领域外资比重很小。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在这些领域已不是铁板一块,实践已经超过了现行的政策法规。近年来中国实际上已经开始有限度地向外资开放金融和电信服务市场。例如,中国电信在香港上市,至1997年底中国已经批准各类外国金融机构代表处544家,外资营业性金融结构170家。这些金融机构可以在批准的地域范围从事批准的业务服务。当然,外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中国的市场潜力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在关于中国加入WTO谈判中,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最为关心的是进入中国的金融服务和电信服务市场。这一方面说明美国和欧盟在这一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市场潜力特别诱人。
中国的工业化需要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当前条件下就要由国民经济的信息化来推动。信息化不仅仅是供给问题,更重要的是需求问题。这就要求信息服务业有大的发展。
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开放金融和电信市场,允许达到现代水平的外国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和其他信息服务业进入中国,虽然在短期内会对国有的金融和电信市场形成冲击,但这毕竟是竞争对垄断的冲击,现代对传统的冲击,最终会带来全社会的福利和效率,并且能够借助外力推动服务业结构的提升。因此,加入WTO后,中国没有必要为外资现代服务业的进入设置障碍,而是要以更加开放的政策迎接其进入。其中包括降低外资金融和电信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行政性和政策性堡垒,扩大其开展业务的地域范围和经营范围,其中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资电信入网服务等。
有人担心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上数量扩大和业务扩大可能会破坏中国的金融秩序。这里需要指出WTO规则有其特定的管辖范围。它不能限制各个国家中央银行贯彻货币政策的调控,不能排斥各个国家资本市场的准入制度,同样也不能规定一个国家货币自由兑换的次序,就像我国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能自由兑换,WTO规则是管不到的。
总之,中国作为进入快速增长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结构转换和升级的阶段,结构转换和升级的重要推动力是市场化。WTO的基本规则是市场经济国际化的规则。因此,加入WTO必然会大大加快我国的结构转换和升级的进程。由此所提供的市场机会不仅是留给中国企业的,也会公平地留给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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