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视角下的青年婚姻匹配与稳定研究&以上海为例_公共政策论文

公共政策视域下青年婚姻匹配及其稳定性研究——基于上海市的调查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公共政策论文,上海市论文,稳定性论文,婚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共有350余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比2012年增长12.8%。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46.9万对,比2012年增长1.8%[1],离婚率已经连续多年呈上升趋势,其中22-35岁人群是离婚主力军。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每年的离婚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从1990年的3.27万人,到2000年的6.36万人,再到2010年的9.34万人,2012年更是达到了10.57万人[2]。离婚率的攀升从某种程度上表征了中国社会的现代性,但中国式婚姻的脆弱性亦折射了中国社会结构的脆弱性。然而,近几年离婚率骤然攀升,婚姻稳定性背后可能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叶文振、徐安琪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婚姻质量是影响婚姻稳定性的重要变量[3]。李晓霞认为,国家政策会对族际婚姻产生促进或阻碍作用[4]。婚姻危机的产生源于夫妻双方一方社会和经济地位改变导致的交换不对等[5]。也有研究者发现,公共政策引发了假离婚和假结婚行为[6],出现了政策性离婚[7]。

       中国目前存在的婚姻与家庭焦虑,不仅是社会急剧变迁的结果,也与当前我国推行的不当公共政策密切相关[8]。基于2000-2013年上海市户籍人口增长率与同期结婚对数增长率、离婚人数增长率的比较(见图1),就总体趋势而言,离婚人数增长率高于户籍人口增长率,结婚对数增长率高于离婚人数增长率。但是,2010-2011年结婚对数增长率陡然升高,到2012年有所回落,而离婚人数增长率是直线上升,且延续到2013年。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新国五条”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而离婚人数增长率与结婚对数增长率的异常变动背后可能存在政策安排的影响,上海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调整、终止等均会影响婚姻行为。可见,社会公共政策与家庭婚姻的稳定性息息相关,本课题试图分析社会公共政策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图1

       2000-2013年上海市户籍人口、登记结婚对数、离婚人数增长率

       一、研究设计与调查方法

       1.研究设计

       为了深入了解公共政策对上海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本文根据性别分别设计了调查问卷《上海市青年结婚认知调查(男性)》和《上海市青年结婚认知调查(女性)》,调查对象是35岁以下的上海户籍青年结婚登记群体。问卷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公共政策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主要通过户籍、房地产调控政策、拆迁政策、婚前财产公证政策、单独二孩政策、婚前检查政策、儿童福利政策、社区婚姻服务政策等,考量公共政策对上海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2.调查方法

       根据上海市常住人口的分布情况,重点选取了浦东新区,中心城区的黄浦区、长宁区、普陀区,都市功能优化区的闵行区、宝山区,近郊区的嘉定区,以及远郊区奉贤区,共8个区的青年结婚登记群体。本调查从2014年7月30日开始,至2014年9月9日结束,共发放问卷924套,实际收回问卷924套,有效问卷922套,有效回收率99.78%。

       二、门当户对:上海青年婚姻匹配特征

       本文主要从年龄、学历、职业、经济收入、家庭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考量上海青年婚姻匹配特征,并从深层次探索其婚姻达成的内在规律。

       1.年龄匹配:年龄差处于合理区域

       本次调查中,男女年龄差在-7~12区间内,即男性比女性最大的大12岁、最小的小7岁,且普遍男性比女性年龄大(见图2)。由图2可知,男女同岁的有250对,占27.4%,男女年龄差在3岁以内的有756对,占82.8%,说明上海青年婚姻的年龄差处于合理区域。

      

       图2

       上海青年婚姻年龄差频率分布图

       2.学历匹配:相差不大

       调查数据显示,男女方皆为初中学历的有1对,占0.1%;男女方皆为高中学历的有28对,占3.2%;男女方皆为大专学历的有144对,占16.6%;男女方皆为大学学历的有268对,占30.8%;男女方皆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有60对,占6.9%。由此可见,男女方学历完全匹配的达到501对,占57.7%,接近60%(见图3)。可见,上海青年婚姻群体中男女双方的学历较为匹配。

      

       图3

       上海青年婚姻学历差频率分布图

       3.职业匹配:阶层内匹配为主

       调查数据显示,双方职业皆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领导和干部53对;双方皆是企业高、中层管理者与私营企业主12对;双方皆是专业技术人员101对;双方皆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2对;双方皆是个体工商户3对;双方皆是商业、服务业人员82对;双方皆是产业工人6对;双方皆是自由职业者6对。职业完全匹配共有305对,占36.8%,说明青年婚姻双方的职业有一定跨度,职业对婚配的影响不是特别大。

       4.收入匹配:经济地位相差较小

       本项目设计7个不同的收入层次,分别是:基本无收入/2000元以下、2001-3000元、3001-5000元、5001-8000元、8001-10000元、10000元以上。双方基本无收入2对;双方月平均收入2000元以下2对;双方月平均收入2001-3000元22对;双方月平均收入3001-5000元160对;双方月平均收入5001-8000元82对;双方月平均收入8001-10000元18对;双方月平均收入10000元以上47对。男女双方收入层次完全匹配的共有333对,占36.7%;双方收入差距在1个层次以内的,共有650对,占71.6%。由图4可知,收入匹配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上海青年婚姻的收入匹配程度较高,大部分青年在同一层次或邻近层次收入水平选择婚姻对象;二是男方普遍选择比自己收入层次低的女方作为婚姻对象。

      

       图4

       上海青年婚姻收入差频率分布图

       5.家庭地位匹配:主要属于中层地位的门当户对

       本项目设计5个不同的社会层次,分别是:下层、中下层、中层、中上层和上层。双方皆认为自己属社会下层18对;双方皆认为自己属社会中下层135对;双方皆认为自己属社会中层351对;双方皆认为自己属社会中上层24对,双方皆认为自己属社会上层3对。社会层次完全匹配共计531对,占58.2%;双方社会层次差距在1个层次范围内有830对,达到90.9%(见图5)。由此可知,上海青年婚姻的家庭地位匹配程度较高。

      

       图5

       上海青年婚姻家庭地位差频率分布图

       三、规范与失范:公共政策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虽然公共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但是具体公共政策对个人、群体的行为、生活将发生重要影响力,甚至一些公共政策对青年婚姻对象选择以及婚姻稳定性带来影响。公共政策是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维系社会合理秩序,但前提是公共政策安排能够为大多数公众所接受。倘若前提不成立,公共政策可能导致社会成员发生失范行为。近几年,上海市离婚、复婚数据出现了异常状况,其背后可能是公共政策带来的假离婚现象。本文主要通过调查上海青年对现行公共政策的态度来衡量公共政策对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1.户籍政策对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开始弱化

       公共政策的预期可能对婚姻观念产生影响。户籍在婚姻达成中的作用开始弱化,在婚姻对象选择中,户口的影响日渐式微。以前,大量外来人口特别是女性远嫁上海,很大程度上看中的是对方的上海户口。上海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外地人与上海人结婚10年,可以入户上海。也有少数人会钻政策空子,为了获取上海户口,以结婚证丢失为由而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将结婚年限提前几年。现在,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预期,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趋势,户籍政策对青年婚配选择以及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力逐渐减小。

       2.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直接导致政策性婚姻

       目前,青年人谈婚论嫁是“非房勿扰”。《青年蓝皮书:中国青年发展报告(2014)No.2——流动时代下的安居》通过实证调查得出结论:住房已成为影响婚姻决策的重要砝码[9]。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目标指向是为了稳定房价,但却对婚姻的稳定性带来了影响,引发了假离婚、假结婚现象。倘若此类现象与房地产调控政策有着直接关联,这就意味着政策在内容设计方面存在问题。本课题通过“房地产调控政策带来的假离婚现象”来测度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上海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数据显示:52.4%的青年“反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带来的假离婚行为;只有8.2%、5.7%的青年分别“赞同”、“较赞同”此行为;倘若视中间态度“不好说”也表示“赞同”,则“赞同”此行为的累积百分比有28.2%(见表1)。可见,在利益选择面前,仍有不少上海青年可能会选择规避政策行为来获取利益。

      

       在调查中,通过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获悉,2010年上海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后,离婚排队现象开始发生,离婚手续办完后,隔一天开单身证明,因为单身就可以规避政策,从而降低首付款和银行贷款利率。房地产调控新政只是简单地以“户”而不是以“人”为单位来限定某些权利,这必然会导致一些人为了获得更多利益,采取离婚方式绕过政策限制。

       3.房屋拆迁政策可能引发婚姻的破裂

       无论是房地产调控政策,还是房屋拆迁政策,都是以“户”为基本单元对象。于是有些人会在户籍政策上做文章,通过假结婚和假离婚等行为迁移户口,从而获取更多拆迁款。本课题通过“房屋拆迁政策引发的假离婚行为”来测度拆迁政策对上海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数据表明:54.1%的青年“不赞同”为了获得更多拆迁款而采取假离婚行为;只有7.0%、5.4%的青年分别“赞同”、“较赞同”此行为;倘若视中间态度“不好说”也表示“赞同”,则“赞同”此行为的累积百分比是25.8%(见表2)。可见,超过四分之一的青年可能会为获得更多拆迁补偿而采取“假离婚”。

      

       4.婚前财产公证政策可能影响青年夫妻的感情

       据调查,98.0%的青年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为了进一步了解婚前财产公证政策对上海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本课题设计问题“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会影响婚后的夫妻感情”。数据显示,40.1%的认为“有一定的影响”,6.0%的认为“影响很大”(见表3)。可见,婚前财产公证对青年婚姻稳定性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上海青年又未做婚前财产公证,可能是因为“谈钱伤感情”,或者是财产话题的敏感性会影响婚姻达成的气氛。而且,通过卡方检验,P值0.024<0.05,达到了显著性水平。在“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会影响婚后的夫妻感情”问题上存在性别差异,女青年可能更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会影响婚姻感情(见表4)。

      

       5.“单独二孩”政策间接影响青年婚姻稳定性

       上海“单独二孩”政策于2014年3月1日实施,此政策可能对上海青年婚姻带来影响。根据调查数据,36.4%的上海青年认为孩子对影响婚姻稳定性的“作用很大”;54.0%的认为“有一定作用”;仅有3.9%的认为“没有作用”(见表5)。可见,绝大多数上海青年高度认同孩子对于婚姻的重要性。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非独生子女青年为了能多生育,可能倾向于找独生子女为配偶。本课题通过调查发现,“赞同”和“比较赞同”上述行为的上海青年共计25.0%。但是独生子女身份并不影响他们的态度(见表6)。卡方检验后的P值0.169>0.05,未到达显著性水平。

      

       6.目前婚检政策对青年婚姻稳定性影响较小

       强制婚检政策取消后,婚检率一直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调查数据显示,30.8%的上海青年夫妇婚前进行了婚检,婚检率没有达到50%的水平;仅有5.0%的上海青年认为“应该实行强制婚检”;82.8%的“赞同目前的自愿婚检”(见表7)。可见,上海青年比较认同目前的自愿婚检政策,但对婚检的重要性认识尚不足。然而,当问及“有一对夫妻由于没有婚检,结婚后发现一方不能生育最终导致离婚,你觉得这种做法可不可以接受”的问题时,有22.9%的上海青年表示“可以接受”,这也进一步验证了90.4%的青年认为孩子对婚姻稳定的重要性,但对婚检依然存在一种排斥感(见表8)。

      

       四、主要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资料和已有文献资料分析,上海青年婚姻选择主要遵循同类匹配原则,属于同阶层内婚配现象,内卷化的婚配依然是主导。而且,高离婚率背后存在政策安排的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调整、终止等均会影响上海青年婚姻的稳定性,并可能影响上海青年的婚姻行为。

       1.青年婚配主要遵循同类匹配原则

       问卷调查表明,上海青年婚配主要是“同类匹配”,所谓“门当户对”,经济地位、社会阶层地位、文化程度、家庭社会地位等方面差异性不大,跨阶层婚姻匹配所占比例较小,婚姻双方的各个方面梯度不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年龄匹配上处于合理的年龄差区域,年龄差均值在3岁之内;二是学历匹配上相差不大,婚配双方的文化教育程度基本相当;三是职业匹配上主要属于阶层内匹配;四是收入匹配上大部分青年在自己收入层次的同一层次或邻近层次选择婚姻对象,且男方普遍选择比自己收入层次低的女方作为婚姻对象;五是家庭地位匹配上属于中层地位的门当户对,90%以上的双方家庭地位的差距在一个阶层地位。

       2.公共政策是影响青年婚姻稳定性的重要变量

       离婚不仅是个体的选择,更是社会选择的结果,高离婚率的背后必然存在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2010-2013年,离婚率增速加快,从某种程度上折射了我国当前转型社会结构的脆弱性,也与上海一系列社会政策息息相关。政府作为婚姻关系的确认方和社会道德伦理的坚定维护者,却成为导致婚姻关系被利益支配甚至工具化的破坏性力量。政策性离婚是指夫妻通过假离婚等非常规方式来规避政策,目的是为了取得更多的利益,比如分房、分红利、避税,等等,这也意味着公共政策的制定或内容设计存在问题或存在漏洞。为了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户”和“家庭”形式上的解体——“假离婚”便成为成本最低和最有效的手段。然而,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离婚只有真的,没有假的,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便解除了。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竖起“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警示语,因为现实生活中有的假离婚演变成了真离婚,婚姻的功利化、工具化使得婚姻丧失了其本身意义,也存在诸多隐患,可能导致家庭悲剧。选择“假离婚”者,大多为了经济利益,或为房子,或为超生,或为买经济适用房,等等。

       公共政策的本质是对利益进行权威性分配,其内容不可避免涉及不同群体的利益重新调整、分配。但有时候利益选择与道德选择是相悖的,青年群体面临社会的压力,在面对道德选择和利益选择时,利益选择自然成为他们的第一选择。他们之中有人会选择违背家庭伦理道德,比如通过假离婚钻政策的空子来规避政策带来的利益受损。

       3.社会结构性力量影响家庭婚姻的稳定性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很多社会张力、社会冲突可能渗透到婚姻现象之中,婚姻行为背后意蕴着社会结构的力量。当前屡屡发生的假结婚、假离婚,甚至一些畸形婚姻现象,表面上似乎是个体的选择,然而实质上与社会选择息息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婚姻问题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公共问题。当下中国社会结构的快速变迁,大城市的社会结构变化是其缩影,这种变迁和变化亦制造了中国式的婚姻达成和离婚现象。转型时期的中国问题全面渗透到了婚姻家庭内部,加速了它的内在解体,离婚率的加速增长,异常的婚姻选择行为,充分体现了婚姻问题的结构性影响。每个个体从社会整合的纽带中分裂出来,个人从婚姻家庭中分裂出来。当然,从整个社会历史变迁中,离婚率的攀升也说明了社会“现代性”的增强,它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轨迹是相吻合的。

       可见,婚姻稳定性问题与社会选择密切相关,社会结构性力量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力不可忽视。而婚姻稳定性事关社会成员的幸福,倘若婚姻稳定性问题带来的社会保障、社会安全等问题不能很好解决,那么它也会加速社会肌体的内在解体。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婚姻稳定性问题以及背后的结构性因素。

       五、对策建议

       1.正确引导青年的婚恋观

       当代青年成长于处于社会转型期和深化改革期的社会,也正处于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时期,谈婚论嫁是他们必须面对的议题,婚恋观对于他们的婚姻选择以及婚姻、家庭的稳定性都至关重要。然而,价值的颠覆、思想的混乱、政策的失当可能导致青年面临和经历“青春期的困惑”。一是正确认知相关的婚姻政策及公共政策。政府及相应的职能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婚姻登记平台以及互联网平台。比如,婚姻登记处发放一些婚姻政策的小册子;主要门户网站通过漫画等形式生动地讲解婚姻政策以及相关的公共政策。二是增强婚姻、家庭的责任感。责任感的增强可以通过讲故事让青年入脑、入心,有时候讲故事比讲道理效果更好。可以利用传媒,特别是新媒体讲故事,通过电视、手机、网络讲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故事,让青年明事理,并增强责任感;可以利用传统节日契机,深化节日精神价值的认知,让青少年在节日气氛中体验中国传统文化内涵,体会婚姻和家的责任感,通过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价值,让青少年感受亲情和友情的氛围,正确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塑造青少年正确的婚恋价值取向。正确婚恋观的培育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号式的宣传上,还需要通过认同力和践行力来加以体验和自觉内化,让主体进一步认知并认同。比如说,上海市闵行区婚姻登记中心在2014年“七夕”之日,为了传承中国情人节的文化内涵和爱情观,以唯美的动漫画面展示在青年新婚夫妇面前,并配有文字表达祝福,即“为什么选择七夕嫁给你,因为就是希望彼此相爱,永不变心;为什么选择‘8·2’娶你,因为你是我今生‘不二’的选择。”

       2.构建“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三位一体的婚姻服务体系

       基于当前偏离正常的离婚率,以及相关公共政策带来的假离婚现象,民政部门、社区以及居委会可以相互联动,明确责任,合理分工,为上海青年构建三位一体的婚姻服务体系。一是民政部门通过网络媒介解读政策到位。当前,网络已经成为青年获取资讯的第一媒介,民政部门可以通过官方门户网站以及实地场所宣传、讲解婚姻政策及相关公共政策。二是社区通过志愿者服务上海青年婚姻。首先,社区要与民政部门积极联动,让上海市相关婚姻政策宣传走进社区。其次,建立青年婚姻服务中心,成立青年婚姻服务志愿者队伍,为青年婚姻提供政策咨询和心理咨询。最后,定期安排志愿者队伍宣讲上海市相关婚姻政策。三是居委会通过网格化服务上海青年婚姻。首先,基于网络化管理、服务模式,建立辖属范围内青年的婚姻信息库。其次,构建持续化、常态化的服务机制,定期了解辖属范围内青年的婚姻状况。

       3.制定公共政策,必须考量其对青年婚姻稳定性的负效应

       在利益面前,婚姻被弃之如履,被视之如戏,婚姻的神圣感遭受动摇,青年的婚恋观会深受影响。在政策面前,青年群体婚姻的稳定性受到影响,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遭到质疑。因此,公共政策安排必须考量其对青年婚姻稳定性的影响。一是制定公共政策时,不仅要重视整体,又要重视局部;不仅要重视宏观层面,也要重视微观层面,在政策的各个环节、细节上进行缜密的科学论证,避免政策出现先天不足,执行起来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让人有可乘之机。二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制定政策时,要具体分析政策执行后的社会效应,在内容设计的时候,要避免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4.科学调整现有公共政策,降低其对青年婚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如果一项公共政策在出台伊始就漏洞百出,甚至在客观上对社会上的某些不当行为起到了“奖赏”或“鼓励”的作用,这个政策就注定了不是一个好的政策。公共政策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但在政策实践过程中可能带来其他的社会结果,且可能带来负面的社会效应,引发社会成员的失范行为。因此,政府及其他政策主体必须科学调整现有公共政策。一是以“人”为单位执行公共政策,抑制“政策性离婚”。政府要严控投资炒房的行为,可以考虑出台“购房复婚细则”,离婚后双方有新购住房记录的、房产套数超过两套的,禁止复婚。二是公共政策安排时应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分配,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慎重权衡利益获得与离婚风险之间的关系。三是反思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有人为了结婚而买房,也有人为了买房而离婚,排队离婚、七结七离等婚姻现象已经挑战道德底线,假结婚、假离婚的闹剧背后有利益的合谋,也有现实的无奈,但我们更需反思房地产调控、拆迁补偿等公共政策。第四,让婚检成为一种置身法律之外的习俗。让婚检观念就像拍婚纱照一样普及,使婚检行为成为婚前的一堂必修课。详细公布婚检的具体项目,人性化地宣传婚检项目的有关知识,保障私密性和人性化的婚检服务等,从而提高青年人对婚检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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