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当代价值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工会论文,当代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768(2009)14-0171-03
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历史进程里,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国家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同时作为一个群众组织、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中国工会始终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集聚着优势力量、实践着重要职能、发挥着积极作用,显示出了其当代的价值。
一、中国工会当代价值的能力诉求
中国工会的当代价值体现为与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紧密相连的能力诉求。
从中国工会自身内在规定性上看,中国工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自诞生之日(1925年5月1日)起,中国工人运动全国性的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为维护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而斗争,肩负的使命就具有两重性,一是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一是维护捍卫职工的利益,体现出两重关系:一是工会与党的关系,一是工会与职工的关系。其中,能否实现正确地处理工会与党的关系问题是关键所在。正确处理工会与党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列宁指出:“工会要紧紧靠近党,这是唯一正确的原则。”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工会与党的关系是极其重要的政治关系,它深刻地决定着各级工会组织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本质上看,工会与党的关系就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与本阶级大多数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工会章程》总则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国家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工会必须遵循政党与社会团体之间关系的一般规律,接受党的领导,并在党的领导之下,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团结、组织、动员广大工人阶级群众,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建功立业、贡献力量,其工作重点及价值体现必须始终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正确处理工会与党的关系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认识与实践的方法问题。从性质上看,工会与党的关系是党对工会的领导与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对工会的领导是以尊重工人阶级群众的地位为前提的,通过在工人群众中树立的崇高威望赢得的。同时,作为一个群众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在党的领导之下,工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同工会及工会会员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政治组织的社会优势,必须持有自己的角度和定位,从自身的特点出发,着重发挥群众优势、民主机制优势、人才优势,找准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最佳切入点,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从而成为联系党同工人阶级群众的纽带。
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上看,中国工会服务全局任务艰巨,需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会工作,把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理念体现到工会工作实践中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事业全局的重大关系——一要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二要正确把握服务全局与服务职工的关系;三要正确把握依靠主力军与建设主力军的关系;四要正确把握突出维护职能与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关系;五要正确把握党政主导维权与工会主动维权的关系;六要正确把握重点维护职工经济权益与全面维护职工各项权益的关系;七要正确把握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八要正确把握完善维权机制与为职工办实事的关系;九要正确把握扩大工会覆盖面与增强工会凝聚力的关系;十要正确把握提高工会领导机关服务能力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关系。
二、中国工会当代价值的努力历程
中国工会的当代价值体现在伴随改革开放三十年而不断努力、不断成长的实践进程。
以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中国的工会运动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中国工会的九大(1978)到十五大(2008),历经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国工会在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为代表的党的一代代领导集体的关心与爱护下,顺应“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现实要求,不断研究新形势、探索新思路,努力着有所作为,彰显力量。
中国工会的九大(1978),实现了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的开始。工会十大(1983)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动员全国工人阶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工会十一大(1988)标志着工会工作拨乱反正全面完成,在深化改革中探索新路子、开创新局面,是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的改革大会。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之后,党的十四大召开,做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一是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二是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是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从工会九大到工会十一大,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逐步形成为:“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维护”——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四项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工会积极探索改革的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工会十二大(1993)根据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结合党提出的改革目标,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新的工作方针。会上,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工会十三大(1998)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词,这是20世纪召开的最后一次全国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工运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次盛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动员各族职工为实现我国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工会十二大至十三大,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提出和实施,凸显了工会在社会转型时期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十四大(2003)是在实现了党的承前启后、整体性新老交替之后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胡锦涛做了重要讲话,曾庆红向大会祝词,精彩概括了一系列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王兆国做了报告。大会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号召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实现了农民工入会首次写进工会报告,体现了工农融合的开始,更加符合《工会法》的精神与原则。工会十五大(2008),王兆国做了报告,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会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特点和优势,体现当代价值;必须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在党的十七大规划我国政治发展的目标、强调发展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指引下,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47名农民工代表参加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重要突破等。工会十四大至十五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的提出和阐释,架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体系。
综观中国工会的发展道路与进程,不难看出:在坚持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方面,中国工会目标明确、举措众多、成效突出;在维护捍卫职工的利益方面,中国工会思想上也越来越重视、改革上也越来越深入,价值实现具有宽广的前景。
三、中国工会当代价值的潜力挖掘
中国工会的当代价值体现于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潜力挖掘。
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前行,中国工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机遇与挑战中不断寻求着新突破、新发展。究其根本,列宁认为,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者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毛泽东指出,工会是维护工人利益的堡垒。刘少奇强调,要使工会成为保障工人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如果不能实现这个目的,他们就会脱离工会。邓小平认为,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工人信得过的、能替工人说话和办事的组织。江泽民强调,工会是干什么的?工会就是替工人说话的,工会肩负着职工各种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神圣职责。胡锦涛要求,工会工作要扩大覆盖面,增加凝聚力。这些深刻的论述,精辟地阐明了工会工作的本质,为中国工会坚持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与行动指导。
面向未来的发展,中国工会必须找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位置,大胆改革、锐意创新,不断展现其发展潜力与前景。例如:在正确处理工会与党的关系问题上,坚持党的领导不等于以党代政、以党代企、以党代工。党对工会的领导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国家作为立法者,不直接介入劳动关系;政府以社会公共权力的面目,依法干预企业对社会劳动进行管理;工会以社团法人身份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成为党和国家联系劳动人民的“桥梁和纽带”,起到社会“稳衡器”、“安全网”、“减震器”、“调压阀”的作用。工会应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政策参与进程,通过代表职工在人大、政协中发挥更大作用,建立与政府的联席会议等对话平台,加强对国家法律政策实施的监督等,真正实现“参得进、议得上、有成效”。浙江省义乌市总工会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主抓、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模式,较好地理顺了工会与党政的关系,并最大限度开发了能够调动的资源,显现出了“党委的英明,政府的开明,工会的聪明”。在正确处理工会与职工的关系问题上,中国工会倡导源头维护,这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的根本途径。对不同层级的工会组织来讲,源头维护的内容并不相同。全国一级、省市一级的工会组织,源头维护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参与国家或地方立法,在各级政府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用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重要改革方案时,能够听到工会的声音,反映出广大劳动者的意见和要求,使各项改革政策能够考虑到普通职工群众的承受能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大多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源头”维护可以使职工全体受益。以此为观念前提,有学者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如: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合同的完整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权利的合法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利益的公平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条件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协调的有效性;要检讨法律的针对性、有效性以及普遍性。工会组织可以组织一些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中国职工尤其非公企业职工的劳动权到底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工人的“底线”权利是什么,从而借助社会力量造就一定的社会舆论氛围,在适当的时机把职工的“底线”权利纳入到法律之中;要设立发言人制度,对社会重大事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市级工会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观点、表明自己的立场,同时组织调查委员会亲赴现场进行调查,主动与政府进行沟通,提出处理意见。以此为观念前提,山东济南市总工会实施的“职工诉求代理制”,变职工诉求为工会代理,由职工群众上访变工会协调解决,解开了职工利益诉求的“渠道”、“方式”、“效率”三个扣子,达到了党政、企业、职工“三满意”的结果。一方面显示了工会组织是负责任的、有活力的组织,能够及时站出来,向社会公示自己的态度,履行职工维权的职能,另一方面可以把大量问题解决或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稳定。《山东工人报》报道的“青岛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与工会在法律框架上的“一拍即合”,解决了职工利益诉求的“渠道”、“方式”、“效率”问题,一方面法院解脱了审判力量不足的苦恼,另一方面工会也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营造了良好的工会形象,可谓一举多得。
四、结束语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至今,中国工会伴随着整个国家和人民前进的步伐,得到了三十年的巨大发展,取得了三十年的长足进步,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其能力、努力、潜力做出基本的判断和思考,有助于我们能够在新一轮改革实践中做得更加自觉一些,更加切实一些,更加深入一些,不断将中国工会的当代价值向前推进。
[收稿日期]200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