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熙载《艺概》看中国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范畴论文

从刘熙载《艺概》看中国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范畴论文

从刘熙载《艺概》看中国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范畴

张瑞鑫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 要: 刘熙载的思想体系受到了历代文艺思想的影响,可以从中研究传统文艺美学范畴的基本完成形态。自然在刘熙载的思想中可以呈现为艺术形象,表现形态与思想内核这样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意义层次体系,由此探究过程亦可以窥中国传统美学范畴具有的独特理论价值和深刻现实意义。

关键词: 刘熙载;艺概;自然范畴;传统美学

一、《艺概》的研究历史与前景

刘熙载,清代著名的文学家、书法家、理论批评家,《艺概》是他最重要的文艺理论著作。它是刘熙载历年谈文论艺的总汇,定稿于同治十二年(1873),《艺概》包括《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六个部分,是继《文心雕龙》后又一涉及众多文体、理论、艺术形式的全面的理论著作,也因为其处于传统文化的总结时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很高的研究价值。纵观历史上学界对其的研究情况,可以说《艺概》从清末落地开始,学者对它的研究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当然最初的“研究”还处于文人相互间的观点交流之中,直到民国阶段出现了一些零星的研究论文,聚焦于传统的内容细读,生平和思想研究。建国后对刘熙载的研究有了进一步推进,以佛雏的《刘熙载的美学思想初探》为代表,出现了一系列从整体或部分篇章对刘的文艺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1]。除此之外,还涉及作者相关的生平、思想渊源,以及比较研究[2]

进入新世纪以来,比较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是韩烈文在2002年出版的专著《刘熙载<艺概>研究》,其他以学术论文和期刊文章形式为代表的研究也非常丰富。其中复旦大学博士陈志的“刘熙载《艺概》及其创作研究”不仅在总结前人研究基础上继续深入论述了《艺概》中每一部分的具体内容和文论思想”,也关注了刘熙载的个人创作价值;硕士论文中浙江大学的李超“论刘熙载《艺概》的文学接受思想”有创新价值,引入了接受美学理论研究古典文论,显示了古代文艺理论新的探索空间;期刊评论中如李清良在《文学评论》上发表的“从《艺概》看古代文论思维方式的现代转化”也着力探讨了以刘熙载文论思想为例的传统文论的现代价值和实现方式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梳理学者对于《艺概》的研究脉络,由此管窥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走过了这样的基本路径:初期延续古代“知人论世”的社会历史方法对作者生平经历予以关注,以及联系文本内容细读进行的二者关系研究,主要体现为注、疏、传等传统形态。在时代发展过程中尤其集中于改革开放后西方文艺美学的引入热潮之后,对传统文学及文论进行了理论的上升,研究古代文本中的哲学、美学内涵;同时进行大量的中西理论对比研究。进入当前的历史阶段后,在继续前人的具体研究同时,也形成了值得持续关注的两个思考路径:怎样真正实现古代文论于较为零散的现状中的理论上升和体系构建,以及如何发掘其现代价值并运用于社会实践之中。具体到《艺概》的研究中,即是对其理论价值的提升和现实意义的探寻,这是建立在先前学术基础上新的阶段,也显现了未来巨大的研究空间。

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指出,要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的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查处重大事故等工作,同时还承担保健食品审批许可职能。该方案同时确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总体原则。

二、刘熙载思想中的“自然”

自然不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的文艺美学中都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范畴,当我们想要围绕自然这个命题进行文论研究的时候,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自然,它的范畴边界到哪,历史发展里有哪些显著的变化,中西文化语境中有哪些基本的相似与不同,在传统文化里可不可以梳理一个层次或者方法体系。

随着研究的深入,circRNA形成的机制逐步被揭示,产生了很多推测和假说。circRNA产生方式包括外显子环化和内含子环化。

汉语语义层面上,自然主要有三种常见含义:一是自然界。即与文化社会相对的物质世界;二是天然的非人力加工而成的,表现的是一种自然的既成状态;三是自然而然。这一点相对最贴近自然的本质,表达的是一种自在的规律和趋势。这三个含义在历史发展里是存在一个认识上的依次递进过程的,也即自然概念在不断地深入。自然在一开始的含义中,“自”是指鼻子,人自指为自己;“然”同“燃”,是指燃烧的样子与状态。这两个字组成的词就是自在燃烧的样子,即太阳不断的能量运动的规律。可以说,在人类文明的最开始,中西方对自然的朴素认识是十分相似的,老子从对太阳这一本质物的理解出发,提出“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与之相似的在西方朴素唯物主义哲学奠基者赫拉克利特那里,对哲学的思考与建立也是从自然开始。著名的《论自然》显现了自然界作为他第一关注点的重要地位,更为巧合的是他也把“火”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体现了人类整体原生的对于巨大自然物质能量的恐惧和崇敬。这一阶段哲学的思考刚刚开始。虽然已经开始提出“道”或者“逻各斯”这样的名词,但实质上还未深入到自然的普遍状态以及普遍规律的内涵层次。各个学派最初大都找寻一个具体的自然物来作为立说的根据和对这个世界思考的结果,对应的也就是自然这一范畴的初级阶段。而在这个阶段中,中西文明的自然都还只是一个混沌的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文学与艺术形式也并没有清晰的分别,传统古代美学的自然概念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可以说,这一阶段形成了中西各自独立的文化范式。这一范式也将影响到各自的思维方式和文艺创作。但对刘熙载《艺概》本身以及自然范畴的体现并不是直接的,也不应如以往一样将《艺概》这一总结性的文论著作的美学研究重点放置在这一历史时期。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王朝时期,自然这一概念进行了不断的深化,它的客观性以及由自然天体运动规律生发而带有的一些科学因素在中国的发展中不是逐渐被发现而是逐渐弱化的。与之相对的,自然范畴的审美属性不断增强,显现了中国文化早熟的精神特质。纵观整个传统文明,自然概念作为自然物意义远不如作为天然的高级审美状态和内在性的自然审美追求意义卓著。而且这两个层次的意义建立在中国古代几乎是同时期的,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使中西文化的自然范畴产生了真正的不同。只有在这样的对比中才能真正划定中国的自然的独特美学价值。

(一)自然的具体形象

在中国各个艺术形式乃至整体文化语境里,自然真实的要求与文艺创作的表现一直是和谐统一的,文学艺术在传统中是文人实现自然追求达到本真的直接升华方式。文艺应该也可以表达自然,这点中西的传统是有区别的。在西方思想家那里,文艺的作用一直是被质疑的,最初柏拉图就对文艺摹仿自然的真理性定下了怀疑的基调。在漫长的中世纪时期基督教控制影响下,文艺创作更是背上了亵渎神灵、腐蚀心灵与虚假毒害这样的罪状[5]。甚至到启蒙运动时期,旗帜鲜明地提出“返回自然”口号的卢梭也批判文艺,认为它同科学发展一样是自然人性扭曲的原因。以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例,在高压的异化社会环境下,玄学与文学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文学的自觉和独立也在这个时期显现,整体来说中国的宗教文明一直没有得到像西方宗教那样充足的发展。玄学虽然盛极一时,但并没有像文艺创作一样形成贯穿整个传统中国的影响力,“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追求直接使得文艺成为表达自然真情的有力工具。与之相对应的,在文论家这里,刘熙载《艺概》的自然思想与《文心雕龙》是一脉相承的。刘熙载说:“作诗不必多,所贵肝胆真”、“品居极上之文只是本色”。自然在刘勰这里也是文艺创作的基本准则,比如他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体现了文学与自然内在的一致性。

(二)自然的表现要求

进一步讲,把以上自然的三层内涵统一起来,对象的自然、艺术表达的自然和人格的自然恰好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美、善、真的追求是内在一致的。这种多层次的自然范畴的内涵是中西对自然定义最大的区别。因此,19世纪西方文艺的发展过程中自然主义特指以左拉为代表的流派,倡导以科学客观的实验方式进行文学创作,使文学回到“自然”。这在同期中国以刘熙载为代表的古典学者那里是不会出现的。

刘熙载是中国古典文学的总结者,他生活的时代已经处于中国古代的尾声,重要的文艺作品基本已经登上历史舞台,所以他是在最丰富的古代美学思想影响下写下了《艺概》,具有回溯传统审美自然范畴的代表性意义。文艺作品中最直观的是形象,而自然范畴中的具体形象首先是自然界中的事物。艺术家最直接的营养需要来源于生活环境,但其创作中的自然物在经过了艺术主体的加工后显然已经“面目全非”了。自然中的山水、花鸟、虫鱼,四季的变迁或阴晴的变换在中国传统文艺作品中都首先是独立或复合的意象。意象并不足以构建审美的丰富层次,所以不同于追求逼真写实的西方画作,对中国文艺作品来说,赤裸裸地描绘自然物本身是不高级的表现,意象是中国文人的工具和材料,但很难成为意义本身。即便是较为缺乏精神内核的作品,譬如在中古时期为数不菲的香艳词作,以描写女性衣饰媚态为内容,却也并非平铺直叙的线条勾勒,而是着力塑造一种绵婉旖旎的意境。意象之上的意境可以说是文人非常普遍的审美追求。这一特点不仅体现在直接的作品创作中,也影响到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形态。比如刘熙载在《诗概》中的“四境说”对意境的归纳“花鸟缠绵,云雷奋发,弦泉幽咽,雪月空明”,可谓是以境论境的代表。在传统文化发展的最终时期,古代文论仍然采用这样的审美批评方法。可见在传统中国,一方面自然物作为描绘对象早已不再局限于物质指代这样单纯的含义,而是具有非常丰富的表达能力;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与传统文艺美学理论建构本来就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语境中相互生成和发展的。

(三)自然的本质内核

运河通航现实条件允许的最大理论尺度(总长、总宽)远高于《办法》修订尺度,说明理论尺度仅能作为上限原则,主尺度全面放宽尚不具备现实土壤。

与西方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二元对立的思想模式有所区别,中国自然与人类并不存在真正清晰的主客体对立界限。回到刘熙载本人,他自己也由于作品中随处可见的辩证法被称为“古代东方的黑格尔”,但其实中国传统的辩证法如阴阳更加关注二者的和谐与变幻,这在天人关系上也是一致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范畴实质上是一种天人合一或者说物我熔融的浑然境界,这也是自然在中国最独特的内质。“对于艺术创造中天人的关系,即自然和人工的关系,刘有很好的论述。他提出了一个天、一个人。天即自然—人工—自然的三段式,这是一个艺术创造的三段式。”[6]在精神内核上中国的自然范畴不同于西方哲学家一直怀念的人类童年的原始状态,它是人格经过努力后的自觉完满过程和回归,而不是起点的初始懵懂。这也是刘熙载认为“诗品出于人品”的原因。与之类似的论述在《文概》中还有很多,比如“文以行为本,在先诚其中”、“语自肺腑中流出”等。在此,自然范畴已不仅是审美要求,也成为一种道德的追求。自然作为一种审美形态和审美理想的融合在刘熙载的《诗概》中也得到了体现—“诗者,天地之心,民之性情,此可见诗为天人之合”。

以自然物作为审美对象来研究自然范畴是一个最浅显的方式,但在真正的文艺美学研究里,尤其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描绘自然的作品并不一定属于自然的文艺,被称为自然的文艺创作在表现对象上也不严格局限于自然界。前面我们关注了自然作为一个词语的意义,从现在的通行理解上看,自然。即本来的样子,自然的文艺首先要保持艺术真实。这一要求在刘熙载的《艺概》里有许多精炼又全面的体现,比如他评论韩愈的部分说“昌黎论文曰:‘惟其是尔。’余谓‘是’字注脚有二:曰正,曰真。”[4]借韩愈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文章的要求。正,可以理解是刘熙载与韩愈相似的正统儒家传统下“文以载道”精神下的道德标准;而真,则是其对文学表达真实自然的基本要求。虽然是一种基本要求,但是真正能达到标准也不是易事。所以在操作中,自然是很高的审美范畴。艺术真实甚至是唯一的追求:“盖文惟其是,惟其真。”在这里,刘熙载首先要求的是一种表达方式上的自然平和,比如他说:“且气俞平婉,愈可见其意之沈切。”在《书概》中也表达了他的艺术追求,即“书当造乎自然”,这可以说是他整个书法评论的统率思想。

三、传统自然范畴的意义和现代价值

从传统到现代,自然在指具象的时候仍然代表自然界,人与自然其实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不分古今中外,人的物质资料的直接获取无法离开自然界,这决定我们与自然相依的关系是持续的。虽然历史上也有着崇拜天力或人定胜天的偏向,但沿袭传统自然思想而来的天人和谐观念还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思想构成要素。从另一方面说,自然范畴审美特质的提升在现代生活中愈发常见,不仅给自然物带来了美学意味的提高,也在整体上推进了生活的审美化。就《艺概》或者是其他的传统文艺理论来说,自然范畴的多层次思考也启示了自然对象或古典意象巨大的包蕴性,推及至现代语境中在方法上的可能性,从新意象这一基本元素出发构建中国现代文论自己的体系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综上所述: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岩溶特征表现以小型溶洞、溶隙、溶孔为主,局部可见中型溶洞发育,场地岩溶发育程度为发育。

其次,传统美学中的自然状态代表了一种人性的完满。这种人性的完满过程在传统语境里不是自生的而是主动或被动受教育的努力。也就是说,自然范畴对今天的传统文化教育是有理论指导意义的。也正由于自然特质在中国传统中的社会性,才使得自然在人工干预也就是审美教育影响下才会真正回到自然本身,达到人格完善的理想。这种看似矛盾的天然与人力关系在传统社会由文艺达到统一,这才是真正属于中国美学的自然辩证法。

除此之外,自然范畴只是众多传统美学范畴中的一个。在西方哲学真正在中国社会产生影响之前,一直维持着创作、史论、批评的自足性,共同构成一个圆满的评价体系,并没有结构上的缺失。那么,从对《艺概》以及其他古代文艺理论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中国传统语境下每一个文化要素与西方体系并没有真正可以接轨的对应体系。学者对古代文论的无力感源于认识的偏差,文化自信的过与不足都会使得传统体系的运用范围不当。事实上,古代文论对于浩瀚的中国古代文化研究的适用性并没有减弱。只要以传统文化为对象的研究继续,古代文论就会持续共存在这个体系之中。而且谈及古代文艺理论的现代意义,合理的词汇应该是发现而不是发明,因为在中国生长出的新的文人,并没有完全斩断与传统文化的联系。古代文艺理论也同样适用于研究现代文艺作品中的传统元素。简言之,持续传统美学的体系构建,在自足语境的基础上,以古论古、以古论现代文艺中的古元素,这是也将一直是中国传统文艺美学的生机所在。

参考文献:

[1]刘熙载.艺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马新国.西方文论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4]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5]陈炎.中国审美文化简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6]陈志.刘熙载《艺概》及其创作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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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朱桦.《艺概》中创新意识的当代思考[J].文艺理论研究,19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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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陈志.刘熙载《艺概·经义概》刍议[J].复旦大学学报,2009(5).

[16]束舒娅,徐倩.刘熙载《艺概》研究史综述[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4).

TheNature Category in Chinese Traditional Aesthetics in Liu Xi Zai'sGenerality of Art

ZHANG Rui-xin
(Institute of Confucianism,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China )

Abstract: Liu Xi-zai's ideological system was influenced by the literary and artistic thoughts of the past Chinese dynasties,from which we can study the basic completion form of the category of 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aesthetics.Liu Xi-zai's natural aesthetic thoughts contain the concrete image,performance requirement and essence of nature and so on,which embodies Chinese classical values of truth,goodness and beauty,and even the highest pursuit of the perfection of human nature.

Key words: Liu Xi-zai;generality of art;natural category;traditional aesthetic

中图分类号: B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23(2019)03-0046-05

收稿日期: 2018-04-22

作者简介: 张瑞鑫(1996-),女,河北邢台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

(责任编辑: 朱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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