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使”“事”“吏”的分化情况研究
○李任雪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摘 要】 古文字中的“史”“事”“使”“吏”四字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分析,“史”“事”在西周时已经分化完成,“使”字在战国时期由“史”“事”两字分化出来,而“吏”字应该是在战国晚期从“事”字分化出来的。
【关键词】 史;使;事;吏;分化
文字学界公认“史”“使”“事”“吏”这四字是有密切关系的,有共同来源,是一字分化而来的。但学者们对于这四字字际间的关系及分化过程却各执一词,意见难以统一,学者们对于这四字的认识给出的基本都是一些概括性的看法,学界关于这四字的分化过程及分化时代层次研究目前来说还比较少。陈英杰以两周金文材料为重点考察对象,结合传世文献对这四字的形体使用规范及时代做了探讨,李俊楠(2018)也通过对甲骨文、金文、简帛等出土材料中这三字用法的整理与分析探索了三字的字形变化及词义发展[1]。这两篇文章都有着比较丰富的材料进行佐证,但是对于四字分化时代的梳理还是不太清晰,因此本文主要想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四字尽量梳理出一个比较清晰的分化情况。本文为了将字与词加以区分,用{}表示文字形体所表示的词。
一、“史”“使”“事”“吏”字形及字义问题概述
根据各古文字编、字典、引得等工具书对于这四个字的字目设置情况,我们发现学者们对于这四字的字形有不同意见,这影响到学者们对于这四字的分化过程及时代的不同观点。各书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分杈字形与不分杈字形有无记词功能的区别;分杈之形体是跟《说文》“吏”衔接还是跟“事”衔接。
(3)ECDSA[18]。首先考虑等式:K=kG,若已知 k和G,则由加法法则易得K;但若只给定G和K,求k(K关于基底G的对数)在一些椭圆曲线上是困难的,该问题即为椭圆曲线上的离散对数问题。为了使该问题足够困难,椭圆曲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EP(a,b)有一个大的素因子n,满足 n≥2160且接下来我们介绍具体的签名算法。
关于分杈与不分杈字形是否有记词功能的差别方面,《甲骨文编》《新甲骨文编》《甲骨文字典》等认为分不分杈在记词上是有差别的,而《甲骨学辞典》《甲骨文字编》等认为分不分杈指的是一个字,在记词上没差别;《金文编》《新金文编》《金文大字典》《金文形义通解》等认为分杈与不分杈是不同的[2]。我们认为分杈与不分杈字形最初并没有记词功能,可以承担相同的用法功能,它们是在后来的分化发展中才逐渐区分开来,承担不同的记词功能。
关于分杈之形体是与《说文》中“吏”衔接还是“事”衔接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各家采取了不同的衔接方法而造成的。张世超曾经提到,就古文字与《说文》的衔接而言有两种衔接方法,一是据字形衔接,二是据字义衔接[3]。一般来说,认为分杈形体与《说文》中“吏”衔接的是采用了字形衔接的方法,如《新甲骨文编》《新金文编》等书中都将“吏”作为主条目,认为分杈字形应与《说文》“吏”字衔接,但是其书中相关字形及用法说明中呈现的却是甲骨文、金文中并没有{吏};而认为分杈形体与《说文》“事”字衔接的是采用了字义衔接的方法。我们认为主要应据字义衔接,分杈字形为“事”字。从各大工具书来看,仅从用词来看,在甲骨文的相关工具书中,除了《甲骨文编》,其他书均认为甲骨文中无{吏};在金文的相关工具书中关于是否有{吏}的观点比较复杂,《金文编》《金文常用字典》《简明金文词典》等书认为金文中无{吏},而《新金文编》《金文形义通解》中认为有{吏}[4]。而我们的观点是从时代和书体上来说,殷商时期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没有{吏}和“吏”,到了西周时期的金文中才有了{吏},是{吏}的萌芽期。
具体而言,这些力量可以是:自主学习,提升自身能量——利用各种学习工具,有效积累组织各种培训的知识,整合系统知识从而形成自己的知识宝库,形成符合自身条件的时间管理,明晰自身问题,通过时刻地学习成为跨界专家,为自己的深度赋能;转化角色认知,实现自我管理——从“雇员”向“伙伴”的角色转化,将个人的使命与组织的使命交相呼应,主动参与到组织活动中,体验企业主人翁的愉悦感,使自身发展的驱动力得到提升,更有机会发挥自身才能,为自我发展赋能;培养敏锐环境洞察力为自主创新赋能;保持心态开放为与他人合作赋能等。
1.2 试验方式[1] 试验地设在乐都区高庙镇西村火车站道路两边,109国道两边和农田林网的树木,从以上三个地区分别选择受黄斑星天牛危害的树木各10株(共30株),做1次用试验,于5月8日分别采用氧化乐果和辟虱蚜进行打孔注药(每种药剂选5株),孔深5cm,直径0.6—1.0cm[2],用药量20ml,同时再分别选10株(共30株)样本做两次用药试验,于5月8日分别采用氧化乐果和辟虱蚜进行1次打孔注射(每种药剂选5株),于5月23日进行第2次打孔注药,用药量均相同,同时每组选择2株受害树木,不防治作为对照。
我们认为,“史”“事”二字是最先分化出来的,二者在分化完成后字形不相混用“,使”“吏”二字是之后从“史”“事”分化出来的,而学界对于“事”“使”“吏”三字的字义均无太大争议,在分析相应的古文字字形时只要按照常用义就能将其归纳出来,所以本文对其字义就不再做讨论,本文主要分析“史”的字义。在“史”“事”分化完成后,学界通常把作为“史”字的规范用法,把作为“事”字的规范用法,为了行文方便,本文在讨论时以这两种字形为标准。
其次是西周时期,陈亭亭整理了西周时期262例形,其中245例用作{史},9例用作{事},8例用作{使};275例中有211例用作{事},3例用作{史},52例用作{使},9例用作{吏}[8]。从这个数据看来,西周时期“史”“事”是已经完全分化了,通常表{史},通常表{事},“史”“事”二字分化独立出来,不再混淆了。但是从数据也可以得知,“事”“使”并没有完全分化,虽然在275例中只有52例用作{使},但是跟其他的数字比较起来,这个数据还是比较大的,西周时期人们在表示{使}时通常用,这表明在西周时期,人们认为还并没有必要为{使}再造一个字出来,也许是当时用{使}的情况还比较少,用已有的一个字形来表示也可以根据上下文对其进行意义上的甄别,不会造成混乱的情况,因此不必再多分化出一个新字来。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此时{吏}产生了,虽然用例不多,但是也可以说明西周时期是{吏}的萌芽阶段,并且此时{吏}一律用“事”字字形来表示,因此“吏”应该是“事”的分化字。总之,西周时通常表示{史},通常表示{事}是已经确定了,“史”“事”二字不再混用,此时“使”字还没有分化出来,与“事”字共用一个字形,此时{吏}已经萌芽。
“史”字为,由两个构件组成,像手持物形,至于到底是何物,各家就意见不一了。许慎《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5]许慎认为此物是中正之中,但根据出土的古文字材料,近代学者一般不赞同这个观点;吴大溦、章炳麟等学者认为是简策,“史”字像手持简策形;江永、罗振玉等认为此物是簿书;马叙伦认为是毛笔;阮元、王国维等认为是盛放算筹的器具[6];陈梦家、胡厚宣、徐中舒等则认为是捕猎工具,认为“史”字像捕猎之形;林巳奈夫、傅东华、朱彦民等认为为旗帜之形,“史”为手持旗帜之人[7]……各家对于“史”字字形和本义的探讨虽各不相同,但我们认为,“史”之本义总是和国家的一种官职紧密联系的。因此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史”字的具体意义,但是通过对“史”字本义观点的总结,在对等字形所表达的字义进行分析就能知道,我们不必纠结于其表达的具体意义,只要字形所表达的是与国家官职相联系的意义就应该将其归入“史”的用法,这是把“史”字用字情况独立出来的一个基础,也是分析“史”“事”“使”“吏”的用字及分化情况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史”“使”“事”“吏”分化过程及时代梳理
首先是殷商时代,陈亭亭以《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和《殷周金文集成》为依据,搜集了384例殷商时的形辞例,其中用作{史}的有172例,用作{事}的有145例,用作{使}的为26例,其他为41例。她还搜集了292例形,其中用作{事}的有152例,用作{史}的有43例,用作{使}的有71例[8]。从她的搜集和归纳结果来看,在殷商的卜辞中,字形虽然相异,但所表示的意义却并没有因字形而区分开来,反而是在{史}{事}{使}三种含义上存在混用。其中从数据来看,殷商时,形表示{史}和{事}的情况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说,这两种含义都是常表示的,而就不太一样,它用作{事}比用作{史}的情况要多了两倍以上。我们认为这充分说明在殷商时虽然可以表示三种含义,但是它那时主要表示{事},这已经呈现出分化出来独立表示{事}的趋势了。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都有用作{使}的情况,这说明“使”和“史”“事”是相通的,但可能由于使用不多,因此并没有再分化出一个独立的字形来。总之,殷商时,均可表示{史}{事}{使},但已有专门表{事}的趋势,殷商时还没有确切用{吏}的辞例,这两种字形也不表示{吏},因此“吏”字应该是后出的。
200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行了精彩的论述:“在实践中对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这‘两座山’之间关系的认识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一味索取资源。第二个阶段是既要金山银山,但是也要保住绿水青山,这时候经济发展和资源匮乏、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出来,人们意识到环境是我们生存发展的根本,要留得青山在,才能有柴烧。第三个阶段是认识到绿水青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种的常青树就是摇钱树,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形成了浑然一体、和谐统一的关系,这一阶段是一种更高的境界。”[2]
我们将通过学界已有的一些研究成果分时代简要阐述不同字形在不同时代的运用,希望能梳理出“史”“事”“使”“吏”的具体用字及分化情况。
根据具体用法来看,我们认为最初这两种字形和字义都是混用的,都是手持物形,都可以表示{史}{事}{使},因此上部开不开杈最初应该是没有区别意义的,不过随着“史”“事”用字情况的增多和用法的区别越来越大,再混用字形对字义的理解有所阻碍,人们为了更清晰地表意就有意识地把两个字形区分开来,分化完成后上部开杈与不开杈才有了区别字义的功能,两种字形才有了不同的记词功能。
以上是各位学者对于这四字字形方面的相关看法,由于在探讨这四字分化过程时需要根据字义进行分类,因此我们接下来想谈谈字义的问题。
直到战国早期,“使”字才分化出自己的字形,到了战国晚期,“使”字使用情况已经很多了,但由于战国时期各国文字各异,因此分化出来的“使”字字形也有所差异三年壶·殷周金文集成09692A)(战国十二年铜盒·殷周金文集成10359)(诅楚巫咸刻石)都是“使”字(除秦国从“亻”外,其他各国“使”字都从“彳”),从例字看来,“使”字既可从(史),也可从(事),这是由于这两个字形从最初混用到之后不相混用的情况下都可以表示{使},因此在构成新字时,它们均可作为“使”字偏旁,这对表意并没有影响。在战国时期各国文字字形各异的情况下,不同的国家惯常使用哪种字形也是不统一的,因此“使”字分化出来的几种字形在战国时期都在同时使用。我们认为应该是秦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让其他各国人民都书写秦国文字时,“使”字的字形可能才固定为秦国所使用的那个字形。从秦简中的“使”字如等字形看,秦国通常使用的“使”字从人从(事),当时“吏”“事”共用一个字形,可能在后来隶变的作用下“使”字又由从“事”变为从“吏”,因此就变为今天的“使”字。综上,我们认为今天的“使”应当是承袭于秦文字从人从事之“使”。
最后关于“吏”字,我们认为从上述内容来看,殷商时代并无{吏},西周时代是{吏}的萌芽阶段,与“事”字共用一个字形,但例子极少,西周之后也由于用字情况较少,因此“吏”字形也一直没有独立出来。学界对“吏”字的产生缺乏一些专门的讨论,因此可供参考的资料不多,在此我们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我们猜测“吏”字的分化应该发生在战国晚期正在进行大一统事业的秦国之中,《说文》中“吏”字作,“事”字作,从字形来看,这两个小篆只有中竖有没有贯穿的差别,但是表现这种差别的形式显然是后加上去的,这也可以证明“吏”“事”之前是共用一个字形的。我们认为,这种细微差别恰恰能证明这两个字形从一个字形中分化出来的时间还并不长,所以才没有出现明显的差别,而《说文》收的是秦汉时的小篆,字形从刚分化到社会承认毕竟还需要一些时间,所以“吏”“事”二字应该不可能是秦汉时才分化完成的。因此我们推测,这两个字形的分化情况很有可能发生在战国晚期,当时秦国的大一统事业已经即将完成,逐渐建立起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此时表“治人者”意义的{吏}用处应该是比较多的,所以“吏”字就从“事”字中分化出来了。但这仅仅是我们的一个主观猜测,到底“吏”这个字是什么时候由于什么原因分化出来的还需要更多的材料以及更有力的论证来进行说明,本文由于资料搜集的不足以及本人学识有限就不多做论述了。
三、结语
从上述的一些梳理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史”“事”“使”三字是逐渐分化独立出来的,殷商时期这三字字形混用;到了西周时期,“史”“事”字形才不相混用,各有固定字形;到了战国时期,“使”字才分化出来,但存在多种字形,既可从史,也可从事,直到秦国统一六国,“使”字才固定使用秦国从人从事的字形,后又在隶变作用下变为从人从吏,成为今天通用的“使”字;{吏}是在西周时萌芽的,在没有分化出来之前,与“事”共用一个字形,“吏”字应该是在战国晚期分化出来的。
【参考文献】
[1]李俊楠.论“史”“使”“事”在出土文献中的发展与流变[J].学行堂语言文字论丛,2018.
[2]陈英杰.古文字字编、字典、引得中史、事、使、吏等字目设置评议[J].简帛,2013.
[3]张世超.佔毕脞说[EB/OL].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2012.
[4]陈英杰.谈两周金文中史、事、使、吏等词的形体使用规范及其分化的时代层次[J].汉字研究,2012.
[5]许慎.说文解字[M].中华书局,2013.
[6]韩卫斌.古代官吏中的“史”与“使”[J].平顶山师专学报,2004(1).
[7]朱彦民.由甲骨文看“史”字本义及其早期流变[J].殷都学刊,2015(4).
[8]陈亭亭.古文字手形字构形与演变及相关阐释[D].吉林大学,2014.
【作者简介】 李任雪,西南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