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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4)04-0045-07
一、民粹主义、农业社会主义与中国现代性
“民粹主义”(Populism,或译“平民主义”)是人类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19世纪下 半叶以降伴随着世界市场扩张而逐渐兴起的一股反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思潮。作为社会 转型期中被边缘化的人群和民族对社会不公的愤懑和民族危机的诉求,这股思潮具有这 样一些共同特征:(1)道德理想主义的平民化社会正义和经济平等的诉求;(2)不承认既 定秩序合法性并诉诸平民大众激进改革的运动倾向;(3)善于利用国内社会阶级矛盾和 国际间民族矛盾,作为鼓动贫苦大众反市场化或反现代化情绪的组织动员手段;(4)在 崇拜整体的、抽象的“人民”同时,又表现出对于个体权益的极度蔑视。这些特征不仅 在18、19世纪的英、法、德、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转型期间被激化起来的各种 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里多少有所体现,而且与20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和改革开放历程更 是息息相关[1](349-355页)。中国民粹主义是近代中国社会矛盾尤其是民族危机的产物 。解除民族危亡之倒悬、追求社会分配之公正是贯穿“国粹派的民粹主义”、“无政府 式的民粹主义”和“‘乡建派’的民粹主义”[2](351页)等等不同的民粹主义流派的中 心观点。中国民粹主义的源起,有三个十分鲜明的特征,一是民族文化特征——丰厚的 传统资源,二是具体时代特征——反资本主义的民族危机意识,三是社会批判特征—— 诉诸道德平等主义的“劳工神圣”说。“农业社会主义”,正是以这三种特征为底蕴、 与苏俄革命密切相关且对现当代中国历史进程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一种中国民粹主义。
作为现代社会或工业文明的缩略语,“现代性”是指发生在价值观、经济和政治制度 中的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一场从共同体到社会、从身份到契约、从农业文明到工 业文明、从特殊主义到普遍主义等等广阔领域中的充满活力和开拓精神的社会转型。对 于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家而言,现代性除了意味着工业文明、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建设、 自由、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开始由边缘向中心转移外,由于其现代化过程起始原因上 的“诱发”或“外发”性质,中国现代性一开始就具有“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 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的特征(见 《共产党宣言》)。这样的中西对立的内在矛盾,构成了人类现代化过程中固有的多元 性质。在批判西方现代性中展开的民族现代性的性质,就是现代性在中国现代社会中注 定的内在矛盾和历史宿命,亦即“中国现代性”。作为20世纪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历程中一以贯之的中心概念,“姓资姓社”的基本矛盾结构就是中国现代性框 架中特有的民族独立与发展生产力、革命与改良(革)、现代化与民族性、西方模式与中 国特色的关系问题,亦即如何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换言之,在坚持社 会主义基本方向基础上,如何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本身就是中国现代性 内部相互补充、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对立统一地共同铺垫着中国现代化的道路。 作为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尽管在不同历史阶段对于二者各有侧重,但任何时候片面地强 调其中的某一方面都是一种违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教条主义观点。
本文将这种对现代性的批判性反思概括为“农业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的矛盾。毛泽东于1943年至1948年间曾多次就中国的工业化可以超越资本主义的“民粹 主义”或“农业社会主义”,和不可超越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这样两个截然相反的 关于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路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注:参见《毛泽东文集》 第3卷第74、207、275、323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3页 、第4卷第131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六册第444页,人民 出版社1979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观点:
第一,如果说,工农武装割据、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建立革命政权,为中国 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基础,是毛泽东思想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 论的重大创新的话,那么在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度里,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民主革命和现 代化建设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与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关系,以及怎样引导占人口绝大多 数的农业人口向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过渡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毛泽东思想的另一方 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也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创新。因为在中国这样的 以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和封建地主所有制为基础的前现代社会,如何对待资本主义生产 和民族资产阶级,是关系到社会生产力能否从第一产业向第二和第三产业顺利过渡、从 而实现民族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重大问题;第二,基于这样的思路,以毛泽东为代表 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国情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历程,于党的七大期间 制定了允许非国有性质的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在未来的新民主主义社 会里得到“广大发展”,这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的一般纲领,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 论的与时俱进的重大创新:一方面是对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商品经济阶 段不可逾越的思想的继承,同时又是这一基本理论在结合中国国情基础上的具体运用过 程中取得的重要发展;第三,毛泽东还进一步指出,在中共党内一再出现的“民粹主义 ”、“民粹派”、“绝对平均主义”、“农业社会主义”等等小农思潮的实质,就是试 图超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阶段,通过小农经济和平均分配所有社会财富的渠道实现工业 化的农业社会主义空想。这种中国式的社会主义乌托邦在一个农民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 党内的出现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种思潮本身就是一种中国传统自然经济中滋生出来的 “大同”空想的现代回光返照。1948年7月刊发的新华社《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 ,在解答同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的观点时指出:“毛主席在这 里所说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一种平均主义思想。抱 有这种思想的人们,企图用小农经济的标准,来认识和改造全世界,以为把整个社会经 济都改造为划一的‘平均的’小农经济,就是实行社会主义,而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发 展。”这种基于小农自然经济狭隘眼界而滋生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潮的反动性,在于 公然主张社会倒退,把那些已然在行进之中的具有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性质的资本主义 农业和工业经济的发展趋向,拉回到前现代的自然经济阶段,主张“平分社会上其他一 切阶级、农民一切阶层(例如中农和新式富农)和其他一切人等的土地财产,还要平分工 商业,并把这种一切平均称为‘共产’,或称为‘社会主义’。这就是一种绝对平均主 义,这就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因为这种绝对平均主义主观地希望把那在工 业上和农业上已发展了的、和正在发展(这种发展在目前阶段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的社会 经济,还原为封建时代那种孤立的小农式的社会经济,把那已发展了的、和正在发展的 工业,以及建立在工业与农业的发展基础之上的商业,还原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 是违反社会历史的发展,违反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使之倒退的。所以这种想法和这种做 法,乃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因而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的反动观点”[2]; 第四,以上对于农业社会主义思潮的反马克思主义性质所作的判定的理论意义,还在于 它符合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阶段是人类社会形态不可逾越的阶段论述的思想实质,从而 奠定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资源合 法性基础。
二、农业社会主义的源起与空想性质
(一)源起于反资本主义的民族危机意识。
1912年,列宁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中指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反 对帝国主义掠夺和侵略的民族斗争中产生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里,以孙中山为代表 的中国民主派一开始就深受欧美国家中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就是一种“同情”社会 主义的“主观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之所以是“主观”的亦即空想的,是因为在中 国这个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里,并不具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客观条件”,然 而由于对资本主义弊端的警觉和社会主义的同情,中国的民主派就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 展寄托在“防止”资本主义弊端的“社会革命”上,从而铸就了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民 粹主义内涵,因而较之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国“民主主义的含义更广泛” 。这里的“更广泛”的“含义”有二,其一是指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较之西方资产阶级 的民主主义革命,更增加了反帝反封建的内涵;其二是指这种企图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 段的“主观”社会革命,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民粹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潮[3]。中共领 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作为孙中山民主主义革命的逻辑延伸,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这种 空想民粹主义——二者都试图在超越资本主义阶段的途径中直接实现中国的工业化。
(二)源起于道德理想主义的“劳工神圣说”。
中国民粹主义的诞生过程,一开始就是在这种毫无公正性的社会不平等的背景下进行 的。一种具有“民粹主义的民主”(Populist Democracy)诉求,主宰了五四前后的中国 知识界。在五四运动前后,具有民粹主义内蕴的“平民”、“平等”等词汇,充斥于各 种社会改革方案之中,一时间“平民政治”、“经济平等”、“平民教育”、“平民文 学”、“平民工厂”、“平民银行”等等主张蜂起,而“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激进话 语”,其核心理念就是对单一的、整体的“人民”的极端崇拜,“至关重要的不是农夫 与工人之间的差别,而是那些为其衣食而劳作的‘人民’与不劳而获的既得利益者的差 别”[4]。作为一种以简单的贫富对立为坐标的前冷战思维模式,民粹主义思潮的影响 是当时是全球性的。受其影响,1922年5月,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上撰写题为《更 宜注意的问题》的政论,将社会分为两个相互对立的部分,“除开那些重利盘剥的人, 坐拥遗产的人和挟资经营产业的人以外,大概都是用手或用脑做事的劳工。这些劳工从 他们身上所产生的一面是他们自己恃以得食一面资本家又恃以获利的唯一东西‘劳力’”,正因为“劳力”即劳动力是资本家“获利”的唯一途径,因此工人的生存与资本家的生存是互为前提的,这就是“劳工”的生存权必须得到尊重的原因;也正因为“劳力”是资本和社会财富的唯一来源,因此当“劳工”“赋闲”即失业时,“社会就应该本着罪不在工人的理由而给予他们平常的工资,这就是劳动权”[5](8页)。作为文章基本价值判断尺度的,就是“劳工神圣”的道德诉求。毛泽东强调:“劳工神圣,一切东西都是劳工做出来的”,“不劳动者不得食”,“全世界都是劳动者的”[5](6页)。这里的“劳工神圣”,是蔡元培先生于1918年11月在庆祝协约国胜利大会的致辞中喊出的口号:“此后的世界,全是劳工的世界呵!我说的劳工,不但是金工、木工等等,凡用自己的劳力做成有益他人的事业,不管他用的是体力,是脑力,都是劳工。所以农是种植的工,商是转运的工,学校教员、著述家、发明家,是教育的工。我们都是劳工。我们要自己认识劳工的价值。劳工神圣!”[6]单纯从“劳力”和“劳工”来判断整个社会生产乃至整个世界的价值,显然是出自“劳工神圣”的道德思考。1920年11月,李达发表了《劳动者与社会主义》一文,文章指出,作为推翻旧制度,实现均贫富社会革命目的的手段,“社会主义主张推倒资本主义,废止财产私有,把一切工厂一切机器一切原料都归劳动者手中管理,……这时候大家都要作工,都能得饭吃得衣穿,资本家也变为劳动者了。大家都想自由,都得平等。这是劳动问题的根本解决方法,所以劳动者非信奉社会主义,实行社会革命把资本家完全铲除不可。”[7](40页)而进行这场社会革命的依据则在于“神圣的劳工”对于世界万物都具有的所有权。
作为早期中共领导人共同持有的价值取向,这种从劳动创造世界因而“劳工神圣”的 道德判断直接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合理性、主张所有权应当完全归劳动者的“农业社会 主义”革命主张,与蒲鲁东所强调的资本主义制度中的财产所有权“和盗窃是同义词” 的论点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从公道即平等原则出发,蒲鲁东认为“劳动是摧毁所有权的 ”,劳动本身“将引导到财产的均等”;正是出于永恒的正义原则的劳动的神圣性,所 以“劳动者即使在领到了工资以后,对他所生产出来的产物还是抱有一种天然的所有权 ”[8]。恩格斯指出,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批判,“只不过是把道德运 用于经济学而已。按照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规律,产品的绝大部分不是属于生产这些产品 的工人。如果我们说,这是不公平的,不应该这样,那末这句话同经济学没有什么直接 的关系。我们不过是说,这些经济事实同我们的道德感有矛盾。所以马克思从来不把他 的共产主义要求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的、我们眼 见一天甚于一天的崩溃上”[9]。这就是说,同样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无政府主 义、空想社会主义和民粹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间有着原则的区别,前者的出发点是基 于社会不公正现象的道德义愤,后者则是基于新旧经济事实嬗递的实证的社会—经济学 理论,亦即社会生产及其交往关系变迁的具体分析和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讲,早期中国 马克思主义者,在谴责传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不合理时,主要是诉诸“劳动神圣” 的道德公正,倾诉对于贫富二元分化中劳苦大众的人道主义同情和既得利益者的愤懑。 因此,在社会公平与正义问题的价值尺度上,农业社会主义与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无 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主张均贫富进而消除社会不公现象曾经是 他们之间共同的社会理想。毛泽东、李大钊、陈独秀、李达等早期中共代表人物,都曾 直接诉诸抽象的分配平等来指斥社会的不平等,以抽象的“经济平等”来论证其社会主 义革命的合理性,因而他们所主张的只能是一种抽象的人道主义平等观,显然是马克思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指斥拉萨尔派所谓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的 “庸俗的社会主义”,亦即本文所谓的“农业社会主义”。
(三)旨在规避商品经济的空想。
1920年9月至1922年7月,罗素来华讲学,先后在上海、南京、北京、长沙等地作了学 术演讲,并宣扬基尔特社会主义,即一种通过工人组织进行企业自治和经济民主,最终 达到社会平等和自由的改良性质的民主社会主义。主张“在中国人自己的支配下发展实 业”,是以“非资本主义”即国家社会主义的方式来发展工业[10]。作为深受西方自由 民主传统影响的民主社会主义者,罗素所主张的基尔特社会主义改良路线、主张以国家 社会主义方式实现工业化以避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弊端,这些本身具有空想性质且不 无改良与革命矛盾的社会改革方案,与五四时期主张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各种社会主义思 潮一拍即合,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一时间,梁启超、张东荪、蓝公武、蒋百里等等 纷纷撰文,主张走发展国内资本主义经济的改良主义道路;李大钊、陈独秀、李达、何 孟雄等早期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则赞成走激进的社会革命道路达到民族独立人民平等的 社会主义的目的。双方以此为中心展开了论战。胡绳在评价这场被后来的研究者命名为 “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时曾经这样说道,这场争论的实质,在于中国当时应当如何对 待资本主义。因为当时参与讨论的双方对社会主义的理解都还相当空泛,争论的焦点实 际集中于“中国当时应该发展资本主义还是消灭资本主义这个问题”上。中国的具体国 情表明,为着实现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前提条件就是首先要进行一场为这种 发展清除障碍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而梁启超、张东荪则离开这个前提空谈资本主义 的发展,显然是一种不合时宜的主张;但是,作为批判一方的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 正值中国实行一场新型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的形势已经形成的历史关头,却硬要 在中国推行立即消灭资本主义的超前主张,甚至号召“劳动(工农)团体为反抗资本家资 本主义而战”,这无疑是一种不合时宜、不合国情的,因而也是无法行得通的主张[11] 。与当时的民主社会主义论者相比较,在必须通过生产力的现代化使中国摆脱贫困和落 后的现状这一点上,早期中共领导人和梁启超、张东荪等人是一致的;而在对于发展中 国现代经济的设想或途径上,二者可谓各得其正确的一面和片面的一面。民主社会主义 者的所得在于看见了中国现代化必须走发展本国商品经济、以取得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 体系中的一席之地,获得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抗衡的民族经济实力;农业社会主义者 之所得在于看见了发展本国现代经济必须具备发展民族现代经济的社会条件,因为帝国 主义列强已经瓜分了中国的国内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是不会允许 中国顺利地发展本国民族经济的。民主社会主义者的设想由于脱离了民族资本发展的现 实社会条件而流于空谈;早期中共领导人对公有制的设想则过于理想化,将本国生产力 的现代化等同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本身,这是将必要前提作为充分必要前提,甚至 认为中国的工业化可以超越资本主义阶段而获得发展,其间的空想的民粹主义成分也是 十分明显的。
三、“国家资本主义”的工具性质
“国家资本主义”是列宁于1921年间逐渐付诸实行(但并未得到真正实现)的“新经济 政策”中的一个主要举措。其主要内容为,刚刚掌权的代表“全民”利益的苏俄国家与 本国资本家和外资企业签订协议、契约和合同,由前者把一部分工厂、企业、矿山、林 场等租让或租借给资本家经营,按照法律和租让合同,资本家向国家缴纳产品,利润归 资本家,这些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仍然归苏俄国家所有。列宁强调这种新形态的“国家资 本主义就是我们应当给以一定限制的资本主义”。其中蕴含着两个相关思路的重大改变 ,其一为承认商品经济在苏俄国民经济中的不可或缺性,“商业就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 业之间的唯一可能的经济联系”,作为苏俄发展现代工业经济的必由之路,“无产阶级 国家必须成为一个谨慎、勤勉、能干的‘主人’,成为一个精明的批发商”[12](627页 ),因而放弃了在1918年还在强调的以农民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是我国社会 主义的主要敌人”[13]的二元阶级斗争论观点;其二为承认西方资本主义与东方社会主 义同时“并存”的客观性。无产阶级国家之所以必须学会经商,就是因为“在我们和资 本主义的(暂时还是资本主义的)的西方并存的条件下,是没有其他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道 路的”[12](572页),因而两种不同制度之间的经济就具有了互补性。
受列宁“新经济政策”中相关论述的影响,李达在其成书于1926年的《现代社会学》 中,将世界各民族的现代化历程理解为“私人资本主义”与“国家资本主义”二条泾渭 分明的途径,认为“私人资本主义乃帝国主义之前身,即今各先进国所盛行者也,国家 资本主义乃社会主义之过渡,即今俄国所采行者也。两者之性质不同,而其能促进产业 发达则一”。由于中国民主革命的资本主义性质,使得这场革命具有两种可能性,“故 民族革命成功时,小资产阶级得势,则必采用私人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得势,则必采用 国家资本主义。若采用国家资本主义,则将来可以和平达于社会主义;若采用私人资本 主义,则在进化途程中,必更经历一度激烈的阶级斗争也。……国家资本主义乃社会主 义之过渡,非即社会主义,列宁已先言之矣(指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引者注)。故 民族革命而苟能成功,必归着于国家资本主义也”[7](360页)。李达1926年的这段论述 十分重要,因为毛泽东于1945年几乎重述了李达的这个论点。
在中共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我们这样肯定要广泛地发展资本 主义,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对于这个问题,在我们党内有些人相当长的时间里搞 不清楚,存在一种民粹派的思想。这种思想,在农民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党内是会长期 存在的。所谓民粹主义,就是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中间不经过发展 资本主义的阶段。俄国的民粹派就是这样。”但是在对待“自由资产阶级”问题上,毛 泽东却颇有微词,“自由资产阶级现在要民主,他们要他们所想的民主”,强调“在我 们坚决的影响下,能够使自由资产阶级中立,以至于使他们跟我们走”[14]。如果把毛 泽东的这段论述视作中共自身对其早期的“农业社会主义”的某种反思,我们不难发现 ,这一反思仍然是在策略或实用层面上的,即将“国家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理解 为一种不得不如此的权宜之计和暂时性工具,一旦达到了目的,商品经济、民族资本, 都可以得鱼忘筌的态度摈弃之。
中共自成立之日起,如何克服其内在的“农业社会主义”的倾向,一直是困扰着它指 导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1929年底召开的红四军党代会(古田会议)所反对“极端民主化 ”和“流寇主义”倾向,就是这种中国式的民粹主义的反映。“流寇主义”的要害就是 由反商品经济的“农业思维”而导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绝对平均主义。这种民粹 主义倾向,对于商品经济及其在中国的代表民族资本主义有一种天生的仇恨情绪。此后 的“立三路线”和“王明路线”,作为党内“左”倾教条主义的代表,前者认定1930年 的中国,“资产阶级已经是反动联盟的一部分”,“要没收中国资产阶级的工厂、企业 、银行”;后者则把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并列,都看成革 命的对象,宣称:现在阶段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只有在坚决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 中,才能得到彻底的胜利;“九一八”事变后的临时中央甚至认为,只要是属于国民党 的资产阶级派系,即使主张抗战,仍然是反革命[15];1956年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毛泽东一方面肯定“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一方面又认为社会主 义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仅仅在于所有制的改造,“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 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16];在1956 年9月的中共8届3中全会上,毛泽东又强调“整个过渡时期,总的矛盾是社会主义与资 本主义”,其依据在于,“去年所有制是革掉了,但人没有革掉,没有改造”,“所有 制解决了,政治思想上还没有解决”,这里要“革掉”人或“改造”人,即是在所有制 改造完成后,继续进行思想上政治上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之间的革命,换言之,就是在现实的资产阶级所有制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还要在“思 想上”乃至肉体上进行“继续革命”。其对象由“反对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转 向了“民族资产阶级右派和它的知识分子”,于是有了1957年反右派时的“政治战线上 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提法;1958年的武昌会议,这一提法又被毛泽东具体 化为:“作为经济剥削的阶级容易消灭,现在我们可以说已经消灭了;另一种是政治思 想上的阶级,不易消灭,这是去年整风(指“反右”——引者)时才发现的。”[17]从而 根本否定了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五四”以来的中国革命 史从这个意义上讲就是一部“农业社会主义”在中国现代性的历史境遇中的滋生、发展 和自我解构的历史,或者说,是一部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中,不断反思并扬弃自身 的农业社会主义性质的历史。
余论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强调,只有当“特殊性”评价的意识形态上升为“一般性” 自省性质的反思意识,这种意识才具有真正的客观性,“如果人们不仅有勇气对对手的 观点,而且还有勇气对所有的观点,包括其自己的观点进行意识形态分析,那他就是在 运用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这样的认识,就从前现代的一元论真理观转化为现代性的 多元价值观[18]。从农业社会主义自身的消长历程看,自邓小平开始的中国改革开放, 标志着农业社会主义思潮的自我反思和解构:这种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再是所有制领 域内的“一大二公”的革命而是“共同富裕”;江泽民则直接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是一种允许多种所有制和各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体制,它的主要质素,在 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多元化体制的共生并存,要求 “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 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以“逐步形成一个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入 人群占大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19];《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更强调,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 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 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 的主要实现形式”,强调“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些针对传统“一大二公”的全民所有制的 重大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的举措,就是在理论和实践上扭转了过去那种把所有制的公 有化程度视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唯一表现的“农业社会主义”或民粹社会主义的做法 ,也扭转了以简单的否定全民所有制的单纯私有化的做法,开始通过建立一种以股份制 为主要实现形式的公有制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态,把人的独立性潜能的开发和释 放,亦即人自身的全面发展,视为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的基本尺度。 如此理解中国的现代化问题,标志着在这块“农业社会主义”长期盛行的国土上,资本 主义和商品经济所具有的生存与发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终于得到了承认——既扬弃了 农业社会主义的片面性,又显示出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述,到 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间一脉相承的马克思主义 的继承与创新。
当前,现代性的复杂性、文明的多样性、生存的异化性、传统的互斥性,与文明规范 的普世性、文化价值的人类性、生存环境的共通性之间的矛盾,尖锐地摆在中国人的面 前。民主宪政、人权观念、民主法治和舆论监督等等这些属于现代社会和人类文明的基 本要素的建立健全问题,已经成为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不容回避 的当务之急。裹挟着自身的特殊性问题,中国文化进入了世界文明的多元对话境遇之中 。中国人民在饱受农业社会主义之苦以后,正面对着一个只讲效率和技术理性、生态环 境恶化、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无法保障、民主法治舆论监督和人民参政等等现代社 会制度建设极其薄弱、权钱互渗的体制腐败和两极分化等等社会不公现象日趋严重的社 会现实,新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新传统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等思潮蜂起,形成一 种与五四前后十分相似的社会转型期。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农业社会主义的反思, 有益于我们在当前的生存困境中认识自我、辨明方向,以便在清理自身传统脉络的基础 上,建立一个多元文化的对话语境。
收稿日期:200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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