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内河水路运输统计调查方法研究

上海地区内河水路运输统计调查方法研究

文扬[1]2004年在《上海地区内河水路运输统计调查方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中内河水路运输在整个交通运输业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相应地,对于内河水路运输的统计调查,也越来越受到全国及各省市的普遍重视,进而对开展内河水路运输统计调查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以便通过科学合理的统计调查,获取有利于内河港口建设及管理、内河航道规划等的重要数据和统计指标。 基于内河水路运输统计调查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交通部早在1993年就开始了对于全国水路运输量统计调查方法研究。上海地区做为内河航运最发达的地区,在这方面的探索和研究是走在全国各省市前列的。 本文通过对美国水路运输量统计调查体系的研究,指出依托港航监督部门开展内河水路运输量统计调查在上海地区以及与上海地区具有类似港监部门职能系统的省市是可行的。 通过对上海地区水路运输现行统计调查方法的实证及本质分析,对现行方法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评价,从现行方法本身及推断效果两个层面来加以分析和评价。在此过程中,结合实际数据,就典型调查中最优典型的确定原则,展开了详细探讨,并给出可供选择和参考的最优典型。 最后,就现行方法从抽样到推算,提出可行性建议;并指出随着水路运输统计调查信息化的趋势,上海地区内河水路运输统计调查面临的问题和进一步应开展的工作。

罗钧韶[2]2012年在《珠江水系水路运输与区域经济的依存关系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一个水路运输自然条件优越和水路运输历史悠久的国家。有很多江河湖泽,给我们舟楫灌溉,有漫长的海岸线,给我们远洋贸易。水路运输是社会生产的一般条件,是社会生产力的组成部分。水路运输具有运量大、占地少、成本低、能耗小、污染少等优势。珠江水系在过去的几十年有了较大的发展,在我国交通运输系统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行业都处在不断的变革中,水路运输的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当前正值“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初期,水路运输发展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思考,在此背景下,探讨珠江水系水路运输(特指:广东省区域,下同)与区域经济的依存关系及其影响,对推动水路运输快速健康发展,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探讨珠江水系水路运输与区域经济的依存关系及影响,旨在明确珠江水系水路运输目前的发展程度,预示将来的发展潜能,契合“十二五”规划关于综合运输“转变运输发展方式,调整结构”的发展重点,抓住机遇,积极推动广东省水路运输的发展。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和实地调查法,掌握珠江水系水路运输发展及广东省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构建依存关系分析的理论体系,分析珠江水系水路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伴生关系以及水路运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并在系统动力学理论模型下进行仿真模拟,预测和分析了珠江水系水路运输的发展。最后,通过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对比,分析了水路运输的发展优势;借鉴国外内河航运发展经验,为珠江水系水路运输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结果表明珠江水系水路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有明显的伴生关系,水路运输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拉动作用,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增长;区域经济的发展为水路运输提供充足的货源和发展空间。同时,珠江水系水路运输在运能、运输成本、能源消耗、投资效益、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有长远的发展优势,珠江水系水路运输应得到各方的重视,朝着水路运输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柯蓉, 文扬, 高更君[3]2006年在《内河港口运输统计调查方法的评价与改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现行的样本确定方法和推算方法两方面对上海市内河运输现行统计调查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有关改进措施。

朱秋子[4]2007年在《长叁角公路水路运输一体化保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愈发强烈。交通一体化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长江叁角洲被列入世界六大都市圈之一,进入21世纪,长叁角公路水路运输迅速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若长叁角区域没有有效的一体化的公路水路运输,要想实现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应对国际区域间日趋激烈的竞争是难以想象的。该区域交通一体化问题已被国家和各省市政府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2005年,交通部公布了《长江叁角洲地区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纲要》,用于指导长江叁角洲地区的交通规划和建设。近年来,尽管长叁角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已经得到了大力的发展,然而,在跨区域政策、市场、管理、信息的协调和一体化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致使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交通运输效率低、效益差,企业运输成本较高,基础设施的效益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归根到底,是由于缺乏强而有力,适应时代发展的一体化保障机制。本论文选取水路、公路运输一体化作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切入点,运用区域发展理论、交通运输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旨在提出一套保障水路、公路运输一体化顺利推进的机制,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奠定基础:1.阐述了区域经济发展与交通运输协同发展的理论,尤其是交通建设与沿线经济协同发展的内在机理,浅谈了公路水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以理论为基础,揭示长叁角区域经济发展与公路水路关系,包括区域经济与公路水路各个阶段的演变互动,公路水路运输对长叁角区域经济的推动和先导作用。另一方面,也对长叁角区域未来发展对公路水路运输的影响进行了展望。最后,提出长叁角公路水路一体化发展的内涵和必要性;3.在介绍了长叁角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现状的基础上,对公路水路一体化发展影响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出长叁角公路水路一体化发展瓶颈;4.以欧盟为案例,详细分析了欧盟交通一体化的实施战略,总结出其公路水路方面对长叁角的启示;5.以战略联盟思想和管理绩效理论为引导,构建长叁角公路水路运输一体化保障模型,并且设计了保障机制中保障组织结构以及运作模式;6.提出一体化保障机制下的政策及措施建议,并对一体化政策措施的评估机制进行了初步探讨。

邹力[5]2001年在《水路运输量统计方法研究及应用》文中指出在详细掌握我国水路运输发展现状和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根据水路运输统计数据的实际需求,研究设计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科学可行的水路运输统计调查方案,成为当前推进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工作开展的技术关键。通过调查了解美国现行的水路运输量统计调查体系,得到一个很好的启示,即:要形成一种制度,长期地获得水路运输统计数据,则统计工作要与航运的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由从事水路运输船舶管理和安全监督的部门参与实施。由此对依托我国的水上安全监督和船舶航行管理的基层单位——港航监督所、监督站和监督点(以下简称为:港航监督所站)开展全行业水路运输量统计调查进行了研究,本论文重点研究和解决了方案设计中以下叁方面的问题: (1) 依托港航监督所站,进行全行业水路运输量抽样调查的具体方法研究和筛选。包括选定具体的抽样方法,确定合适的样本量,给出需估计目标量的估计公式及估计量的精度公式,制定详细的样本调查规定和编制科学合理的样本调查表等。 (2) 制定依托港航监督所站进行全行业水路运输量统计的具体试点抽样调查方案。 (3) 通过对方案试行情况的分析,提出了调查方案的实施要点,并对进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同时,调查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各港航监督所站目前正在执行的交通部海事局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各港航监督所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流程情况。所设计的样本船舶调查表,经试点调查中的实际运用表明:其格式与“船舶进出港签证登记簿”相似,可以非常方便地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填写。所需统计汇总的港航监督所站月度辅助变量数据,完全采用交通部海事局制订执行的“海船舶01表”和“海船舶03表”。从而达到了调查工作充分与港航监督所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并尽量减少填写统计调查表工作量的目的。

魏巧云[6]2003年在《我国水路货物运输流向分析与预测研究》文中提出水路运输是综合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水路运输包括内河运输、沿海运输和远洋运输,水路运输的货物种类繁多,其中煤炭、石油及其制品、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矿石和非金属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占主要地位。 本文分析了主要大宗货物在沿海和内河主要水系的运输流向。资源的分布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大宗货物的运输流向,论文论述了煤炭、金属矿石资源在我国的分布状况以及石油工业的基本布局,分析了煤炭、石油、金属矿石和矿建材料以及非金属矿石等大宗货物在沿海、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运输的主要流向。根据收集整理的统计资料,重点分析和预测了长江干线主要港口煤炭、金属矿石、石油、非金属矿石和矿建材料运输的O(Origin)D(Destination)流,包括主要OD点的吞吐量和各航线的分配量。预测OD流主要运用了定量分析预测法。OD生成预测用到的预测方法有趋势外推法、指数平滑法和灰色系统法等;OD分布预测用到的预测方法有佛莱特(Fratar)法和弗尼斯(Furness)法。计算是通过用Matlab6.5软件将这几种预测方法的算法编写成程式进行的,从而得出一系列港口吞吐量的预测模型和未来特征年(2005年和2010年)的OD分布,比较各种模型的相关检验和分布的精度检验,确定预测模型和特征年的分布。 我国水路货物运输流向分析和预测的研究具有实际意义。本研究可以为政府部门调整水路运力结构、制定水路运输规划和相应的宏观航运政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也可以为航运企业选择经营规模和市场投资方向提供依据,有利于航运企业了解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制定或调整企业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同时在研究上,还是建立一套反映中国内河运力运量供求平衡的量化指标和综合指数的基础。

艾万政[7]2006年在《内河通航标准对内河水路运输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内河航运有着运能大、占地面积小、能耗低、污染少等优点,因而内河航运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对于我国贸易和经济的发展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我国的铁路和公路建设也得到了长足发展,沿大江大河的桥梁建设也在不断增多;与内河航运相互配套的码头等临河建筑物也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与此同时,大型内河船舶(队)及单船航行也愈来愈频繁,通航船舶流密度正逐年增大。因此,如果没有科学的“内河通航标准”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将不但会造成建设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还会影响内河航运的安全,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然而现行的《内河通航标准》对我国的内河水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但是新的“标准”颁布一年多来,通过广大航运企业和桥梁建设单位反馈的信息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标准”中对航道宽度和曲率的界定比较模糊、所确定的标准偏小;对弯曲河道上的过河建筑物通航宽度的求取没给出具体的标准或方法;有些概念不清或存在错误等。所有这些如果不加以完善、修改或补充,对安全经济、科学合理地利用航道、建设航道和规划航道是不利的,难以保证航道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适应航运持续发展的要求。本论文试图从分析“内河通航标准”对内河水路运输的影响出发,分析“标准”中的航道等级划分、一般河道航宽求取、弯曲河道过河建筑物航宽求取、临河建筑物标准、未来船型发展对航道尺度的要求等几个方面考虑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较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期我国的《内河通航标准》更加完善和科学,更加有利于我国内河航运事业的发展,因而分析“标准”对内河水路运输产生的影响并开展相关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本论文以导师承接的有关船舶通航环境论证、评估专题研究项目为基础,经认真学习、研究现有“标准”的精神和内容后,而自选的研究课题。 本论文共分为八章:第1章 绪论,主要阐述了本论文的课题研究来源、内容、意义及国内外现状分析;第2章《内河通航标准》对内河水路运输的影响;第3章“通航标准”中航道等级的划分对内河水路运输的影响;第4章“标准”中航宽的界定对内河水路运输的影响;第5章“标准”中关于具有弯曲特性河道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宽度的界定对内河水路运输的影

柯蓉, 文扬[8]2005年在《美国的水路运输量统计》文中研究表明美国水路运输统计机构由政府参与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在美国由来已久。1917年成立的内河水路运输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适于通行水路的潜在货运能力。此后,内河水路运输委员会、美国铁路管理协会直属内河水路处(IWD)、港口及内河水路运输处、战争部运输服务办公室和内河水

张远[9]2008年在《航运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内河航运是重庆市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是重庆地区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水运更凸现其超越其他运输方式的优势。虽然重庆市是西部地区水运最发达的地区,内河航运对重庆市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重庆内河航运业自身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发展的道路上仍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挑战。因此本文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运用比较分析法、统计分析法、投入产出法以及因素分析法等,分析和评估重庆内河航运对重庆地区社会经济影响,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重庆综合运输网络的完善、重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研究最后给出重庆市水运发展规划,并对重庆水运发展政策的具体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最后得出重庆水运发展的一些结论,并提出发展建议,为重庆市水运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参考。

黎艳明[10]2017年在《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自古以来,水上运输以其运量大、费率低等优势成为贸易双方采用的最主要的运输方式,而水上运输活动本身也为一国的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效益。我国海域辽阔、水系纵横,在水上货物运输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毫不夸张地说,水上货物运输越来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相比之下,我国水上货物运输领域的法制建设却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法律适用上的分轨便是其一,由此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以及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5月30日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调整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货物运输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货规》)被废止,给我国水上货物运输现行法律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以此为契机,重新审视我国水上运输法律体系,并进一步探讨我国整个水上运输领域法律体系的完善。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现状,分为两节,分别论述了"双轨制"的产生背景、发展过程和带来的问题等以及《货规》废止的原因和影响。第二章从宏观上探讨一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可能模式,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现行法律体系的研究,提取共性,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水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设计上的叁种模式;并对这叁种模式具体应用到我国进行了分析和比较。第叁章为完善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对沿海运输的处理,提出应当实现我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统一,并分析了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能遇到的障碍等。第四章为完善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对内陆水域运输的处理,介绍了内陆水域运输的发展状况和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当将《海商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并进行了可行性研究。

参考文献:

[1]. 上海地区内河水路运输统计调查方法研究[D]. 文扬. 上海海事大学. 2004

[2]. 珠江水系水路运输与区域经济的依存关系分析[D]. 罗钧韶. 华南理工大学. 2012

[3]. 内河港口运输统计调查方法的评价与改进[J]. 柯蓉, 文扬, 高更君. 水运管理. 2006

[4]. 长叁角公路水路运输一体化保障机制研究[D]. 朱秋子. 上海海事大学. 2007

[5]. 水路运输量统计方法研究及应用[D]. 邹力. 武汉理工大学. 2001

[6]. 我国水路货物运输流向分析与预测研究[D]. 魏巧云. 武汉理工大学. 2003

[7]. 内河通航标准对内河水路运输的影响研究[D]. 艾万政. 武汉理工大学. 2006

[8]. 美国的水路运输量统计[J]. 柯蓉, 文扬. 中国统计. 2005

[9]. 航运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D]. 张远. 重庆交通大学. 2008

[10]. 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完善[D]. 黎艳明. 大连海事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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