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境旅游快速增长的负面影响分析_消费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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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速不平衡增长的中国出境旅游

1.1 出境旅游的高速增长

1978年以来,我国旅游业经历了入境旅游率先快速发展、国内和出境旅游先后迅速兴起的发展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出境旅游开始萌芽,1990年《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出境旅游真正开始发展。此间,因私出境旅游的年增长速度非常缓慢,作者分析认为,这是由于很多因私出境旅游者打着因公的旗号[1]。1997年,由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共同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并允许“我国公民均可参加边境旅游”。此阶段我国公民年出境人数从1997年的532万人次增长到2000年的1047万人次,几乎增长了一倍,年均增长达到25.31%[2]。

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2002年即出台《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对出境旅游限制减少、手续也更加简便。从2002年开始,我国明显加快了出境旅游目的地(ADS)的开放步伐,到2004年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已经达90个。在此阶段,中国公民出境高速增长,从2001年的1213万人次增长到2004年的2885万人次,年均增长达到24.18%,其中因私出境旅游者年均增长达到34.85%。我国出境旅游人数首次超过日本(2003)成为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和一些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进行的调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花费居世界首位(见表1)。

表1 1993年以来我国出境旅游人数统计资料

  出境人数 环比增长 其中因私出境

年份  (百万)

(%)

 (百万)

 环比增长(%)

1993

3.74

27.70

  1.27  -

1994

3.73

-0.20

  2.09 12.00

1995

4.52

21.10

  2.05 25.10

1996

5.06

12.00

  2.31 17.50

1997

5.32

 5.20

  2.44 1.10

1998

8.43

 7.40

  3.79 30.80

1999

9.23

 9.60

  4.27 33.70

2000  10.47

13.43

  5.63 31.99

2001  12.13

15.86

  6.95 23.34

2002  16.60

36.83

 10.06 44.86

2003  20.22

21.79

 14.81 47.20

2004  28.85

42.68

 22.98 55.17

资源来源:1993-2004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3]。

1.2 三大市场的不平衡发展

“九五”以来的10年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年均增长速度为22.87%,远远超过入境旅游人数年均增长9.96%的水平。特别是因私出境旅游者年均增长达到30.8%。从出入境旅游的对比上看,我国出境旅游明显发展过快(见图1)[4]。

从数学模型对未来的预测分析上看,利用1995年以来的数据进行预测分析,当预测数据与时间序列相关系数均为0.95以上时,出境旅游的数学模型为二次曲线,而入境旅游的数学模型为直线,按此发展水平预测,到2015年,出境旅游年均增长水平将达到14.4%,而入境旅游年均增长水平仅为4.77%,出境旅游将在未来10年内持续超过入境旅游年均增长水平的10个百分点。到2015年出境旅游的年增长水平将是入境旅游增长水平的3.8倍。因此,从发展趋势分析上看,如果不进行积极的干预,出境旅游必然继续过热,与入境旅游的差距将会快速拉大(见图2)[1]。

1.3 出境旅游“超预期增长”的形势判断

首先,我国出境旅游的高速增长已明显超出了规划的预期。根据国家旅游局1999年制定的《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05年我国出境旅游总人数为1600万人次、2015年为2500万人次,到2020年前出境旅游年增长控制在8%-10%的水平。但实际上,2002年我国出境旅游总人数已经超过1600万人次,提前3年达到了2005年的计划,增长速度更是超过计划的十几个百分点;2004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达到2885万人次,提前11年超过纲要计划的2015年2500万人次的目标。“九五”以来出境旅游人数年均增长高达22.87%,超过纲要计划目标十多个百分点。出境旅游的快速增长现实与“适度”发展的国家政策明显不符,显示出超预期增长的特征[5]。

其次,相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出境旅游显示出超前的特征。“九五”以来,我国出境旅游年均增长达到22.87%,其中因私出境旅游达到30.8%,而同期我国虽然经过不懈努力,但是GDP年均增长水平为10.03%,10年来因私出境旅游增长水平超过经济增长20多个百分点。我国人均GDP刚刚超过1000美元,2004年为1300美元/人,刚刚达到出境旅游的发轫阶段,与出境旅游大发展的人均3000美元相差甚远。因此,无论是从与经济的增长水平看,还是从经济总量上看,我国的出境旅游的发展亦有超前的特征。

1.4 我国国际旅游业已成为耗汇产业,外汇流出不容忽视

从我国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看,我国出境旅游者人均花费2004年人均仅663.75美元。而一些国际组织的统计却显示我国的出境旅游消费水平非常高。例如,据隶属于IPK国际亚太地区旅游监测的中国旅游MONITOR统计,在为期12晚的旅行中,中国游客平均需花费2090美元①。据澳大利亚的一项调查,中国公民在澳的人均花费为3000美元,是其他国家旅游者人均消费的3倍。目前我国规定每个出境旅游者可带出2000美元。事实上,出境旅游者除国家规定的换汇额度外,还消费了大量其他来源的外汇。目前招商银行开通的visa和master卡实际上提供了旅游者在国外更高消费的途径。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课题组经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参考国外机构的抽样调查,认为我国出境旅游花费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要高②。2004年我国公民出境旅游花费大约在1300-1500美元。按此估计,2004年我国出境旅游花费大约为400(375-432)亿美元。而2004年我国入境旅游业总收入为257.4亿美元,换句话讲,2003年我国国际旅游业贸易逆差已经超过100亿美元,估计应在120亿美元-170亿美元。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出入境旅游发展的趋势极不平衡,根据出入境旅游增长趋势分析,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入境旅游收入将保持年增长5%-10%左右的水平,而出境旅游年增长则至少为15%,甚至达到20%。与此同时,我国出境人员换汇从2005年已经上升到每人5000美元的水平。按照这个速度,“十一五”末期我国国际旅游外汇逆差将达到1000亿美元左右,届时将对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将产生重大影响,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6]。

1.5 我国出境旅游超常规发展的经济背景

近年来部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中的惊人消费能力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也引起了学者的研究兴趣。按理说,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出境旅游爆发出来的热潮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相称,除去“冲动消费”、“集中消费”、“家庭消费”等原因以外,出境旅游高消费还存在深刻的经济和体制背景。实际上,我国个人财富差异悬殊是造成出境旅游人数过快增长的重要原因。根据中国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基尼系数逐年拉大,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中国在1978年以来的20多年间已从世界上收入分配最平均的国家变为最不平均的国家[7]。在人均收入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巨大,社会中“新富”阶层人口绝对数量也是巨大的。“新富”阶层出境旅游需求旺盛是我国出境旅游超常规发展的经济原因;中国经济转型期存在的财政预算软约束、贪污、腐败等问题导致了大量公费旅游以及变相公费旅游形式的存在,是其深刻的体制背景[8]。

2 关注我国出境旅游高速增长的负面影响

2.1 用出境旅游花费平衡我国国际收支顺差的说法值得质疑

有观点认为,在当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账户顺差巨大,外汇储备已经达到6000多亿美元的前提下,国际旅游业的逆差有助于外汇账户的平衡,可减少贸易摩擦,有利于减缓人民币升值压力,因此,应大力发展出境旅游。这种说法对一般发达国家是对的(如日本政府1985年针对日元升值压力,曾提出“五年出国人数倍增计划”),对我国也有一定借鉴意义,但该说法并不能支持大力发展出境旅游的观点。

首先,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账户总体看,2001年经营项目的顺差为174.05亿美元,而资本项目下的顺差高达347.75亿美元;2002年经常项目顺差为354.22美元,资本项目顺差为322.91美元;2004年经常项目顺差为687亿元,而资本项目顺差为1107亿元。也就是说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不仅仅是经常项目顺差造成的,更重要的是资本项目的巨大顺差造成的。如果我们简单用出境旅游平衡外汇账户的顺差,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当于用外国人在华投资的钱支撑出境旅游,实乃不当。

其次,当前资本项目顺差巨大的另一个原因是国际“热钱”赌人民币升值,根据野村国际数据,在2005年7月一个月内,有60亿美元流入亚洲股市赌博人民币升值③。目前到底有多少“热钱”在中国很难说清,但数额估计非常巨大。“热钱”涌入造成的顺差应当通过金融手段加以有效控制,不应用出境旅游来平衡。况且一旦国际“热钱”突然撤出,将对经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再次,从国际收支平衡表看,经常项目最大的顺差在:A、货物和服务,其顺差2004年为492亿美元。但是,其中货物顺差为590美元。而旅游所在的服务项目的逆差为97亿美元。也就是讲,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本应利用我们的服务多赚取外汇,但实际上我们却大量进口服务。如果继续大力发展出境旅游,将造成服务项目的更大逆差。

第四,从货物贸易上看,我们出口的大量物品是低附加值的产品和原材料。即,我们是用大量的一般劳动和不可再生的资源出口换取的外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靠大力发展出境旅游来平衡我们的国际收支平衡账户,这与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是极为不相称的。

从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应该审慎地调控外汇的花费方向,将有限的外汇配置到关键能源、资源及战略物资的进口上去,这样才能实现以尽可能低的代价,促进国家发展和大多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唯一正确的选择是,利用外汇储备的增加,增加不可再生的资源类产品的战略储备(如:石油、煤炭等),调整我们的产业结构。尽管这样的做法暂时会使很多以煤炭等资源为主要产业的地区GDP有所下降,进而可能使全国GDP增长速度放慢,但从长远来讲,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9]。

2.2 出境旅游快速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内需“漏出”必须引起充分重视

出境旅游业过快增长造成内需的“漏出”,也应引起充分重视。按照上述估算,2004年我国出境旅游总花费大约为400亿美元,相当于3320亿元人民币;而同期,我国国内旅游消费为4711亿元,入境旅游总收入257亿美元,旅游业对内需的总贡献为6844亿元。2004年出境旅游的过快发展对内需的“漏出”占我国旅游业总收入的48.5%,几乎相当于旅游业对内需贡献的一半。

旅游消费是社会总需求中终端需求的组成部分。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内需严重不足,特别是最终消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正是由于我国内需严重不足,“十五”大以来将旅游业确定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进一步扩大内需。此外,入境和国内旅游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对贫困地区居民的脱贫致富,对缓解就业压力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出境旅游的作用与此相反或无干。近年来中国公民出境游目的地陆续开放,高收入者集聚的消费能量开始向国外释放,客观上造成了有效需求和就业机会的流失。

2.3 出境旅游高消费有违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目前中国的自费出境旅游,所对应的是日益提高的基尼系数,正是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支撑着富裕阶层和中产阶层们的海外旅游消费,最广大的人民是没有机会出境旅游的。这与各种层次人群都参与的每年将近9亿人次的国内旅游完全不同。

将社会公平问题纳入思考,我们发现,虽然我国目前的外汇平衡已导致人民币升值压力,但我国的贸易出口换汇主要是依托劳动力和资源价格低廉的优势出口制造业产品和初级产品,“中国制造”竞争力的代价甚至是生态环境的欠账和劳工的生命补贴。用如此高保护主义代价的贸易换汇去支持少部分人在海外的奢侈消费,“平等交换”的表象下显然掩藏着深层次公平的缺失。同样,在我国总体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少数公民在境外大肆挥霍,容易导致其他社会成员产生相对剥夺感,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3 出境旅游“适度发展”呼唤政策调控

3.1 从发展趋势上看必须对出境旅游采取“适度”发展的政策

通过对我国出入境旅游发展趋势的分析,如果对出境旅游不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甚至鼓励出境旅游的发展,到“十一五”末期,我国国际旅游业的非贸易逆差预计有可能达到接近千亿美元的水平,使旅游业变成我国一大耗汇产业。这对我国的经济安全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对出境旅游政策的选择应从发展的眼光看,不能仅仅看到当前能简单地弥补贸易顺差。而且,出境旅游的方针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一旦出境旅游失控,再去限制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提早做出政策选择。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10]。

3.2 减缓出境旅游过快增长的难题

由于国内旅游与出境旅游的替代弹性比较低,因此,即使国家不开放出境旅游,出境旅游消费释放到国内的量也非常有限。20世纪80年代后期,很多外国的航空公司等企业,在中国开设办事处,主要业务就是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只不过他们是通过公司邀请函的形式,采取了“因公”出国的方式。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于国内暴富者积累的出境旅游需求不能简单采取“堵”的方式,那样并不能真正将这些消费留在国内,只能使消费扭曲,让那些变相非法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公司受益。

此外,虽然出境旅游对于我国的外汇平衡,对于国内需求的“漏出”有不利影响。但是,我们同时还应看到,出境旅游对于减缓国际贸易顺差,提高国人见识,提升中国旅游业的国际地位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因此,无论是从可能性上,还是从必要性上,都不应对出境旅游采取简单限制的方式。

目前,按照2003年7月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在每年的2月底以前确定本年度组织出国旅游的人数安排总量,并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的办法实现对出境旅游的控制。但是,这种办法计划经济色彩过于浓厚,强大的出境旅游需求也难以用“计划”的方式控制。据调查,该办法并没有在实践中真正执行。

3.3 开征出境旅游消费税:一种可行的调控手段

对于出境旅游的快速发展,我们既应承认这种需求,为这种需求提供释放的空间,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盲目发展。为此,国家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手段[11]。

出境旅游消费税的课税对象为以旅游为目的的出境者(也可暂定为因私出境者,或可定为所有出境者),税额可确定为每人每次100元人民币(具体可再详细研究,也可采取对不同旅游目的地确定不同的税额)。按照40%因私出境旅游者持旅游签证,2004年,因私出境者大约为2298万人次。此项税收大约每年可以收入20亿元。按照因私出境者年均增长20%的水平估计,到2010年该税收额大约可达到60亿元的水平。如果将此税收的课税对象定为所有出境者,2004年该税收将达到接近29亿元的水平,到2010年如果年均增长在15%,将达到70亿元的水平。此项税收可专项用于对入境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也可作为旅游振兴奖励基金,奖励入境旅游开发得好的旅行社。同时,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也具有充分的可行性和意义。

首先,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符合国家的税收政策。税收的一大作用就是进行二次分配。根据对出境旅游市场的分析,目前支撑我国出境旅游的主要是先富起来的国民。对这些富人征税符合税收的基本原理。1994年我国开征的消费税,就是一种“高档消费品”消费税。出境旅游消费税完全可纳入消费税的范畴。也就是讲,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

其次,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符合国际惯例。很多国家在开放出境旅游时,都征收了出境旅游消费税。比如,韩国为了减少在旅游外汇方面逐步提高的逆差,并为入境旅游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源,从1997年7月1日起,对以旅游为目的出境的韩国人(13-64岁)收取一万韩元税收,用作“观光振兴开发基金”[12]。1998年11月18日起,将这一政策扩大到所有出境的韩国人(不分出境目的)④。

第三,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不会造成我国出境旅游市场的重大波动。如前所述,出境旅游者大都是收入比较高的人群,对这些人每次出境征收100元人民币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不会造成出境旅游的大幅度滑坡,只会适度抑制出境旅游的过快增长。征收此税的最终目的是使出境旅游的增长速度控制在国家计划的年增长10%-15%的水平,使出境旅游的发展与入境旅游的发展速度相当。为此,我们还可深入研究(或试行后调整)税收的额度,使税收充分发挥抑制出境旅游过快增长的目的,以实现“适度发展出境旅游”的政策。

此外,目前我国入境旅游增速缓慢,原因之一是我国每年的对外促销经费有限(2002年国家旅游局对外促销经费只有区区1600万美元,不到韩国的十分之一);原因之二是中国的旅行社开展入境旅游的效益不如出境旅游。因此,越来越多的旅行社大力开发出境旅游,缺乏对外促销、开发入境旅游的积极性。如果我们将此收入专项用于入境旅游促销和奖励入境旅游开发得好的旅行社,将会极大地促进入境旅游的发展,符合国家“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政策。几十亿元人民币的促销经费,相当于几亿美元,是目前我国国家级对外促销经费的十多倍,用于促进入境旅游的发展将对我国入境旅游是极大的促进。而这种取之于旅游业用之于旅游业的做法,也是最能体现旅游业价值的做法。

总之,开征“出境旅游消费税”,无论从国家的税收政策上,国际惯例上,还是课税对象的承受能力上看都是可行的;它对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保持国家非贸易外汇平衡都具有积极意义。

注释:

①此处数字引自2004年2月13日《北京青年报》,因为IPK的资料是要付费的,本文只能仅作为说明使用。下同。

②见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2005年报告:《中国出境旅游研究报告:出境旅游过快增长对经济社会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③见2005年8月15日《国际金融报》:《人民币升值超过2.17%60亿美元一月间流入亚洲》。

④见金镇坤,《中韩旅游宏观管理体制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4,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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