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知识分工与国家价值链建设_集群效应论文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知识分工与国家价值链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服务业论文,价值链论文,知识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趋缓、结构调整任务紧迫的新常态,产业升级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这一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过去30多年来,我国东部地区通过融入到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分工体系并定位在GVC底部环节的方式,实现了工业化水平的大幅度提升。但是这一模式在“瀑布效应”作用下,我国制造业并未顺利按照预想沿着全球价值链“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部门升级”的路径实现产业升级(贾根良和刘书瀚,2012),反倒面临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险,失去产业升级的主动性(刘明宇和芮明杰,2012)。

       同时,东部地区在全球价值链低端嵌入在一定程度上把中、西部地区压制在原材料和劳动力等低端要素供应商的地位,形成了双重“中心—外围”格局(易顺和韩江波,2013),以价值链为主要内容的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产业联系被割裂,导致区域发展差距的扩大(高煜和杨晓,2012)。

       为了实现我国产业的整体升级,摆脱在全球价值链中被“俘获”的处境,刘志彪和张杰(2009)提出通过构建凭借国内市场需求而生发、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由本土企业主导和治理的国家价值链(National Value Chain,NVC,也称国内价值链),将竞争模式由“环节对链条”过渡为“链条对链条”,将其作为实现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产业内迁和产业链延伸,重新调整区域间的产业关系,进而缩小区域发展差异,消除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的挤出效应。

       对于国家价值链构建,张杰和刘志彪(2009)提出了双边交易平台载体模式(专业化市场)和单边交易平台载体模式(领导型企业网络)的主要运行模式;贾根良和刘书瀚(2012)基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GVC治理中的经验,提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式发展是构建国家价值链的关键。从整体而言,对国家价值链的研究还局限于概念的提出及其运作原理的分析(徐宁、皮建才和刘志彪,2014),尽管已经意识到生产性服务业在国家价值链构建中的重要地位,但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集聚促进国家价值链构建的内在机理,仍缺乏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

       与全球价值链类似,国家价值链也是一种价值链分工体系,而劳动分工的实质是知识分工,劳动分工产生的专业化收益来源于知识分工所带来的知识累积效率提高。因此,本文认为,一方面,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集聚有利于知识的外溢、整合与创新,知识分工网络在更大规模上得以实现,提高了知识积累和创造的专业化水平与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深化组织间的知识分工,并融入到特定的空间组织形态,将更好地共享知识专业化分工所产生的集群租金,从而进一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程度。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知识分工这样一种内生互动、循环累积的效应下,构筑起国家价值链生发的有利条件,从而真正掌握我国产业升级的主动权,为新常态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打开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知识分工

       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财务、信息通讯技术、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物流、品牌营销等,它是产出知识与人力资本的产业,往往体现为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从产业链的角度看,在产业链中间的制造环节更多地表现为显性知识,而两端即研发和销售环节,隐性知识的比重则更高,即生产性服务业环节的缄默型知识比重会相对较高(吕乃基和兰霞,2010)。显性知识具有相对完全的流动性,而隐含经验类知识由于默会性、专用性和文化根植性等原因较易形成流动惰性,因此隐性知识的空间溢出具有一定的局域性或空间根植性特征。因此,生产性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具有明显的空间集聚特征(Manning,2013)。拥有着分立性或互补性知识的不同个体之间需要交流互动,并在交流互动中进行知识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知识的整合与创新,这是知识分工的基本动因。

       (一)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促进知识分工的形成与深化

       组织间知识的互动可分为现有知识的“利用”(Exploitation)和潜在知识的“开发”(Exploration),前者通过常规性合作得以实现,而后者必须通过跨组织大规模的创新性协作(罗珉和王睢,2008)。本文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在特定空间的集聚具有知识外溢效应和知识整合效应,从而促进了组织间有效的知识分工。

       1.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知识外溢效应

       生产性服务业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使得分立个体之间在协作的过程中产生了交流的外部性或者说知识的溢出效应,这种以知识空间溢出为代表的外部性不仅发生在生产性服务业之间,也包括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①从企业网络到知识分工网络。由于地域的接近性和产业的相关性,容易建立起基于以多种纽带为联系的、连通度很高的企业网络,这种动态的、开放的企业网络为经济主体之间的知识共享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渠道和平台,知识和经验在产业链内获得更大范围的传播,拥有分散知识的主体,在频繁的交流互动中对原有知识系统进行不断的融合与补充,逐渐汇聚为组织间的知识分工网络。②知识的集群学习优势。当地域文化具有了经济内容,便逐渐演化为产业文化,在共同的产业文化氛围下,知识拥有者由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彼此的认同感而更有意愿成为知识的传播者,知识的接受者也由于相似的产业相关基础知识、管理风格以及商业预期而提高了吸收能力,进而大大提高了知识的学习效率。同时,在共同的产业文化下,人员在集群内流动使得调整与适应成本大大降低,较低的切换成本使知识尤其是缄默型知识流动为主要载体的人员流动经常发生,极大地促进了集群内企业集体学习的效率。

       2.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知识整合效应

       知识分工程度既受到知识自身结构的限制,也受到合作、协调成本的限制,只有将因为专业化分工而被不同个体掌握的知识片段组合起来,按照一定的逻辑联系在一起,才能最大限度发挥知识的作用(齐讴歌、赵勇和王满仓,2012)。在很多情况下,那些对企业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至关重要的外部知识资源在空间上是相对分散的,企业往往置身于区际的甚至国际的知识共享网络之中(王发明,2009)。随着生产性服务业在城市或者工业园区及其周边集聚,有关研发、技术创新、市场的知识资源在地理上高度集中,构成了一个相对密集的知识场。由于知识的互补性,不同的知识分工单元均需面临与其他单元片断知识的有效利用与协调问题。这个知识场集聚的规模越大,知识的异质性与互补性也就越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不仅提高了知识生产的规模经济效应,更为重要的是,集聚为多样化知识之间的协作与匹配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而由于地域的接近性和交往的频繁性,也大大降低了知识的合作与协调成本,从而有利于知识专业化分工的深化。

       (二)知识分工诱致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价值创造从物质性生产要素向知识性生产要素转变,知识以及融合了知识的复合生产要素成为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价值创造空间从企业内部延伸到企业外部。深化基于空间接近而形成的知识分工,能够获得空间非自由流动资源的使用权和控制权,从而获得空间租金;同时,知识要素在特定的空间集聚,形成持久稳定的网络组织,每一个体知识资源的价值在与其他知识资源的关联运用中得到体现并使其贡献得以放大,体现为更大的生产力,产生超额收益,也就是所谓的组织租金(臧旭恒和何青松,2007)。从这一意义上说,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是一个渐进累积和自我增强的系统演化过程,是为了获取由知识分工和专业化所产生的集群租金的一种空间组织形式(魏旭和张艳,2006)。

       1.空间租金。企业因为地理空间与社会空间的临近具有良好环境,这种特有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生产要素带来超额利润,可以称之为空间租金。在诸多生产要素中,知识要素因具有较强的活性和较高的价值创造水平,成为企业发展和价值提升的主要推动因素。知识分工在特定区域不断展开,在适宜的制度和人文环境下,初始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便可能沿着纵向或横向两个方向裂变、繁衍,同时知识与技术便在当地扩散开来,这将有利于吸引外部异质性创新资源的进入。当知识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成为复合生产要素,知识以及融合了知识的复合生产要素构成了区域的特质性资源,成为价值创造的主要源泉。地方组织的特质性资源与特定的社会文化、社会资本相结合,形成诸如要素禀赋、社会资本、市场条件、政府和中介组织等方面特有的优势,这些优势既不能被集群内个体要素所独占,也不会被个体要素带走,只有嵌入产业集群集体之中才具有更大的经济意义,只有在特定的空间中才能获得,要素与空间具有了不可分割的特性。空间租金的存在,是生产性服务企业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

       2.组织租金。随着知识分工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之间的实现与不断深化,将促使企业价值链条的价值创造要素从物质、资本等有形生产要素延伸到信息、知识等无形生产要素,形成知识价值链(王树祥、张明玉和郭琦,2014)。知识存量的增加促使生产性服务业各环节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从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的进一步融合或分离(Duranton和Puga,2005)。在这样一个以知识分工为主导的价值网络中,各模块化的“行星”企业基于资源、规模、区位、技术等所形成的优势,往往还需要通过“恒星”企业的体系优势才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各种位势的能力要素通过柔性契约网络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资源和能力要素的有效整合,知识价值在关联运用中才能获得超额收益,获取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熊彼特租金”(Schumpeterian Rent)。由于空间邻近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提高了创新效率,形成持久稳定的网络组织,产生出具有更大生产力的组织租金,不断吸引新的进入者,促进了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的不断提升。

       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知识分工交互作用下国家价值链的构建路径

       国家价值链是依托国内本土市场需求培育而成,由本土企业掌握品牌、销售终端渠道以及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等核心与高端环节的价值链分工体系(张杰和刘志彪,2009)。国家价值链依托本土市场与本土企业,在一国范围内形成高、中、低端不同环节相互衔接的完整的产业体系,并掌握产业升级的主动能力(孙建波和张志鹏,2011)。因此,国家价值链的构建,离不开品牌树立基础上专业化市场的培育以及对销售渠道的掌控,离不开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的知识创新,离不开以系统集成商为中心的网络组织内企业间的协同合作,而建立在知识分工基础上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式发展为这些条件的促成提供了良好平台和有效途径。

       (一)专业化市场的形成

       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将更为有力地促进市场调查、渠道建设与维护、促销、品牌提升等业务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经由各节点的竞争与合作,每个成员都可以扮演资源调度员或者“知识经纪人”的角色,构建起资源互用、优势互补的供应链(罗珉,2006)。集聚使得有关市场的知识来源将更为广泛,知识也更容易在集群内传递,认知成本与交易成本更低,外溢效应更加明显。从而在知识分工的诱致效应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极易形成各种类型的专业化市场,如原材料、物流、产品、信息服务等专业化市场,专业化市场中集聚了制造商、原材料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物流企业、诸多的中介服务机构,成为制造商与上下游环节整合的核心平台。例如,在我国产业集群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高度发达的区域,专业化市场一般都比较发达,如浙江义乌的小商品市场、深圳华强北电子商品交易市场等,这些专业化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有效促进了各类市场信息的交汇,为本土市场的开拓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渠道。

       (二)系统集成商的培育

       在企业的经营要素中,土地、物质资本、规模、区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是初级资源或低位资源,技术、专利和知识等属于中位的资源,而组织能力、技术标准、品牌、市场网络、社会资本等属于高位的资源,由此形成基于体系的优势,使之成为价值星系中的“旗舰”企业的核心能力要素,知识的系统整合成为组织最为重要的能力(罗珉,2006)。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知识分工的交互作用下,掌握着关键知识、核心知识或者有着较强知识整合能力的组织就会在网络竞合过程中脱颖而出,这里的组织可以是单个企业,也可以是多个企业结成的联盟,或是某个企业集群,他们作为价值链系统整合者掌握市场网络、核心技术或者体系化知识,从而可以主导价值链。系统集成商通过知识整合最终确定模块之间的联系规则,并形成标准以知识共享的形式传播给各模块生产企业,而模块供应商或节点企业一般仅掌握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或局部领域的专门知识。我国东南沿海一些企业利用区域生产性服务业集群相对比较发达的良好环境,及其长期在全球价值链底部“干中学”所积累的经验,将某些生产的低端环节外包给外围其他企业,而仅专注于研发、设计与销售等高端环节,具备了一定的系统集成能力与国家价值链治理能力,某些产业已经具有了国家价值链的雏形。

       (三)技术知识的创新

       当产品知识复杂性增加,传统“市场+科层”的组织间二维平面协作关系已经难以满足以技术研发为代表的知识创新的内在要求,知识互动与知识整合成为组织间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的本质是新知识的创造,知识创新需要跨组织大规模协作才能得以实现(罗珉和王睢,2008)。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为跨组织大规模协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平台,众多生产性服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一起围绕某一产品或多个产品,建立在知识流的互换和知识联结体系基础上形成一个大规模协作。在这种跨组织大规模协作簇群中,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和服务都是通过组织间协作来实现的,承担某一个阶段任务的企业不是只有一家而是若干家,强化了产业链的分工迂回程度,也分担了创新的风险。多个经济主体聚集、连接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或集体存在和行动,通过同侪生产的方式有效汇集单个组织的技能与创造能力,对知识的认知不再局限于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划分,而是更多关注和强调知识的创造,因此,跨组织大规模协作在本质上是一种知识层面的协作,即更加强调通过对分布性知识的整合来创造更大的价值:它一方面有比市场或科层更低的知识机会成本,这些成本的节约主要来自于整合以创造能力为主的隐性知识的能力,参与者能够在较少约束下,充分发挥其创造能力;另一方面,保证了专业技术知识在群体内的高密度集聚和积累,促进了知识的溢出效应、默会性知识的传递和学习,从而提升了创新的成功率。同时,因为集聚缩小了企业间的空间距离,技术创新的空间扩散效率将得以大大提高(张秀武和林春鸿,2014)。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综上所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使得拥有分立知识的主体在频繁的交流互动中不断实现知识的融合与补充,逐渐演变为组织间的知识分工网络,提升了知识利用、整合与创新的效率,知识分工的专业化程度得以提高。而当生产性服务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知识的获取与创新成为影响其进一步发展与区位选择最重要的因素,通过深化组织间的知识分工,并融入到特定的空间组织形态,既能获得由非自由流动资源的使用权和控制权所形成的空间租金,又能够获取运用组织的体系优势实现知识资源在关联运用中得以体现的组织租金,从而吸引更多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在特定区域集聚。于是,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知识分工这样一种内生互动、循环累积的效应下,有利于专业化市场的形成、系统集成商的培育和技术创新的促进,构筑起国家价值链生发的基础性条件,如图1所示。

      

       图1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知识分工交互作用下国家价值链的构建机理

       本文研究有如下政策启示:

       (一)强化城市间与区域间的功能分工

       知识分工条件下知识使用和创造的结构匹配机制正在促使城市之间、区域之间的分工由部门专业化向功能专业化转变(Duranton和Puga,2005),城市或区域应根据比较优势,以动态的方式积极融入区域或经济圈的分工体系。首先,推动不同类型城市之间的功能分工。充分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人力资本集聚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及其较强的影响力与辐射力,推动公司总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形成以CBD为核心的圈层式专业化集聚,使中心城市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知识、思想和创意的创造中心及溢出中心;发挥中小城市或专业化城市在生产制造方面的成本外部性优势,根据自身经济与区位禀赋特征,积极承接中心城市转移出来的制造业,并围绕主导或支柱产业形成依附于制造业周边与特定产业集群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化集聚,不断提高中小城市的技术应用效率和制造效率。其次,推动区域之间的功能分工。国家价值链的构建,离不开具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区域间的通力合作。对我国而言,应以知识分工为出发点推进东西部地区新型产业协作,实现价值链在国内空间的合理分工(詹浩勇和冯金丽,2015)。东部地区将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等产业转移到西部地区,腾出空间侧重发展研发、设计、品牌等核心生产性服务业,并利用其长期在全球价值链底部“干中学”所积累的经验,实现对生产性服务业国家价值链的系统集成。而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上,侧重发展中间和外围价值环节(韩艳红和宋波,2012),形成高低端环节协调发展的区域间价值链多元分工体系,获得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从而实现价值链向高端环节的攀升和产业的整体升级。但是值得强调的是,国家价值链的构建,不是要完全将不同区域限制在某种功能定位中,而主要为了增强区域产业发展的联系和提高产业升级的自主性,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或工业先发城市也可以积极与东部地区开展知识型服务合作,承接服务外包,共建区域创新平台,其具备条件的企业或集群亦可成为国家价值链的系统整合者。

       (二)发挥政府在国家价值链构建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在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集群方面,通过制定规划、出台产业政策和改善发展软硬环境等方式,发挥“有为”政府的调控与引导作用,积极介入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进程之中,构建区域间优势互补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格局。其次,在打造专业化市场方面,一方面打破市场的地区封锁,破除阻碍市场一体化的体制机制,规范交易秩序、竞争秩序、市场进入壁垒标准,促进专业化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适应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创新,抓住电子商务革命的大好时机,制定相关政策鼓励O2O、M2C等互联网营销手段与模式的运用,力争早日实现“中国制造、全球直销”的目标。再次,在培育系统集成商方面,基于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对业已成为或有潜力成为系统整合者的核心企业,运用产业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包括专业人才的引进、核心技术的开发、产业联盟的构建、产业链的扩展与升级,等等,以利于更好发挥对整个价值链的系统整合作用。最后,在技术创新方面,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引导和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身异质性核心知识;深化产学研合作制度,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培育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支撑作用,促进科研成果的商品化与产业化,从而形成以知识共同体为载体、以企业创新网络为核心、汇聚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国家创新网络系统,通过整合内部与外部各种资源、信息与知识进行“网络中学”,实现知识的开放式创新。

       注释:

       ①高煜、杨晓:《国内价值链构建与区域产业互动机制研究》,《经济纵横》2012年第3期。

       ②韩艳红、宋波:《产品内分工、产业转移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基于构建国内价值链视角》,《工业技术经济》2012年第11期。

       ③贾根良、刘书瀚:《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中国制造业国家价值链的关键》,《学术月刊》2012年第12期。

       ④刘明宇、芮明杰:《价值网络重构、分工演进与产业结构优化》,《中国工业经济》2012年第5期。

       ⑤刘志彪、张杰:《从融入全球价值链到构建国家价值链:中国产业升级的战略思考》,《学术月刊》2009年第9期。

       ⑥罗珉:《价值星系:理论解释与价值创造机制的构建》,《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1期。

       ⑦罗珉、王睢:《组织间关系的拓展与演进:基于组织间知识互动的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8年第1期。

       ⑧吕乃基、兰霞:《微笑曲线的知识论释义》,《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⑨齐讴歌、赵勇、王满仓:《城市集聚经济微观机制及其超越:从劳动分工到知识分工》,《中国工业经济》2012年第1期。

       ⑩孙建波、张志鹏:《第三次工业化:铸造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价值链》,《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11)王发明:《创意产业集群化:基于知识分工协调理论分析》,《经济学家》2009年第6期。

       (12)王树祥、张明玉、郭琦:《价值网络演变与企业网络结构升级》,《中国工业经济》2014年第3期。

       (13)魏旭、张艳:《知识分工、社会资本与集群式创新网络的演化》,《当代经济研究》2006年第10期。

       (14)徐宁、皮建才、刘志彪:《全球价值链还是国家价值链——中国代工企业的链条选择机制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年第1期。

       (15)易顺、韩江波:《国内价值链构建的空间逻辑及其实现机制——基于双重“中心—外围”格局视角的探讨》,《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12期。

       (16)臧旭恒、何青松:《试论产业集群租金与产业集群演进》,《中国工业经济》2007年第3期。

       (17)詹浩勇、冯金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集群、国家价值链与西部地区产业升级》,《学术论坛》2015年第5期。

       (18)张杰、刘志彪:《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价值链的构建与中国企业升级》,《经济管理》2009年第2期。

       (19)张秀武、林春鸿:《产业集群内技术创新扩散的空间展开分析及启示》,《宏观经济研究》2014年第11期。

       (20)Duranton,G.and Puga,D.,From sectoral to functional urban specialization.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Vol.57,No.2,2005.

       (21)Manning,S.,New silicon valleys or a new species? Commoditization of knowledge work and the rise of knowledge services cluster.Research Policy,Vol.42,No.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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