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诞生亚太首批OCM(论文文献综述)
张玲潇[1](2021)在《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战略传播角度系统而深入地剖析了中国高铁产业自诞生以来12年间(2008—2019)开展的战略传播活动,试图从共识性与认同视角,考察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于建构产业认同和实现产业利益的价值。本文试图回答三个基本问题:1)高铁产业诞生以来开展了哪些战略传播活动,有什么特征?2)高铁产业战略传播与产业认同建构的关系如何?3)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在提升高铁品牌形象,构建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舆论环境以及促进国内外受众对产业的理解与认同方面有哪些效果?本文主体部分有十章。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缘起、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一章,对相关概念、理论和文献进行综述。第二章至第五章,关注于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战略传播活动,从战略传播背景、运行机制、传播手段、传播内容四个方面展开。第二章是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国内外背景回顾;第三章是对以铁道部为主导的战略传播运行机制的研究;第四章是对高铁产业早期阶段以报纸媒体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和借力国际会议、展览等形式的组织传播的研究;第五章是从主题设置、叙事方式、表现形式等三个方面对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战略传播内容进行分析。第六章至第九章,关注于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战略传播。其中第六章聚焦高铁“走出去”的政治、经济、文化战略价值分析。第七章对“走出去”阶段的高铁多主体联动传播和多层级利益相关群体对话合作机制进行研究;第八章对政府和企业层面的高铁外交公关,与利益相关群体对话的组织传播和引导国内外舆论的大众传播三种战略传播手段进行了梳理;第九章对高铁战略传播的内容与形式做了深入探究,这个阶段传播善用第三方视角讲故事,主题更贴近受众,话语方式也更吸引人。第十章,借鉴建构主义学派的国家间集体认同的形成与转化理论,分析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于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及未来改进策略。结语,对中国高铁产业早期阶段和“走出去”阶段两个时期的战略传播实践进行回顾,得出战略传播是增进国内外受众对产业的理解与认同的重要途径的结论。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深度访谈法和多学科理论交叉运用的方法。在深度挖掘、收集、整理高铁诞生十余年以来的相关史实基础上,对不同时期大众传播媒体关于高铁的报道,以及高铁产业通过官方网站及社交媒体等发布的新闻文本,分别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深入解读。同时,结合深度访谈法,选取高铁企业宣传部门负责人、轨道交通领域高校学者和高铁工程师等受访者进行深度访谈,获得研究所需要的一手资料,并运用多学科理论深入分析和总结高铁不同时期传播活动的战略性特征,对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历史进行整体勾画。本文创新点有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性。以往关于高铁产业的研究,大多是从经济、国际关系、地缘政治等理论视角进行的,而从战略传播角度关注高铁产业的比较少见,本文用战略传播理论考察高铁产业的发展历程,是对前人研究的较好补充。第二,论文对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历史进行了整体勾画,分析并总结了其不同时期传播活动的战略性特征,并借用多学科理论对原始文献和调查材料进行了多角度分析与解读。论文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献价值。第三,本文基于建构主义学派的认同建构理论对高铁产业的战略传播实践进行分析,从认同视角考察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探究战略传播与认同建构的逻辑关系,对现有理论进行拓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在社会急剧转型、世界经济低迷和逆全球化思潮抬头的多重背景下,高铁产业正面临着国内认同和国际认同的双重建构任务。在认同的建构中,信息的传播是核心和关键,通过信息传播和互动交流,有利于实现受众态度转变和行为转化。高铁产业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多元传播主体、整合各种传播手段和渠道,针对国内外受众开展的战略传播活动是实现高铁产业国内和国际认同的有效方式,同时对于产业利益的最终实现和国家整体形象的提升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毛和荣[2](2021)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通过对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源流及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系统梳理,总结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地域特征、历史影响、历史地位及发展规律;通过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各历史发展阶段的梳理及传播学分析,以及中国-阿尔及利亚中医中心(中阿中医中心)建设过程回顾及中医药文化传播的实践分析,揭示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历史规律,为构建“一带一路”背景下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体系提供有益参考,推动荆楚中医药文化更好“走出去”,为“一带一路”建设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力量。方法1.通过查阅地方志、卫生志、文化志、医学史、学术论着、政策文件等文献资料,并通过实地考察蕲春、荆州、神农架等地,对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源流、发展历史、发展现状、对外交流传播的历史及现状进行系统的梳理与考证。2.通过深度访谈荆楚中医药文化专家、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医疗援外项目负责人、医疗援外翻译、医生等,获取荆楚中医药文化发展、对外交流传播的第一手数据、信息,弥补纯文献资料的不足,为提出有针对性论点和建议提供参考。3.通过河南、江西、荆楚等地域性中医药文化的比较研究及荆楚本地各次区域中医药文化发展历史与发展现状的对比,归纳总结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地域特色、历史地位及发展规律,为地域性中医药文化发展与对外交流传播提供借鉴。4.通过中阿中医中心这个重要平台建设的过程回顾与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案例分析,透视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的历史规律,剖析“一带一路”战略与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逻辑关联。5.通过将预设的理论与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实践相结合,剖析相关理论对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实践的指导意义,为当下及未来中医药文化传播提供有益的思考。结果1.历史上,荆楚中医药文化经历了孕育发展期(远古时代-商朝)、发展定型期(西周-秦朝)、快速发展期(西汉-南北朝)、继承发展期(隋朝-元朝)、发展高峰期(明朝-清朝)、发展徘徊期(民国-解放前)、恢复发展期(解放后-20世纪末)、全面发展期(21世纪以来)。荆楚中医药文化在每个时期都产生了较重要的历史影响。2.历史上,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对外交流与传播经历了孕育发展期(明朝以前)、黄金发展期(明清时期)、发展滞缓期(民国-改革开放前)、全面发展期(改革开放以来)。每个阶段都留有较明显的时代特征和传播学特征。3.“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了中阿中医中心的建设进程。中阿中医中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面临体制不畅、缺乏长远规划、存在潜在传播风险等现实困境。从传播学视角看,基于中阿中医中心的荆楚中医药文化传播在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受众、传播效果反馈与评价体系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4.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是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受众、传播效果五大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五大要素又自成体系,构成了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完整体系。结论1.荆楚文化和传统中医药文化为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养分,荆楚中医药文化反过来也为荆楚文化和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荆楚中医药文化呈现出较明显的地域特色,集中体现为开放包容、兼收并蓄、汇通南北、开拓创新、内涵丰富等特征,同时存在地域、科目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荆楚中医药文化的未来发展应对相关问题给予关切和处理,以推动荆楚中医药文化的良性和全面发展。2.历史上,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时代与科技的发展进步、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对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日益融入世界,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日益频繁。在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史上,李时珍中医药文化特别是《本草纲目》一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历史上,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以自发为主。随着文化软实力重要性的日益提高,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越来越紧密地与国家外交战略和国家利益结合在一起。3.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的历史证明,中医药文化传播的效果不仅与文化自身的影响力有关,而且与国家的战略规划、政策支持,特别是中医药临床疗效等因素息息相关。4.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五大要素自成体系,五大要素体系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建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完整体系对推动荆楚中医药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的意义。5.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效果还取决于各级政府在相关事务上的顶层设计,取决于荆楚中医药文化自身内涵尤其是其普适价值的挖掘和现代话语体系的构建。另外,培养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人才,提升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人才在中医药学、外语、跨文化交际、国际政治、当地法律、传播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亦显得尤为重要。
成向东[3](2021)在《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研究“国际合作”问题就是研究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国际合作现象与行为的普遍性与复杂性使理论研究成为一大难题。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发展,人类文明也进入多层次、多元化、多问题碰撞交融、竞争合作的阶段,单一或局部的、简单的方式已经无法解决世界所面临的动态性、开放性、复杂性以及系统性的发展问题。在多元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人类的命运越来越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寻求合作将会更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如何走向和合共生、命运与共的道路既是扬弃旧的世界秩序,构建世界新秩序的过程,也是人类走向合作文明的重大实践课题。从全球的视野和胸怀去理解“合作”已经成为理论与实践的迫切需要,“合作”理应成为当今世界“大理论”视阈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尽管现实主义者们看到的是世界之乱与大国冲突的种种现实,但人类终究是向前看的“智慧生灵”,需要以非凡的勇气、足够的“智慧”走出冲突的困境。冲突与合作是一个可以相互转化的统一体,只要有解决冲突的架构,就会有合作的基础。实践构成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逻辑。如何以“大合作”的实践形式走向未来是当代世界面临的共同课题。问题驱动发展转型,危机生成发展共识。当人类社会面临共同的发展难题时,如何促进人类对全球发展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深刻反思,将决定着人类的未来走向。如果国际合作世界观、国家能力与国际制度三个变量系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实践层面的增量改进与优化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国际秩序和谐化的可能性要素就会不断积累增加。“霸权稳定”的终结与新的“合作稳定”秩序的产生将不可避免,代替旧有观念的,将是新的“合作文明”的实践与真正“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本研究旨在全面系统分析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础概念、立论基础、范式结构、实践逻辑、现实困境与深化路径。具体而言,就是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方法出发,以系统化理论框架解释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探求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三个基本变量因素,即“世界观-能力-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怎样影响国际体系的变动,促进世界走向和平发展的历史进程这一规律。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建构的最终目的是从复杂的国际合作现象中发现合作的“中国逻辑”与“中国特色”。论文除导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研究起点。集中阐释了国际合作的相关基本概念,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这一研究主题进行概念界定,并阐明“理论整体性”研究的意义。第二章是立论基础。主要从四个维度阐述了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渊源,构成了本文的立论基础。第三章是理论分析。尝试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即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能力-制度”系统结构,着力探讨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根本上揭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规律性。第四章是实践考察。论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变;从“世界观-能力-制度”结构范式出发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进行案例分析;系统总结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经验;第五章是现实困境。从世界观、国家能力、国际制度三个层面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章是深化路径。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路径。
杨薇[4](2020)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文中研究指明“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与愿景,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中国贡献。“一带一路”倡议是2013年提出的,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并不断发展,经历了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发展过程。本研究选取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和马来西亚等五国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典型代表,主要通过历史研究、口述历史等研究方法,在国内外政治环境、经济状况、外交关系、教育政策等宏观背景下,呈现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个国家之间留学生教育发展过程的立体影像。留学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根据国内和国外两个立足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留学生教育,可以分为向国外派出留学生和接收来华留学生两大分支领域,既有在教育政策指导下发展的共通性,也有遵循各自轨迹发展的独立性。依据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重大教育政策的颁布实施以及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模等具有标志意义的史实,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划分为“重新起步时期”、“深化改革时期”和“加速发展时期”三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和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留学生个体在时代大潮中的经历等不同角度,客观呈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通过对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回溯,本研究得出以下认识:40年来,服务国家建设需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始终贯穿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进程;国际政治局势和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是发展留学生教育的前提条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自身的教育水平是与我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合作的基础;中国经济实力的变化和教育政策的导向决定了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规模。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整体统筹规划、到各自相对独立发展、再回归统筹兼顾趋势的演进过程,充分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与政策取向。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了留学生教育乃至高等教育整体的法制化进程;认识到来华留学生教育具有一定的市场属性、是教育服务贸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直接服务国家公共外交的作用日益突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可在以下几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把留学生教育置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之中,置于世界高等教育的竞争之中,高度重视留学生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快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需要统筹派出和接收两个不同的方向,平衡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留学生教育,契合“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教育的多重功能,不断推动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构筑“民心相通”的教育之路。
张建平[5](2020)在《世界地质公园的前世今生》文中指出本文从探讨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认识、利用方式和属地管理的演变出发,叙述地质公园的发展历史,将其过程分成四个阶段:(1)萌芽阶段;(2)国家/欧洲地质公园阶段;(3)世界地质公园阶段和(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阶段。不同阶段各具特征,反映了人类在了解、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和方法的不断进步,指出现在世界地质公园的理念、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发展模式是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新思路,展现出美好的前景。对国家/欧洲/世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的历史回顾和管理制度等内容的详细记述,可供地质公园从业者、研究者和管理者参考。
陈礼豪[6](2020)在《资讯、援助和规则 ——国际因素影响泰国卫生治理的三种途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跨国贸易和人口流动等全球化要素的出现,既为全人类的健康福祉创造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随着世界各地的联系变得日益紧密,全球卫生形势也正变得日益复杂。因应这种变化,世界各国纷纷开始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卫生治理之路。泰国是中低收入国家中开拓卫生治理道路最成功的代表。国内发展和国际推动,被认为是泰国卫生治理获得成功的两个重要因素。其中,国际推动的本质,是国际行为主体参与泰国卫生治理,为其创造有利的发展条件。国际推动因素影响泰国卫生的具体途径有三种,分别是卫生资讯全球化、卫生援助国际化和卫生规则跨国化。首先,卫生资讯的全球化,既使泰国借助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国际医学教育合作、现场流行病学合作和传染病研究合作,获得先进的疾病认识和医疗知识;又使泰国通过与全球和区域疾病监测网络的互动,获得各种突发卫生事件的情报。其次,卫生援助的国际化,丰富了泰国卫生援助的国际供应,为泰国干预突发卫生事件和建设长期卫生项目,提供了更充足和优质资金、人力、药品和设备等帮助。最后,卫生规则的跨国化,则为泰国的卫生治理提供建议,并对其特定的卫生行为进行规定,从全球、区域和国家的不同层次制定统一标准、规划发展目标、提供政策建议、限定政策选择、充当法理依据和行动框架。
周莹[7](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张文涛[8](2020)在《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研究》文中认为本论文从历史学的角度对中东地区国际组织进行系统研究。中东地区毗邻欧洲,扼守东西方交通要道,加之丰富的石油资源,一直是西方列强争夺的目标。在欧洲殖民扩张过程中,中东地区被纳入欧洲国家发起建立的国际组织体系中,从而为欧洲殖民扩张提供交通运输、通信联络以及预防疾病等方面的便利。中东地区虽然被动地加入以欧洲为主导的国际组织,客观上中东地区也成为国际组织最早的诞生地之一。近代以来,中东地区历次重大事件都与国际组织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世界上第一个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联盟的创立为包括中东地区在内的国际社会提供了解决国际关系争端等新思路。二战即将结束时,中东地区率先建立了区域性国际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随着中东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演变,联合国、阿拉伯国家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伊斯兰合作组织以及阿拉伯海湾合作委员会等一系列国际组织开始在中东国际舞台上出现,在调解阿以冲突,推进中东和平进程,促进中东政治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洲、欧洲、亚洲等地区的国际组织也与中东地区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中东地区已经成为国际组织极为活跃的地区。对中东地区国际组织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本选题以国际组织联合会(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UIA)发布的《国际组织年鉴》(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为工具,以22个阿拉伯国家加上土耳其、伊朗、以色列、阿富汗和塞浦路斯等5个中东地区国家为研究范围,通过对《国际组织年鉴》中正式注册的69862个国际组织以“中东”、“阿拉伯”、“伊斯兰”、“穆斯林”、“犹太”、“锡安”等关键词及27个国家与其首都为注册地进行检索,梳理出976个中东区域内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同时,本研究对与国际组织相关的档案、文献、文集、专着、论文、网站、报道等材料进行整理,梳理出中东区域以外的国际组织在中东地区的活动情况,整体研究国际组织在中东地区产生、发展、演变及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作用,并对不同类别的国际组织在中东历史进程中的作用、特点和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本论文由绪论、正文、结论及文献附录等四部分组成,从历史学的角度对中东地区国际组织进行系统研究。论文的绪论部分介绍了选题的缘起和意义,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论文的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论述了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的产生、发展、类型和分布情况,论述了在西方文化和制度的冲击、欧洲国际组织的影响和中东民族国际体系形成的历史背景下,中东地区国际组织产生的过程以及国际组织的主要类型,陈述了国际组织在中东地区活动现状。本研究按照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两大类别,根据国际组织的活动范围,从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全球性国际非政府组织、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非政府组织等四个维度对中东地区国际组织进行分类研究。论文第二章论述了近代以来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产生及发展历程,分别阐释了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中东地区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及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作用。重点论述了国际联盟、联合国、不结盟运动、伊斯兰合作组织等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深度参与中东地区政治、经济、安全、和平、教育、文化等事务的历史过程,论述了欧洲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非洲联盟等中东区域以外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与中东地区的互动关系以及阿拉伯国家联盟、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等中东区域内国际组织在中东追求民族独立和实现现代化历程中的历史作用。论文第三章论述了中东地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程及全球性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区域性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参与中东区域治理过程中的特点和作用,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大量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中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等事务,成为中东国家和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实施区域治理,解决中东问题的有力助手。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与政府开展合作的同时,也对政府进行舆论监督,在民主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与政府产生分歧,中东地区大部分国家对国际非政府组织采取严格控制政策,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东地区的发展遇到瓶颈。论文第四章总结了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的特点,并对国际组织参与中东区域治理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和评价。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治理体系,在中东国际事务中作用明显。中东区域以外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中东事务的制度更加完善,方法更为规范,而中东区域内政府间国际组织则呈现出矛盾复杂化,难以形成合力的特点。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东地区无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在区域治理方面,还有漫长的道路需要探索。结论部分是对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的历史进行总体评价。认为中东地区国际组织参与中东事务和中东地区治理与中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国际环境影响密切相关。国际组织虽然在协调和解决中东各种问题和复杂矛盾的效能方面还不明显,但总体来说,无论是政府间国际组织还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参与中东事务和中东治理的重要力量,在中东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国际组织在中东地区还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论文的文献及附录部分列出了976个在国际组织联合会正式注册的中东地区国际组织名单,读者和相关研究者可以按照国家查询不同国际组织建立的时间及总部的位置,有助于提供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的整体面貌和具体信息。附录部分还提供了相关国际组织的英文缩写及重大相关活动时间,有益于为以后有关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研究积累资料。
方兆文(Fong Shiu ManDavid)[9](2020)在《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合作关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作者把“替代性争议解决”定义为“双方同意的争议解决替代法院诉讼机制,其本质上是私人的和非正式的。”而仲裁则应定义为“是且仅是当事人合意将争议提交给双方选择的,或为双方指定的非政府裁决机构,并由其遵循中立的,给予任一方陈述案情机会的审裁程序,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程序。”1仲裁有不同的类型,它可以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私人之间以及私人与私人之间进行。第一类属于国际公法范畴,例如1872年美国和英国之间的阿拉巴马号仲裁案(The Alabama Claims Arbitration),不在本论文的讨论范围之内。第二类仲裁可以在投资仲裁中涉及,本论文将在适当时简单的提及。本文的重点是私人之间的国际商事仲裁。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自中世纪以来,仲裁就一直被商人用以解决争端。由于《纽约公约》的成功,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跨境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与诉讼相比,当事人有机会选择其仲裁员和仲裁程序、保密的范围以及相对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具有更大的可执行性都是当事人选择国际仲裁的重要原因。加强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支持的倾向已经成为各国法院和立法机关的普遍性共识,他们都认为应当支持仲裁程序而不是予以干预。例如,《纽约公约》第三条规定了各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协议和裁决的要求,以及《示范法》规定国内法院协助而不是干预其境内的仲裁。此外,事实证明,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可用于私人之间以及私人与国家实体之间的争端。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任何规定仲裁的法规(如《仲裁法》、《示范法》等)中,都有专门关于司法机关与仲裁之间关系的章节。司法机关同时承担了对仲裁进行支持和司法监督的角色。在考察国内法院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关系前,有必要对国际仲裁理论进行梳理。有三种不同的理论,作者认同应采用多元论进行分析。从本质上讲,这一理论提出了仲裁地法院对仲裁具有主要管辖权,执行国的国内法院对仲裁具有次要管辖权,司法对仲裁的控制主要是为维护其基本公正。相对于其他两种不同的理论,作者认为这一理论最准确地描述了一个现实,即法律制度的多元性可以保证仲裁的效力。因此,作者将以多元论为基础,考察国内法院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关系。就仲裁的程序公正而言,国内法院应采取“最大支持、最小干预”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国内法院和国际商事仲裁不是竞争对手,也不是“零和”博弈,而是促进其管辖地成为主要的国际/区域争端解决中心的合作伙伴。这一设想的最好例子是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前首席大法官黄锡义高级律师主张的“判决-裁决转换协议”,在该协议中,关于法院金钱判决执行的任何争议将提交仲裁,从而转换为仲裁裁决。所有这些都需要一个法域的国内法院和国际商事仲裁界内进一步携手合作,强强联合。各国法例,例如《仲裁法》、《1996年仲裁法》、《2005年仲裁法》、《仲裁条例》和《国际仲裁法》1均未对“仲裁”进行定义。在本文中,作者认为“仲裁是一种私下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在该方式中,争议各方书面同意将争议提交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中立机构,称为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并由该仲裁员作出最终裁决。仲裁员的决定是最终裁决,对当事各方具有约束力,通常没有上诉权,并且该最终裁决可由国内法院执行。”另一方面,作者将“国内法院”定义为“由国家任命的法官工作人员创建的国家机关,它具有裁决其管辖下的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宪法作用和强制力”。理想的仲裁制度均应包括上面讨论的每一个方面,每种方法都有其内在优势,从宏观的角度为仲裁理论提供了不同的、独特的价值;在一个最优的仲裁制度中,区分它们的整体重要性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不同的用户可能对仲裁的优点有不同看法,其中一些优势在制定最佳仲裁策略时比其他优势更为重要。仲裁员的中立性和专业性在仲裁理论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它们各自推进公平政策,并有助于实现公正的结果。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被纳入仲裁规则和仲裁机构。尽管各方对此仍有分歧,但笔者认为当事人自治和保密性胜过其他方面,包括专业知识和终局性。笔者认为,这两个优点对仲裁至关重要,并能在涉及仲裁所依据的价值观的政策权衡中发挥最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应将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保密性置于最佳仲裁制度优势的最顶端。必须指出的是,国内法院和仲裁庭都是为解决当事方之间的纠纷而指定的社会机构,国内法院在一个社会中比仲裁处于更高的地位,这是由法律规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仲裁在社会中的作用不如诉讼。正如本文导言所讨论,这不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静态的。相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多方面的且不断发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85年6月21日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示范法》涵盖了仲裁程序的始末,为一个国家在其国内法适用提供了框架性范本。《示范法》的目标是促进“仲裁程序法的统一性和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实际需要”。如前所述,仲裁是一种替代性的争议解决机制,这是没有异议的。替代是指替代法院诉讼。因此,在定义上仲裁可以被认定为削弱了国内法院系统的作用,因为国内法院系统具有公共性质。但是,尽管仲裁是一种私人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其不能完全脱离国家。例如,《1996年仲裁法》第1(b)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应自由商定如何解决其争议,仅受到必要的保护公共利益的约束。”以上例子说明,的确存在为了公共利益而对仲裁这种私人争议解决机制的监督。不可避免地,仲裁与司法之间出现了紧张关系。此外人们自然会担心,仲裁是否会在司法监督的面纱下被司法化。在实践中,仲裁与司法之间的关系因国家而异。《示范法》不是公约或是条约,相反,它是“‘国际最佳惯例’的汇编”,是为了协助各国仲裁程序法律改革,以适应国际商事仲裁的独特特点和需要。《示范法》涵盖了仲裁程序的所有阶段,从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法院干预程度到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它反映了在国际仲裁实践的关键层面,各个法域之间达成了普遍的共识。《示范法》于1985年首次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2006年修订。截至2019年1月9日,《示范法》已经在111个法域的80个国家中被。香港特别行政区、马来西亚、新加坡都采用《示范法》为它们的仲裁法律,而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则没有采用《示范法》。所有《示范法》法域均已加入《纽约公约》。有学者认为,《示范法》是“仲裁友好型”法域的六个基本要素之一。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是围绕《纽约公约》和《示范法》两项文件发展起来的。《纽约公约》被认为是20世纪最成功的国际公约之一。截至2020年2月4日,有162个签署国或地区为其成员。《示范法》虽然只是一项“软法”,但正如前述所言,在111个法域80个国家采用了《示范法》。这两项文件规定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标准和最佳做法,包括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在《纽约公约》中“法院”一词只在第三条中被使用。另一方面,规定拒绝承认和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五条使用“主管机关”一词。但在实践层面,根据作者的研究,缔约国或地区总是指定国内法院为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主管机关”。另一方面,《示范法》中虽然也使用了“其他机构”(“主管机关”)一词,用以表明特定职能需要被履行(例如《示范法》第13条),但《示范法》中基本使用“法院”一词(例如《示范法》第5、6、8、9、27、34条……等)。故与《纽约公约》相比,《示范法》对仲裁与国内法院的关系作出了更为妥帖的定义。另一方面,就《纽约公约》所涵盖的事项而言,《示范法》在所有方面都与《纽约公约》相一致。在本文的第一章中,作者提出了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之间的连接点是仲裁地法,它几乎全面规定了国内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作用。如果需要从《纽约公约》和《示范法》中各选择一条至上条款,则它们必须是《纽约公约》第三条和《示范法》第5条。其分别规定“各缔约国应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并依援引裁决之地的程序规定及下列各条所载条件执行之”和“由本法管辖的事情,任何法院不得干预,除非本法有此规定”。《纽约公约》第三条的精神则反映在《示范法》第35条中。不可否认,《纽约公约》和《示范法》除提供协助外,还规定了国内法院对仲裁行为的监督作用,例如在确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方面。但如果认为国内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行使监督作用,就意味着国内法院与国际商事仲裁之间是主从关系,国际商事仲裁次于国内法院,这种观念在根本上就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各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监督作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仲裁程序的完整性。因此,虽然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但事实上国内法院的监督作用是强化两者间的合作关系。总之,《纽约公约》和《示范法》确立了司法机构与国际商事仲裁之间的合作关系,以使21世纪的现代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为各个法域所遵循。仲裁是一种协商一致的争议解决的过程,是法院诉讼的一种替代性手段。它的主要优点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率、低成本和程序简单。然而,目前仲裁并不能完全符合上述优势。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仲裁已经被司法化,它已经成为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成本高昂且仲裁的合意性正在受到侵蚀。伊朗-美国索赔法庭法官Charles N Brower在2007年举行的第十七届Goff讲座上为“仲裁司法化”作以下的定义:“意味着仲裁往往以程序复杂性和手续性更频繁地进行,而这种复杂性和形式性更倾向于本国法院的诉讼,并且它们更经常受到司法的介入与控制…”。仲裁司法化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早在90年代初期便有学者对此作出讨论。国际商事仲裁面临的司法化程度日益提高使其与诉讼极为相似,从而损害了作为诉讼替代性手段的制度完整性。例如,从法院诉讼中引进包括多方仲裁(非合意合并仲裁和新增第三方当事人)、文件披露、证人陈述书、证人盘问等等,而其他诉讼的事项还在持续地引入进来。所有这些都是对仲裁的质疑。建立在公认的国家传统基础上的司法程序和手续对外国个人和实体的影响大不相同,“这正是仲裁一开始试图避免的”。例如,澳大利亚《国际仲裁法》第39第2款将仲裁描述为“解决商事争议的高效、公正、可执行和及时的途径”。当然,这些是衡量任何仲裁制度的“黄金标准”。司法化是一个本质概念,没有情感价值。不过,这一概念的确意味着某些司法程序正在被其他程序所复制。所以要问的是,其他程序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它需要复制司法程序?司法化能解决问题吗?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司法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管辖层面;(2)仲裁协议主体的扩张:仲裁第三人和(3)上诉机制。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化的涉及各个方面,其关键在于弥补各个仲裁制度的缺陷。鉴于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其必然会从司法程序中复制,从而实现司法化。虽然没有完美的争议解决机制,但司法制度作为一种常规运行程序会随着时间的演讲显现出自身的优劣。而仲裁作为司法程序的替代性方式,随着案件量的增加也逐步显现出了自身的局限性。为了维护仲裁制度的延续性,包括用户、仲裁员、法官和仲裁机构在内的利益相关者,都开始有意或无意地完善仲裁制度。因此,司法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仲裁制度将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随着《纽约公约》的普及,在新世纪以来的20年里,利用仲裁解决跨境争议的普及程度显着提高。然而,仲裁只是解决跨境争议的众多方法中的一种。虽然它具有程序的保密性和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的优点,但并不意味着仲裁没有任何缺点。据“2018年国际仲裁调查”,仲裁的三大缺点就是:成本过高、仲裁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制裁和缺乏与第三方有关的权力。相反,诉讼就不会有这些问题。如果法院判决的可执行性问题得以解决,诉讼的优势就会进一步凸显。然而,案件转移到仲裁而非到法院诉讼,诉讼到法院的案件数量相对的减少,将阻碍以判例制度为基础的普通法发展。法院的判决在发展商法与其他领域一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诉讼数量的减少降低了法院制定和解释法律的可能性。普通法的司法机关作为一个国家机关,其作用不仅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还在于推动判例法的发展。为了保持普通法系的活力和血脉,各国政府和司法机关针对仲裁的普及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本章将讨论过去十年中一个非常显着的发展,即国际商事法院的兴起,并且也一并讨论“反仲裁禁令”以及《海牙公约》和可执行性的关系。中国有着深厚的国际商事仲裁传统。在建国初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于1956年4月成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共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之前专门管辖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然而,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国际商事仲裁在中国才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腾飞发展,并在中国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取得了进一步的跨越式发展。尽管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肇始于贸仲的成立,但中国的第一部仲裁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于1994年8月31日,并于1995年9月1日起生效。《仲裁法》分为7章,共80条。这一法律是从国内而非国际角度制定的法律,因《仲裁法》是没有“仲裁地”/“仲裁地点”的概念。任何的改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总是受到现有法律框架的制约。中国的仲裁和司法改革也不例外。只有对《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法规进行修订,才能实现有意义的改革。任何的改革都是异常艰难。但任何改革都必须符合改革的目标,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中国在仲裁和司法关系方面的任何改革,都应该助力中国成为一个“仲裁友好型”的法域,最终是以上海成为亚洲的国际仲裁中心为目标。因此,司法机关应采取“不介入原则”,即在支持仲裁(包括仲裁裁决的执行)方面发挥最大作用,在发挥其他监督作用方面作最小的介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不得介入仲裁程序。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改革重点,无疑是仲裁裁决的执行。直到今天,在中国仲裁裁决的执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仍然盛行,特别是被申请人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时。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透明度,使不具备汉语能力的外国当事人能够使用汉语,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法规、司法解释和仲裁指导案例的官方译本,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指南》均应以英文出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应更多地参与到与世界各地其他国际商事法院法官和仲裁、法律从业人员的国际交流中。除此之外,配套的法律框架尽管在仲裁和司法关系领域之外,对于中国成为一个有利于仲裁的管辖区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配套的法律框架包括:几乎没有强制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有相当大的自由就代理律师、应遵循的程序、仲裁语言和解决其争议的仲裁庭等事项达成协议。应该有一个专门的律师、专家和技术人员(如翻译人员、速记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的人才库,为他们提供服务,使他们能够适应国际舞台上出现的大量多样性的争端。一旦在国际上被公认为“仲裁友好型”法域,随着中国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服务业在全球范围内被用户所接受,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从中获益并且国内生产总值也将随之提高。在这些变化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下,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法院介入之间取得一个恰当的平衡。在此基础上,本文也对21世纪仲裁与司法机关合作关系的演变提出了展望。
刘畅[10](2020)在《环境主义视角下的次区域合作 ——理论构建与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中国和东盟的次区域合作取得新发展,呼唤新型理论工具解释到底什么是次区域合作,什么是“好的”次区域合作,中国和东盟应该如何构建一个“好的”次区域合作。环境主义认识到,过往研究使用“拟合法”和“层次法”解释区域和次区域相关概念和理论是行不通的,必须引入对环境的感知。环境主义主张环境是生产和再生产国际关系的场所,认为环境主义指的是在国际关系中承认并重视环境(及其差异性)为分析国际关系现实的理论思路,强调国际关系行为体应使用环境的角度和方法入手处理国际关系问题。引入环境主义视角可知,区域和次区域都是环境对象物,区域是国际关系行为体按照权力需要进行人为区隔的环境对象物,其中既包含一定的时空组合关系,也包括行为体间对环境对象物的共识。次区域是区域概念基础上引入“异质性因素”的不断流动的环境对象物。微区域是区域和次区域概念的延展概念。区域主义和次区域主义都主张重视区域和次区域环境的核心地位,构筑和完善环境,但次区域主义主张适度性、非系统性和弱主导性。二战后次区域合作经历了三次起伏期,分别为冷战早期、冷战后初期和新世纪以来。三次起伏期的历史演变表明,次区域合作的普适性越来越强,次区域主义方向性越来越突出,次区域合作的环境属性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在理论和历史相统一的前提下,环境主义的次区域合作分析框架包括环境属性、环境特点和异质性因素三部分。其中环境属性包括价值设定和上层权力,环境特点包括相互承认和社会关系。价值设定包括设定方、设定内容、设定强度和设定方与主导权关系。上层权力包括伙伴延迟以及格局延迟。相互承认包括扩员能力、专注能力和推进能力。社会关系包括合作系统性、机制建设、成果可持续性。典型的异质性因素包括单标区隔、外力耦合、弹性贫乏。当绝大部分指标趋于积极时,即可认为次区域合作总体状况良好。澜湄合作始终坚持务实高效的特性,充分发挥异质性因素的作用,不仅很快融入次区域环境之中,也为未来塑造次区域环境提供了较好基础。中国—东盟东增区合作虽然还面临严峻挑战,但提质升级后基本适应了东增区次区域合作环境,已经部分具备了塑造东增区次区域合作环境的能力。案例启示中国和东盟次区域合作的构建和发展应主动让次区域合作融入到已有次区域合作环境之中。中国应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逐步提升与东盟开展次区域合作的能力。
二、中国诞生亚太首批OCM(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诞生亚太首批OCM(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方法及思路 |
第一章 概念、理论与相关文献综述 |
第—节 概念界定 |
一、高铁与高铁产业 |
二、战略传播 |
第二节 战略传播理论探讨 |
一、战略传播机制的整体性与协同性 |
二、战略传播内容彰显软实力 |
三、战略传播手段多样与整合 |
四、战略传播受众具有针对性 |
第三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高铁产业的多面向研究 |
二、国家和企业层面的战略传播研究 |
三、企业声誉管理、品牌形象等相关研究 |
第二章 中国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发展背景 |
第—节 中国高铁诞生前的国内铁路发展现状 |
第二节 中国高铁发展相关问题的论争与博弈 |
一、关于高铁建设时间的论争 |
二、关于高铁建设技术的论争 |
三、关于高铁建设路线的论争 |
第三节 中国高铁在挫折中负重前行 |
第三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机制 |
第—节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一、高度集中的全行业整体协同体制 |
二、高度集中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运行机制 |
一、铁道部主导的战略传播议程设置机制 |
二、新媒体环境下产业内部舆情处置机制 |
第四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手段 |
第一节 大众传播与意见领袖二次传播 |
第二节 借力国际会议和展览扩大影响力 |
第三节 与各种国际组织互动交流 |
第五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内容 |
第一节 主题设置:官方主导议题 |
一、中国高铁建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应 |
二、中国高铁建设的国际影响 |
三、中国高铁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成就 |
四、高铁建设中争议问题的回应 |
第二节 叙事方式:官方叙事、以我为主 |
一、叙事宏大、秀成就 |
二、借媒体采访传达高铁产业观点 |
第三节 表现形式:相对传统与单一 |
一、话语风格体现“优越感” |
二、视觉符号略显”单一化” |
第六章 中国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发展背景 |
第一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国内背景 |
第二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国际环境 |
第三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的战略优势分析 |
第七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机制 |
第一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一、企业主导与多主体合作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二、多主体合作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运行机制 |
一、顶层设计下的多主体联动机制 |
二、多层级的利益相关群体对话合作机制 |
第八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手段 |
第一节 致力于关系建立的人际传播 |
一、国家领导人的高铁外交 |
二、企业领导的高铁公关 |
第二节 与各团体和机构对话的组织传播 |
一、参加或主办各种国际展览、展会 |
二、与各种国际组织、团体开展交流 |
三、利用企业自营媒体开展传播活动 |
第三节 引导国内外舆论的大众传播 |
一、企业借力国内主流媒体外宣平台开展传播 |
二、借力国际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及本土媒体 |
第九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内容 |
第—节 主题设置:有高度、有温度 |
一、展示企业实力,善于“借嘴说话” |
二、分享合作成果,彰显共赢理念 |
三、履行社会责任,回应国际关切 |
第二节 叙事方式:受众视角,故事呈现 |
一、主动讲故事引发情感共鸣 |
二、借第三方之口讲故事体现可信性 |
第三节 表现形式:诉诸视觉与互联网语言 |
一、视听元素多彩呈现 |
二、话语内容吸引力强 |
第十章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认同建构 |
第—节 战略传播对于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 |
一、建构主义理论视角下的认同建构 |
二、相互依存、社会互动与认同建构 |
三、第三方身份再现共同命运情景 |
四、扩大共识以形成同质性认知 |
第二节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认同现状 |
一、中国高铁产业的朋友认同现状 |
二、中国高铁产业的竞争对手认同现状 |
第三节 中国高铁产业认同层次提升策略 |
一、朋友关系认同的建构与维系 |
二、竞争对手关系的认同转化策略 |
结语 |
一、高铁产业战略传播机制由集中到协同 |
二、高铁产业战略传播手段由单一到多元化 |
三、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内容的受众视角转向 |
四、战略传播是高铁产业认同建构的有效途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深度访谈受访者基本情况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2)“一带一路”背景下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英文缩略词表 |
前言 |
第一部分 绪论 |
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 选题缘起 |
1.1.1 中医药文化的当代价值凸显 |
1.1.2 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受到各方重视 |
1.1.3 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
1.1.4 地域性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助推“一带一路”倡议 |
1.2 研究意义 |
1.2.1 有助于推动地域性中医药文化的深入研究 |
1.2.2 有助于推动中医药文化的对外交流与传播 |
1.2.3 有助于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 |
2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
2.1 研究对象 |
2.2 概念界定 |
2.2.1 荆楚文化 |
2.2.2 中医药文化 |
2.2.3 荆楚中医药文化 |
2.2.4 “一带一路” |
2.2.5 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 |
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3.1 研究思路 |
3.2 研究方法 |
4 研究内容与基本框架 |
4.1 研究内容 |
4.2 基本框架 |
5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5.1 研究重点 |
5.2 研究难点 |
5.3 创新之处 |
第二部分 荆楚中医药文化发展历史与发展特征 |
1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源流 |
2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阶段与历史影响 |
2.1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孕育发展期与历史影响 |
2.1.1 孕育发展期(远古-商朝) |
2.1.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2.2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定型期与历史影响 |
2.2.1 发展定型期(西周-秦朝) |
2.2.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2.3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快速发展期与历史影响 |
2.3.1 快速发展期(西汉-南北朝) |
2.3.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2.4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期与历史影响 |
2.4.1 继承发展期(隋朝-元朝) |
2.4.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2.5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高峰期与历史影响 |
2.5.1 发展高峰期(明朝-清朝) |
2.5.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2.6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徘徊期与历史影响 |
2.6.1 发展徘徊期(1912 年-1949 年) |
2.6.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2.7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恢复发展期与历史影响 |
2.7.1 恢复发展期(1949 年-20 世纪末) |
2.7.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2.8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全面发展期与历史影响 |
2.8.1 全面发展期(21 世纪以来) |
2.8.2 本阶段历史影响 |
3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特征与发展规律 |
3.1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特征 |
3.2 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发展规律 |
4 本章小结 |
第三部分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理论基础 |
1 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论 |
1.1 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论的提出 |
1.2 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论渊源 |
1.3 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内涵要义 |
1.4 中医药文化在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中的作用 |
2 文化对外传播理论 |
2.1 文化对外传播的内涵要义 |
2.2 文化对外传播的时代价值 |
2.3 文化对外传播与“一带一路” |
2.4 文化对外传播理论与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 |
第四部分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历史与启示 |
1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历史发展阶段与传播学分析 |
1.1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孕育发展期与传播学分析 |
1.1.1 孕育发展期(明朝以前) |
1.1.2 本阶段传播学分析 |
1.2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黄金发展期与传播学分析 |
1.2.1 黄金发展期(明清时期) |
1.2.2 本阶段传播学分析 |
1.3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发展滞缓期与传播学分析 |
1.3.1 发展滞缓期(1912 年-1978 年) |
1.3.2 本阶段传播学分析 |
1.4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全面发展期与传播学分析 |
1.4.1 全面发展期(1978 年以来) |
1.4.2 本阶段传播学分析 |
2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经验启示 |
3 本章小结 |
第五部分 案例分析:中阿中医中心与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 |
1 中阿中医中心建立背景 |
1.1 历史基础 |
1.1.1 中医药医疗实践基础 |
1.1.2 中医药文化传播基础 |
1.2 现实因素 |
1.2.1 阿尔及利亚人民不断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 |
1.2.2 中医药作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载体 |
2 中阿中医中心建设概况 |
2.1 建设过程 |
2.2 建设模式 |
2.3 建设成效 |
2.4 建设困境 |
3 基于中阿中医中心的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实践分析 |
3.1 传播主体分析 |
3.2 传播内容分析 |
3.3 传播媒介分析 |
3.4 传播受众分析 |
3.5 传播效果分析 |
4 基于中阿中医中心的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反思 |
5 本章小结 |
第六部分 构建“一带一路”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体系 |
1 “一带一路”背景下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时代意义 |
1.1 坚定荆楚中医药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彰显荆楚中医药文化独特魅力 |
1.2 增强荆楚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
1.3 服务“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助推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 |
2 构建“一带一路”背景下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的对策建议 |
2.1 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机对接 |
2.2 推动荆楚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挖掘荆楚中医药文化的普适价值 |
2.3 增强多元传播要素的协同效应,构建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体系 |
3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二 荆楚中医药文化发展大事记 |
附录三 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大事记 |
附录四 专家官员访谈录 |
4-1 温长路教授访谈录(节选) |
4-2 吕文亮教授访谈录(节选) |
4-3 巴元明教授访谈录(节选) |
4-4 周仲瑜教授访谈录(节选) |
4-5 胡峰队长访谈录(节选) |
4-6 王莎主任电话访谈录(节选) |
4-7 胡海涛老师访谈录(节选) |
附录五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参编(译)着作 |
致谢 |
(3)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辨析与研究议题界定 |
第一节 基础概念及关系辨析 |
一、“合作”与“国际合作” |
二、国际合作与竞争、斗争 |
三、国际合作与冲突、战争 |
四、国际合作与和平发展 |
第二节 研究议题界定 |
一、理论与实践的“中国特色”之辩 |
二、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合作”之题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整体性”之维 |
第二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立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国际合作思想的指导 |
一、国际合作的根本动力:生产力的发展 |
二、国际合作的本质属性:国家的阶级性 |
三、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民族独立自主平等 |
四、国际合作的价值旨归:人类的解放 |
第二节 中国传统“和合”文化精髓的滋养 |
一、人的范畴:人性善与道义传统 |
二、国家范畴:“和合主义” |
三、世界范畴:“天下主义” |
第三节 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经验教训 |
一、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积极探索 |
二、大国沙文主义的危害 |
三、大国争霸的历史镜鉴 |
第四节 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的批判 |
一、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立场”批判 |
二、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观点”批判 |
三、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方法”批判 |
第三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分析:一种系统框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 |
一、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结构范式 |
二、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机理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运行规律 |
一、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二、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三、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属性 |
一、人民性 |
二、实践性 |
三、发展性 |
四、包容性 |
五、正义性 |
第四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的实践考察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进 |
一、起点与基础:实现“站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二、开创与拓展:实现“富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三、传承与创新:实现“强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第二节 三种类型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基于“世界观-能力-制度”的案例分析 |
一、“维护支持型”国际合作:中国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实践 |
二、“参与塑造型”国际合作:上海合作组织 |
三、“倡导引领型”国际合作:“一带一路”合作倡议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经验 |
一、党的领导:国际合作的根本保证 |
二、独立自主: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 |
三、求同存异:国际合作的基本方针 |
四、互利共赢:国际合作的基本精神 |
五、和平发展:国际合作的核心目标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认同困境 |
一、西方价值观的弊端与分化 |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挑战 |
三、中国和平发展的“信任”困境 |
第二节 国际合作能力面临的现实挑战 |
一、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
二、大国博弈与国际秩序的不确定性 |
三、国际合作的责任能力的不对称性 |
第三节 全球合作体制“低效失灵” |
一、联合国权威体系受到挑战 |
二、全球合作治理的制度供给滞后 |
三、国际合作机制运行功能紊乱 |
第六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深化路径 |
第一节 增强国际合作“世界观”的认同 |
一、“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 |
二、“和平发展”的“诚意决心” |
三、“和合共生”的“文化自觉” |
第二节 提升实现和平发展的竞合“能力” |
一、国际合作中的动力与原则底线 |
二、国际合作中的竞争与斗争本领 |
三、国际合作中的能力与责任共担 |
第三节 推进全球合作体系的“制度”创新 |
一、国际合作的“核心”体制 |
二、国际合作的“制度”供给 |
三、国际合作的“关系”网络 |
结论:人类合作文明的理论前景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4)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开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具有紧迫性 |
(二)目前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研究仍不足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留学、留学生、国际学生 |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 |
四、文献综述 |
(一)中国留学生教育史的研究成果与进展 |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教育研究现状 |
(三)文献研究述评 |
五、分析的理论基础 |
(一)世界体系理论 |
(二)推拉因素理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 |
(三)公共外交和“软实力”理论 |
六、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1978-1992) |
第一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以俄为师”的留学生教育 |
二、重视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 |
四、留学生教育的暂时停滞与缓慢恢复 |
第二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重新开启 |
一、大规模派出留学生的教育对外开放政策 |
二、重新开始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遣留学生 |
三、建立派出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四、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
第三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 |
一、扩大接收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政策 |
二、重新开始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 |
三、逐步创建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
第四节 重新起步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关系是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具有显着国别差异 |
三、探索建立系统的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第二章 深化改革时期的繁荣发展与局部失衡(1993-2009)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逐步发展 |
一、确立“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政府间协议推动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三、通过校际交流项目派遣留学生 |
四、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派出留学生教育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新成果 |
六、派出留学生安全问题开始集中显现 |
第二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
一、从“积极稳妥发展”到“扩大规模”政策的转变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因 |
三、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的结构分布特点 |
五、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成果逐步显现 |
第三节 深化改革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政治环境为留学生教育提供发展机遇 |
二、市场因素在来华留学生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局部结构失衡 |
四、派出和接收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
第三章 留学生教育契合国家战略的功能日益突出(2010-2018)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新进展 |
一、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 |
二、中俄人文交流机制推动赴俄留学生教育发展 |
三、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机制促进向泰国和马来西亚派遣留学生 |
四、非通用语种建设加快向印度和巴基斯坦派遣留学生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的管理日趋完善 |
六、留学生教育深化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综合情况的了解 |
第二节 “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提质增效的新格局 |
一、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加速发展 |
三、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教育援助的持续增长 |
四、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例 |
五、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变迁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
第三节 加速发展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呈现双向增长趋势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从强调规模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观念转变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安全面临新挑战 |
第四章 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历史经验及深层次问题 |
第一节 影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
一、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对留学生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教育水平是与中国教育合作的基础 |
三、中国经济实力和教育政策决定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走向 |
第二节 派出与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内在联系与特征 |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演进过程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内在联系及特征 |
第三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 |
二、法制化建设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保障 |
三、国际化和市场化是“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重要内驱力 |
四、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
第四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
一、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仍缺乏系统规划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应加速转变观念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亟待多方联动 |
第五章 新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留学生教育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留学生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有独特地位 |
二、留学生教育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融入全球教育体系 |
三、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优秀的开拓者与践行者 |
第二节 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一、建立科学严谨的出国留学信息统计机制 |
二、加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选派留学生的资助力度 |
三、加强“一带一路”区域研究,提供就业政策支持 |
第三节 全面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 |
一、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国家整体发展 |
二、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三、适当控制规模,发展“一带一路”精英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5)世界地质公园的前世今生(论文提纲范文)
1 地质公园发展阶段 |
1.1 萌芽阶段 (1930~1996) |
1.2 国家/欧洲地质公园阶段(1996~2003) |
1.3 世界地质公园阶段 (2004~2015.10) |
1.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阶段(2015.11~) |
2 发展趋势 |
3 结语 |
(6)资讯、援助和规则 ——国际因素影响泰国卫生治理的三种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假设 |
第一章 卫生资讯全球化与泰国卫生治理 |
第一节 洛克菲勒基金会与泰国的国际医学教育合作 |
第二节 美国疾控中心与泰国卫生部的国际医学研究合作 |
第三节 全球性疾病监测平台与泰国的联系 |
第四节 区域性疾病监测平台与泰国的联系 |
小结 |
第二章 卫生援助国际化与泰国卫生治理 |
第一节 泰国“抗艾”获得的国际卫生援助 |
第二节 泰国“抗疟”获得的国际卫生援助 |
第三节 泰国“控糖”获得的国际卫生援助 |
第四节 泰国“控烟”获得的国际卫生援助 |
小结 |
第三章 卫生规则跨国化与泰国卫生治理 |
第一节 世卫组织规定与泰国卫生治理 |
第二节 世贸组织与卫生相关的规定与泰国卫生治理 |
第三节 东盟卫生文件与泰国卫生治理 |
第四节 双边卫生文件与泰国卫生治理 |
小结 |
结论 |
一、全文回顾 |
二、不足与反思 |
三、延伸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的产生、发展、类型及分布 |
第一节 中东地区国际组织产生的历史背景 |
一、西方文化和制度的冲击 |
二、欧洲国际组织的延伸 |
三、中东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 |
四、国际会议及协商解决国际争端的制度日臻成熟 |
第二节 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的类型与分布 |
一、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的分类标准 |
二、中东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
三、区域外国际组织在中东的分支机构 |
四、中东区域内国际非政府组织 |
五、全球性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东的分布 |
小结 |
第二章 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 |
第一节 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发展历程 |
一、19 世纪初至“一战”前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萌生 |
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 |
三、“二战”后中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迅猛发展 |
第二节 中东地区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
一、国际联盟、联合国及其分支机构在中东地区的活动 |
二、不结盟运动与中东 |
三、伊斯兰合作组织与中东 |
四、世界贸易组织与中东 |
第三节 中东地区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
一、中东区域外政府间国际组织 |
二、中东区域内政府间国际组织 |
小结 |
第三章 中东地区国际非政府组织 |
第一节 中东地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程 |
一、宗教性国际非政府组织 |
二、欧洲国际非政府组织理念的传入 |
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影响 |
四、现代化的冲击 |
五、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整合 |
第二节 中东地区全球性国际非政府组织 |
一、与政府联系密切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影响力显着 |
二、人道主义国际非政府组织数量众多 |
三、人权类国际非政府组织发展举步维艰 |
第三节 中东地区区域性国际非政府组织 |
一、人道主义国际非政府组织占据主导地位 |
二、行业协会类国际非政府组织快速增长 |
三、民主政治类国际非政府组织举步维艰 |
小结 |
第四章 国际组织参与中东区域治理的特点和成效 |
第一节 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中东区域治理的特点 |
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已形成庞大的治理体系 |
二、联合国在中东区域治理体系中“一枝独秀” |
三、经济社会领域成为政府间国际组织发展的新方向 |
第二节 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中东区域治理的特点 |
一、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东地区表现突出 |
二、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中东区域治理杂乱无章 |
三、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东区域治理中的严峻挑战 |
第三节 国际组织参与中东区域治理的成效评价 |
一、联合国在中东区域治理中地位突出 |
二、国际组织在中东地区分布不均、效果差异较大 |
三、区域外国际组织参与中东区域治理的方法日臻完善 |
四、区域内政府间国际组织难成合力 |
五、国际组织成为国家利益角逐的平台 |
六、国际组织在中东地区面临着诸多挑战 |
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合作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关系连接点:仲裁地法 |
第一节 仲裁地法 |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理论 |
一、地域论 |
二、多元论 |
三、自治论 |
四、本研究选择的仲裁理论 |
第三节 国内法院在仲裁理论中的角色 |
一、原则 |
二、国际商事仲裁不同阶段法院介入仲裁的形式 |
三、国内法院介入的影响 |
第四节 普通法国内法院发展普通法与国际仲裁的关系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仲裁核心价值与司法的支持关系 |
第一节 仲裁核心价值与司法的支持关系 |
一、当事人自治 |
二、保密性 |
三、中立性 |
四、专业性 |
五、一裁终局 |
六、可执行性 |
第二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从《示范法》和《纽约公约》的角度探讨仲裁与司法的合作关系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示范法》和《纽约公约》 |
一、《示范法》的结构 |
二、《纽约公约》的条文内容 |
三、《示范法》和《纽约公约》的比较 |
四、普通法法域《示范法》和《纽约公约》的判例 |
五、《示范法》和《纽约公约》判例的启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化导致司法关系的变化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化 |
一、仲裁“司法化”概念 |
二、管辖层面 |
三、仲裁协议主体的扩张:仲裁第三人 |
四、国际商事仲裁仲裁上诉机制 |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化”原因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竞争现象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国际商事法院的兴起 |
一、引言 |
二、用词不当 |
三、管辖权 |
四、终局性 |
五、可执行性和《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
六、在岸国际商事法院和离岸国际商事法院的共通性 |
七、国际商事法院的起源 |
八、中国国际商事法庭 |
九、法官 |
十、本节小结 |
第三节 反仲裁禁令 |
一、引言 |
二、赞成反仲裁禁令的理由 |
三、反对反仲裁禁令的理由 |
四、反仲裁禁令与仲裁理论 |
五、当事人为国家机关的反仲裁禁令案件 |
六、普通法系授予反仲裁禁令的法律原则 |
七、普通法系不授予反仲裁禁令的法律原则 |
八、反仲裁禁令和《示范法》及《纽约公约》的关系 |
九、国内法院可以下达反仲裁禁令的情况 |
十、本节小结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商事仲裁与司法关系的改革 |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仲裁体系 |
一、法律文件 |
二、中国仲裁法律体系裁决的不同类型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仲裁与司法之间的关系 |
四、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事前”报告制度 |
五、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作用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仲裁与司法关系体系的改革建议 |
一、现况 |
二、改革建议 |
第三节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与国际商事仲裁的改革建议 |
一、强调和加强基于合意的管辖权 |
二、以包容性方式参与“一站式”争端解决机构 |
三、对透明度的大力支持 |
四、能力建设 |
五、委任中国国籍专家委员会委员作为人民陪审员 |
六、继续提高法院判决的可执行性 |
七、本节小结 |
第四节 构建上海成为亚太国际仲裁中心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仲裁地法规范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的关系 |
二、《示范法》的效力 |
三、未来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环境主义视角下的次区域合作 ——理论构建与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区域和次区域相关概念和理论 |
(二)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有关研究 |
(三)东增区次区域合作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五、篇章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国际关系中的环境主义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环境 |
一、证明 |
二、分类 |
第二节 、环境主义 |
一、环境主义的特点 |
二、环境主义的基本概念 |
第二章 区域和次区域的界定及对相关概念的认识 |
第一节 界定区域和次区域 |
一、区域 |
二、次区域 |
第二节 区域主义和次区域主义的界定及对相关概念的认识 |
一、区域主义 |
二、次区域主义 |
第三章 一个环境主义的次区域合作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战后次区域合作的三次起伏 |
一、冷战早期的次区域合作 |
二、冷战后初期的次区域合作 |
三、新世纪以来的次区域合作 |
第二节 次区域合作发展历程的理论总结 |
一、纵向比较得出的特点和初步结论 |
二、既有模型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第三节 以环境主义的次区域主义为基础的次区域合作分析框架 |
一、环境属性 |
二、环境特点及异质性因素 |
第四章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
第一节 概况 |
一、背景和目的 |
二、特点 |
三、后续发展 |
第二节 环境属性分析 |
一、价值设定 |
二、上层权力 |
第三节 环境特点分析 |
一、相互承认 |
二、社会关系 |
三、异质性因素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 |
第一节 概况 |
一、东增区主要发展历程和特点 |
二、中国-东增区合作的历程 |
第二节 环境属性分析 |
一、价值设定 |
二、上层权力 |
第三节 环境特点分析 |
一、相互承认 |
二、社会关系 |
三、异质性因素 |
第四节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四、中国诞生亚太首批OCM(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D]. 张玲潇.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2]“一带一路”背景下荆楚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研究[D]. 毛和荣.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1(01)
- [3]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D]. 成向东. 兰州大学, 2021(09)
- [4]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D]. 杨薇.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6)
- [5]世界地质公园的前世今生[J]. 张建平. 地质论评, 2020(06)
- [6]资讯、援助和规则 ——国际因素影响泰国卫生治理的三种途径[D]. 陈礼豪. 暨南大学, 2020(04)
- [7]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8]中东地区国际组织研究[D]. 张文涛. 西北大学, 2020(07)
- [9]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合作关系研究[D]. 方兆文(Fong Shiu ManDavid).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环境主义视角下的次区域合作 ——理论构建与案例分析[D]. 刘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