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教育的现代性解析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性论文,启示论文,美国公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614(2007)09-0044-03
英格尔斯说:“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转变为现代公民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获得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为现代化国家”,“否则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也将会在传统人手中变成一堆废纸。”[1] 诚哉斯言,现代化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具有现代性内涵的价值和制度在社会中的确立,但是,价值和制度的体现与施行需要有现代性内涵的公民来承载。一方面,价值观念和制度的载体是人,同时,具有现代性内涵的价值和制度的确立又为培养具有现代性内涵的公民提供方向,因此,推进具有现代性内涵的公民教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一种新的动向、一个新的热点。就此而言,美国具有现代性特征的公民教育的开展不仅对其本国,而且对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均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何以能发生这样的影响主要在于美国公民教育的开展对现代性的把握,因此,系统全面地分析其所蕴含现代性本质在学理和实践上显得尤为重要。当然,由于现代性这一语词本身的歧义性,为问题的展开带来一定的挑战,本文并不过多地对现代性本身展开讨论,而是对其所呈现出的表征予以分析,并揭示出美国的公民教育对这些表征体现,从而为后发国家公民教育的开展提供实践上支持。尽管学界对现代性的内涵争议颇多,但是,个人自由的价值观念、民主宪政以及市场经济制度,可以说是表述现代性特征的重要维度,本文将在这三个方面论述现代性与美国公民教育的关系。
一、个人自由——公民教育价值取向的现代性
在美国,民主、自由、人权、个人主义等传统价值观念是美国精神的象征,因此,美国对公民教育的定义是民主下的自治教育,即教育公民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而不是消极地接受别人的“格言”或者默许别人的需求。为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积极推进公民对自由的理念、价值、原则的认识和理解。个人自由价值观念在美国公民教育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个人自由作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二是在公民教育的方法上采取多元和自由的立场。就前者而言,强调公民教育的“个人为本”和追求“个体的自由和权力”,充分肯定个人的平等性、自主性、自由权利的优先性,承认价值多元。1951年美国社会科审议会在《第二十二册年刊》中列举的好公民的特征是,重视平等、自由、基本权利、法律和其他政治价值。在教育方法上,主张将个人自由理念寓教于隐,不是大张旗鼓地正面宣传,不主张传统道德教育课中那一套说教式教育方法,而通过引发学生无忧无虑地表述内心活动,珍重自己的价值选择,并付诸行动,作为生活方式反复出现。学校通过帮助学生在混乱的价值观中澄清自己的价值观,但不需教育者特别强制,让学生自主走上正确价值选择之路。正是在方法上重视价值多元的观念将自由原则进一步予以确认。
在美国公民教育中,个人自由的价值之所以得到如此的重视,是因为个人自由构成了现代性社会最为重要的价值基石。黑格尔认为,“现代世界的原则就是主体性的自由”,现代社会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自由地承认,精神财富从本质上讲是自在的”[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个体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的生成或走向自觉,是现代性的本质规定性之一,是全部现代文化精神的基础和载体,人作为个体从自在自发的生存状态进入到自由自觉的生存状态,这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它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支撑性因素,是现代社会的创新能力、内在活力和驱动力的源泉。这种个体的自觉状态不是少数社会精英的特殊状态,而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普遍的生存状态。[3] 这种对个人自由确证的要求体现在哲学层面的同时,也体现在美国的立国实践之中。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在论及对人民教育的问题时说,要“教育人民自己知道并珍视自己的权利,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为他们提供保护,区分清楚政治压迫和政府所采取的必要行动之间的差异……区别自由精神和胡作非为之间的不同”[4],同样作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法案”,旨在为民众设定自由的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肆意干涉,它要求美国公民具有人身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即人身保护的权利和不受其他不公正地限制人的活动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权利的确立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自由,它遵从了抽象形式的自然权利即人生来是自由而平等的。所以,我们有理由说,现代性的规定性特征与美国的政治实践共同造就了个人自由的价值应当成为其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
毋庸置疑,公民教育是一种由国家主导的常识性教育,其开展是为了培养与社会相适应的人,因此,它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性。作为世界上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美国,为了适应其社会的现代性要求和其立国的价值理念,才将个人自由设定成公民教育的根本价值,同时,这种价值理念的形成为美国社会的高度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支持。当然,我们也看到这种个人自由的价值观念有其一定的局限性,美国公民教育中对个人自由的认识是经过“美国精神”的改造,在更大程度上服从于政治统治的需要,但是,其对现代性要求中的普适性价值的追求值得发展中国家的借鉴。
二、民主宪政——公民教育理论目标的现代性
美国公民教育在反映现代性价值维度的同时,在制度性层面也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这种体现主要是将民主宪政的思想作为公民教育的政治目标。“公民教育,是或应该是一件基本的事务。没有什么比培养一个有知识的、有能力的、负责任的公民更重要。美国人应该认识到公民教育是支撑我们民主政治的根本。思维习惯、坚持民主的倾向不是与生俱来的。民主政治不是靠自身来运转的机器,它需要一代接一代的人们用意识来维护和完善它。”[5] 这是美国公民教育的基本主张。美国的公民教育深深扎根于美国的宪政思想,为宪政式民主国家培养有能力并负责任的社会、政治参与者始终是其坚持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美国的公民教育把对民主政治制度的研习作为基本且最为重要的内容。托克维尔在论及美国公民教育的状况时说,美国公民“他们了解本国的历史,知道本国宪法的要点……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人,简直可以说是怪物”,普通美国人对于自己国家的政治情况非常了解,“他们将立即告诉你,他们的权利都有什么,他们应当怎样去行使这些权利。他们也知道按照哪些惯例在政界活动……他们对行政制度十分熟悉,而且很懂得法律的机制”[6]。美国的学校始终把宪法和《独立宣言》作为最高经典进行传播和灌输,不遗余力地宣扬美国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和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念。通过这种学校公民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政府的权威及其来源,能够理解政府的必需性及其职责、功能和目的,能够区分有限政府(社会中的每一成员——包括行使权威的政府官员本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政府)和无限政府(对掌握权力的官员没有有效约束和控制的政府),以及能够理解,政府的权力受限制是非常重要的,如此才能确保政府官员履行其责任服务于政府的主要目标,不至于误用或滥用其权力。
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出公民教育在民主宪政层面的体现与个人自由的价值要求是相辅相成的。现代社会的一个根本特征在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紧张关系,这就导致社会分化成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两个方面,政治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将市民社会中的权利要求给确定下来,从而保障公民的基本自由。现代宪政制度的根本价值在于对个人权利的保障,而权利恰恰是对自由的确认,真正的宪政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内容,那就是人权保障。现代社会的民主宪政通过一种立宪制度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被侵犯。在起点上通过制度,特别是宪法制度,而将人性的需要转化为人的权利或人权,在终点则同样是通过制度,特别是法院的审判,而将当事人被侵害的权利予以校正和救济,宪政建构起一个个人的基本权利与法律所提供的制度保障的空间,从良序社会的角度看,设定这样一个范围或领域,对于人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尽管美国的《独立宣言》开篇便将“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视为不可让渡的天赋人权,但这些自然权利并不是悬置在空中的,它们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这样,自然权利的现实化在宪政的制度框架内就转化为政治权利或宪法性权利。美国的宪政是自由主义式的,它通过三权分立、民主选举、司法独立、违宪审查等一系列有效的手段而达到限制政治权力、保障个人权利的目的,从而使个人自由能够在现实中得以实现。保障个人自由的民主宪政制度的出现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现代社会区别于前现代社会的就在于有一整套通过程序建立起来的对公民权利进行保护的制度,它明确地限定了国家公权力的范围,使自由的价值得以可能。
三、目的合理——公民教育实践方法的现代性
在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的公民教育在价值导向、理论目标上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但是,这种现代性特征要体现在具体的公民身上必须要有高效、先进的教育方法来实施。总的说来,美国公民教育的方法特征体现为“一元多维”的特色,也就是说围绕着个人自由与民主宪政的目标,多方位、多层次以及多角度地开展公民教育。首先是教育的场所的多样性,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的特点。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十分重视自身环境以及相应文化的影响,注重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一种较为宽松的教育气氛和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通过家庭生活中的宗教信仰、大众传媒、节日庆典活动、生活环境渗透等方式,来营造全方位的育人环境。在社会层面,将学习内容蕴含于学生所生活的社区之中,直接选取学生生活的社区当中的公共政策问题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学生间的相互合作、调研、讨论,最终形成报告等一系列训练,使所有学生都参与到社会的管理中去,从而发挥社区在公民教育中的作用。在学校教育方面,美国十分重视隐性教育的德育意义和价值,认为师生关系、教师对教学所持的态度、学校提倡的理念、校内的舆论导向、校园的面貌,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起的作用不亚于正式课程。
其次,在教育对象的多层次性,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制定不同层次的目标。学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不同的管理对象,使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比较好地解决了教育上的层次性问题。比如,中小学教育的主题是培养合格公民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主要传授美国的一般法律常识和道德规范,教育途径主要是开设“公民”等课程,广泛采用正面教育,主要是考虑到中、小学生缺乏判断力,模棱两可的方法可能导致受教育者的思想混乱。为避免变成强迫灌输,注重启发诱导,采用谈话法,联系实际进行课堂讨论。大学阶段则主要以知识性教育为载体,通过大量开设各种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课程,帮助学生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去理解和把握他们所提倡的价值观。
最后,公民教育课程设置的多角度。从美国学校的课程设置来看,体现公民教育的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社会研究”。该学科整合了许多人文课程,它除了“公民学与政府”是直接的公民教育课程之外,还包括历史、地理、社会学等。如通过历史的学习,使学生明白立国原则等各项重要的政治理念。[7] 同时,将大量的教学实践引入公民教育,在教学过程、教学场所的安排上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注重结合事例,进行现场教学。比如,到法庭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活动;自制法规,让学生根据校园情况写一份学校治安法规,或对社会问题提出防范措施等;诊断法规,通过分析讨论,寻找法规漏洞,增补删除。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公民教育的方法上,美国公民教育始终是以其个人自由和民主宪政为核心,采取多样、多层次和多角度的教育方法。这种多维度方法的选择,其背后的法则是市场机制即以经济理性的效益最大化为原则。这种法则也就是韦伯所说的目的合理性,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法则乃是现代性社会的一个重要维度。在韦伯看来,现代社会与前现代社会的区别就在于目的合理性对价值合理性的替代成为社会经济、政治运行的法则。当采取目的合理性的行为时,所选择的行为被当作达到目标的手段,而不是因为它本身有价值。因此,我们在认识美国公民教育在方法上的特征时,就非常明显地看到这种目的合理性的特征,对于个人自由以及民主宪政并未做深刻的批判思考和教育,而是将其设定为既定的教育目标,多维度教学方法的采取只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当然,这种体现目的合理性的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市场法则,为美国公民教育实效性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四、启示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公民教育与现代性维度之间的关联,其个人自由的价值取向、民主宪政的理论目标以及多维度的教育方法都打上了现代性的烙印。同时,美国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也得益于现代公民教育的开展,现代民主宪政制度的践行需要具有现代性观念的公民与之相匹配,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需要有符合经济理性的现代公民。因此,我们可以说现代社会得以建立和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开展具有现代性特征的公民教育。美国公民教育的现代性特点可以给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的公民教育的开展提供下列启示。
首先,中国的公民教育的开展必须有明确的价值导向性,这种价值理念应当反映社会现代性的要求。当下中国正处在从前现代性向现代性转型的过程之中,这并非是一个价值判断的命题而是一个事实性命题,百年来中国的历史这是对这一事实命题的证明。处于现代化转型中的中国,正日益经受着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分化。就公民教育的主旨而言,是要为构建良好有序的公民社会即公共领域提供主体要素,培养公民积极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公共福祉的营造,它并不关涉私人领域中的价值因素。所以,从属于私人领域的个人事务则不属于公民教育的范畴,对私人领域的价值取向应当凭由个体的自主选择,只有个人在私人领域中充分地享有自由的情况下,他们才有愿望参与到为保护和健全私人自由的公共领域中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下中国公民教育中必须大力提倡对公民自由价值的维护,也就是基本人权实现,这正是处于现代性转型的中国的公民教育应当贯彻的价值观念。
其次,公民教育的开展并非空穴来风之事,美国公民教育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民主制度以及法治环境对公民教育的形成性影响。人民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我们说先进的民主制度理应和先进的公民意识相适应,而我国具有先进的人民民主制度,公民意识却相对落后。这种不协调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公民素质,强化公民意识。同时,民主制度的落实与贯彻对公民教育的开展至关重要,只有让公民充分地享有这种民主制度的优点,才能使其投身于这种制度的完善中去,进而将自身塑造成合格的公民。
最后,加强公民教育的方法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的公民教育体系。我国传统的公民教育主要是由学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来完成,但是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教育有质的区别,思想政治教育强调公民的道德因素和先进性要求,而公民教育则强调普及的基础性要求,是合格公民养成的教育。因此,一方面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先进性要求,同时,在方法上采取多层次的公民教育,使其落到实处。具体而言,公民教育的开展不能简单奢望学校教育一劳永逸地完成,而是营造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学校共同教育的环境,将公民教育真正培养成公民的终身教育,唯有如此,现代性的中国才能得以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