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发展生态工业园区模式与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工业园区论文,生态论文,模式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生态工业园区是继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园区之后的第三代工业园区,它是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以资源再利用、再循环为模式,以节能和环保为目标(零排放、零污染)的人工生态工业系统。“生态工业”的概念一经提出,便迅速引起全球学术界、产业界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日本更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展开生态工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发展生态工业园的许多经验,也为我国现阶段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提供有益借鉴。
一、日本发展生态工业园区模式
日本国土面积小、资源贫乏、经济发展缺乏足够空间、后劲不足。目前,日本每年消耗近195亿吨的自然资源,其中35%来自于进口。[1]虽然《空气污染保护法》的颁布和末端治理的推行,使日本的环境污染大大得到改善,但它的环境问题仍然严峻,例如,日益增长的城市日用垃圾无处可倒,尤其焚烧垃圾造成的CO2及其他二氧化物的排放,使日本的空气污染严重。
但是,直到日本政府提出到2010年减少垃圾一半的目标后,日本企业界才终于意识到“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成本太高,“废物交换和实行零排放”是一种潜在的经济资源。此外,经济泡沫的破灭也给日本敲响了警钟,迫使日本人开始考虑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日本政府鼓励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从1991年的《垃圾治理修改法》以及《可循环资源利用法》的颁布开始,相继在1995年、1997年、2000年、2001年颁布了相类似的法律法规或条例,这一系列的环境立法和政策迫使企业对环境问题予以重视。
与此同时,日本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方面,具有一些得天独厚的条件:首先,日本国民集体意识强、环保意识高,能够全民动员、携手共建生态工业园区;其次,日本产权交叉,产业结构犬牙交错,内在要求产业在某种程度上的联合和统一以形成成本和风险共同分担的形式;再次,日本的人口密集、产业密集,各个企业间废物交换非常方便;又次,日本的基础交通设施非常完善,不仅可以大大地节约交通运输的成本,也便于生态工业园区的向外扩展。[2]
日本一直面临资源问题,作为解决能源危机的有效途径,日本是最早关注产业与生态关系的国家之一。1996年由埃巴拉(Ebara)倡导建立了一个包括居民、工业、农业和休闲娱乐在内的生态工业园区。作为零排放的发起者之一,该区将其35万平方米的藤泽工业园区变成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生态工业园区,还有位于山梨县境内的国母生态工业园区,占地60.7029万平方米,由23个企业组成,该区的创新点在于它以无核心企业的模式向生态工业园区的转化。这两个生态工业园区各具特色,为日本的生态园区建设树立了典范。
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地方自治体为主体,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辅助和管理,企业、研究机构、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产学官民”一体化的园区管理和运作模式。
图1 日本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程序
日本是发展生态工业园区最成功的国家之一。在发展生态工业园区方面,日本环境省和经产省起着重要的作用,两省共同负责日本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制度。
首先,环境省主要负责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工作,经产省主要负责产业方面的调节管理,负责对可回收资源如铁、废塑料等的管理工作。两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珠联璧合起到有效的督导、监控作用。
其次,日本环境省和经产省共同受理和审批生态工业园区。两省对各地方自治体提出的某一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计划进行联合审核、筛选,经严格评估达标后方下达入园许可证。因此,每一个地方自治体呈报的规划都必须事先得到两省认可后才能进入园区建设实施阶段。
再次,环境省和经产省负责执行由中央制定的生态工业园区补偿金制度。在现有园区的40个静脉产业设施中,环境省主要资助生态工业园区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产省主要资助硬件设施建设,与3R相关技术的研发及生态产品开发等。个别设施项目由两省共同承担。对全国现有23个园区的40多个静脉产业企业,经产省给予经费支持的占20%左右,环境省支持的约30%。近年来,随着技术成熟和局面展开,两省投入经费不断减少。如经产省最多时年均80亿日元,2003年降至15亿日元。[4]此外,对于参与循环型事业的地方政府、非营利组织及居民,由两省共同出资予以补助。由此可以看出,日本经济部门负有对新建企业进行资金援助的主要责任,而环境部门除对入园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外,还在园区环境管理、废弃物回收和处理指导等方面起主要作用。[5]
此外,国家和地方政府严格规范入园企业的资金援助标准。在技术水平上,入园企业在所有同行业中必须具有先进性、领先性方能取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援助,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入园企业的补助经费严格把关、精打细算,经费补助额约占企业初步建设经费总额的1/2或1/3。各地方政府对入园企业也有少量补贴,但补助金额多少因地制宜。例如,北九州市政府对入园企业的补助费用占企业初建总投资的2.5%。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新建工厂的土地占用、厂房建设及主要设备购置。以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为例,该园区目前已投资502亿日元,其中国家投入100亿日元,市政府投入58亿日元,民间投入300亿日元,已建成16家研究设施和21家处理生产厂。
除了环境省对生态工业园实行宏观监控之外,地方环保部门对生态工业园进行直接管理:一是对企业排污进行实地监控;二是为企业合理利用资源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并对入园企业进行审批,还帮助入园企业办理其他手续;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四是负责向社会和市民公开园区信息。
二、日本发展生态工业园区经验
日本发展生态工业园区,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是以建立废物资源化和安全处置产业即“静脉”产业为重点,努力与生产领域物质利用过程产业即“动脉”产业连接,改变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共担机制,使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日本从1997年就从“零排放”的构想出发,开始规划和建设生态工业园,并把它作为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日本生态工业园区是以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为目标,在发挥地区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和引进环保产业,严格控制废物排放,强化循环再生。截至到2006年底,先后批准建设23个生态工业园区。日本在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政府主导、学术支持、民众参与、企业化运作,产(企业)—学(大学/科研院所)—官(政府)—民(国民)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实施。
换言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协作配合。日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协作配合共同建设生态工业园(日本称“生态城市”),共同推动循环经济建设。中央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园和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和推进计划,同时对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而地方政府部门在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地区推进计划,例如废弃物管理规划、静脉产业发展计划等。
1.以静脉产业为主体。现有的23个生态工业园区都以废弃物再生利用为主要内容。相关设施有40多个,所回收、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多达几十种。这些废弃物中包括一般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如PET瓶、废木材、废塑料、废旧家电、办公设备、报废汽车、荧光灯管、废旧纸张、废轮胎和橡胶、建筑混合废物、泡沫聚苯乙烯等。
生态工业园区包括:现有改造型(如费尔菲尔德生态工业园)、全新规划型(如布朗斯维尔生态工业园)以及虚拟型(朗斯维尔生态工业园)等,但日本的生态工业园区类型相对单一,藤泽和国母生态工业园区都属于现有改造型。目前日本生态工业园区也在走静脉产业的循环之路,开展产业与产业、产业与居民之间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发展环境友好产品和环境服务产业。
2.完善的法律保障。在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方面,日本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生态工业园区内利用的废弃物大部分属于个别再生法规定的范围。正是由于有了相关法律的支持,日本生态工业园区的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才能有序、规范地发展。例如,一般废弃物中的废弃家电、废旧汽车、废容器等,分别被家电再利用法、汽车再利用法和容器包装再利用法所覆盖。建筑混合废物等产业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则是《建筑再利用法》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
3.强大的学术支持。在园区内开辟专门的实验研究区域,产、学、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废弃物处理技术、再利用技术和环境污染物质合理控制技术,为企业开展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提供了技术支持。日本大部分工业园区都非常重视高科技,通过高科技应用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中,具体的实验项目包括废纸再利用、填埋再生系统的开发、封闭型最终处理场、完全无排放型最终处理场、最终处理场早期稳定化技术开发、废弃物无毒化处理系统以及豆腐渣等食品化技术、食品垃圾生物质塑料化等多项实验研究。
4.企业化运作,园区建设重点突出、特色分明。从总体上讲,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内的产业活动是以废弃物再生利用为主的,但是,从所利用的废弃物种类来看,园区之间还是存在差别的,即各个园区都有自己的主体方向。另外,同一类型的废弃物再生事业也可能在不同的生态工业园区实施,例如,秋田县、宫城县、北海道和北九州市等4个生态工业园区均布局了家电再生利用设施。[5]后一种情况表明,日本所规划、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是具有地域性的,即首先考虑了不同地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产业技术基础,同时也考虑了废弃物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
5.民众广泛参与。生态工业园区是一个多功能载体,除了进行常规的产业活动外,还是一个地区环境事业的窗口。例如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内除了各项废弃物再生利用设施外,还具有以下功能:举办以市民为主的环境学习;举办与环境相关的研修、讲座;接待考察团;支援实验研究活动;园区综合环境管理;展示环境、再生使用技术和再生产品;展示、介绍市内环境产业等。
综上所述,从生态理念上看,日本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工业园区主要基于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物质与能量集成、群落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适时吸收新的企业,实现能源流在更大范围内的循环流动;二是坚持整体与外部环境协调友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的原则,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其适应性和风险应急能力,保证系统的动态平衡,实现稳定、平衡地向前发展;三是坚持系统原则,力求在个体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系统总体资源的增值和生态经济双赢;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实现与以往工业生产模式不同的技术方法和机构制度的整合。
三、日本北九州发展生态工业园区战略
日本北九州生态工业园是经日本环境省和经产省批准建设的23个工业园区之一,它是再利用型生态园的代表。
北九州市位于日本九州岛最北部,人口约100万,面积约485平方千米,是九州岛最大的港口城市。北九州市核心产业有钢铁、化工、机械、窑业以及信息关联产业等。自1901年第一座现代化高炉正式投入生产以后,北九州市工业地带逐渐成为日本四大工业基地之一,为日本经济腾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从20世纪中叶开始,北九州市不断出现公害问题,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与环境损坏。例如,1968年震惊世界的八大公害事件之一的“米糠油事件”就发生在北九州市、爱知县一带,受害者达1万多人。又如,许多大型工厂集中在洞海湾边,使北九州市深受大气污染困扰,年降尘量创日本最高纪录,许多市民感染上了哮喘病。北九州市也因此被称作“七色烟城”。[6]
为此,早在1970年北九州就开始实施“北九州公害防治条例”,1972年又对条例作了全面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有:(1)企业的责任。企业有责任将排放出的污染物进行适当的处理,不得以企业秘密为理由拒绝提交防止公害的相关资料。(2)市政府的责任。限制煤烟等的排放,加强监视,实施防止公害措施,整顿公害投诉处理体制,促进缔结公害防止协定,提供防止公害补助。[7]1974年,北九州市对排放硫氧化物地区进行了排放总量限制。1977年北九州又与总量限制对象中的57家工厂签订了一揽子公害防止协定。1988年,以建设“水青木华的国际科技都市”为目标,北九州市制定了“北九州复兴构想”,国际环境合作是这个构想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1997年,北九州市在日本率先获得了批准,成为第一个开展生态工业园区事业的区域。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以进行新开发技术实证试验的“实证研究区”、提倡产业化发展的“综合环境联合企业区”以及由中小企业组成的“响滩回收园区”为中心,力争将响滩东部地区建设成为一个综合性基地,促进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向产业化迈进,带动全市整体发展。
同年,北九州市将自身定位为“亚洲国际资源循环和环境工业基地城市”。在第一发展阶段(1997-2002年)“静脉产业”汇集起来作为统一的区域发展,将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发展已进入第二阶段(2002- ),其主要发展领域:拓宽试验研究范围、吸引废物再利用和再制造企业进入工业园、强化能力建设、开拓拥有新能源技术和纳米技术在内的下一代环境产业。
图2 北九州市环境产业振兴战略
如图2所示,按照北九州市环境产业振兴战略,北九州工业园区建设旨在实现“教育及基础研究→技术和验证研究→商业化”三位一体的工作关系,以实现企业与研究机构、政府之间强有力的合作。具体说来,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基于研究、实践研究和商业化三者的有机统一,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1)基础研究和人类资源开发;(2)试验研究;(3)商业化。尽管上述3个方面的内容目前还是相对孤立,但基础研究的结果和人力资源活动之间的合作已经在生态城的实践中得以证实并商业化,并正逐步地具体化。
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按照《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总目标要求,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分为“起步、发展、完善”3个阶段,力争通过30年的努力奋斗,要在2030年以前在全省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体系,把吉林省建设成为经济比较发达、社会文明进步、生态环境优良、资源永续利用的生态省。
目前,随着吉林省生态省建设进入第二阶段(2006-2015年),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例如,迄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参差不齐、后劲乏力;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与经济转型、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社会经济循环与自然资源循环、供求与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现象严重、煤炭资源濒临枯竭、水资源匮乏、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制约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努力遵循生态学规律,贯彻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走生态经济之路,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是吉林省生态建设第二阶段所面临的重大课题。[8]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发展生态工业园区起步较早,探索并积累了一系列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成功的经验。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方面,吉林省可以借鉴日本,特别是日本北九州市的先进经验与模式。
第一,加强立法、执法力度。日本以及北九州的经验表明,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只要依照一套完善而有效的法律体系,才能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建立生态工业园区中的权责关系。日本生态工业园区不仅得益于企业较强的环境意识,也得益于一套行之有效的环保法律体系。但是。相比之下,目前吉林省关于生态工业园区环保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众多企业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还相当淡薄。因此,吉林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应首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处罚机制,同时,提高企业守法的意识,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在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中,日本采取“产学官民”结合模式,各行各业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实践证明,这一模式行之有效,有助于政府环保部门牵头,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推进生态工业工作中的分工、责任和义务。吉林省应借鉴日本,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行动,与此同时,积极制定对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对于资源回收利用型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或其他途径的资金支持。政府通过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环境标志认证或ISO14000认证的产品,推动生态工业园建设并引导公众消费绿色产品。
第三,重视高科技投入。吉林省的生态工业园区还处于低级的资源综合利用阶段,废物再次利用研发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为此,吉林省政府部门应对生态工业园区加大高科技投入,环保部门应率先组织专家队伍,针对吉林省典型行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现状开展摸底调查和再生技术实证研究,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以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园区,形成动、静脉产业园区互动发展的新机制。一是要引导企业、技术研究部门积极开展废物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二是针对吉林省目前的技术现状,筛选和推荐一批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的废物循环利用技术;三是要针对特定类型的废弃物,组织相关企业和科研部门联合开发循环利用技术;四是要对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技术给与专项经费支持,鼓励技术开发部门进行实证研究。[9]
第四,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吉林省虽然重视废物资源化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并且有的废物资源化技术已经得到应用,例如,玉米秸秆造纸、酒糟综合利用及粉煤灰制建材等技术,但从总体上看,目前仍然处于低水平的资源综合利用阶段,缺乏系列化、配套化的废物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另外,吉林省这些年花大代价、大气力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其循环利用水平实际还只是相当于日本1993年以前的水平,当我们为削减污染物而头痛的时候,日本人已将我们心目中的垃圾、污水创造了价值,真正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在现阶段,吉林省应尽快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加快推进污染集中处理,实现工业废水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推进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打牢环境保护的基础。
第五,在探索新的生态工业园区模式中,日本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典范。从历史上看,日本北九州市和吉林省都是老工业基地,都以钢铁、化工、机械等产业为核心产业;从发展循环经济,走生态工业园区之路上看,都面对大气污染、水资源匮乏等公害问题。吉林省应借鉴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的扩展模式,努力使“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趋于平衡,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循环型社会。“动脉产业”的目标是通过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产品(评价指标如生态设计、生态材料、绿色制造等方面)以及环境经营等,实现产业环境化。“静脉产业”则需要通过技术开发、建立社会体系(如法律、财政保障体系),取得公众的支持与理解等,使环保产业化。
第六,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重视人才培养与利用,加强教育和基础研究。日本以及北九州市重视国民的环境教育和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治理、全民参与、根植基层、覆盖全社会”的环保网络,日本公众对环保的广泛参与,成为环境保护的强大力量。当前,吉林省应进一步强化全民环境教育,将环境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生态文明、生态伦理,使公众最广泛地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来,以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各市(州)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推进各地循环经济工作,发挥产业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