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与社会发展_城市经济论文

社会分层与社会发展_城市经济论文

社会分层与社会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发展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报告指出了我们目前的小康社会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并且提出了要逐步扭转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继续扩大的趋势,所以报告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这是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最为突出问题。本文试从四方面对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分层问题作一剖析。

一、如何从总体上认识我国的社会分层现象

社会的层化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对于我国社会分层现象的认识,笔者以为,有七个特点很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个特点,中国历来是差异性很大的社会,从古至今,莫不如此。有些人以为只是近年来社会差距才拉得很大,其实差距从来没有小过。当然,对于差距的认识,人们会有不同角度,比如,80-90年代以来,收入差距、贫富差距是明显拉大了。但是,在80年代以前,其他方面的社会差距难道就小吗?这只是“经济分层”与“政治分层”的不同而已,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方面的差异程度并不小。那时候,虽然经济上的差异不是很大,但是,政治上的差异十分突出,有所谓“红五类”、“黑五类”的说法,出现了政治歧视,这难道还是差异小吗?当时政治斗争的激烈性,也反映出了社会方面的巨大差异。所以我感觉到,如果想弥合这样一种巨大的差异性,一定要认识到这是几千年形成的,难度非常大。当然人们会提出问题,为什么差异会这么大?我认为秦统一以来,建立了集中型的社会,社会财富和资源的集中性很强,秦以后的社会更强化了这样的体制。毛泽东曾经说“历代都行秦政事”,也就是说,后来的社会都是拷贝秦朝的集中型政治体制。集中型的体制自然形成社会中心区域和社会边缘区域,各种社会资源的分布首先集中于中心区域,然后向周边扩散,所以资源在中心地带和边缘地带当然会有巨大差别。

第二个特点,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城乡差异巨大的社会。我们历来是城乡分布很不平衡的社会,许多人以为是50年代建立了城乡户籍制度造成的,但实际上,城乡差异的形成历史是很久远的。古代中国有所谓“国人”、“野人”之分,“国人”就是指在城市里面居住的人,“野人”就是指在城外、乡下居住的人。中国是世界上建立城墙最多的国家,城墙就是用来区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由历史的传承看,要消除城乡差别,也是难度很大的事情。

第三个特点,是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社会学在分析社会结构的时候,常常使用结构图形的方法。比如,按照人口的收入分布,将高收入的放在上面,低收入的放在下面,这样就可以看到社会分层的结构图形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金字塔图形的社会结构。也就是说,顶层是椎型,上层很小,中下层很大的结构图形。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皇权社会,皇室、贵族、高层官宦人数是很少的,绝大多数还是贫苦的农民。虽然有士绅阶层,处在中上层的位置上,但是其人数也是很少的,早年康有为在批判科举制度时就曾提到这一点,说考科举的人数本来就不多,而考中者仅占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解放以后、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确实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但直到今天还是大体上属于金字塔型的,为什么呢?其实,我们从城乡的分化就可以体会到上面小、下面大的总体结构。迄今为止,我国城市的人口只占37.6%,农村的人口还是占到62.4%。所以说,我国现代化的社会结构还没有形成,如果想形成现代结构,就只有把农民占的比重大大缩小,不断扩大社会的中间阶层。

第四个特点,我国历来是十分重视身份的社会,身份、等级是很森严的,比较突出的体现在官民身份上和官员的等级层次上。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户籍制度与利益的挂钩和单位制等,强化了身份制度。当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社会对于淡化身份制,应该说有了很大的推进。过去那样一种是非常强化的——比如说农民都不能够进城——的体制已经大大弱化了,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身份制是几千年形成的,是不能在很短时间解决的问题。

第五个特点,我们这个社会历来是上层群体对社会影响很大的社会,秦以来是集中型的社会,指令都是从上面发出的,在上下层的比较中,上层当然影响作用很大,包括我们的改革开放,也是这样的政策取向。所以在认识这个问题时,不要简单地套用西方社会理论,有人爱讲市民社会,培育市民阶层等等,思想也是很重要的,但是同时不要忘记,在这个社会发挥作用的,真正影响这个社会的,最主导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

第六个特点,社会分化历来对社会不稳定产生巨大的影响。毛泽东总结说我国是农民起义次数最多的国家,搞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历史像有一个内在的周期一样,新王朝刚建立的时候总是蓬蓬勃勃,一直发展到鼎盛时期,到了后期财富过于集中,社会矛盾激化,于是底层发动暴力起义,推翻上层建立新王朝,总之,数千年间底层起义总是联绵不断的,所以自古以来当局就强调稳定。一个好的时代,叫做大治,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实际上讲的就是由于社会的分化与社会整合造成的治乱兴衰。历代的统治者,在新王朝兴起时一般都是采取宽松一点的政策,翦伯赞教授称之为“让步政策”,使分化的程度降低一些,缓和了社会矛盾、降低了社会紧张度,于是恢复了社会稳定。

第七个特点,自古以来,我们就创造了比较好的流动机制,这是很有中国特色的东西。虽然我们自古以来分层明显、社会差异性很大,但是中国社会从公元587年就建立了科举制度,这个制度当时在全世界是领先的。当时的欧洲社会以及其他社会,大多还是贵族制度,通过家庭关系、血统来继承爵位,他们都还没有建立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的制度。而且,科举制度不是一般的考试选才制度,它能够将精英人物通过考试直接输送到社会上层去,比如,出任官职,成为很重要的社会管理者。当然有人会问,考中科举的究竟是富家子弟还是贫家子弟呢?历史文献可以证明,中国直到明朝的时候,科举登第者的家庭背景,有约50%的人来自“前三代俱无功名”的贫寒家子弟。所以应该承认,有比较好的流动机制,当然,后来西方社会发展出了市场机制之后并且也学会了文官制度,就在体制上大大突破了,因为市场是面对每个人的,人人都可以在市场上竞争。所以在这些方面,西方逐渐地就超过了我们。可见在流动机制上,我们也要不断创新。

以上第一方面是从总体上把握一下怎样看中国的社会分层的现象,历史的分析有助于全面地了解分层现象,知道我国社会分层的一些特点是古已有之的。

二、当前社会分化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下面笔者试对我国近期社会分层变化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或有利方面和不利的方面作一剖析。先看看不利的方面,笔者以为它主要表现为五点变化。

第一,贫富分化的程度还在加深。首先遇到的是测量的方法问题,中国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怎样才能测量准确呢?我们也是反复印证多种调研数据,根据长期的数据分析经验,对于贫富分化的了解大体上还是准确的、还是比较有把握的。测量贫富差距,我们常常用一种方法叫做“五等份”的方法,即将人口分成五等份,看每20%的人口层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特别是比较最高收入的20%人口,和最低收入的20%人口,看它们占有总收入比例的差距。改革开放以前的数据,我们是通过家庭经济史调查得出的。数据大体是这样,50至60年代的时候,经济收入的差距不太大,最高收入的20%的人口,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例大约为36%-37%的水平,最低收入20%人口占有大约7%-8%。到了90年代初期至中期的时候,最富有的20%的人口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上升到约47%的水平,最低收入的20%人口所占份额下降到4%-5%的水平。到了最近这一二年,最高收入20%人口所占份额突破了50%,不同的调研数据也有所差异,但一般都超过了50%,较高的数据突破了55%的水平;而与此同时,最低收入的20%人口所占的份额下降到了3%的程度。这样的贫富差距在国际上比,也算是比较高的了。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党中央的十六大报告特别指出要注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逐步扭转这种局面。

第二,财富集中化的程度有了较大的上升。如果用指标来测算的话,在前述的各人口组收入分布中,我们再详细分析更小比例的人口,比如看最高收入的10%的人口、5%的人口、1%的人口,看他们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结果发现,越是小比例的人口所占有的收入份额比例越高,而且近几年这种相对比例比90年代中期又有了上升。近来做社会调研,总的印象是,城市经济、特别是集中型大城市经济都比较繁荣;相比较之下,边缘地带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的发展、农民的生活状况,却令人忧虑。换言之,越是集中区域,经济越繁荣;反之,越是乡镇基层、农村基层,经济状况越是相对严峻。财富的集中使用当然也有一些好处,但是,财富集中化程度太高了,显然不利于社会中下层群体的发展,地方、基层没有积极性,反而不利于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三,城乡分化和区域之间的分化问题比较突出。如果动态地看,就会吃惊地发现,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居然达到了共和国建国以来的最高值。其中一个指标是对比我国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即一个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相当于一个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倍数,在改革开放以前,高的时候曾达到2.9倍,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农村改革充当了先锋,倍数曾有所下降,低的时候曾降至2.2倍。然而,随着市场改革在城市的推进,到了90年代初期以后,城乡消费差距比例就不断攀升,到新世纪初叶,已经超过3.8倍。另一个指标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去年城镇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收入为6860元,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为2366元,城市为农村的2.9倍。[1]据国家统计局负责人邱晓华的估计,如果将城镇居民享有的非货币收入算在内的话,实际差距还要大得多,而且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第四,低收入群体和社会保障体系有脱节的现象。改革以前,经济发展程度很低,但是,当时的体制却能够将几乎全体人口都覆盖在政治管理体系之内,农村依靠人民公社制度,城市实行广泛就业的单位管理体制。近些年来,市场体制发展十分迅速,经济效益和经济水平均有极大的提高,然而,利弊总是互生的,市场的无情竞争和淘汰原则,也使得一部分人进入低收入群体,有些人甚至生活保障也出了问题。相比较而言,农村的问题更突出一些。最近的调查发现,农民内部的分化非常严重,一部分农民的贫困程度非常严峻,负债的情况也比较突出,而且,农村分化的困境在于基层组织基本上失去了控制,城市还可以通过街道、社区、单位来控制分化,但农村的分化却难以控制。因为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缺少管理有效的基层政权组织来控制农村分化的局面。另一方面,与主要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脱节的劳动力的比例也相当高。现在我国有7.3亿的劳动力,而真正能够进入正规就业体系的不到两亿人,加入WTO以后,由于要与国际劳工标准比较,对于正规就业要求更高了,多数人(包括广大农民)很难进入对于工资、福利、保障等要求较高的正规就业体系,只能处在一种非正规的就业状态中,当然,非正规就业也是国际劳工组织认可的一种就业状态。

第五,违规违法的财富积聚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方面我并没有确切的数据,实际情况也难以用通常的方法调查,但是在调研中感到,腐败蔓延的范围是比较大的,进来的一些腐败大案、要案涉及的金额数目巨大。我们知道违规违法所造成的分化是最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因此,对于腐败的治理决不能手软,严惩腐败,遏止腐败发展的势头也是恢复社会平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社会分化中的一些正向因素

谈到社会分层,人们常常以为它仅仅是社会的负面因素,其实分化也有积极的方面,社会从传统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过渡就是从分化开始的。水如果没有落差就不会流动,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在改革初期,为什么邓小平同志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近来,社会分层的变化中有没有积极的因素呢?我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近一段时期以来,学者们也常常提出警告,认为出现了问题,很严重了,但事实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速度不慢,二十年以来,十年以来,经济的发展指标还可以,社会大方向的发展,还是朝上升的势头,显然其中有不少正向的因素。所以,我们不要仅仅看到消极的因素,也应该看到积极因素,否则就无法解释发展的动因。在社会分层方面,主要有五个积极的因素。

第一,从社会流动上看,有明显的积极因素。我们知道把人们分成垂直地位差异的分层现象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事物的另一个方面是,人们究竟怎样进入位置较高的层次和位置较低的层次?人们究竟是长久处在一个位置上还是人们的地位有较高流动的流动率?人们的地位为什么上升了、为什么下降了?对于这方面的社会现象,我们称之为社会流动的现象。我国近年来,这方面的变化有明显的积极因素。关于影响人们的地位上升、下降或收入上升、下降的因素,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一个人后天努力的因素,或者说是凭个人本领的因素。另一类,是非个人努力的因素或先天的因素,比如,一个人的家庭出身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再比如一个人的出生户籍也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对于我国最近的一些数据的分析发现,在影响地位和收入变化的因素中,凭个人本领的作用明显上升了,非个人努力的因素作用下降了,这是非常重要的积极因素。因为,后天努力的作用大了,会引导人们增强个人本领或重视个人的实干,这显然会促进经济效率和社会活力。仅以教育程度对收入的影响为例(教育是人们后天努力的结果),我们最近做了一个统计发现,我国的教育收益率大约是4%,也就是说平均算起来,一个人每多上一年学,将来工作以后可以比少上一年学的人多获得4%的收入。这一点,确实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因素。这个数据和80年代相比有根本性的变化。80年代我国曾出现“脑体倒挂”现象,即教育努力越多收入越低,这种教育负收益的现象经过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终于被根本扭转,而且教育的收益率还在逐步增加。当然,我国的教育收益率,和美国相比还是低了一些,美国的教育收益率已达到12%。

另外,也要注意,虽然个人后天努力的因素在不断上升,但是,如果全面地比较,究竟是个人努力因素作用大,还是非个人努力因素作用大?就会发现,在总体的比较上,从我国目前的数据来看,还是非个人努力因素的作用大一些,换句话说,在决定一个人收入高低的问题上,起主要作用的还是非个人努力的因素,诸如,你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里工作,还是在小的城镇里工作等。所以,即使在流动方面,需要改革的方面还有很多。

第二个正向指标也还是流动方面的。我国社会结构演变处在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期,即处在多数社会群体的社会地位整体上升的阶段。我们知道社会结构演变是有规律的,群体结构的演变主要是受到产业结构演变的影响。目前,我国处在产业升级迅猛发展的时期,即第一产业农业向第二产业制造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以及向第四产业急速变迁的时期。体现在社会群体结构上,就是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化为工业劳动力,在城市工业劳动力中,逐渐演变为以从事专业技术、管理、销售、办公室工作的白领为主体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转变时期,会产生一个特殊的现象,即众多社会群体的社会地位会整体上升。最近的研究表明,总体地位上升是一个好事情。当然,目前的整体上升主要发生在大城市里,我国一些沿海大城市出现了城市居民就业者中,白领劳动者超过蓝领劳动者的现象。职业地位是人们的首要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的普遍上升是非常积极的正向指标。

从很多人的主观感受看,也有整体上升的现象。我们曾经在全国型的调查中询问人们主观感受的生活水平,并且用这个数据和东欧的数据相比较,结果发现,我国多数人认为生活水平上升了,而苏联、东欧的数据却显示,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没有上升。

第三个是社会利益结构多元化的发展。其实一个社会不分化,就等于“在一棵树上吊死”并不是好事情,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分化的过程,世界上所有国家的现代化都是从分化开始的,分化也具有某些正向的、积极的作用。过去人们以为,分化只能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其实不尽如此。我们知道社会分化如果是简单的两极分化,那当然是不好的,但如果社会分化是利益的“碎片化”,人们的利益是多元的,那样,反而不容易发生利益纠纷,比如,过去,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就业于按照全国统一工资标准的国营集体企业中,那时候,长工资都需要中央颁布全国长工资的命令。如今,绝大多数就业者就业于各种类型的公司、企业之中,长工资是千百万公司、企业自己的事情,大家不用“齐步走”、不会产生“共振”。就业者的利益被众多类型的公司、企业所分化。最近我们的研究表明,我们社会的利益分化是多元化的,群体相当的复杂,这样的多元利益分化,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换句话说,使得社会的多重利益交织在一起,不是壁垒森严的裂痕型的分化。

第四个特点,社会团结的指数有所上升,社会紧张的指数有所下降。表现为社会主要群体的结盟现象,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中国出现政治、经济、技术、管理精英结盟的现象,这对于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是非常有好处的。美国是精英结盟的社会,因此国力发展得非常强大。我们知道,中国历来是上层社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的国家,现在上述重要社会群体的团结和结盟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最重要的保证。所谓社会紧张指数下降,是指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关系。社会如果能够创造宽松一点的环境,可以缓解社会的矛盾。社会紧张的指数有所下降,这也是一个正向的指标。

第五个特点,中等收入层的比例有所扩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从最近的数据看,中国所有的省会地区,中层在社会中占的比例都有明显扩大,特别是表现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居民中,首次出现了白领群体总数超过蓝领群体的现象,即从过去的直接操作型工人为主,转变为管理型、技术型、办公室型、销售型的就业为主体,这是非常重要的、积极的结构变迁。就全国的情况而言,我认为,新产生的中层群体主要由以下四部分人构成。第一部分是所谓“新中间阶层”。这个阶层的基本特征是:年龄比较轻,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学历,有新的专业知识,懂外语,会电脑,大多就职于新兴企业、新兴行业,如金融、证券、信息、高新技术等领域;该群体收入较高,在消费行为上有着很强的高消费倾向。新崛起的一代人实际上是一种标志,它不仅是产业结构变化的结果,而且是社会结构变化的产物。第二部分是传统干部和知识分子层,该部分曾经是中国最重要的中间层,他们收入稳定,上升机会较多,在住房、医疗、养老保障等方面具有比较好的条件,迄今为止仍然是中间层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第三,效益比较好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以及效益好的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层,近年来,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已经从这个队伍中分离出去了,但效益好的企业的职工仍然属于中间阶层。第四部分,是大量的个体、私营经营者,在城市里它包括大批下海的、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中小工商业业主、独立经营者、中小公司经理等,在农村里也包括那些经营比较成功的富裕起来的阶层。这也就是说,该群体在城市和农村都有发展的苗头。

当然我们知道,庞大中层群体的培育还需要较长的时间,特别是在农村社会,富裕起来的只是少数人,农村富裕阶层的壮大需要更长的时间。

四、逐步解决我国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对策

那么,怎样才能缓解社会分化的矛盾呢?当然,最直接的手段就是调节收入分配,比如高额累进税,然而,从发展的角度看,笔者以为,以下四方面均为不可忽视的对策。

第一个对策是针对农村问题而言的,我觉得主要是推进城市化的建设,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异,减轻农村的贫困程度。我们考察全世界的国家究竟是怎样最终解决农村问题的,基本经验就是积极推进城市化建设。我们知道,农业本身天然就具有劣势,农业产品弹性需求小、可替代性低,易受自然灾害侵袭、风险大,生产周期长、量大、价低、不易保存,所以几乎所有的国家,包括加入WTO的国家,都采取不同形式给农业以各种保护,并且,实质上,工业化国家的农业是得到各种补偿的。如果要给农业以补偿,农业人口就不能太多,像我国现在这样,农村户籍人口仍然占总人口的62.4%,农业户籍人口仍然有近8亿人之多,这样补贴和补偿就只能是撒“胡椒面”式的,不会起到太大作用。在现代化国家里,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业人口大多降到了低于5%的水平,即使像日本这样非常重视农业的国家目前农业人口也只占到就业者的5.27%。所以,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在今后大约20-30年的时间里比较快地推进中国城市化的步伐,根据区域不同情况,采取大、中、小城市并举的战略完成我国的城市化任务。

第二,不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扩大就业群体,解决城市中的失业下岗问题,同时也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缩小不平衡的基本方法就是扩大就业队伍。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就业与失业成为生活富裕与贫穷的分水岭。目前,我国进入就业人口压力的高峰期,每年净增近1000万人口,而与此形成悖论的是,我们的经济改革是以提高效益为导向的,因此其导向是吸纳少而精的劳动力。所以,如何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就成为今天最重要的任务。劳动要与资本结合才能创造就业的位置,在这方面,我国2002年发展的势头比较好,吸引的外资有明显上升。笔者以为,同时应该承认多种就业形式的正当性,比如,小时工、临时工、多次就业、阶段就业、非全日制就业,这类就业是数以亿计的劳动力长期就业的主要形式,对于此类就业应该扶植,而不应在政策上对他们不利。当然,无庸赘言,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而不是资本密集型的或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应该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近来大力开拓的社区服务业就是很好的例子。

第三,继续推进覆盖面更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首先是农村中的保障问题。虽然国家对这个问题作了很长时间的探索,但迄今为止仍未能建立一套像城市那样的保障体系。城市的保障体系,大体上我们已经有思路了,而农村的保障体系还没有明确的思路,当然已经开始这方面的研究了。千百年来,农民都是“养儿防老”的模式,基本上是通过家庭自保而实现保障的。迄今为止,国家还没有能力建设能够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这就需要因地制宜地采用多元保障的战略。包括,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优抚安置制度,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五保供养制度、残疾人福利制度和建设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同时也大力提倡发展农村的互助制度。当然,在全面实现小康以后,在城市化水平达到现代化标准以后,最终还是要建立能够覆盖全部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制。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在城市里面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任务的艰巨性丝毫不亚于农村。以往,大家都以为城市经济发达、生活水平比农村高,因此问题会小一些,但是,从相对贫困的角度看,城市所隐伏的危机并不亚于农村。因为,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往往是相对贫困、相对剥夺问题。已经经过验证的“相对剥夺理论”认为,如果一个人原来生活水平不错,后来下降或跌落,或者与周围的人比他的收入相对下降了,这种相对的下降比那些在贫困地区生活水平一直不高的人,更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所以,城市中的相对剥夺是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线。这就意味着,在城市里缓解不平衡发展的任务同样艰巨。目前,在城市里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的全面落实。

第四,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多次分配环节。什么叫完善多次分配环节呢?市场只是配置资源的第一个环节,在市场完成配置以后,还需要通过多次分配,才能实现比较公平的社会分配。我们国家的分配体制在改革以前是由国家来配置资源的,改革以后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来配置的,市场主张优胜劣汰,所以必然会产生很大的不平衡和分化。当然,市场只是分配的一个环节,在市场体制完善的国家,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还会有多种环节,对于分配进行调节,最终实现平衡发展。虽然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可以发挥较大功能,但是,财富之能够从高收入层流向低收入层,从来都不是仅仅由政府一家完成的,它需要全体人民的参与。

我国过去是计划体制,总是试图一次实现公平分配,多次分配的手段不多,途径渠道也十分有限。比如,慈善事业就比较弱。慈善活动不是行政命令性的,而是自愿行为。中国自古以来有这个传统,现在一部分人先富了,也有财力基础,社会上又有这种需求,可惜往往是渠道不畅通。如果我们能够多创造一些渠道,创造一些环节,建立让更多的公民参与的机制,比如捐献、志愿者活动、社会服务等,创建多种民间渠道,使得我们调节分配的渠道更多一些,调节的手段更全面一些,这样对我国二十年以后或三十年以后逐渐缓解不平衡,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将是又一项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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