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任务的深化与发展_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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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委派工作的深入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浅谈论文,会计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当前会计委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少数部门和单位认识不到位,会计委派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会计委派有抵触情绪。会计委派是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种深层次改革,也是对财务管理体制的一种根本变革,必然会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制约和限制了单位负责人财务审批权力,触动了单位小集体利益。他们认为人、财、物的管理是单位内部的事,实行会计委派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力。二是个别财政部门的领导对会计委派存在糊涂认识,或是认为会计委派既不影响财政收入,又不涉及财政支出,无足轻重,可有可无;或是认为目前财政部门是社会的热点、改革的难点、矛盾的焦点,会计委派改革又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怕捅“马蜂窝”,怕吃亏不讨好,寻求一种所谓的“平衡和稳定”。从而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会计委派工作发展不平衡。

(二)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没有落到实处。一是权限界定难。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情况千差万别,从上至下用一种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同时委派会计需要哪些权利,权限规定多大为宜,以及与行政负责人的关系等方面也难以把握。二是执行难。即使明确了委派会计具体的职责和权限,但在实际执行中也有一定难度。行政负责人开明的单位,执行就好一些,否则就流于形式,不是用制度来管人,还是因人而异。三是监督难。虽然在许多地方都明确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督促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到位,但会管部门没有职能和权力实施监督。

(三)委派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没有真正解决好。目前委派会计人员有“两怕”,一怕政治上受到歧视,二怕经济上受到损失。其焦点主要是住房、子女就业、公费医疗、入党提干以及退休后的人员管理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从现状看,上述后顾之忧确实存在,也不容易解决。因此许多委派会计说,他们如同无根的浮萍,受派单位不愿管,委派单位管不了。

(四)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现在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即半路改行多,科班毕业少,简单记帐多,精通企业核算少,手工记帐多,懂会计电算化少。虽然委派会计是优中选优,但业务技能参差不齐,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缺陷,全面发展的不多。二是职业道德有待提高。虽然对委派会计明确了职责权利和义务,但一些委派会计人员受人情因素的影响,对违纪及乱开支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履行监督职责。

(五)委派会计人员的跟踪管理亟待完善。一是后续管理办法不完善。会计委派改革本身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成功规范的经验可以借鉴,目前后续管理办法滞后已严重制约了会计委派工作的深入与发展。二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大多是委托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科(股)进行管理,从人员配置看,显得人手不够;从机构编制看,用一个科(股)来管理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经费也显得不伦不类,因此充实会计人员,成立会计局已迫在眉睫。三是保障机制不具备。按《会计法》规定,对于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人和事由财政部门负责查处,但在实际执行中,财政部门一无法律依据,二无执法权限,委派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二、改革的办法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争取支持。首先,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要有正确的认识。会计改革是财政改革的基础,要把会计委派工作当作深化财政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其次,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实行会计委派,是一项重要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困难多,阻力大,财政部门要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是会计委派成功与否的关键。其三,要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协作和配合,为会计委派工作保驾护航。其四,要大力宣传,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会计委派的作用、意义、目的及动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

(二)立足实际,抓住重点,扎扎实实开展会计委派。在目前机构改革未理顺的情况下,将各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纳入财政部门管理,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因此,会计委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要立足于三个重点:一是以行业系统或集团公司为主体,实行内部轮岗交流委派或代理记帐;二是对预算内、外收支较大、资金渠道多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实行财政派人委派;三是对乡镇七站八所实行站帐所管或零户统管。通过实实在在的会计委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积极探索,争取做到“五个延伸”。即向私营企业延伸——帮助代理记帐,向乡镇延伸——实行零户统管或站帐所管,向系统延伸——实行内部轮岗交流委派,向大中型国有企业延伸——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向重点项目延伸——对国家投资的大型重点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派财会人员,项目峻工决算后终止委派,从而起到加强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降低投降成本。

(四)明确委派会计职责权限,强化会计监督。在不影响单位法人按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要明确单位负责人与委派会计分权的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必须把握以下三条原则:(1)领导与被领导原则。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上,以行政负责人为主,委派会计为辅,委派会计人员要无条件为生产经营服务,在提供优质会计服务的同时,要积极出谋划策,强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2)监督与被监督的原则。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主管部门行使会计监督权,是监督的主体,受派单位及其负责人是被监督的对象,是监督的客体,但委派会计人员必须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对于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予以抵制,抵制不住和对有些事项拿不定主意时应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汇报。(3)权责明确的原则。应在有利于生产经营管理,有利于规范会计工作,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的前提下,界定行政负责人和委派会计人员的权限,保证委派会计人员的两项职权不被削弱:一是财务收支审核把关,改财务收支“由上而下”(领导先审批后报帐)变为“由下而上”(会计先审核把关后再领导审批报帐)的审批方式;二是重大经济活动参与决策权,特别是对受派单位现在和将来会产生重大影响、带来风险的经济活动,诸如单位提供贷款担保、对外投资、购置大型设备、预付大额货款以及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等,委派会计人员都应参与决策,与行政负责人实行联签制度。

(五)积极调查研究,完善五项制度。一是委派会计职务任免制度。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务任免条件、申报单位、申报权限及任免权限。二是委派会计考核轮换制度。三是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奖惩制度。要明确委派会计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资金来源渠道、筹集及管理,同时要割断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防止形成小集团利益。四是委派会计的日常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委派会计跟踪管理和考核,强化服务意识,强化监督职能,防止以权谋私,防止裙带关系。五是建立保障制度,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保护。在现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能还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共同查处打击报复委派会计人员的人和事,维护委派会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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