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多个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重合,事故则极有可能发生,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和个人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引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施工环境复杂,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客观因素。
一是建筑工地自身环境复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流动性作业等多项作业穿插其中;国内行业中工期要求高,作业人员长期处于作业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重复单调、高温潮湿环境的工作状态。
二是作业人员组成环境复杂。作业人员流动分散、施工组织结构和隶属关系复杂、承包和用工形式多样、大量农民工流入建筑市场,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太多不确定因素。
二、分包市场不规范,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外部因素。
一是管理脱节。出具资质人与实际施工人脱节的现象比较严重,分包单位对实际施工队伍只收费、无管理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是分包队伍管理机构和制度缺失。项目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或缺失的情况屡见不鲜,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取得有效合格证上岗较普遍。
三是发包模式不合规。分包队伍再分包、肢解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屡有发生。
分包队伍的管理不规范,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导致施工队伍对现场安全管理存在大量漏洞,给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
三、安全意识不到位,是个别项目管理存在的认识问题。
有的项目领导安全意识错位、重视不够,安全生产只是停留在口头上,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讲安全第一、做安全第二、忙安全倒数”的现象偶有发生。当遇到有关安全问题时,决策层往往先考虑成本、时间等因素,并抱有侥幸心理,却不知海因里希安全法则(300起隐患或违章的背后,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1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在隐患背后正在有规则地运行,事故迟早必然会发生。
四、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项目在执行管理制度过程中,有制度无落实、有落实不彻底,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只停留在口头,过程中往往存在“打折”现象或流于形式,为了规避责任而被动“管理”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五、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人力保障问题。
随着项目管理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安全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为满足深入化、精细化的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高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专业水平、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等综合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做老好人、管理粗放和被动管理等情况,在部分项目的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
六、工人安全素质低下,是安全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
安全技能、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三者的总和即为安全素质。
第一,行业入职门坎低。放下锄头拿起扳手,农民变身生产工人,文化素质不高;加之没有经历系统培训,造成一线工人的整体安全素质低下,行业环境几十年不变,整体素质得不到提高。
第二,安全意识得不到提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人的心理控制人的行为,人的行为是其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安全素质低下的工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冒险心理、麻痹心理、捷径心理、从众心理、逆反心理或厌倦心理,其行为经常出现不安全的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是引发安全事故重要的直接原因之一,这就给安全事故有了可乘之机。
七、安全主体责任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永远存在着一对矛盾体,那就是被动监管与主动落实,被动的监管幷不能施工企业去主动落实。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基本处于核心地位,也就决定了其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关键作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政府的监管和行业的监督,更需要施工企业充分认识到,要想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从本质安全方面充分的考虑,筑起安全生产防线,多方位采取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在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虽然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复杂,分包市场不规范,工人素质不高,但是确保安全投入,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安全专项方案,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交底,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考核力度。
项目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员参与,明确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约束,提升整体安全意识,落实基本管理,落实切实执行企业及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在系统管理上下功夫,提升最基本的安全保障,推进本质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红线管理和巡查机制,安全问题面前不留情,把安全考核作为项目考核、个人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编制指导性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
针对不同类型工程,开工前,公司牵头或指导编制针对性安全管理方案,识别项目各阶段关键环节和危险部位,对现场“四口”、“五临边”、塔吊、电梯、起重机安全用电、脚手架、物料平台、高支模、深基坑等安全控制点防护设施,按照公司标准化要求制作,按照公司制度和政府要求进行管理。
三、安全管理只有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才能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
事前控制,重在预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的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提高安全思想意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进场前落实三级教育,作业前落实班前教育,实施全员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事中控制,重点在生产过程控制。作业过程中跟踪检查,对安全隐患要坚持“三定原则”和“三不推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即定措施、定期限、定人员;在隐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区,工区能整改的不推到项目部,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
事后控制,重点在于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进行认真的调查和严肃的处理,使其受到教育,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的发生。
四、强化对分包的考核,选择有实力的分包,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安全投入。
对分包实行评级打分,安全投入和管理配合要作为重点考核项目,促使分包加大安全投入,增加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配合,出现安全事故的,在后续项目投标中将不优先考虑,在确定新的分包前,应对分包过往业绩、市场评价、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等多方面进行考察,选择优质队伍。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任重而道远,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施工企业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全员参与,始终保持敬畏的心态,谨小慎微,如履薄冰,一丝不苟的牢抓安全生产工作。
论文作者:刘忠启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3
标签:作业论文; 安全事故论文; 安全管理论文; 项目论文; 管理人员论文; 心理论文; 主体论文; 《建筑实践》2019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