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新制度主义的新流派:话语制度主义_政治论文

政治学新制度主义的新流派:话语制度主义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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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学中制度主义理论回眸

20世纪60、70年代,现代政治学处于所谓的行为主义革命时期。由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开始被引入政治学领域,政治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逐渐形成并扩大了其影响。在这一时期,政治学开始将研究的重点集中到各种可以解释、量化的相对微观的政治行为。同时,由于国家被认为是一个不可以作为研究基础的分析单位,国家理论也因此被质疑为不科学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制度研究开始引退、甚至被遗忘。进入70年代后期,忽视制度(包括国家)的行为主义研究开始陷入困境,行为主义的鼎盛时期也随之结束。1984年,马奇和奥尔森(March & Olson)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发表了“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这篇经典论文在政治学领域为制度研究的新潮流拉开帷幕。① 1985年,伊万斯、卢切迈耶和斯科波特(Evans,Rueschemeyer & Skocpol)编辑了意义深远的论文集《将国家带回来》,从各个角度研究了国家问题,包括国家能力、国家与社会关系等。这本论文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政治学中历史制度主义的复兴。同时,经济学中的新制度主义也进军政治领域,开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对政治制度进行研究。② 1984年,政治学家莫尔(Moe)在《美国政治科学杂志》发表了“组织新经济学”一文,呼吁政治学家重视“组织新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名称)的研究,构建一种公共官僚理论。1990年,莫尔在《法律、经济学和组织》杂志发表另一篇重要的论文:“政治制度:故事的被忽视的一面”。在这篇文章中,他进一步阐述了一种理性选择的政治制度理论。③ 与此同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温格斯特(Weingast)则已经在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来研究政治领域中具体的制度。他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国会与官僚机构的关系;他和马歇尔(Marshall)运用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了国会内部的组织结构及制度安排;他还与著名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North)合作,运用制度经济学研究了现代宪政制度在英国的产生。④ 这些研究都成为政治学中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代表之作。

20世纪90年代,制度研究不仅回到了政治学研究的核心,而且日益盛行,以至于有学者惊呼“我们都是制度主义者了”。⑤ 尽管越来越多的政治学家开始在研究中使用制度分析,但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却不只有一种,而同时存在多种制度主义。1996年,霍尔和泰勒(Hall & Taylor)总结了政治学中的三种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⑥ 1999年,比较政治学家彼特斯(Peters)在《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中总结了七种制度主义:规范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经验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利益代表制度主义和国际制度主义。⑦ 这一划分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政治学中新制度主义的复杂性,但也导致了一些由于划分标准缺乏一致性而引起的混乱。事实上,在政治学领域影响最大的应该主要是霍尔和泰勒总结的三种制度主义。最近,由于这三种制度主义在解释制度变化上存在着不足,一种全新的新制度主义——话语性制度主义(discursive institutionalism)——正在形成。对于霍尔和泰勒总结的三种新制度主义,国内学界已经比较熟悉。例如,2007年何俊志等人编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就选编了这三种制度主义的主要文献。⑧ 因此,本文拟介绍与评价话语性制度主义这个政治学中新制度主义的新流派。笔者首先分析话语性制度主义兴起的原因及其主要特征;随后介绍话语性制度主义是如何理解制度、行动者和行动的;然后,笔者集中介绍话语性制度主义是如何分析制度变化的;最后笔者将对话语制度主义进行总结与评价。

二、话语性制度主义的产生及其主要特征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制度主义,主要是为了解决60—70年代行为主义的问题,是对行为主义的一种反动。⑨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三种新制度主义的产生既是为了解决行为主义的问题,也是为了解决当时政治学中理性选择理论存在的问题。60—70年代出现的政治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将制度视为既定的,因此它们对政治行为的研究是一种“没有结构的行动”。更为糟糕的是,在行为主义的行为研究中,行动者是没有感觉力的,结构也是没有任何生命的。⑩ 这些缺陷都严重地限制了行为主义政治学和理性选择政治学对政治行为的解释力度。80年代兴起的三种制度主义都极力强调,制度在决定政治和社会后果的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11) 它们都极大地推动了政治学中的制度研究,丰富了我们对于政治制度的理解,也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解释政治行为。然而,随着制度研究的深入,近些年来,一些希望了解现实中制度变化的真实力量的学者已经发现,新制度主义过于沉溺于制度本身,这导致它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世界中的制度变化。而且,由于缺乏动态的分析,这也使新制度主义不能更好地解释制度变化必然会涉及复杂的动态性。

在三种制度主义中,都有一部分新制度主义者意识到,新制度主义的现有框架无法很好地处理文化、信念、观念等“非物质成分”对行动者感知、行为和制度选择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对制度变化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同时,他们也开始意识到,三种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本质上都是静态的,无法很好地处理现实中制度变化的动态性。(12) 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中,行动者的偏好是既定的,行动者的利益是客观的,并且可以和主观的观念分开,于是,行动者是在既定的偏好下主要根据物质利益的计算——成本收益比较——来进行选择和行动的。社会学中的制度主义非常重视文化规范的影响,但在其理论分析中,这些规范也是给定的,是一种“静态的结构”。尽管历史制度主义非常重视历史,但它实质上却是“非常反历史的”,(13) 它对“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的过度强调,导致它往往无法看到“路径塑造”(path-shaping)所引起的制度变化在历史上也是经常发生的。(14) 如果行动者的偏好是既定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内在地影响着行动者的抉择和行为的各种文化规范也是给定的(社会学制度主义),历史变化也是完全由一种能够自我强化的历史路径规定或用历史制度主义常用术语“锁定”了的,那么,这三种所谓的新制度主义发展起来的制度理论,实质上都是静态的和决定论的,制度也就只是一个“稳定的均衡”(stable equilibrium)。(15) 如果是这样理解制度,所谓的新制度主义实质上仍然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能够很好地分析和解释制度变化的制度理论。

由于新制度主义存在的上述问题,在三种制度主义中,都有一小批研究者开始认真地关注非物质性的“观念”(ideas)对行动和制度选择的影响。当然,对观念的重视在此之前就已存在。例如,制度经济学家诺斯在其1990年出版的名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就已经开始讨论信念或信仰对行为和制度变化的影响。(16) 然而,只有在话语性制度主义这里,观念才被置于最核心的位置。正如利伯曼(Lieberman)所指出的,观念的回归及其对政治科学和政治解释构成的挑战已经是政治学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17) 但是,仅仅是关注观念的影响,将观念作为一个解释变量引入制度研究中来解释制度变化,还不足以称为话语性制度主义。话语性制度主义的另一个重要(也许是更为重要的)特征是,它极其重视另一个行动性和互动性非常强的概念,即“话语”(discourse)。由于话语一词已在后现代理论(包括后现代政治学)中被频繁地使用,其歧义甚多,并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反感,但斯密特教授仍然决定使用这一概念来概括观念的形成、互动、合法化以及它们对行动的影响。他还用这个词而不是观念一词来为这个正在形成的新制度主义命名。(18) 如果没有观念在人群之中的互动、扩散这个话语性或对话、说理的过程,观念是不可能引起行为转变、也不可能引发“路径塑造”的。将观念与话语结合起来并置于某种制度场景之中,用以解释制度及制度变化,不仅是话语制度主义区别于原来三种制度主义的地方,也是它区别于其他那些仅仅使用观念来解释制度变化的理论的地方。

一般的,政治学中的话语制度主义者在以下四方面持有共同的理念:1.无论他们是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还是社会制度主义出发,也无论他们在制度分析中是如何定义“观念”和使用“话语”,他们都非常认真地对待观念和话语;2.他们采用三种制度主义中的一种或两种作为一个背景,将观念和话语置于某种制度场景中;3.当他们将话语视为一种遵循沟通逻辑的活动时,他们将观念置于一种意义场景之中,而不仅仅是静态地讨论观念的影响。当然,他们可能会在下列问题上存在分歧:即沟通什么、在哪里进行沟通以及如何沟通等;4.他们以一种更加动态的眼光研究政策变化或制度变化。在话语制度主义者看来,由于三种制度主义的分析是“以均衡为核心的”(equilibrium-focused)、“静态的”,(19) 因此他们存在一些无法克服的障碍。话语制度主义者强调在动态的变化过程中,实现观念和话语的结合就能够克服这些障碍。

三、话语性制度主义中的制度、行动者与行动

在很大程度上,三种制度主义都认为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后就是给定的。在历史制度主义中,制度是各种“继续的结构”(continuing structures),是一种历史性地建立起来的模式(patterns)。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中,制度是以动机为基础的结构(incentive-based structures)。这样理解的制度就是一个行动的背景,在其中,行动者根据一个偏好给定的动机结构采取行动。在社会学制度主义中,制度也是一个行动的背景,行动者的行动在其中受制于一些文化预先设定的规范。只不过,在这种制度主义中,制度就变成一个社会性地建立起来的稳定的文化规范。(20)

然而,正如斯密特所指出的,这样理解制度实质上是将制度视为外在于行动者整体的。如果这样,制度理论就不能很好地解释行为及其行为引起的制度变化。在这样的制度理论中,制度下的行动是遵循一种“遵守规则的逻辑”,或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以客观的物质利益为基础的成本——收益计算逻辑,或是社会学制度主义的以规范为基础的关于“恰当性”(appropriateness)的逻辑,抑或是历史制度主义的以历史为基础的路径依赖的逻辑。(21) 然而,斯密特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如果现实中的行动者只遵循这三种行为规则来采取行动,一旦制度已经建立了,我们如何解释制度变化?我们又如何解释那些行动的动力?(22) 很显然,三种制度主义所塑造出的是“不会思考的”行动者,这样的行动者实质上是没有任何行动力的。面对这些无法克服的问题,近年来,在三种制度主义中,都有一些研究者开始转向观念和话语。

在话语性制度主义者看来,制度既是给定的,也是权变或机变的(contingent)。制度之所以是给定的,是因为行动者的思考、言语和行动以及行动者之间的互动,都是在某个给定的制度下做出的。既定的制度规则对行动者的思想、言语和行动构成一种制度约束。但同时,制度也是权变的。因为,制度也是行动者的思想、言语和行动,尤其是行动者之间互动的一个结果。(23) 这样理解的制度对于行动者来说就是内生的,是内生于行动之中的,“它既是约束行动者的结构(structures),也是这些行动者创造和改变的被构建物(constructs)。(24) 总之,在话语性制度主义中,制度是在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中被构建起来的,而且这个构建从来就没有停止。这就是为什么海伊教授(Hay)倾向于将话语性制度主义命名为建构制度主义(Constructivist institutionalism)的原因。(25)

话语性制度主义认为,行动者是有感知、有思想的,他们的思想以及别人的思想都会影响他们的行动,他们之间永不停止、互动不停地塑造着制度。这样的行动者“是有策略的,试图实现某种复杂的、机变的以及不停地改变的目标”。(26) 他们在某个情况下采用某种策略而不是其他的策略,他们的行动需要他们感知自己所处的场景,而这种感知常常是不完全的,也可能常常是不正确的。更进一步,他们对环境的感知也同时是规范导向的。行动者的偏好和动机都不是由某种场景预先给定的,不仅仅主要是一种物质利益的产物,而是观念性的或受观念影响的,反映了行动者持有的对环境或制度本身的规范性理解,这种理解可能是“道德的、伦理的和政治的”。(27) 因此,正如海伊所总结的:“行动者不是在分析上可以轻易替代的(就如理性选择或规范/社会学制度主义主张的那样),正如他们的偏好集或行为逻辑不是完全由他们所处的[制度]场景决定的”。(28) 最为重要的是,即使利益是行动者行动的基本动力,但利益决不像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所假设的那样是绝对客观的物质性的。根据话语制度主义,利益是社会性地构建起来的。我们实际上几乎不能将客观的利益与观念区分开来,所有的利益都是主观的,各种观念构成了我们的利益。(29) 当然,绝大部分话语性制度主义者并不否认存在物质现实或利益,他们只是反对仅仅将利益看成是物质性的。(30) 在这样定义了行动者之后,话语性制度主义是这样理解行动的:“以利益为基础的行为的确存在,但它涉及关于利益的观念,而这远远不是狭隘的功利性关怀所能包括的”。(31) 同时,在话语性制度主义看来,文化规范也不是像社会学制度主义所理解的那样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主观间的被构建物(inter-subjective constructs)。(32)

对于话语性制度主义而言,行动是一个涉及观念形成、扩散并被合法化的动态的对话过程。这个话语性过程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有些观念成功地被合法化,进而引起政策或制度变化,而另一些观念做不到这一点。观念是对话的实质内容,观念通常存在于三个层次:政策、程序、哲学,并可以归纳为两大类的观念:认知的和规范的。对话是一个传递观念的行动者之间互动的过程。(33) 根据哈贝马斯(Habermas)的观点,斯密特指出,“对话不仅是你在讲什么。它包括在公共领域的政策构建和政治沟通中你对谁说出你的观点,如何说、为什么说以及在哪里说”。(34) 对话主要包括两类:1.政策行动者之间的协作性对话(coordinative discourse);2.政治行动者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性对话(communicative discourse)。在政策领域发生的协作性对话中,各个处于政策建构核心的政策行动者(个人或团体)形成一些政策或程序性的观念,仔细地阐述它们,提出理由来为它们辩护,希望在这些不同的观念之间达成某种共识,进而形成新的政策;在公共领域发生的沟通性对话中,某个或某些政治行动者向其他政治行动者或公众提出一个新的政治观点,大家一起对之进行思考,最后,大多数人接受的政治观点被合法化。在不同的政治场景中,这些对话形式是不同的:在简单的政治体系中,通常存在一种较强的沟通性对话,而在混合的政治体系中,通常有较强的协作性对话。在话语性制度主义看来,观念的成败取决于对话过程的互动。(35)

四、话语性制度主义中的制度变化

在话语性制度主义中,制度不是外在于行动者的“规则遵守的结构”(rule-following structures),而同时既是内在于行动者的结构(对行动者构成约束)又是被构建物(被行动者的行动所构建)。制度下的行动也不再像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假设的那样是一种行动者基于理性计算的、路径依赖的、遵守恰当的规范的产物。在话语性制度主义中,行动者具有两种重要的行动能力:“背景观念能力”(background ideational abilities)和“前置话语能力”(foreground discursive abilities)。在一个“有意义的场景”中,背景观念能力有助于解释制度是如何被建立起来以及如何存在下来的;遵循一种沟通的逻辑,前置话语能力有助于解释制度是如何被改变或持续下来的。(36)

从这两个重要的行动能力出发,在某种制度下开展的行动就变成这样两个同时存在的过程:行动者通过运用背景观念能力,建立和维持一种制度;通过运用前置话语能力,改变或维持某种制度。这些观念能力本质上是遵循一种沟通的逻辑。通过各种对话与沟通,即使行动者也是在某种制度下行动的,他们可以在他们所处的制度之外思考、发言和行动;即使行动者在使用某些制度规则,他们也可以对之进行审思;行动者也可以说服他人改变或维持他们自己的制度。当然,行动者的对话与沟通也是在某种原初的制度下展开的。无论这些原初的制度是什么,例如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所说的动机结构,历史制度主义所说的历史模式,或社会学制度主义所说的社会确立的规范,它们都构成了行动者对话的制度背景,为对话的展开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这些原初的制度会对行动者的感知、行动构成约束,在这个背景性的制度框架下,行动者发展出可以接受的观念以及开展话语性的互动。(37)

在这两种观念能力中,前置话语能力对于理解制度变化来说最为重要。所谓前置话语能力,就是行动者在他们仍行动于其中的制度之外去思考和说话、去说服人、去为新观念进行辩护的能力。正如斯密特所强调的,“如果我们将制度的本体论仅仅等同于背景观念能力,而忽视了前置话语能力,我们就低估了话语性制度主义”。(38) 根据他的分析,虽然背景观念能力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当行动者形成新观念时,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但它无法帮助我们理解制度变化,因为这是一种集体行动。换言之,制度变化必须发生在至少绝大部分行动者都认同一种新观念的情况下。而这是背景观念能力所无法解释的。制度变化必然涉及超出现有制度框架去形成新的观念,将这个观念向其他的政策制定者或政治行动者传播,并使之获得更多行动者的支持和认同。因此,制度变化必然要涉及一种与新观念相联系的集体行动或努力。(39) 制度变化必然要涉及人的互动,而人的互动中最核心的一个要素就是行动者之间的对话。而在背景观念能力中是不能包含对话的内容的。因此,要更好地理解制度变化,就必须更加重视前置话语的能力。很显然,前置话语能力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行动者之间的对话。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哈贝马斯所说的沟通行为。更进一步讲,前置话语能力也与话语民主和协商民主理论是相通的。(40) 正如斯密特定义的,“前置话语能力是内在于行动者的,它使他们超越有意识或无意识间遵循的外在规则去付诸语言和行动”。(41) 在这种能力下,行动者就可以对他们正在使用的、或者他们所处的制度或结构进行反思和辩论,甚而改变这些制度或结构。当然,这并不是说背景观念能力是不重要的。它们与现有的制度(包括其中的文化规范)联系在一起,为行动者的言行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它因而决定了哪些新观念是可以接受的,哪些观念是完全不能容忍的,甚至是异端的。这也同样会对制度变化产生影响。正如海伊所指出的,制度变化“存在于行动者与他们在其中发现自己所处背景的关系中,存在于制度‘建筑师’、制度化的主题和制度环境之间的关系中”。(42) 从话语性制度主义的角度看,制度建筑师既具有背景观念能力,这使他能够理解自己以及其他行动者所处的环境、其他行动者大脑中坚守的观念,同时他也能够在现有制度之外去思考、去展望,然后阐述自己的新观念,说服其他的行动者,争取使自己的新观念被合法化,从而带来制度的变化。

通过将背景观念能力和前置话语能力结合起来,话语性制度主义就能够解释“通过对观念的建构性对话来改变结构的动态”,这就“将行动力重新放进了制度变化”。(43) 这也使它能够同时描述行动力和解释制度变化的动态,从而解决了历史制度主义一直未能解决的一个难题。(44) 在这样一种制度变化理论中,通过了解新观念与背景观念的一致性程度,以及围绕着新观念展开的人际间的互动(沟通、对话等),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制度均衡现象,也能够理解制度失衡现象。话语性制度理论的魅力在于,它使我们能够理解路径是如何被新的观念和行动者之间的互动重新塑造的,并使我们能够理解制度形成后的制度变化,即海伊所谓的制度“形成后的制度动态”(post-formative institutional dynamics),(45) 而不至于完全陷入历史制度主义的路径依赖的悲观论调之中。同时,话语性制度主义的制度变化理论,使我们超越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那种狭隘的完全基于物质利益的算计而发生的制度变化;通过分析围绕观念(尤其是新观念)而展开的对话,话语性制度主义也使我们认识到了文化规范是如何变化的。(46)

五、总结

长期以来,观念对于行为的影响,一直是政治哲学家们思考并困惑的课题。在话语性制度主义产生之前,许多政治学家以及一小部分新制度经济学家(例如诺斯)已经在探索一种能够将观念和对话引入政治分析的途径,以提高我们对复杂的政治实践的理解。然而,直到话语性制度主义出现以后,观念和话语的地位才被置于对政治行为和制度进行分析的核心地位。话语制度主义重新界定了制度和行为,提出了一个解释制度变化的全新思路。在这些问题上,话语性制度主义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缺陷。话语性制度主义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人类行为动机的多样性,尤其是其中的主观性,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制度,制度从而不再是一个僵硬的结构或规范,而是一个变动的建造物。同时,对于人类行动与制度之间的关系,话语性制度主义使我们更加明晰,它并不是像在此之前的新制度主义所假设的那样简单,这使我们既能够理解制度对人类行动的约束,也能够理解行动尤其是围绕观念而展开的互动对制度的塑造能力。我们因而能够更好地探究制度变化为什么可能或不可能,更好地解释制度变化中所包含的复杂多变的动态性。当然,这并不是说,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一无所长,因而就应该抛弃。事实上,尽管观念和对话很重要,但它们也无法解释政治世界的全部内容。绝大部分话语性制度主义者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例如,他们在主张现实(如利益)的主观性的同时,也承认客观的物质性的利益是存在的,也是发挥作用的。因此,在肯定话语性制度主义价值的同时,我们对话语性制度主义应采取斯密特所说的那种态度,即在三种制度主义的基础上,整合或结合话语性制度主义来解释无比复杂多变的政治现实。最后,需要指出的一点是,话语性制度主义目前仍处于萌芽状态,或许经过若干年的发展,话语性制度主义将会衍生出与本文所介绍的理论不同的新概念和新的分析框架。甚至有可能,话语性制度主义这个名词在若干年后将不再被使用,建构制度主义变成一个更加流行的名称。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向国内政治学界介绍这一全新的制度理论,希望引起国内学人的关注。目前中国正处于巨大的政治变革之际,其中的制度变化为我们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无数珍贵的信息,也需要我们去回馈、去解答。依托于中国的制度变革,中国政治学学者理应在政治学的制度主义——也包括话语性制度主义——的发展中做出自己的理论贡献。

收稿日期 2009-12-10

注释:

① March,James and Johan Olsen.“The new institutionalism:Organizational factor in political lif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78(1984):734-749.

② Evans,Peter B.,D.Rueschemeyer and Theda Skocpol.eds.Bring the State Back In.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③ Moe,Terry.“The new economics of organization.”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28(1984):739-777.Moe,Terry.“Political institutions:The neglected side of the story.” Journal of Law,Economics,and Organization 6(1990):213-253.

④ Weingast,Barry.“The congressional-bureaucratic system:A principal agent perspective.” Public Choice 44(1984):147-191.Weingast,Barry and M.Moran.“Bureaucratic discretion or congressional control?”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1(1983):765-800.Weingast,Barry and Marshall William.“The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of congres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1.1(1988):132-163.North,Douglass C and Barry Weingast.“Constitutions and Commitment: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Governing Public Choice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49.December:503-535.

⑤ Aspinwall,Mark D.& Gerald Schneider.“Same menu,separate tables:The institutionalist turn in political science and the study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38(2000):1-36.

⑥ Hall,Peter A.and Rosemary C.Taylor.“Political science and the three new institutionalism.” Political Study XLIV(1996):936-957.

⑦ Peters,B.Guy.Institutional theory in political science:The“new institutionalism”.New York:Wellington House,1999.

⑧ 何俊志、任军锋、朱德米编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

⑨ Schmidt,Vivien A.“Discursive institutionalism:The explanatory power of ideas and discourse.”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2008).

⑩ Hay,Colin.“Constructivist institutionalism.” Eds.Rhodes,R.A.W.,Aarah A.Binder and Bert A.Rockman.The Oxford handbook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paperback).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

(11) 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12) Lieberman,Robert C.“Ideas,institutions,and political order:Explaining political chang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96.4(2002):69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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