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农民工短缺问题分析_广东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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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90年代以后,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加速流动。广东省中山市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工流入的主要城市。该市1993~1994年曾发生让各级政府部门伤透脑筋并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民工潮”问题。为了缓解“民工潮”给社会方方面面造成的冲击,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于1993年底开始实施旨在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序化工程”。这一工程的实施,基本达到了政府的预期目的,同时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

本文通过对中山市经济发展与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考察,发现在“民工潮”之后,流入该市的劳动力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以致于在中山市劳动力市场上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然而,劳动力的供不应求并没有导致劳动力工资的上涨。对这一有违经济学理论的现象调查表明,外来劳动力锐减的原因是:第一,劳动部门在1993年底的“有序化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官方的收费管理减弱了农民工的外出动机;第二,一些官方或民间的中介机构组织对外来劳动力收取的昂贵中介费用再次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工资不能上涨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劳动生产率处于下降的状态,再提高工资会侵蚀厂商利润。当前供不应求的劳动力市场将迫使厂商失去廉价劳动力优势而进行产业升级。与此相关的另一个现象是,在当前这些制度因素造成的障碍没有消除的前提下,中山市的劳动力培训市场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在劳动力数量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出现了一种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

本文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中山市国民经济发展概况、中山市工业化与城市化并进形成的外来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特点,提出中山市劳动力市场上出现劳动力“短缺”这一主要问题;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劳动力“缺口”的成因及其相关的对策分析;第三部分是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一、中山市的经济发展与劳动力

1.中山市国民经济概况。

中山是广东省的一个中型城市,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全市有30个镇区(街道办事处),其中农村镇24个。1996年末户籍人口为127.37万。

改革开放以后,中山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1979~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9.6%,“八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8.8%,1996年也保持了13.2%的增长率。经济的高速发展,伴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城市化的加快以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

传统上中山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1978年工农业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农业为54.2%,工业为39.8%。改革开放以后,工农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90年,工农业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为:农业为31.32%,工业为43.21%。工业明显超过农业。而且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比重由1978年的6%上升到1990年的25.47%。中山市的“八五”计划中要求将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由1990年的31:43:26调整到1995年的12:53:35,经过“九五”计划进一步调整到2000年的8:47:45。其次,中山的工业结构是以轻工业为主导的,1990年轻重工业的比重为8:2。重工业以机械制造、轧钢、发电业为主,这些部门由于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相对较高,只能吸收少部分劳动力。大部分劳动力主要在食品加工、日用电器、纺织鞋业和医药等轻工业部门就业,这些部门使用劳动力更为密集。中山的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是对本地劳动力和对外来劳动力需求的数量和结构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如相应于1995年的产业结构,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3.4:38.1:38.5。

同其他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类似,中山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外资和乡镇产业的推动。1996年,国有、集体和三资所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为7.2:28.8:64.0。外资进入的原因主要是想在当地得到廉价劳动力,这些外资本质上是以劳动力为导向的资本,所办工业以“三来一补”为主,大多是从台湾、香港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转移而来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如制鞋、制衣等。而且据中山有关部门估计,由于综合投资环境较好,进入的外资稳定增长,1996年实际利用外资突破5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11.13%,1997年仍可保持10%以上的增幅,所以新的劳动力需求仍然在继续增加。“八五”期间,中山市的乡镇企业高速发展,产值年均递增36.63%,已形成了一个总产值达302.28亿元、从业人员41万人的大产业。其中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行业有食品、纺织、服装、皮革制品、化工塑料、金属制品和电子等,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由于效益良好,通过吸引外资和自我积累,“八五”期间乡镇企业每年资金投入达20~30亿元,“九五”期间将进一步达到每年40亿元以上的水平,据资料估算,由此每年可新增3万~5万个就业岗位。

2.劳动力市场的成因: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并进。

自80年代初始,中山市城市化的进程对本地和外来劳动力的就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该市并没有出现过工业化过于超前而城市化严重滞后的情况,而是基本上保持了同步。

中山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皆起步于80年代,在此之前两者都很落后。80年代后中山市的工业发展很大一部分来自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乡镇工业化,而乡镇的工业化是与乡镇的城市化紧密联系的。因为在80年代前期,当外地农民工尚未大量涌入的时候,乡镇工业吸纳了大量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使其从农业人口中分离出来,在经济条件和思想观念上为城市化奠定了基础。

1988年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到1990年人口普查时由于中山市不设乡,所以其人口从行政意义而言全部是城镇人口,城镇化达到了100%。如果以非农业人口作为城市化的主要指标,1991年,真正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只占社会总劳动力的32.5%,占农业人口的27%,占社会总人口的20.6%;而到1994年,这三个比例分别下降为26.6%、23.9%和17.3%。再考虑到进入城市的外来劳动力数量,所以到1994年,中山市的真实城市化水平应该在80%左右。这些说明中山的城镇化进程在进入80年代后显著加快,基本上与工业化进程一致。

城市化的进程过快,可能导致城市化的人口及下一代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期望提高过快。对中山的调查表明,城市中多数年轻劳动力不愿从事劳动强度较大的工种,或者被认为“不体面”的工种。只有约30%的本地新增劳动力愿意进工厂做工。而且从历史资料分析可以看出这种情况在中山是确实存在的。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到,中山市本市的就业人口数一直处于较为稳定的水平。进入90年代后且有所下降,与农民工的大量进入形成鲜明对比。就业期望过高意味着劳动力成本上升和可能的产业升级,在劳动力素质不能达到相应水平的情况下,这种趋势反而会阻碍中山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综上所述,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中山市的国民经济发展是在80年代后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发展推动下的结果。这意味着,由于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性质,决定了其经济增长建立在大量劳动力投入的基础上。当本地劳动力供给不能满足对劳动力的旺盛需求时,外地劳动力的大量流入便成为可能;其次,由于乡镇企业发展导致的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同步,使本地劳动力向工业集中的镇区转移以及外地劳动力的大量流入的制度障碍降低。以下是一个清晰的图景:

可以看到,中山的经济腾飞与劳动力的大量增加,尤其是外来劳动力的增加有着良好的一致性。从数据可以看出,从1979~1990年中山市的GDP(年均增长19.6%)每增长1%,新增就业1.025万人,而且12年间共增加外来劳动力12.18万人。在1991~1996年,GDP(年均增长28.1%)每增长1%,新增就业0.84万人,6年新增外来劳动力23.97万人。

3.劳动力市场现状及其基本特点。

以外来劳动力尤其是外来农民工为主体,包括本地劳动力和中山市的各类国有、乡镇、三资企业用工单位,以及中山市的劳动主管部门共同构筑了中山市的劳动力市场。外来劳动力进入中山始于80年代初。据1984年统计只有10068人,省外占20%。1989年省外劳动力流入首次超过省内,至1996年底共有36万外来工在中山务工。

外来劳动力中省外劳动力为305406人,占总数的84.5%,其余为省内市外流入。省外劳动力数量多,其整体结构也很典型,具有普遍意义。他们当中94.5%进入用人单位,其余从事零星劳务,62%为女性,78.4%来自农村,其余主要来自内地工业化程度不高的小城镇或经济困难的国有企业。其文化程度以普通初高中文化为主,占68.3%,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9.3%,剩下的一小部分受到过中专以上专业文化教育。到中山就业后,外来农民工80%以上进入乡镇和三资企业做工,做工的农民工有5%~10%处于流动状态,低于广东省17.2%的平均流动水平。

中山劳动力市场在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存在以下特点:

首先,外来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山市的36万外来工占全市现有就业人口的39.6%,而且行业和地域分布广泛。

在国有企业57%左右的职工是外来工,在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外来工通常占职工比例的60%以上,有的企业甚至达到90%,外来工在乡镇企业集中的镇区分布更为集中,在中山市东升镇全镇70%以上的劳动力是外来工。值得注意的是,中山市劳动局公布的外来劳动力禁入工种中,包括会计、管理人员和其他一些“白领”工种,说明在这些职业里,外来劳动力都有了介入的实力。

第二,外来劳动力大量流入的阶段已经过去,流入量的增长率下降,“民工潮”的现象不再会出现,流入与流出之间将趋于动态平衡,宏观上其总量将保持稳定。

由图1可以看出,外来劳动力进入中山在1994年达到顶峰,总量为40万左右,然后连续两年减少。1997年比1996年略有回升,但仍比1994年减少3万人。在外来农民工中,来自省内市外的从1994年后连续绝对减少,来自省外的农民工保持绝对数增长,但增长幅度自1994年后显著降低。从1995年起,在中山市务工的外来劳动力数量趋于稳定,保持在36万~37万之间。据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估计,从1995年到以后一段时期内,每年新增外来劳动力在2万人左右。

第三,就业市场上供需不平衡,出现了外来农民工供给缺口。

缺口是指,从各镇区汇总报上来的全市劳动用工需求总数量超过全市劳动力总供给,而且集中反映在外来农民工的供给缺口最大。“缺口”现象的出现与全国和广东省的劳动力过剩现象恰好相反。而且据劳动部门介绍,珠海等三角洲城市均有类似现象出现。

据中山劳动部门估计,目前每年中山市的劳动力需求缺口为2万人,今后一二年还有一些大型项目上马,缺口将达到3万~5万人。乡镇企业局主管官员反映,如果现在马上来1万农民工,马上可以上岗位干活。导致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首先是本地新增劳动力不能满足需要,每年新增1.2万人,大部分就业期望过高,只有30%左右愿意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工;其次是在外地招工困难,以一家外资企业为例,1989年到湖北某县招工,招100人平均有3000人报名,1991年去招100人平均有300人报名,1996年去招100人平均只有3个人报名。这种现象与90年代初大量外地民工进入中山等待招聘的局面形成巨大反差。

第四,培训市场发展迅速。

中山的职业培训层次多样,种类齐全,基本形成完善的网络。据统计,中山市现有市劳动局所属的技校1所,职业技术培训中心1个,镇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9个,技工学校分校6所,此外还有社会办学机构78个,教委系统职高30所,中专1所。目前,各类不属于职高中专的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1.2万~1.5万人次(2周以上培训),参加培训的60%以上为农民工。相应劳动局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37个鉴定站所,年鉴定量可达到1.2万~1.3万人次。

在调查中发现,外来工供给“缺口”是上述所有现象中的集点所在,而且通过更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对“缺口”现象的理解是准确估计一个时期以来中山市劳动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的立足点,是其进一步开展工作的着眼点。

实际上,缺口现象的全部含义在于:一方面企业有用工的需求,而另一方面外来民工却供给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并没有如通常情况下提高工资,吸引外来工,因此两方僵持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较长时间的劳动力市场非均衡。如前分析,中山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如果不能吸引大量劳动力进入,那么将面临要么产业撤出(在调查中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已有外资撤出向越南等地转移),要么进行产业升级。无论是产业转移或向非劳动密集产业升级都将不利于中山市的经济发展,不利于就业岗位的创造。而另一方面,在本省、在中西部省区却有大量的廉价剩余劳动力可供使用,可就是无法吸引到中山,中山经济发展处在一个尴尬的阶段。

面对这种局面存在两种可能的出路:一是进行产业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升级意味着放弃廉价劳动力优势,也就放弃了追逐廉价劳动力的短期资金,经济增长动力将不得不主要依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依靠技术因素;二是维持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重新审视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使其真实地反映市场中劳动力要素的稀缺程度,降低工资结构中不合理的扭曲因素。通过后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在短时期内,中山市选择第二种出路将是可能和现实的,而第一种选择则代表着市场选择的长期发展方向,在短期内无法完成。

二、“缺口”成因及对策分析

通过本节的分析可以认识到为什么市场上会出现僵持现象——企业一方面招工困难另一方面却不肯提高工资,所以农民工没有进入中山。并且通过分析将要指出,中山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水平确实被扭曲,没有反映劳动力的真实价格,而造成这种扭曲的重要因素就是由于行政管理不当造成的工资加价。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到,通过劳动部门工作的改进,这种扭曲的消除是可能的。

1.外来劳动力供给不足的原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1995年前的“民工潮”一下子转成外来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缺口”呢?在调查中,有关部门分别向我们列举了以下可能的原因。

(1)输出地劳动力分布不均。交通较发达、信息灵通的地区90年代初劳动力输出量很大,现在可供输出的劳动力确实不多,而一些更为落后的地区由于劳动力素质很低,观念落后,劳动力输出很困难。

(2)珠江三角洲一带的私营三资企业对工人的福利待遇差,业主法制观念淡薄,管理简单化,经常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在农民工中造成负面影响。

(3)由于全国的全方位开放,劳动力向其他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分流。如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沿海地区,如三峡建设、重庆建市和新疆的农业开发形成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使许多四川民工转而流向上述地区,分流造成了中山市外来劳动力供不应求。

(4)外来民工在中山务工的月平均工资长期保持在500元左右,增长缓慢,相对于京沪等地不具有优势,所以吸引力下降。

(5)回乡潮。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来中山务工的一批农民工自己赚钱后有了一定积累,开始回乡创业,而且适龄青年由于婚姻等原因开始回乡。

让我们根据大量的原始材料对以上可能的原因作一全面的分析。

首先,从宏观角度考察中国实际劳动力数量的供求问题。从供给方来看,以四川为例,1996年四川全省有农村劳动力5200万人,(注: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7)。)其中输出到广东为85万人,只占其总劳动力的1.6%。因此,说四川地区外出民工的数量已经枯竭是没有道理的。从输入渠道来看,为了解决落后地区的劳动力输出问题,1991年广东率先与入省农民工较多的广西、四川和湖南分别建立了省际劳务协作关系。一方面为了达到管理目的,另一方面实际上也建立了较稳定的劳动力输入来源。1996年广东省内的扶贫工作中,估计省内16个贫困县可向珠江三角洲8个市输出劳动力10万多人,并且签订了1997年输出2.5万人的协议。此外还从外省落后地区通过劳务扶贫方式输入劳动力。其次,在80年代末进入广东的外来农民工在当地就业安置下来,客观上造就了一个由亲朋好友和老乡构成的信息渠道。这些做法都在改变农村劳动力的观念,促进劳动力的输出。

其次,看劳动力的福利和权利保障问题。确实,外来劳动力本身由于语言等问题对陌生的城市有敬畏感,而珠江三角洲一带的工厂,特别是台资企业,以不执行《劳动法》而闻名,工人地位低,受不文明待遇事件多,因而工人愿意到上海等待遇较好的地方就业。但90年代后外来农民工输入数量增长很快,中山市劳动局开始重视他们的管理和权益保障,其管理过程大致经历以下三阶段:1995年以前为一个阶段,以保证农民工基本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对一些劳动条件比较差的企业提出批评。比如给一个后台很硬的丝花厂安排到电视台以“90年代的包身工”为题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通过这些管理措施的实行,农民工的生活条件普遍好转。第二阶段,以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帮助弱者排忧解难和处理劳资纠纷为主要内容。劳动局在贯彻《劳动法》的同时适时提出了“要把外来工真正当作中山人”的口号,并以此为指导思想做了大量工作。如从外来工中评选“十佳市民”,并将一名优秀的外来工选为市政协委员,这在珠江三角洲尚属首次。通过大量工作,努力使外来民工逐渐融入中山的社会生活。1997年,劳动局注意到在目前劳资纠纷大量增加的现象背后,存在部分农民工素质不高,违反《劳动法》,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加强了对外来工的教育,引导他们在注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遵纪守法,维护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可以说,中山市劳动局较为全面地考虑外来工的社会地位、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等,现在农民工无论在国有企业就业,还是在乡镇、三资企业就业,基本上不存在制度性障碍或用工歧视。在我们实地调查的企业中,一些小型企业如伟明针织有限公司,农民工与中级管理人员同吃“大锅饭”,住宿条件也相当不错。大型的乡镇企业如宝元鞋厂,尽管农民工多达1万人(中山最大的乡镇企业),却管理得有条不紊。该厂本着“个人受益,企业得益”的思想,非常注意对员工进行“企业文化”教育,为员工兴建了9栋标准宿舍大楼及生活、娱乐配套设施,8人一桌的餐厅均有员工固定位置,员工每月可得伙食补贴80元。厂里成立福利基金会,每月员工只交1元,无论本厂医疗中心还是送外医治均实行免费医疗等等。这样的福利待遇为许多国有企业所不及。但是,即使如此,宝元鞋厂从1995年起也存在“需求缺口”约2000~3000人。这说明,民工待遇问题并不是民工流入数量的决定性影响因素。

第三,关于全方位开放之后,劳动力开始在全国分流的问题。首先,如果全方位开放之后,中山的条件比不上周围地区,投资条件减弱会影响外商投资,则其对劳动力的需求会下降,这和现实中巨大“需求缺口”相矛盾;而且,从1993~1995年实际利用外资数看,中山市年实际利用外资(1994年实际利用外资38296万美元)仅次于广州、深圳、汕头和东莞。其次,有人从近几年上海的快速发展,重庆升为直辖市等方面作出劳动力在全国分流的判断。从全国各省市的经济地位来看,广东在全国的经济实力、投资条件仍名列前茅,历年来仍是投资者主要投资场所之一,1995年广东吸引的外商投资额占全国外商投资总额的63.2%,吸引的港澳台投资占全国37.5%。(注:数据来源:《'96中国地区经济发展报告》,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编,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这一点即便是升为直辖市的重庆也不能企及。上海,作为老工业基地,投资条件可与广东相媲美,但从农民工的收入而言,中山总平均工资为6000~7200元/年,上海的农民工,总平均工资在5000~6000元/年。而且,近两年上海企业大刀阔斧地改制造成约100万工人下岗,为安置本地职工再就业,上海市政府严格规范企业用工制度,规定本地工人可就业的岗位一律不许使用外来工,对可以使用外来工的企业一律按使用人数每年征收一定的管理基金。相比之下,中山市尚不存在这样的限制,相反,它还因招不到足够的农民工而忧心忡忡。

第四,关于中山市外来工工资是否具有吸引力问题。首先,从对劳动力有直接影响的职工人均工资看,1993~1994年中山市职工人均工资在全省各城市排名第六,1995年职工人均工资排名第七,基本处于稳定状态,不应该影响劳动力的供应数量。其次,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收入差距明显,因此,只要两地还存在收入差距,在没有制度性障碍及运输成本可以承受的情况下,要素自然往高回报的地方流动。如前所述,1994年在中山就业的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500~600元,(注:此数据由当地调查问询的均值。)年收入为6000~7200元,当年四川农村居民家庭每人平均纯收入为946.33元,按当年平均每户常住人口4.42、平均每户整半劳动力2.84计算,(注:以上三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5)。)四川农村劳动力的年平均收入约为1500元。当然,民工在外的开支要大一些,因此他们在家和到中山市就业的实际差距没有那样大。考虑到这一因素,平均而言,一个四川民工在家与到中山市的实际收入差2000元,应该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估计。这样高的收入差距对农村劳动力显然是充满吸引力的。

第五,关于回乡潮。首先,外来劳动力有了积蓄后回乡创业,这种说法对个别地区和部分人是可能的,但从宏观而言,与我国目前内地乡镇企业不景气、吸纳劳动力能力下降的实际情况逻辑上不一致。由于务工青年相当一部分年龄在20岁以下,由于婚姻、年龄原因回流应该是小规模的。全国宏观情况是每年新增600万剩余农村劳动力,从整体看,其可能的外流量应该不低于回流量。

以上因素看来都不是决定性的。我们调查所确认的主要原因是:不发达省区农村劳动力向中山市流动过程中的各种部门收费,随着民工潮水涨船高。这种体制性的流动费用过高,是中山市外来劳动力供不应求的主要原因。据调查,从1995年元月起,政府开始实行农村劳动力有序输出的新政策。进行有关民工的“有序化”管理,进行有序输出的管理措施规定:劳动力在输出地必须申办外出流动就业卡,到输入地之后,还必须申办暂住证、计生证和就业证等证件。所有这些卡、证需缴纳费用规定如下:

就业证:50元/张以下;公安暂住证:15元/月;治安管理费:10~15元/月(住厂职工无须缴纳,但仍属劳动力成本);卫生管理费:10~15元/月;此外,特殊工种需技术上岗证,技术上岗证由培训部门经培训合格后发给,整个培训需交纳培训费500元/人次,还有些特殊行业,如食品,需要健康证(约30元/年)。

上述这些费用,直接构成民工进入中山市劳动力市场的官方成本。除了这些出于管理需要而明文增加的官方成本之外,一些民间或政府执行机构在执行这些规定的过程中建立的中介机构应运而生,他们为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并专门组织护送劳动力到劳动力输入地,从中收取中介费用。表2是从外省劳动部门驻中山办事处及向民工问询得到的几个省份中介机构从输出地组织一个劳动力到中山的费用:

注:1、人均流动费用由农民工和输出地驻中山劳务协作派出机构提供后核对得到。

2、农村平均年收入数据来源:《中国农业年鉴》(1995)。

由于这些中介费用并没有官方文件规定,所以各地收取程度不一,有些甚至高达劳动力年人均收入的80%以上。这些中介费用加上上述官方费用,共同构成劳动力进入中山的制度成本。

具体框算一个劳动力离开输出地到输入地的总流动费用可以明晰制度成本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据中山市的调查资料,一个外来劳动力在离开输出地时,必须申办外出就业卡,按国家规定,就业卡最多为50元/张,在集体输出的过程中,中介机构一般一次性收费,内容包括外出就业卡、车费和组织费用。从表2可以看出,各中介组织机构在组织输出劳动力时,扣除50元一张的外出就业卡之外,收取的中途费用颇高。如一个四川农民工的流动费用为400~500元,不含食宿费和在输入地所需的各种办证费,扣除50元的出发前费用,不超过200元的途中交通费,组织费用大约占总流动费用的50%。上面所花费用还只是第一笔。到中山之后,劳动力还需办理国家在输入地规定的各项收费。按一般可计算的项目即公安暂住证(15元/月)、治安管理费(10~15元/月)、卫生管理费(10~15元/月)计算,当年在输入地总共所缴纳的最低费用为:15×12+10×12+10×12=420(元),这是劳动力到中山市后另外缴纳的费用。该费用加上中介机构所收取中介费用为(按最低成本计算):400+420=820(元)。这是一个四川农民工从四川到中山市的总费用。由表2可知,1994年四川农村年平均收入为946.33元,因此,农民工到中山的总费用大约占其1994年的年平均收入的86.7%。前面已经提到,虽然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成本在增加,但是近两年工资一直保持在500~600元/月不变,扣除生活费用200~300元/月,当月可以结余300元,年储蓄3600元,按此框算,总费用占其在中山工资年净储蓄的23%,大约需3个月的工资来分摊。

在中山调查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中山市东升镇,规模不大的镇外来劳动力管理所每年对外来工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总额达400万元左右。1996年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只返还给管理所总额的10%,其收支境况大不如前。因此,该所又加大每年的换证力度。

总结以上情况我们可以断定,政府出于管理的需要,其制定的各项收费费用首先为外来劳动力的进入设定一个官方的门槛;而一些官方或非官方的中介机构在没有官方规定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其收费随着“民工潮”水涨船高,为劳动力的进入设置了第二道门槛;这些门槛所导致的繁复手续和层层费用加重了外出劳动力的负担,使劳动力的流动减少,形成现实中的“缺口”问题。管理实施和劳动力“缺口”形成在时间上的偶合性也支持了这一观点。

2.降低制度费用:短期内企业约束下的最优选择。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清楚看到,缺口存在的内在经济逻辑为:

|制度性干预→劳动力流动成本上升→实际工资收入下降→劳动力供给下降→“缺口”

农民工到输入地务工的纯收入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述:

纯收入=务工收入(名义工资)—输出、入地管理费用—中介费用

上面的名义工资是由市场定价的劳动力成本。中介费用和输出、入地管理费用则是由于制度性因素造成的管理成本,可以将之称为制度工资。名义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应该反映出劳动的边际生产率。由于中山的非国营成分较高(占90%强),整个经济竞争性较强,因此工资能大致反映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一般说,工资的增长应建立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即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大于工资的增长率。这里我们用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粗略替代边际生产率考察其与工资的相互关系。图2是中山市1991~1996年社会平均生产率涨幅和人均年工资涨幅趋势图,表3是相应的具体数据。

注:1.所指工资、收入皆以1991年不变价计算;

2.据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农民工工资上涨速度比城镇职工工资上涨速度稍低有限,在镇区一级基本上与本地劳动力差不多,所以可近似以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上涨率作为外来农民工的工资上涨率。

由图2可以看出,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在1992~1994年间历经快速增长之后,从1995年起开始下降,工资在1991~1996年连年上升,但1995年比1994年的增速已大为降低。1992~1994年间,社会平均生产率的增幅比工资增幅大约高8个百分点,即企业在利润增加的基础上相应提高了工资(此时廉价的劳动力为其创造了巨额利润),对照之下,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在1995年比1994年下降了约10个百分点,而工资仍上涨约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利润率较前有所下降。接下来的一年社会平均生产率进一步下降,工资进一步上涨,虽然幅度已趋于减少。从利润率的角度看,生产率的降低应该相应降低工资,否则企业利润率就下降,由于工资具有向下“刚性”,因此,工资的微涨或不变都是企业在其约束条件下的理性选择。矛盾在于:由于原有的名义工资不包括制度工资,对劳动力而言,其务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比原先减少,因而,劳动力的供应自然减少,形成劳动力的“缺口”问题。因此,如果能将制度工资打入企业支付的名义工资中,则劳动力的实际工资收入不变,名义工资上升,劳动力流入自然会增加,但是在当前生产率趋于下降的情况下,提高工资必定进一步侵蚀利润,“缺口”确确实实给经济出了一个大难题!

在上述情况下,若能不提高工资又能填补劳动力的“缺口”,既增加就业又增加生产,这是最优结果。对于农民工,若要促成其流出务工必须使他的纯收入足够高,所以要么提高务工收入,即名义工资;要么降低制度性费用。而中山市的企业不可能再进一步提高脱离要素实际价格的工资水平,所以目前一个可行的选择是:降低制度工资。这样不仅农民工可以提高实际的纯收入,而且企业也可以以实际要素价格获得劳动力。

通过劳动部门规范其管理行为,消除市场中工资决定的扭曲因素——制度工资,使其准确反映劳动力价格,这样可以导致双优结果,既稳定了企业又能吸引外来劳动力在现有工资水平下进入企业务工。从宏观而言,劳动密集的产业也必然在一个时期内得到稳定的发展。

3.发展和规范培训市场:长期内企业升级的潜在要求。

对中山市当前劳动力市场新形势的另一种反应方式是,在市场和中间收费的双重压力下,企业不得不提高工资,从而保持对劳动力的吸引,但同时通过技术开发和产业升级,提高生产率,使工资的增长点建立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这种反应方式要求不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要求对农民工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这是近年中山市各类职业培训活动兴旺发达的背景。

中山市的职业培训主要有两个直接动因:(1)本地劳动力的技术水平较低,与80年代以来的工业发展、90年代城市化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对技术人才的需要不相适应。(2)大量的外地劳动力的技术素质较低,需要经过培训才能适应城市企业的要求。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事实证明,如果大部分外来工人不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准,当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不可能持续提高生产率。

研究表明,中山市目前的职业培训以服务型为主,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职业培训基本上实现了城乡统筹和三个延伸,即从国有、集体企业向乡镇、三资和私营企业延伸;从二、三产业向第一产业延伸;从城镇向农村延伸。

其次,重视服务本地乡镇劳动力市场。对各乡镇技术较为薄弱的特种作业、技术复杂工种和农业工种进行专项培训。

第三,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办学方式。送教上门与请教进门相结合,脱产业余相接合,长班短班相结合。近年来还与内地技术力量雄厚的单位联合,实行异地培训的办学方式。

第四,建立了以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为龙头,29所镇区职业培训中心和6个技工学校为基地,教育部门和社团办学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渠道职业培训网络。

中山市收费性质的职业培训按种类和时间长短不同,收费在300~1600元之间,以750元左右居多,农民工参加培训可以认为是一种投资行为,是为了达到人力资本增值的目的。中山市每年1.2万~1.3万人次的培训中,60%以上为农民工。大部分农民工在进入各种就业岗位时,既不具备适用的专门技术,也不具备与城里人竞争的文化背景,因此参加在职培训和学习成为他们提高自身人力资本的唯一途径。例如一个私营的美容学校,开设发型、美容等培训班,各班每个学员收费在1500元左右,每年有数百人参加培训,大部分为外来农民工,来自四川、湖南甚至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

中山市的职业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的学员中90%可以通过考试拿到相应的证书,培训后就业率也在90%以上。这说明,立足于本地实际和现实的市场需要,在市场的导向下不断开拓新的培训方向和机制,是职业培训向真正的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

培训业的繁荣是市场选择的结果,透过繁荣从中可以看到未来长期中山市产业升级的可能性。在这个过程中,人力资本的提高有助于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此基础上,工资的提高才成为可能。回到劳动力市场的“缺口”问题,工资的提高可以使企业来承担劳动力的制度成本部分,形象地说,外来劳动力以左手拿到企业的制度工资部分,右手将其转交给管理机构,保持其实际工资不变。这里的前提是: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但是,人力资本的提高以及相应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的变化过程,短期内不可能提升工资,来解决“缺口”问题。

三、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本文从中山市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发展入手,描述外来劳动力市场在中山市的成长历程。通过对中山市劳动力市场“短缺”与工资没有相应上升这一“悖论”的剖析,指出有关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是这一问题的根源所在。因此,我们的建议是:

首先,提供公共物品是市场经济下政府部门所应承担的主要功能,对于中山市外来劳动力的管理,政府可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疏通就业渠道,为当地企业提供更多的劳动力以促进当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企业从而可以上缴更多的税收来支付政府公共支出;当然,政府也可以以管理养管理,通过收取服务费来保证管理的运作。稍加权衡便可得知,前一种做法是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良性循环,而后一种做法在当前没有监督机构的前提下,操作起来很难实行量的控制。目前遇到的“缺口”问题以及相应造成的企业停工及不切实际的升级对经济发展的危害,就是这种杀鸡取卵方法的具体体现。

其次,政府部门在制定规则、维护秩序时,一定要避免角色的冲突。中山市劳动部门对培训市场的直接介入最深,所以由于角色冲突导致的问题也就可能越严重。一方面中山市劳动局是中山市劳动力培训市场上最大的“供应商”,而另一方面其又拥有对所有培训进行最终鉴定和认证的绝对权利。而且培训和鉴定权都集中于劳动局的下属的同一个科室,一身兼为“运动员”和“裁判员”。这样,客观上就存在建立垄断和设租的可能性。这种双重角色体制最终导致的结果可能是其他厂商的退出和市场的僵化。长期下去,非但培训质量因缺乏竞争性而下降,而且也会对未来劳动力进入中山市设置另一道“技术许可证”的屏障。因此,劳动部门应逐渐地退出已经发达的技术培训市场,“不与民争利”,强化监督和鉴定功能。同时着重于对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培训,并且努力开发乡镇一级不发达地区的培训市场。

第三,由于全国各地的产业和具体的就业形势差异很大,上级劳动部门不应向下下达整齐划一的就业标准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性办法。在当前全国各地企业大量职工下岗的形势下,由于中山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压力相对其他地区较小,中山市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与其他工业城市相比较并不严重,因此可以此为契机,彻底打通用工就业市场,进行建立完全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尝试。

本报告是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对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研究的阶段性个案报告之一。在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的主持和带领下,课题组成员丁琳、倪金兰、范敏、李晶(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唐志宏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刘丹华、刘康、李苏等同志先后调查了广东中山市、上海市、浙江温州市和四川绵阳市。本报告是对广东省中山劳动力市场调查的个案报告,是课题组在中山市劳动局的协助下,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形成的,由倪金兰、丁琳执笔。

本次调查得到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山市劳动局和其他企业及个人的多方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本文的所有观点和可能的错误都由作者负责,与其他机构和个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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