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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8742(2011)03-0112-05
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但对高等职业教育究竟是一个层次还是一种类型的学理认识还模糊不清。一种现象是把高等职业教育仅仅限于专科层次,发展高职,就是发展大专层次的职业教育,阻碍了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还有一种现象是多数本科高校尤其是区域性和行业性本科院校盲目攀比,一律向研究型大学看齐,对培养学术型人才趋之若鹜,忽视甚至鄙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导致社会对大量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甚至出现许多从大学走出来的学子还要经过技校“镀金”才能成为真正发光的“金子”的现象。第三种现象是研究生教育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处于绝对霸权地位,面向职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偏小,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因此,从社会对人才类型需求的角度出发,明确划分高等教育的类型,确立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促进人才合理分布,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需要。
一、社会所需求的人才类型决定高等教育类型
(一)社会所需求的人才类型
所谓类型,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的事物所形成的种类。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分类型的。大体来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研究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人才;另一类是将这些客观规律的原理应用于生产实践,直接为社会服务谋取利益和创造价值的人才。前者称之为学术型人才,后者称之为应用型人才。就技术进步而言,也有两个规律,一个是技术创新规律,另一个是技术扩散规律。创新是一种飞跃、一种质变、一种革命,技术扩散是把创新技术加以应用,加以推广,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从事技术创新的人才属于学术型人才,从事技术扩散的人才属于应用型人才。据研究,技术扩散所形成的技术推广力,远远大于技术创新本身所直接形成的经济推广力。目前,我国应用型人才匮乏,直接影响了我国的科技应用能力,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高等教育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发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发挥各种类型教育的功能,造就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和高品质的智力支撑。
(二)高等教育类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将教育系统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中学后教育三级。第三级教育为高等教育,它又分为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序数5),相当于我国的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第二阶段(序数6),相当于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第一阶段分为5A和5B两类:5A为“面向理论基础、研究准备、进入需要高技术要求专门化”的教育,5A又分为5A1、5A2,5A1按学科分设专业,侧重于基础理论学科,一般是为研究(第二阶段博士教育)做准备的;5A2虽也属于理论型,但不是为理论研究做准备,而是应用科学理论从事高科技要求的专业工作,其专业按行业设置,口径较宽,理论水平要求较高,适应面较广,为各行各业培养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相当于我国农、工、商、医、师范等本科教育。5B为“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教育,其专业(课程计划)口径与职业岗位或职业群对口,一般较窄,它“主要设计成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的实际技术和专门技能——通常授予学习合格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有关资格证书”,着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力求技能熟练。其学制一般比5A短一些,也不排斥较长的学程。5B教育类型的培养目标相当于我国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也就是目前所指称的高职高专)的培养目标。第二阶段则是专指“旨在进行高级研究和有创新意义的研究”,“可获得高级研究文凭(博士学位)”的教育,20世纪20年代以后,博士学位又分化为以学术为导向的哲学博士和以职业为导向的专业博士。从性质上看,5A2、5B和专业博士同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范畴,属于本文研究的一种类型,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不同层次。如石伟平教授认为的那样,“高等职业教育”实际上是一种高等专业技术教育,是一种培养“士”(技术员)、“师”(工程师)级高级职业人才的教育与培训,应该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分别由专科学校、(农、工、商等)专业学院或大学工商等专业学科、甚至研究生院或相关的硕士点和博士点来承担[1]。
纵观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都把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列入高等职业教育的范围,他们的高等职业教育直通研究生教育。因此,应发展本科高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将高等职业教育向更高层次拓展。
二、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其发展应遵循自己的内在规律。在发展取向上,首先,必须摒弃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不高、层次低、学术水平低的观念,每一种类型的教育都可以办出高水平;其次,必须明确高等职业教育不仅仅局限于专科层次,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高等职业教育也应该有更高的层次,如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再次,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评价机制,保证高等职业院校按照规律办学,对不同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应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高等教育的现状,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
(一)大力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我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1998年到2004年,专科高职院校招生人数从43万增加到237.43万,在校生人数从117万增加到595.65万,分别占全国普通高校人数的53%和在校生人数的44.6%。截至2009年6月,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共1909所,其中专科高职院校1178所,占高校总数的61.7%,基本形成了每个地市设有一所高职院校的格局。其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都已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
为了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教育部启动了“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将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高职院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增强了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仍然面临许多问题。一是高等职业教育政策缺失,社会认可度不高。社会普遍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的低层次。二是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培养经费不足,难以保证高职院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单一,与普通高等教育界限不清,与企业、产业及行业之间缺乏良性互动,等等,严重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了促进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首先要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在稳步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同时,使内涵和质量与规模同步发展。其次,高职院校应进一步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第三,优化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体系,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把典型的工作任务作为课程内容,打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界限,实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保障培养高技能人才目标的实现。
(二)面向地方和行业的本科院校应定位在高等职业教育
目前,面向地方和行业的本科高校数量最多,情况最复杂。一是近年来单科性学院通过扩充、重组、合并,大多已经发展为多科性高校。二是一些条件较好的“专升本”的高校。尽管复杂,还是存在一些共同点:除师范类外,主要是按行业而不是按学科设置专业;能承担一定的应用性科研任务,但总体上是以教学为主而不是以科研为主;以本科为主,有的也可培养应用型的专业研究生。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培养研究型人才只是少数“985工程”、“211工程”大学的任务,90%以上的高校应定位在培养应用型人才,它们应该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需求为目标,培养大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专业人才。
对本科院校开展职业教育,不仅许多学者在理论上进行了探索,如潘懋元教授就主张,面向地方和行业的高校要定位在培养应用型人才[2],也已有许多高校开始这样的办学实践。如同济大学的二级学院利用母校的优势,率先在全国举办本科职业教育。此类高校在人才培养上,要紧密围绕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体现应用性特色。
(三)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博士层次)教育
1996年7月22日印发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对专业学位做出了界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根据特定职业的需要,培养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在教学过程中,加强专业理论教育的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反映当代工程技术、医疗科技等职业技术发展前沿的最新水平,力求解决生产实践、临床医疗等具有实际运用价值的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共同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规模总量较小,在整个研究生教育系统中所占的比例只有10%左右。从我国目前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来看,我国的专业学位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当代高新技术中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自动化制造技术等随着新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到来,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并形成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促进了企业的高新技术化,产生越来越多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专业岗位,对这些职业岗位的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第一,扩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规模。据统计,2005年,美国共授予专业硕士学位36.1万人,占当年所有硕士学位授予数的65%。同年,我国共授予硕士学位20.8万人,专业硕士学位4.4万人,仅仅占当年硕士学位授予数的21%,远远低于美国的水平。目前,我国共有18种专业学位,而美国2006年就有140种专业学位,约为我国专业学位数的8倍。对我国而言,当下应稳定甚至适当缩小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第二,积极发展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英国研究生教育委员会2001年对专业博士学位的界定是,“专业博士学位是一种高级学习和研究计划,且符合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标准,旨在满足大学之外的专业团体对特殊人才的需求,发展个体在专业背景中工作的能力。”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与现状表明,其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模一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美国是现代专业博士学位的发源地,早在20世纪初受社会需求的大力推动,一些偏重实践应用的学科开始设立专业博士学位,哈佛大学于1920年设立世界上第一个教育博士学位,它的这一创举得到了美国许多大学的积极响应,在近百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得到蓬勃发展。目前,全美有500多个学科领域可授予博士学位,除传统的哲学博士以外,有47种专业博士学位。
在我国,2004年华东师范大学与宾夕法尼亚大学联合招收教育博士,北京大学也在2006年招收教育博士,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正式通过教育博士设置方案,表明我国开始了与“学术性”相区别的“应用型”博士的培养,使专业硕士学位向专业博士学位延伸。但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只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兽医学和教育4种,种类过少、规模过小,与社会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因此,我国应改变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倾向,紧贴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扩大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拓展专业博士学位的学科范围,合理调整专业博士学位与哲学博士学位的规模比例,加快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速度,积极响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等职业教育应有自己的体系,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只是类型的不同,而不是层次的高低,国家应在宏观上进行分类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具体来说,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要稳步发展,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地方和行业的本科院校应以职业教育为主,鼓励这些院校面向地方为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稳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时,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积极发展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扩大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增加专业博士学位种类,合理统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规模的比例,建立层次衔接、比例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不同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
收稿日期: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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