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新世界观形成时期的两个结构性转变--兼论马克思哲学文本解读中的方法论问题_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马克思新世界观形成时期的两个结构性转变--兼论马克思哲学文本解读中的方法论问题_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马克思新世界观形成时期的两种结构转换——兼论马克思哲学文本解读的一个方法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方法论论文,两种论文,世界观论文,文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于马克思哲学世界观形成时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分别简称为《提纲》和《形态》)这两个文本,理论界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也取得了众多的共识。然而,通过对这两个文本之间的关系的重新解读,笔者发现,在《提纲》和《形态》中存在着两种结构转换,正确理解马克思哲学形成时期的这两种结构转换,对于解读马克思哲学文本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

一般地,当我们说《提纲》和《形态》是马克思哲学新世界观形成的两个标志性文本时,是因为马克思在这两部著作中不仅完整地概述了自己新世界观的哲学唯物主义基础(即实践唯物主义),而且初步地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

然而,《提纲》和《形态》毕竟是两个文本而不是一个文本,这就形成了二者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关系。对这一点,如果说马克思自己指认他的新世界观是“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因而还不能够明晰地帮助我们认清其新世界观的理论实质的话,那么恩格斯的指认则完全是清晰的。在恩格斯看来,马克思的《提纲》这一“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 (P213),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2] (P24),而他和马克思共同完成的《形态》则是“马克思所制订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现形式”[3]。在这里,恩格斯实际上表达了三层意思:其一,无论是《提纲》中的“萌芽”、“起源”还是《形态》中的“实现形式”,毫无疑问都是针对着马克思哲学的“新世界观”和“唯物史观”而言的,因而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其二,《提纲》毕竟只是“萌芽”和“起源”性质的萌生之作而不是“诞生”和“完成”性质的形成之作,因而与《形态》中的“实现形式”是不同的,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替代的差别;其三,正确认识《提纲》中的“萌芽”、“起源”与《形态》中的“实现形式”,必须把马克思哲学的“新世界观”和“唯物史观”有机结合起来,从科学实践观与唯物历史观的直接同一性入手。应该说,作为马克思身后其文本最权威的解释者,恩格斯的理解是严谨而完整的。

反观学术界,流行的观点虽然也看到了恩格斯关于《提纲》和《形态》的上述论断,因而认为马克思的新哲学观与唯物史观是统一的,但在实际研究中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认为,马克思在《提纲》中主要阐述了以实践为核心的“新世界观”,而在《形态》中主要论证了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为核心的“唯物史观”。这就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事实,好像《提纲》与《形态》之间形成了一种认识上的“断裂”,即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视角。这种理解的一个困境在于无法科学合理地说明恩格斯在何种意义上把《提纲》说成是“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另一种理解认为,马克思在《提纲》中已经“制定”了自己的新哲学观和唯物史观,只不过在《形态》中对其进行了“详尽发挥”和“全面论证”而已。这就在客观上形成了另一种事实,似乎《形态》无非是《提纲》中新世界观内部的“平移”,即在同一理论视角上的推进而已。这种理解的一个困境在于无法科学合理地说明在《提纲》中频繁出现的“实践”概念为什么在《形态》中却很少出现这一现象。简而言之,这两种理解虽然都以恩格斯对于《提纲》和《形态》的评价为依据,也都承认前述恩格斯所说的第三点即在《提纲》和《形态》中实践观与历史观的统一,但前者只承认恩格斯所说的第二点而否认第一点,后者只承认恩格斯所说的第一点而否认第二点。二者最终都无法科学说明马克思哲学中“新世界观”与“唯物史观”的正确关系。

既然都是从恩格斯所说的第三点即实践观与历史观的有机结合和直接同一的角度出发去解读《提纲》和《形态》这两个马克思新世界观形成阶段的重要著作,为什么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呢?我个人以为,表面的原因看起来是没有正确理解恩格斯所说的“萌芽”、“起源”与“实现形式”的辩证关系,而其深层的原因则在于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所说的“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深层意蕴和理论实质。

众所周知,“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这些概念和术语,无论是在《提纲》还是在《形态》中都没有被马克思用来指称过自己的“新世界观”,而是恩格斯在后来明确提出并使用的。对自己“新世界观”的称谓,马克思在《提纲》中用的是“新唯物主义”、“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在《形态》中用的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实证的科学”、“历史科学”、“这种历史观”等。这些不断变换的术语无形之中产生了一种表面假象,似乎马克思对自己“新世界观”的理解,在《提纲》中更加注重其“实践性”规定而在《形态》中更加注重其“历史性”规定。正是这种表面现象导致了上述第一种理解。然而,马克思毕竟在《提纲》特别是《形态》中论证了自己“新世界观”的社会理论和历史原则,论证了人的本质、社会的本质和历史的本质,从理论深层表达了自己新世界观的历史唯物主义性质。正是这种情况导致了上述第二种理解。可以说,正是这种对马克思“新世界观”的表层和深层关系的理解不清和把握不定,才出现了学界在理解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时仅仅停留在《提纲》而无法过渡到《形态》,而在理解马克思的唯物历史观时又仅仅用《形态》来注解《提纲》的怪现象。

那么,如何才能科学说明马克思的《提纲》和《形态》这两个文本之间的关系,从而正确处理马克思新世界观和唯物史观之间的关系呢?我个人以为,引入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及其关系的理论无疑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说明。

在我看来,任何文本(包括其理论、学说)都有一个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的问题。所谓文本的显性结构,指作者已经明确地说出来的东西,其所表达的内容及意义是最为明确且易于理解的;所谓文本的隐性结构,指作者尚未明确地说出的东西,其所表达的内容及意义是极为隐蔽且不易把握的;显性结构是隐性结构的基础,隐性结构是显性结构的体现,它总是潜隐在显性结构中,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之间可以相互“转化生成”。决定一个文本(包括其理论、学说)是否具有理论的恒久性价值,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它有没有隐性结构,以及隐性结构表达了什么样的内容和意义。然而,由于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往往表现为“内隐而外显、形表而实深”或者“言近而旨远、辞浅而意深”的关系,而我们在研究与分析中又往往只着眼于文本理论显性结构的内容及意义,无法看到甚至忽视了文本理论隐性结构的内容和意义,因而就会出现“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的不同理解。就此而言,对于文本理论的隐性结构的理解,必须在我们对显性结构理解的基础上下一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剔骨出髓”的功夫才可能做到。

具体到马克思的《提纲》和《形态》,我个人以为,二者毫无疑问是马克思“新世界观”和“唯物史观”的有机结合和直接同一,否认这一点,我们就无法理解《提纲》和《形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应有地位,也就无法理解学术界长期以来在《提纲》和《形态》研究过程中取得的众多共识。然而,实践观与历史观的有机结合和直接同一,并不妨碍马克思在《提纲》和《形态》中考虑问题时会因为逻辑上的先后和内容上的侧重而出现文本表达的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的复调式结构及其相互转换。

当我们用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来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新世界观形成时期的两个主要文本时,就会发现:马克思在《提纲》中是以实践的科学规定为显性结构来导向唯物历史观这一隐性结构的,而在《形态》中则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显性结构来还原实践的具体形态这一隐性结构的。

先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笔者看来,恩格斯之所以把《提纲》看作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从整个西方哲学史特别是近代以来的西方哲学史的视野看,首先就在于马克思在《提纲》中找到了理解现实世界即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新视域——作为人的感性活动的实践。正如《提纲》第一条所指出的:对“事物、现实、感性”必须“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4] (P16)。可以说,正是在对“感性活动”的本质揭示中,马克思表达了自己以实践为基础的新世界观和本体论的格式塔式的哲学变革。诚如有学者所说:“马克思的实践学说不仅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而且首先具有本体论的意义。”[5]

然而,“概念所教导的也必然就是历史所呈现的”[6] (P13),只要我们抱着客观的态度读一下马克思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始的一系列著作,就会发现,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创立的以实践为基础的新世界观和本体论,正是马克思对此前已经具有的哲学思想的一种总结和阐发。就是说,《提纲》中关于实践即“感性活动”、“对象性活动”的本质规定,只是马克思此前思想精华的提炼,是马克思此前对工业、劳动、物质生产的人本主义理解所达到的思想深度和高度的理论升华。正因此,有学者主张对于《提纲》中实践概念所呈现的世界观和本体论意义,既不能弱化也不能简单地拔高,并认为:“传统研究中那种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的过于偏爱的意向性解读是值得商榷的。”[7] (P355)

既然以感性活动即实践为基础的新世界观和本体论只是马克思此前思想的理论提炼,自然也就只能代表马克思“新世界观”的显性内容,而不能代表其隐性意义。因为当恩格斯说《提纲》是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时,其深层的意义恰恰在于指这个提纲中所包含的马克思先前著作中没有论及的崭新思想,即“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换句话说,马克思的本意和目的,即他要表达的深层内容,在于通过批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抽象性,揭示其陷入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根本原因,从而为全面系统地构建自己的“新唯物主义”打下坚实的基础——建立在以实践为基础的新世界观之上的社会历史性原则。当然,在《提纲》中,马克思对社会历史性原则的界定,与对实践的感性活动性的直接界定不同,是借助于对人的本质和社会生活的本质而隐喻式地体现出来的。

在马克思看来,“新唯物主义”的创立,不仅有赖于对旧唯物主义直观性的批判,实现从直观唯物主义向实践唯物主义的转变,而且有赖于对唯心主义抽象性的批判,实现从历史唯心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因此,“新唯物主义”仅仅停留于“现实的人”和“人的感性活动”这个层面是不能说明问题的。因为第一个用“现实的人”来批判唯心主义“抽象的人”的恰恰不是马克思而是费尔巴哈,而第一个用“感性活动”来消除费尔巴哈“感性直观”的也恰恰不是马克思而是赫斯。然而,由于他们都撇开了现实的社会关系和具体的历史进程,因而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现实的人”也就只能是抽象的人,赫斯所理解的“感性活动”也就只能是抽象的实践。

正是有了这种关于“现实的人”与“人的感性活动”的自觉而清醒的认识,马克思才在《提纲》中以实践的世界观和本体论,对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进行了格言式的初步批判,特别是在第六条、第八条中,对自己关于“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性”与“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的观点作了虽然是初步的但却是明确的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从自我异化进到社会的分裂,从人的类本质进入到分析社会生活的总和,显然已经从人本唯物主义的立场进到了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提纲》中实际上是从感性活动这一显性结构与社会历史原则这一隐性结构相结合的角度论证了自己的新世界观——(社会的人的)实践和(实践的人的)社会的直接同一。这种二重性结构的直接后果就是形成了与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相对立的“新唯物主义”,从而不仅一般地为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和历史理论的辩证统一找到了一个可以作为联系中介的基本概念,而且特别地为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找到了一个可以作为逻辑起点的关键概念。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个人以为,在《提纲》中真正代表恩格斯所说的“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正是马克思在实践基础上提出的社会历史性原则。这与恩格斯指称的《提纲》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是完全统一的。对此,列宁也有明确的论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所特别注意的是使唯物主义哲学向上的发展,也就是说,他们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8] (P348)

再来看《德意志意识形态》。毫无疑问,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是继续沿着《提纲》所开辟的道路前进的。如果说在《提纲》中马克思还只是从隐性结构上对历史唯物主义作出原则性把握的话,那么,如何从原则性分析进展到实际的社会历史进程,把握人类社会的历史结构和历史规律,这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所完成的伟大任务——识破思辨哲学的幻想,清算从前的哲学信仰,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所不同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在这里已经由暗处转到了明处,由“萌芽”、“起源”转到了“全面实现”,由隐性结构转化成了显性结构。诚如学者所说:“《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哲学逻辑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有一定差别。《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作为哲学的总体逻辑入口,是以实践解决了一种理论悖结,初步呈现了新世界观的逻辑意向,即历史性的语境;《德意志意识形态》则是已经直接将这种新的历史性逻辑展现为一种完整的‘历史科学’。”[7] (PP.440—441)这也正是学界认为《形态》是对《提纲》中新世界观的“全面发挥”和“详尽论证”的主要根源。

现在的问题是,在《形态》中是否潜存着一个与上述显性结构相对应的隐性结构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它就是马克思关于实践形态的隐喻式划分理论。

事实上,只要我们仔细解读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生产与交往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其关于生产实践与交往实践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两种基本形态的观点就一目了然了。这从《形态》本身的逻辑结构就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是在《形态》第一节论述了生产与交往及分工的关系(全面的宏观把握)之后,才在第二节论述了社会有机体的四种生产之间的关系(横向的结构分析)和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运动(纵向的历史分析),在第四节又从生产与交往的相互关系角度论述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总体的宏观考察)。可以说,马克思在《形态》中对实践即感性活动的揭示,存在着两个相互联系的层次,即实践概念的科学规定的本质性结构(即显性结构)与实践形态的隐喻划分的发生学、表现性和成长性结构(即隐性结构)。对前者,学界给予了应有的重视,而对于后者,学界则出现了整体性的忽视。

确实,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是从物质生产——实践中最基本的方面——开始论述他们的历史理论的,他们对物质生产也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但是,如果仅仅因此就认为他们只承认物质生产这一种实践形式的话,显然是片面的。因为马克思恩格斯从发生学角度强调物质生产是“第一个历史活动”的同时,就已经注意到了生产与交往的同构性和互补性:一方面,“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另一方面,“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9] (P12)。这里不仅不是循环论证,而且恰恰是对生产与交往实际状况的辩证说明。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从实践的存在论的角度看,“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决不是先有“活动”然后才有“关系”,先有“生产”然后才有“交往”,他们的生产本身就是交往性的生产,他们的交往本身也是生产性的交往。而把生产与交往直接分割开来并联系起来的就是“分工”。分工不仅使得生产和交往的分离成为了现实,也使得生产和交往之间“立即发生了相互作用”[9] (P51)。于是,生产、交往与分工交互活动的结果,就构成了社会的人的实践与实践的人的社会的全部活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而“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9] (P32)。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并未就交往的具体含义作明确的论述,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可以循着他们的有关论述做出合理的推断:既然生产与交往之间具有同构性和互动性,因此交往同生产一样,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的社会存在方式,都具有人与人之间进行的“共同活动方式本身”的“生产力”[9] (P24)的特征。这恐怕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了历史的整个生产活动之后又强调“到现在为止,我们主要只是考察了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人改造自然。另一方面,是人改造人……”并加了边注“交往和生产力”[9] (P32)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形态》从多个方面论述了交往的具体形式,如“内部的交往”与“外部的交往”,“受制约的交往”与“个人本身的交往”,“普遍交往”、“世界交往”与“广泛的国际交往”,甚至“战争本身还是一种通常的交往形式”[9] (P70),而交往实践的基本形式就是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直接联系着的“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

特别重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交往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给予的论述。首先,如前所述,交往是生产的前提,制约着生产的发展。其次,交往同生产一起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内部结构及其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9] (P12)再次,交往的发展是人类文明成果得以传承的重要保障,“某一个地域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完全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当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斗争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9] (PP.51—52)第四,交往的发展是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重要前提,“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9] (PP.32—33)第五,世界性普遍交往的发展是实现个人解放和共产主义的重要历史前提,“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9] (PP.30—31)。

由上可见,实践在社会历史进程中表现为生产实践与交往实践这两种基本形态的观点,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将实践本质具体化的逻辑体现。因为,当马克思在《提纲》中从(社会的人的)实践与(实践的人的)社会的直接同一角度论述其新世界观时,就已经从本质上揭示了实践的二重性特征:自然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正是实践的这种二重性结构或特征,潜隐着关于生产实践与交往实践的二重性划分。就此而言,我个人以为,马克思在《形态》中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哲学基础及其基本原理的展开论述只是他的理论的显性结构,而他的理论的隐性结构就是关于实践形态的初步划分的理论,就是围绕物质生产而展开的生产实践与交往实践应该是实践的两种基本形态的理论。

综前所述,我个人以为,马克思哲学形成时期存在着两种结构性转换,在《提纲》中,马克思是以实践的科学规定为显性结构来导向唯物历史观这一隐性结构的,而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则是以建立在科学实践观基础上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显性结构来还原实践的具体形态的这一隐性结构的。当然,从《提纲》到《形态》的这两种结构转换,既非马克思不同世界观之间的完全“断裂”,也非马克思世界观内部的简单“平移”,而只是同一新世界观内部的两个基本视野之间的转换。正确理解马克思哲学形成时期的两种结构转换,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我们科学合理地把握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本质特征。

在当前的学术界,说马克思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恐怕是没有争议的。然而,对于马克思哲学革命变革的实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人们却有着极不相同甚至完全相反的理解。在这方面,我个人觉得,近年来理论界从世界观高度、本体论意义和存在论基础的视角对马克思哲学革命性变革的指认,无疑是极其深刻的。之所以这样说,就在于只有从世界观高度、本体论意义和存在论基础出发,我们才能把握马克思哲学作为整体性和基础性的“实践哲学”所具有的“统摄理解”的本质特征。

我们知道,马克思是抱着“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10] (P443)的理想信念走上哲学之路的,而他最终找到的打开人的世界和社会历史的钥匙,就是实践即“感性的活动”、“对象性的活动”。在对实践即“感性的活动”、“对象性的活动”的阐释中,体现着马克思对自然、人、社会、历史等全部哲学问题的辩证、唯物而历史的理解。正是这种整体性理解,为我们科学合理地理解“整体马克思”指明了方向。但是另一方面,它也给我们从整体上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倘若对马克思哲学的整体性特征把握不正确或理解不到位的话,必然出现把马克思要么做近代化理解(站在近代哲学问题的基地上思考马克思哲学的变革,而看不到马克思哲学真正的历史意义),要么做碎片化理解(站在体系哲学划分的视野上看待马克思哲学的变革,而看不到马克思哲学内在的整体意义)的错误倾向。

这种对马克思哲学非整体性理解的典型表现,就是关于马克思哲学“实践”概念的理解。由于看不到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存在一个从《形态》中显性结构即实践本质的二重性规定到《提纲》中隐性结构即实践形态的二重性展开的转化,出现了两种比较片面甚至错误的认识:一种观点虽然看到了从《提纲》中“实践”概念向《形态》中“物质生产”概念过渡的合乎逻辑性,但没有认识到马克思在生产与交往的同构性与互动性角度对实践形态的具体划分,甚至也往往将生产实践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实践;另一种观点虽然看到了马克思通过实践概念实现了从抽象领域到具体历史领域的转换,但却认为“实践”概念只是“马克思实现哲学研究视野转换的过渡性范畴”[11]。这两种观点,都是用“物质生产”概念的基础性取消了“实践”概念的本体性,因而实际上是对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的哲学革命的消解。

其次,它有助于我们从生产与交往的双重视角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历史理论。

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不仅从实践结构的第一级——物质生产来考察现实的历史进程,而且从生产与交往的同构性和互动性论述了实践的具体形态。然而,学术界在高度关注前者的情况下对后者却予以了不应有的忽视。虽然说自从刘奔教授提出“生产和交往是实践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12] 这一观点后情况有所改变,但真正把交往实践作为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基本范畴来讨论,还有很多基础性问题有待研究和澄清。

比如,人们通常把生产关系概念的最终确立看成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创立的基本标志,并认为《形态》中的“交往形式”概念就是“生产关系”范畴的“雏形”。我觉得这一说法就大有问题。在我看来,马克思所讲的“交往形式”应当是包括了生产关系在内的一个总体性范畴,而真正的经济基础意义上的“生产关系”只不过是从“交往形式”中析取出来的一个具体性范畴。当然,从交往形式中离析并转化到生产关系,并不是没有意义的。诚如有学者所说:“从使用交往形式概念到使用生产关系概念的转变,体现了马克思的思想历程在不同阶段上的特征。在交往形式概念的阶段上,马克思思想的重心在于从本体论领域中的革命性变革过渡到在这种变革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历史理论;在生产关系概念的阶段上,他的思想重心在于科学地阐述业已确立的唯物史观并使之导向历史科学。”[13] 然而,对于“从实践概念向交往概念还原”的观点,笔者持保留态度。因为实践本身就包含了生产实践与交往实践这两种形式。

再比如,在学术界关于交往的讨论中,有学者提出了“交往实践观”[14] (P381)的理论。这一新的理论视角对于推进马克思实践观内含的社会历史性和交往性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因此就说马克思哲学必须以“交往实践的唯物主义”来重建其当代视界的话,就不仅没有把握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而且也犯了仅仅因为过去强调生产实践因而现在就否定生产实践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矫枉过正的错误。事实上,交往和生产都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二者在建构马克思历史理论这一理论大厦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离开其中任何一个,整个大厦的基础就不牢固。以往我们在叙述唯物史观时,固然对物质生产范畴予以了充分重视和显著地位,但不能因为交往在当代现实中的凸现就否定物质生产实践在马克思历史理论中“第一级”的重要作用,更不能因此就以“交往实践的唯物主义”作为重建马克思一般“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理论依据。

最后,推而广之,它有助于我们从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的二重性角度理解马克思的所有文本与理论。

我个人认为,不仅在马克思哲学形成时期的《提纲》和《形态》这样的文本中,而且在马克思的所有文本(包括未成熟时期的文本以及成熟时期的其他文本)中都存在着一个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的问题。这种显性结构就是马克思在文本中明确论述的思想,而隐性结构则有不同的情况,它是马克思文本中或初步论述、或思想矛盾、或隐藏较深、或延伸所及的内容。比如,孙伯鍨教授关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存在着“以抽象的人的本质为出发点的思辨逻辑和以现实的经济事实为出发点的科学逻辑”的“双重逻辑”[15] 的观点,几乎成了学界的一种理论共识。再比如,在马克思主义公开问世的《共产党宣言》中,其显性结构无疑是人们长期谈论的关于共产党人及共产主义的最经典定义及宗旨问题,而其隐性结构,据有关学者研究,就是其在对资本主义的“主义”进行批判和否定的同时,对资本主义的“资本”予以的重视和肯定[16] (P381)。

这里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对待马克思哲学文本的一个重要方法论问题,即究竟如何“发展马克思”的问题。在我看来,今天我们谈论“发展马克思”的主题,实际上就是立足于当下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语境对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意义的把握。这种把握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当代世界和中国出现的时代问题出发,二是与现代西方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进行对话,三是从马克思文本中获取理论资源。换句话说,今天我们所说的“发展马克思”,实质上就是从比较视域和解释学角度对马克思哲学文本中潜存在显性结构下的深层理论内容的挖掘与发现。当然,无论是对马克思思想显性结构的揭示还是对它的隐性结构的挖掘,我们一定要明白我们所做的都只是对马克思文本的一种解读而已,因此一定要牢记海德格尔“解蔽同时也就是遮蔽”的反复训导,不要因为自己的解读而否定或者轻视了别人的另一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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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新世界观形成时期的两个结构性转变--兼论马克思哲学文本解读中的方法论问题_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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