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与近代中国#183;笔谈——蔣介石與反腐肅貪,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蒋介石论文,近代中国论文,介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往由於意識形態的宣傳和需要,海峽兩岸對於蔣介石的評價截然相反,但是誰也不能否認,他是中國近代史、特別是民國歷史中無法迴避的重要人物。近年來,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特別是有關蔣介石日記和檔案的開放,推動了民國史的研究,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以各種不同的角度對蔣介石予以重新審視,並發表了眾多有價值的學術論著,而且兩岸學者在許多問題上的認識也越來越趨於一致,這應該說是一個可喜的現象。
最近這幾年我正在進行抗戰以來貪腐大案的研究,希望在佔有大量史料的基礎上,對每一重大貪腐個案發生的背景、經過以及最終處理的結果予以綜合分析和對比,從中尋找一些共性的特徵。在這中間,自然會涉及到蔣介石對待貪污腐敗的態度,以及他又是如何反腐肅貪的。
應該說,蔣介石個人的生活(特別是中年以後)還是相當清廉,也是比較儉樸的。作為黨國的最高領袖,為了政權的穩定,蔣介石對於貪污和腐敗的行徑極為憎惡,對這類案件亦常常予以嚴厲的懲處,這種言論在他的日記和講話中可以說隨處可見。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曾努力懲治貪污,行政院秘書長翁文灝在1936年3月10日的日記中寫道:“行政院通令鏟除貪污:(一)侵吞公款,(二)侵佔公物,(三)濫用公物,(四)虛靡公物,(五)偽造報銷,(六)收官用,(七)浮報,(八)兼職兼薪或津貼,(九)超薪,(十)以公款生息。”①
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亦曾多次頒布懲辦貪污的法令,1938年3月通過的《抗戰建國綱領》第16條即明文規定:“嚴懲貪官污吏,並沒收其財產”;同年6月27日,頒布《懲治貪污暫行條例》;1943年7月1日,又在其基礎上經立法院修訂,公布《懲治貪污條例》,並列舉了21種貪污的行為。與此同時,財政部亦曾多次下令取締國家行局以資金投機套利、禁止國家行局人員投機牟利以及禁止官員直接經營商業。但是,貪污的風氣不但沒有得到制止,反而越來越盛,特別是自抗戰中期以後,這種腐敗已經日益具有系統化、體制性的特點,這也與當時的大環境有關。
戰爭對經濟造成嚴重破壞,物資極度匱乏,而大後方人口卻迅速增加,物價上漲。為此政府實施戰時統制經濟,所有出口物資均以統購統銷的方式運營,並全面管理外匯,而對事關國計民生的物資則實施專賣。這些舉措在戰時是必須的,但它卻使得那些主管財政經濟的官員所掌握的權力越來越大,導致黑市盛行,通貨膨脹,而官商勾結,以權謀私乃至囤積、走私、貪污等各種腐敗行徑更是大行其道。為此蔣介石曾親自向四聯總處秘書長徐堪下達手令,要他嚴格禁止財經官員以權謀私的活動。電文曰:
據報各國營銀行及貿易機關職員私做投機買賣,囤積居奇,幾成普遍現象,而普通檢查倉庫,皆早得訊逃逸,國家施行統制管理,甚或反為此輩操縱圖利之機會。聞上海方面外匯黑市買賣,亦以四行人員私做為多,坐令金融經濟時生波動,國計民生胥受嚴重影響。此輩利欲熏心,罔知國難,若不設法取締,嚴加制裁,物價前途必更趨昂漲,於社會治安、民心向背關係均甚重大,希立核議具體實施辦法,呈候核定頒布施行,以期嚴禁嚴懲,樹之風聲,是為至要。②
與此同時,殘酷的戰爭也影響和扭曲了人們的心理,雖然抗戰初期人心振奮,同仇敵愾,然而到了相持階段,一是潰敗的陰影,二是相對的偏安,人們的心態發生變化,特別是在那些官員和商人中間,悲觀厭戰、得過且過、及時行樂的心態日益嚴重,貪贓枉法的事件更是層出不窮,電影《一江春水向東流》對此就有生動的描述,而這些也都成為腐敗加劇的客觀原因。
就以軍隊的情形予以說明。當時部隊官兵的待遇很低,中下級軍官的薪水不足以維持基本的生活,士兵的餉費就更少。國軍高級將領54軍軍長黃維曾對蔣介石的侍從唐縱大嘆苦經:“今日如規規矩矩拿薪水,便要餓飯,而且不能做事,勢必失敗不可。反之,混水摸魚,貪污舞弊,自己肥了,大家也可沾點油水,倒是人人說聲夠交情,有了問題大家包涵。這是做好不好,做壞倒好,正義掃地,是非顛倒。”③
蔣介石對於官場中的這種腐敗現象並非毫不知情,他曾指責政府中“做官不貪贓、不納賄,真是鳳毛麟角。甚麼人不到政界則已,一旦有了地位,便想腰纏萬貫了”。④為此他曾多次下令對貪腐行為予以嚴懲。據報導,1944年頭8個月,僅糧食部就懲處所屬糧政人員涉及貪污案件者共169人,其中死刑4人,無期7人,10年以上25人,5年以上36人,1年以上15人,此外予以撤職記過等行政處分者有82人。⑤然而這種處罰往往是隨意性的衝動,遠非制度化的舉措,而且懲治的對象大都亦只是那些較低級的官員,這裡我們可以舉幾個例子予以說明。
國民政府遷都重慶之後,為了緩和物資緊缺的問題,特設立平價購銷處,並委任經濟部商業司司長章元善兼任處長。章元善上任後儘管也頒布了一些法令,企圖實施“以量控價”的政策來抑制物價,然而沒有物資為基礎,那些空文如何制止得了物價的上升。章元善無奈之餘,只好辭去平價處處長一職。此時大後方物價已如脫韁之馬,老百姓更是怨聲載道,政府各部門之間也相互推諉。為了堵塞民怨,蔣介石決定“借人頭,平物價”,1940年12月28日,他指示戴笠等軍統人員將章元善和國貨聯營公司經理壽墨卿秘密扣押。然而調查了大半個月,並沒有查到章元善等人的貪污證據,加上經濟部翁文灝部長的力保,只能將他們釋放。然而為了面子,最終還是以“玩忽政令,貽誤事機”的莫須有罪名,免去章元善的所有職務。
另一件令人矚目的事件則是成都市長楊全宇的囤積居奇案。當時大後方物價飛漲、物資緊缺是一個普遍的現象,特別是糧食供應的短缺更加牽動市民的神經。1940年3月13日成都市發生搶米風波,作為一市之長的楊全宇自然負有一定責任。其後又傳出有人以他的名義購進300石大米的消息,儘管他本人事先可能並不知情,但此事一經披露,立即引起成都市民的憤怒和輿論的抨擊。正為糧食問題感到焦頭爛額的蔣介石聞訊後極為震怒,並下令從嚴懲治。於是,楊全宇先是被逮捕,免去所有職務,接著便移送軍法總監部審理。軍法總監何成濬以為楊囤奇糧食數額未超過1,000石,尚未達到死刑標準,對他擬判處有期徒刑,但蔣介石為了制止物價上升,決定殺一儆百,最終下令將楊全宇以囤積糧食之罪名處以極刑。
時任行政院參事的陳克文看到報紙上刊載楊全宇被槍斃的消息不禁大吃一驚,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吃午飯時看報,朋友楊全宇被槍斃的消息突然射進眼簾。囤積居奇以至處死這是第一個,他是才卸任的成都市長,大川銀行的總經理,官不大不小,地位不高不低,這時候恰好做一個犧牲品。他囤的麥子雖不過三百石,處死的作用卻是不小的。”⑥陳克文的說法倒是言簡意賅,一語中的。對此事的處理蔣介石心中當然十分清楚,這就是亂世用重典,他在日記中說:“楊全宇於二十三日伏法後,人心為之一快,物價已趨平穩。”⑦三天後他又重申:“石友三通敵謀叛,楊全宇囤積居奇,兩人先後正法,關於軍事與經濟前途之影響甚大。”⑧
關於政府在反腐肅貪中“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弊病,社會輿論亦深為不滿,成都一家報紙在社論中曾評論說:“至於縣市以上,官愈大勢愈厚,而貪污數目愈為驚人者,無有。這是不是說大官盡廉、小官才貪呢?不是。政治上從沒有大官真廉而小官敢貪污者。真貪污而無人告發檢舉。吞舟之魚漏網,而落網者皆鼠竊狗偷之徒。大奸大惡,逍遙法外,為所欲為,所以由此產生的下級貪污,也就誅不勝誅、越來越多了。”⑨
這倒不是說,蔣介石對於高層官員的貪腐行為完全不聞不問,他在日記中就經常痛斥屬下、包括一些高級官員貪腐的行徑。1942年,林世良以中央信託局運輸處經理的地位和名義,勾結大成商行章德武從仰光將3,000萬元物資運往昆明,轉手就圖利1,000萬元。此案為軍統人員所破獲,社會為之震動。但是林世良與孔公館的關係實在太深,他常替孔夫人與孔二小姐做生意,眾人皆知,因此孔祥熙竭力為其緩頰,軍法執行總監部判處他無期徒刑。此案傳到侍從室後,引起唐縱、陳芷町等人的不滿,他們覺得這樣執法不公,並聯名上書蔣介石要求重判。當天蔣介石就親自下令,林世良判處死刑,不許緩刑,並限第二天公布執行。蔣介石認為:“林世良與許性初案,依法嚴懲,此實為以後袪除貪污、修明政治最大之關鍵。”⑩
另一個案件則直接牽涉到孔祥熙。抗戰勝利前夕,蔣介石接到有關孔祥熙涉嫌捲入美金公債舞弊案的報告後,即多次下令財政部予以認真調查。當財政部將確鑿證據提交在他面前時,蔣介石極為憤怒,他在日記中說:“審閱中央銀行舞弊案全文,爲之痛憤不已”。⑩在這前一天他曾親自召見剛剛回國的孔祥熙,“告以此案調查經過與事實及人證物證,屬其好自爲之”。然而孔祥熙“總不肯全部承認也,可嘆”!(12)甚至蔣介石“將其人證物證與各種實據交彼自閱,彼始猶指誓強辯,令人痛心,殊愧爲基督徒矣”;“彼總想口辯掩飾此事,而不知此事之證據與事實俱在,決難逃避其責任也。余以如此精誠待彼,爲其負責補救,而彼仍一意狡賴,可耻之至!”(13)蔣介石雖然經常在日記中責駡屬下,但用“可耻之至”這樣的言辭辱駡孔祥熙還是第一次,可見蔣此時的確是對孔痛憤已極。
雖然蔣介石在日記中對孔祥熙予以痛斥,但並沒有公開道破,還是讓他“設法自全”,算是給他留足了面子。然而在人證物證面前,孔祥熙還想抵賴,這時蔣介石憤怒至極,“更覺此人之貪劣不可救藥,因之未能午睡,痛憤極矣”。(14)他曾一度決定將此案公開,由監察院和國民參政會進行徹底調查。他的親信聞訊後立即加以阻止,說此案若要深入調查,勢必破壞國家的形象,失去國際的援助。最終蔣介石決定,將此案“仰令速了,以免夜長夢多,授人口實”。只是“庸之之不法失德,令人不能想像也”。(15)這樁震驚中外的貪腐大案,最終就這樣不了了之,倉促結案。
蔣介石對孔祥熙的態度從信任有加到暗中調查,從憤怒至極到不予追究,可以看出此時他的矛盾心理。儘管蔣介石可能一度曾有大義滅親的想法,但是一旦黨國利益與家族情誼糾纏在一起,他也完全無能為力了,這就像他在給宋子文的一封電報中所說,所有舉措必須“增加我內親之情感,免除外人之猜測”。(16)
雖然此案在強權控制下得以遮掩,黨國與家族的聲譽亦暫時得以保全,但這種後果卻極大地助長了貪腐行爲的擴張。隨著抗戰勝利的到來,接收大員“五子登科”,軍政官僚貪贓枉法,豪門資本以權謀私,貪污與腐敗已逐漸成爲體制性的行爲,就像惡性癌細胞一樣,迅速蔓延到肌體的每一部分。蔣介石曾在日記中這樣寫道:“今日最大之恥辱,乃國軍敗創,紀律廢弛,內部腐化,外表枯竭,形如乞丐,以此為目前之大恥,而為國際所詬辯者。應以此整頓軍隊,充實兵力,為雪恥圖張之第一步也。”(17)而戰後接收不僅為貪官污吏創造了一個大好機會,就連平日奉公守法的官員亦都想盡一切方法參加接收工作,以圖謀利。因此大致上可以這麼說,接收工作中的貪腐現象不是有與無的問題,而只是多與少、放肆與克制之間的區別而已。
蔣介石收到各地接收大員貪污腐敗、強佔民宅的報告後也非常憤怒,他曾密令上海市市長錢大鈞,要求嚴加懲處。電文曰:
據確報,京、滬、平、津各地軍政黨員窮奢狂嫖濫賭,並借黨國軍政各機關名義,佔住人民高樓大廈,設立辦事處,招搖勒索,無所不為,而以滬、平為最,不知就地文武主官所為何事,究有聞見否。收復之後,腐敗墮落,不知自愛至此,其將何以對地方之人民,更何以對陣亡之先烈?中正聞此惡劣情形,中心愧徨,悲憤莫名。實無異遭亡國之痛,不知有何面目再立國際之林、生存於今日之世界耶!如各地文武主官再不及時糾正,實無以自贖,當視為我革命軍之敵人,必殺無赦。希於電到之日,立即分別飭屬,嚴禁嫖賭,所有各種辦事處之類機關名稱,無論大小,一律撤銷封閉,凡有佔住民房、招搖勒索情事,須由市政當局負責查明,一面取締,一面直報本委員長,不得徇私隱匿。無論文武公務員及士兵長警,一律不得犯禁,責成高級官長連帶負責,倘再有發現而未經其主官檢舉者,其主官與所屬同坐,決不寬貸。(18)
蔣介石在這段時期的日記中也曾多次強調,要“告誡軍隊及各級黨政人員,對收復區民眾只可撫慰,切勿驕矜自大。凡收復後在都市買屋佔車與賺錢者,一經查明,必加嚴處(收留偽物資),應以清廉簡樸為主”。(19)當美國特使魏德邁對他說“中央派往華北大員之如何貪污不法,失卻民心”時,一方面蔣介石“聞之慚惶,無地不知所止”;但他又認為,這是魏德邁“不知現在我國社會之複雜,共匪之造謠中傷,惟恐天下不亂與中央不倒之陰謀與暴動如何其兇頑也”。(20)
1949年初,國民黨政權內外交困,面臨滅頂之災。1月21日,蔣介石被迫宣布下野,他在第二天的日記中寫道:“此次失敗之最大原因,乃在於新制度未能成熟與確立,而舊制度已放棄崩潰,在此新舊交接緊要危急之刻,而所恃以建國救民之基本條件,完全失去,焉得不為之失敗?”(21)3月底,國民黨的失敗已成定局,蔣介石又對國民黨在大陸的失敗進行了總結,其中他認為比較重要的原因包括:外交失誤,軍事挫敗,派系分裂,組織混亂,財經崩潰,戰時行憲,個人的傲慢作風,以及缺乏有效的宣傳方法等,但就是沒有提及貪污與腐敗對於國民黨失卻政權所造成的影響。(22)雖然蔣介石到台灣後曾一度痛定思痛,對於貪污腐敗有所認識,譬如1949年10月16日他在革命實踐研究院開學致辭中說:“我今天沉痛地指出,自從抗戰末期到現在,我們國民革命軍內部所表現的貪污、腐敗的內容及實情,真是光怪陸離,簡直令人不能想像。我自己作了革命軍的統帥,不能督導部屬,建立健全的制度,樹立教育的規範,以致今天軍隊敗壞若此,我個人當負最大的責任。”(23)但實際上,蔣介石對此造成的影響並沒有深刻的意識。
1970年6月1~7日,蔣介石百病纏身,此時已久卧病榻的他又在日記中對自己在大陸失敗的原因進行檢討。直到這時,蔣介石還是特別強調內戰期間的外國因素,指責蘇聯援助中共奪取了東北,批評美國的錯誤調停工作,他認為這些才是致使中共取得軍事上風的重要原因。雖然他也承認,政府官員的腐敗也是其中的一個原因,但並未予以正視。至於說他為甚麼未能堅持反腐肅貪,蔣介石自己的解釋是因為他要處理的事務實在太多,而這類問題並非當務之急。因此直到蔣介石去世他都沒有意識到,對腐敗的縱容,使他成為貪腐的領袖,他的政府也成為腐敗的政府,最終必然遭到民眾的唾棄。
①翁文灝:《翁文灝日記》,李學通、劉萍、翁心鈞整理,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26頁。
②《蔣介石致徐堪電》(1940年6月14日),重慶市檔案館、重慶市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合編:《四聯總處史料》,上冊,北京:檔案出版社,1993年,第698~699頁。
③唐縱:《唐縱失落在大陸的日記》,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98年,第282頁。
④蔣總統集編輯委員會編:《蔣總統集》,第一冊,台北:國防研究院,1963年,第527頁。
⑤重慶:《新華日報》,1944年9月4日。
⑥陳方正編輯校訂:《陳克文日記1937-1952》,上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2年,第690~691頁。
⑦《蔣介石日記》,1940年12月28日,“本星期反省錄”。蔣介石日記目前存放於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下同。
⑧《蔣介石日記》,1940年12月31日,“本月反省錄”。
⑨成都:《華西日報》,1944年5月16日。
⑩《蔣介石日記》,1942年12月26日,“本星期反省錄”。
(11)《蔣介石日記》,1945年7月12日。
(12)《蔣介石日記》,1945年7月11日。
(13)《蔣介石日記》,1945年7月13日。
(14)《蔣介石日記》,1945年7月22日。
(15)《蔣介石日記》,1945年8月16日。
(16)《蔣介石致宋子文電》(1945年5月31日),台北“國史館”藏蔣中正檔案:籌筆2010.3.56/59。
(17)《蔣介石日記》,1945年1月16日。
(18)《蔣介石致錢大鈞密電》(1945年10月26日),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藏宋子文檔案:第58箱第13卷。
(19)《蔣介石日記》,1945年10月26日。
(20)《蔣介石日記》,1945年11月29日。
(21)《蔣介石日記》,1949年1月22日。
(22)《蔣介石日記》,1949年3月31日,“本月反省錄”。
(23)張其昀編:《先總統蔣公全集》,第二冊,台北:“中國”文化大學,1984年,第19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