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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2)06-0110-05
以互联网、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兴传播介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传播方式,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带来了一场社会变革。与此同时,中国又处在社会快速转型时期,现代化建设急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党的建设自身也处在改革过程中。在这种背景下,信息传播方式所带来的政治影响,对执政党提出一系列严峻考验,也带来新的机遇。如何运用新媒体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成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课题。
一、党与新媒体的关系实质上是政党与社会的关系
本文所指的新媒体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能够传载各种信息的传播媒介。本文重点研究对象是互联网、手机等介质承载的传播内容及传播方式变化对党的建设的影响。
党的建设能够与新媒体联系起来,盖因一切传播关系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社会关系。政党是生存于社会中的组织,就其社会工具性而言,主要功能之一是表达与整合社会利益诉求。在中国社会政治制度框架下,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既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具有公权力行使者身份,在传递民众意志与输出公权力意志之间起着类似于枢纽转换的核心作用(亦可理解为具有双重表达主体身份)。新媒体的出现使中国社会传播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民意”可以不经过传统的“组织”或“单位”而直接表达: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3.5亿个博客个人空间用户。据抽样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微博、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数百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1],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人们历史性地拥有了表达自己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的管道。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新媒体在中国的作用,尤其是在表达利益诉求方面的功能,远远超出西方国家,对中国政治生活、党的建设产生了深远而深刻的影响,对党的决策、沟通、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形式,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并存的环境。
第一,民意的直接表达,既可以弱化党的表达功能,亦可为党的整合功能提供更广泛的基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以便利、快捷、匿名的方式吸引了数量庞大的民众直接上网表达各自的意愿,虽然有部分虚假信息,但亦有真实的直接的利益表达,挑战着传统的“拟态环境”之说①,网民的表达并不能代表所有的民众,但至少减少了传统的利益表达所要经过的层层组织过滤、筛选,并且由于其匿名的方式,使得人们的真实心理得以宣泄。虽然这种表达也未必能够涵盖众多特殊但合理的利益诉求,但至少使人们看到了表达的多样性和直接性。从这一点来说,人们不一定经过特定组织就可以表达利益诉求。这对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来说,如果不能真实表达社会意志,就难免使其组织功能与社会基础受到削弱。
但是,网络本身并不能直接整合人们的利益诉求。对于利益诉求的整合,仍然需要执政党和政府或某些机构运作。只不过,这种整合由于建立在人们看得见的各种意见之上,其民意基础比之过去更加广泛。意见整合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意志,也成为可以监督之事。
第二,新媒体作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既对党领导思想建设、控制舆论的传统方式提出直接挑战,也为党的活动方式提供了新的工具。传统的思想教育主体通常来自上级——组织的代表者,党内思想观念的教育与对社会的宣传往往是一体化的过程。而新媒体时代传播方式具有鲜明的特点,比如,双向、互动性。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博客日志、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实现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人”的信息传播。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从过去相对封闭条件下单一或者唯一的思想教育主体、传播主体,演变为传播主体多元化格局。人们可以自主提供内容、发表评论,与其他人进行实时交流,对社会舆论的形成产生影响,从而突破了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壁垒,也就是具有了人们所说的“大众传媒”的特点。可以说,信息网络化时代任何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影响他人。以往对平面媒体乃至电视广播所用的传统的方式,如审查其发表的内容并用行政的组织手段引导、控制传播主体,从而影响受众,达到引导舆论的效果。这些做法在过去可以理解并具备可行性,但在网络传播时代,“组织手段”难以对所有人有效。
第三,传播主体与受众边界模糊,交互变换,对传统的政治沟通方式提出挑战,并在事实上建构了新的沟通方式。中国政治生活的传统沟通方式是以党政机关为主渠道,自上而下、单向度沟通。传播主体的单一,使得这种沟通能够以一致的步调运行。从深层次原因来说,这是由当时的社会结构特点所决定的。改革开放前,社会结构简单,利益诉求简单。处于此结构中的媒体传播,无论对党内还是对党外,往往以同样的内容、同样的方式传播,公式化、套路化色彩较浓。这种沟通模式,好处是可以保证自上而下的意志传达不失真,有利于统一意志,其弊病在于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往往容易失真,导致“说真话难”成为痼疾。这集中反映出上下政治沟通中信息流通的单向性。当然,这与政治生活中民主不足、缺少制度化意见表达渠道也密切相关。
新媒体传播具有双向互动、广泛参与等特点,决定了新媒体传播主体既是所有可以在网络进行交谈的人,同时所有人又都是受众;人人都是主动沟通的主体,又都是被沟通对象。普通党员、群众都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评论,主动议政而不必顾及上级是否认为有必要性。群众表达渠道前所未有地拓宽了。新媒体造就了双向度、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同时并存的沟通方式。无论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真实身份为何,在网络上都是平等的对话主体,这为实现党倡导的社会对话协商机制提供了最好的工具。同时,由于网络身份的隐蔽性使得解决“说真话难”有了相应的渠道。这种新型渠道客观上已经出现,能否以制度化形式实现有效的沟通,则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了。
第四,催生公民论坛,形成公民社会,促成党对社会领导方式的改革。长期以来,中国是否存在公民社会之争在学术界从未停息。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中国有无公民论坛。公民论坛的实质在于人民能否有机会在公共场所平等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见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逐步发展,人们的民主和法制意识逐渐觉醒,对政治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要求比之过去有很大提高,使得公民社会的产生在中国具备了特定基础。而公民社会逐渐萌芽,又促使民间社会发表声音的欲望日益强烈。新兴媒体的崛起,恰恰契合了这种诉求,为之提供了最生动、最合适、跨越空间限制的论坛载体。比如,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导致废除有关收容遣送制度,到近几年来由于网络舆论而推动的一些事件如“黑砖窑”、“邓玉娇事件”的解决,直至网民建设性地为“两会”建言献策、人大代表利用互联网征求提案等事实已经表明,以新兴媒体为代表的“民意”可以影响政治过程,成为公民参政议政、参与决策的途径。互联网上表现出的社会心理,则成为判断群众情绪的重要参考指数。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中国,公民社会借助新媒体的崛起而进一步发育,新媒体又借助公民社会的发育而获得更多的受众与发展机遇。
在这一背景下,党对社会的传统领导方式——社会高度政治化、党内与党外均实行同质化的领导方式受到极大考验。行政权力的领导对于社会是必不可少的,但行政权力在民主与法制时代不能替代一切,尊重民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合理合法地影响社会舆论而不是简单地封杀舆论,都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
第五,网络监督考验着执政党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与水平,又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所谓网络监督,是指以广大公民为监督主体,以互联网为披露信息的载体,由此而形成的强大的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网络监督在中国的作用,超出许多国家。从南京“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到广西的“香艳日记”等事件,都显示出监督的力量。甚至有的领导者出言不慎,亦能够引发公共舆论的谴责高潮。当然,在网络监督中,既有信息属实的监督,亦有不确切甚至扭曲的报道。但是,核实信息是有关部门的责任,而对公权力的批评,只要不违背宪法,人民就享有这一权利。某些地方出现的对政绩工程的批评、对领导者个人廉政方面的质疑,往往被当作“诽谤罪”,暴露出某些领导者现代人权意识、法制意识的缺失。如何对待网络舆论监督,绝非简单的应对媒体能力问题,更重要的是对领导者的人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工作能力的全面考验。说到底,网络监督不是虚拟的监督,反映的是现实问题。只有在健全的民主监督制度中,网络监督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扬利去弊。
二、对新媒体工具性作用的积极运用与宏观制度性创新不足同时并存
从建设性视角来说,一方面,新媒体可以是传播党的理念、促进党的自身建设的工具、手段;另一方面,作为执政党,需要改革创新,以制度化方式建构党与新媒体关系,形成执政党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关系。
应该指出,中国共产党对新媒体的运用是敏感而敏捷的。从20世纪90年代与国际互联网连接以来,就开始出现一系列有组织的行为。比如,早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000年,当时的北京市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党组织就依据当地高科技行业较多、党员分散的特点,开始通过网络进行党组织活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全面启动“政府上网工程”。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7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2个省级政府、333个地级市政府和80%以上的县级政府都建立了电子政务网站[2]。同时,很多地方的政府网站同时是党建网(有专门的党建频道或网页)。
各地党组织对于新媒体的工具性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建设学习型政党结合起来,为党的思想理论的宣传、引导提供了工具。比如,远程教育已经成为全国城乡党组织思想教育的重要方式。再如,广东省委宣传部与广东移动公司合作,推出“移动网+互联网”的“网络学习天地”,目前使用人数已达43万人[3]。又如,贵州桐梓县利用互联网建立了党员学习平台,每个党员(包括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党员)在全国的任一地方,均可通过该县党建网自主选学各种课程[4]。在党员流动性大大增加的背景下,新媒体解决了党内引导舆论、更新思想观念的手段与途径问题。
二是为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员的组织生活提供了新型管理手段。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社会身份处在变动之中,人们游走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传统的依据地域或单位组织党员活动的方式受到了很大限制。在这一背景下,基层党组织出现了新的管理方式。比如,截至目前广东东莞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了21个网络党支部,通过网络党支部把众多工作、生活地点分散的党员连接起来,参加网络组织生活,甚至通过网络进行表决(实名)[5],以虚拟的手段实现了真实的沟通与交流。也许我们还不能够充分认识这种组织管理手段给党内政治生活带来的重大影响,但至少可以预见将给党内民主的发展带来机遇——平等的网络地位带来的政治反响。
三是成为转变治理模式的契机。网络中反映的问题,还需回到现实中解决,民众的诉求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行政回应,属于“善治”问题。在科层结构下,群众直接的利益诉求以传统的方式往往难以反映到各级决策机构,解决问题也要有一个较为烦琐的过程。新媒体的出现,特别是网络上各级领导的留言板、各部门的电子政务、电子信箱,可以使意见直接反映到有关决策机构。比如在山西长治,从2008年9月建立市委书记、市长的热线电话(手机)以来,对于群众来电来信,坚持每日都有情况汇总,每周有情况综述,年度有办结群众反映事项的总结;对于群众反映之事限时办结,办结之后有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当然,新媒体仅仅是一种民众表达诉求的载体,而合理的诉求能否得到解决,关键在党和政府是否重视并认真行动。新媒体本身不能解决治理问题,但以此为契机,可以促使各级公权力行使者去解决问题,形成新的联系群众的制度。
四是弥补了党内监督体制性缺陷。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体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构建的监督体系。从以往的实践来看,这一监督体系的最大好处是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开展监督,而弱点在于监督同级党政主要领导人较难,下对上的监督难度更大。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党内监督的缺陷。在过去的监督中群众举报已经占据了重要地位,而网络监督以其不受时空限制、举报者隐蔽、迅速、易于造势、易于引起有关部门注意等特点,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参与。这种参与尽管也会造成不实举报,但是,相对于政治冷漠而导致腐败蔓延来说,公民参与监督毕竟利大于弊。更为重要的是,监督本来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权力,网络监督不过是人民用自己的眼睛来盯住原本属于人民的权力而已。在这一问题上,广东湛江市委从2008年起至今,通过湛江电视台、奥一网、碧海银沙网、南都网现场直播县(市、区)委书记公开述职述廉,每次点击量均超过千万人次,跟帖、评论超过上万条。更为重要的是,对县(市、区)委书记享有考核投票权的市全委会委员、纪委委员、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书记们的考核当场打分,当场统计,当场公布。书记们对于网上的某些提问需要现场回答。此举把书记们的业绩、水平、应对媒体能力当场展示给民众,对书记们形成了巨大压力。书记们的考核成绩相差较大,说明考核结果较为真实而并非走形式。在2008年和2010年的公开述职述廉中,收到7万多条意见和建议,平均每位书记3000多条。这是一般书面调查、征求意见所难以企及的。这一举措重大意义在于,探索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把执政党的工作置于社会权力监督之下。
上述几方面,均有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积极作用。然而从长远来说,从执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来看,还需要高度重视宏观层面党的建设的制度创新,才能稳同地把新媒体的工具性作用与执政党的功能结合起来,使之有利于党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的扩大,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换句话说,在中国政治生活目前结构中,新媒体的作用尚未得到制度化地位。
比如,在党代表、人大代表作用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使公民通过新媒体发挥参政议政作用,需要制度化设计方案。平心而论,媒体过度参与政治,公民过度参与政治,并非稳定的社会所应有的正常现象。而且,公民的诉求原本应该通过人大代表、党代表,通过现行体制内通道表达出来。但鉴于现实中代表作用的不足,就使得普通党员、公民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主动而直接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以新媒体为载体的参政议政成为政治过程的重要元素。这一现象是当下社会条件的必然产物。在产生这种现象的社会条件充分改变之前,网上的参政议政,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决策的重要参照指数之一。但是,现在网上的民意表达还没有成为决策机构必须参阅的不可缺少的环节,还处在可有可无的状态,网络参政的制度化规定远远不足。相比而言,全国人大在开门立法方面,对新媒体运用较为成熟。全国人大的《物权法》、《劳动法》,以及教育、医疗等事项的改革方案,均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全民讨论。北京市地方人大的立法规划亦挂在网上,由市民评议。而党内决策对此并无制度化规定,主要依赖各地方党组织的决策机构的重视与自觉。某些决策究竟是否整合了多元利益诉求,是否与大多数人意见相吻合,均无从考量,难以监督。在多元利益群体并存时代,当下的决策方式,与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愿望、与党内民主的发展相比,都有一定差距。
再如,新媒体可成为有效的政治沟通机制,这在中央和某些省、市级领导中已经得到重视,官方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等经常以嘉宾访谈形式邀请各级领导与网民进行交流。但在一些地方和基层层面,对此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地方性重大决策、规划能否得到民众的支持,各阶层不同利益群体对本地区事务有何意见与建议,原本可以通过网络以低成本方式主动进行交流与沟通,但在地方层面还较少见到。有的地方虽然对舆论反响较大的事情进行回应,但主动交流却较为罕见。在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中,有很多不知情的民众参与,就在于民众的“不明真相”。如果能够有充分的党务政务公开,有充分的及时沟通与交流,可以减少这种现象发生的概率。这种沟通,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密切联系群众不可缺少的一环。
又如,新媒体可以成为改善治理的途径、方式,但这主要依赖各地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重视与自觉,亦无强制性规范。各地普遍设立了书记、市长热线或留言板,但是,其中也有相当部分成为形式主义的摆设。查阅一些城市的网页,发现有些数据还是几年前的,网页久未更新;有些“热线”并无事情是否办结的反馈,有的事项久未回复;有的回复是千篇一律,有的答复官气十足,等等。一方面,新媒体的确是一种技术性手段、一种传播介质,对党和政府的治理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对新媒体这种技术性工具,如果有适当的制度引导和规范,又可促进治理模式的变化,提高治理水平。二者是相互影响的。
解决上述问题,同党的民主决策机制、政治沟通机制、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改革与制度创新不可分离。
三、以协调党与社会关系为基础用好新媒体
任何媒体都是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政治制度、社会关系等因素决定着媒体的特定功能以及功能的实现方式。当下新媒体在中国的独特作用同样是中国政治制度环境下的产物。归根结底,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探讨相关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从根本上探讨如何运用新媒体为最广大人民服务,使新媒体的正面功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来,同时遏制其可能出现的负面效果。
(一)真正确立权力属于人民、执政为民的理念
这是解决一切与媒体有关问题的观念前提、价值取向。唯有充分认识社会——民众对于执政党、对于公权力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认识马克思向来主张的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才能充分认识新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所代表的“民意”(尽管不等于全体人民的意志)的重要性。说到底,政党政治的基本规律,就是人心向背决定着政党或政权的兴衰成败,是人民选择政党而非政党选择人民。应高度重视新媒体受众的表达与诉求,一方面是引导舆论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是公权力原本属于人民的体现。由此决定了现代传播理念以尊重公民的知情权、保护公民合法的利益表达权利为基础,以客观、实事求是为生命,也决定了执政党需要尊重政治规律,顺应时代特点,以新的姿态面对新媒体及其受众,以利于巩固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防止执政基础流失。唯有在这种理念之下,才能真正把新媒体作为政治过程中的重要元素而高度重视,并以适当的制度化安排体现其政治功能。
(二)树立维护社会公正的良好形象,改善党对社会的领导方式,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
新媒体折射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现实社会的利益关系问题。引导舆论正面看待社会利益关系,还得从现实着手解决问题:一是以党的政策来协调社会关系,既尊重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维持社会公正,又保护少数人合理合法利益。这是减少网络批判性言论的根本办法。二是把握时代特点,对社会的领导方式要以民主与法制为原则,倡导尊重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认民意表达的多样性。只要其表达是在宪法允许范围之内,就需把强制性手段改为疏导式方式。三是强化党的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即广义上的服务,既包含对社会民意的反馈与政治沟通,也包含调解基层矛盾,还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等等,以利于在基层社会中形成凝聚力。四是改进社会治理模式,建设高效、透明、责任、法制、服务型政府,同时承认社会层面的相对独立性,由社会承担起本应具有的责任,依靠社会的广泛参与形成新的治理格局,从源头上改善党、政府与社会关系,使公权力具有良好的形象。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与机制设置
客观地讲,新媒体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越大,越是折射出政治运作中某些环节的不足。因此,从制度建设上着手,才能使很多问题在体制内部及时得以解决而不一定拿到媒体上炒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把网络征求意见作为公共事务和党内决策的必要环节。重大问题、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无论党内还是党外,都需要在利益相关者范围内征求意见。这是民主决策的题中之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听证咨询是民主决策的机制之一,但传统的调研会难说真话,而网络征询民意是成本低、范围广、易于说真话的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机制之一。确认征求民意的这种方式,既是对社会力量的尊重,也是把新媒体的议程设置控制在特定范围的措施之一。
二是进一步完善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制度。在过去利益单一的时代,代表的表达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可以理解,但在多元利益并存的条件下,代表理应充分发挥其反映民意、表达意见的功能。如果民间的各种不满、意见或建议能够有渠道传递到决策机构,网络中的各种不满、牢骚、意见也就相应的减少,至少可以降低其激烈程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地方、基层与新媒体受众的互动机制。建议形成制度化规定,根据本地网民反映集中的问题,地方与基层领导定期与网民交流、互动,解答、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从以往的实践看,领导者与受众互动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有的领导有意识回避社会关注的某些焦点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较为复杂: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或事情本身复杂,难以用几句话说清;有的是牵涉到国家大的政策问题,不便表态;有的是担忧回答不好反而招惹不必要的是非;有的怕犯错误;等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对于某些说错话的领导,只要不是原则性错误,观其一贯工作表现,应以宽容的态度对待之;另一方面,加强培训,提高领导者素质与自信。事实上,因为领导者掌握了较多的信息源,对于相关政策、业务比较熟悉,所以理应有能力、有条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甚至难点问题。
(四)加强对网络文化的分类指导,增强制度的包容性
在中国的社会条件下,执政党对新媒体的发展、对舆论有领导之责。而党的领导,说到底是一种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影响力。我们可以把因互联网兴起而出现的各种媒体传播以及由此衍生的文化统称为“网络文化”。在网络文化中,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又可细分为多种形式,针对不同情况加以引导。对政治类信息,要强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对某些娱乐信息则强调健康、守法;对于私人博客,则强调社会道德的要求和法律的规范。至于如何看待互联网及手机短信中流行的“恶搞”,则需要辩证地分析。有的“恶搞”触及政治底线或社会道德底线,需要遏制。但也有大量的言论并无政治意义,只是社会心理的一种宣泄。比如,当下中国社会有一些群体性事件,部分“无直接利益冲突者”亦卷入其中。究其原因,有的与社会结构分化有关,有的因看到消极腐败现象而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下降,有的只是一种简单地从众心理,等等。在任何社会,社会情绪、群体或个体心理都需要通过一定渠道加以缓冲与调节,以防止出现更大社会动荡。而新媒体无形中承担起调节社会情绪的缓冲阀、调节器的作用。因此,在多元的社会,在尊重宪法、目标一致的前提下,执政党、政府对待媒体言论需要有一定的包容性,使各种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有特定的表达平台和通畅的表达渠道。这恰恰可以缓冲各种社会矛盾,稳定社会局面。如果缺乏包容性,过于刚性,不能把各种意见、正当的利益诉求包容在特定的表达渠道中,反而易于造成社会的紊乱。
党的政治影响力,还需要通过适当的表达方式体现出来。比如,在常态的政治生活中,以平等、开放、互动、亲民的姿态与社会对话,比之以权力姿态出现效果要好得多;以民主与法制的方式进行管理,比之以行政权力强制性手段管理更易获得社会认可。手段、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需符合时代潮流。
收稿日期:2012-09-17
注释:
①沃尔特·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一书中,论及拟态环境问题。拟态环境有如下特点:一方面,拟态环境不是现实环境“镜子式”的摹写,不是“真”的客观环境,或多或少与现实环境存在偏离;另一方面,拟态环境并非与现实环境完全割裂,而是以现实环境为原始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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