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地区论文,档案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开发和建设方针的贯彻落实,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档案及档案工作已成为档案界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重视和研究它们不仅可以使之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还对促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本文就少数民族档案、少数民族地区档案的含义及其特点提出一些认识,与同仁们讨论。
一、少数民族档案和少数民族地区档案的含义
自1960年在国家档案局召开的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少数民族档案”这个概念以来,在我国档案界逐渐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各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少数民族的政权、组织或个人形成的档案才是少数民族档案;第二种认为:凡是反映少数民族问题的档案都是少数民族档案;第三种观点认为:少数民族地区产生的档案才是少数民族档案。这几种认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统一。笔者认为少数民族档案有它特定的含义;少数民族档案也不等同于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必须把它们加以历史的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条指出:档案是“一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根据这个定义,做为一种档案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属性:①档案是由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形成的;②档案的内容是直接记录了社会实践的各项活动;③档案是做为历史记录保存下来的文件材料。少数民族档案是档案的一种,它也应具备档案的基本属性。
由于建国前,我国历史上存在着少数民族政权和政教合一的政治组织,还由于长期的封建割据,民族分裂,就产生了由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组织及个人形成的、并反映本民族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文件材料。这些文件材料中的一部分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保存下来,成为珍贵的文化遗产。保存下来的这一部分是了解、研究各民族的发展演变、文化源流、宗教信仰、民族关系、经济活动、自然地理、气象天文、医药卫生等问题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从这一部分文件材料的形成和所记载的内容来判定,它是少数民族档案(或称做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但是目前这些少数民族档案绝大部分保存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寺庙等单位或部门。只有极少数的散存在各地档案馆。保存在图书馆等部门的少数民族档案被称之谓:“民族历史史料”、“民族历史资料”、“历史文物”等。在寺庙还把长期传留下来的这些档案看做镇庙、镇寺之宝,从不轻易示人。又因为图书馆等部门对这些民族档案各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保管、整理、利用的方法,因此《档案法》第12条也明确规定:“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所以根据档案的定义及目前保管的现状,少数民族档案的含义是:建国前,少数民族政权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各民族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风土人情等情况并保存下来的原始记录。
建国后,由于少数民族政权和政教合一的组织在我国已不复存在,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睦相处融合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实行自治的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它所产生的档案是国家档案全宗的一部分。而少数民族团体及少数民族个人等产生的档案,同样属于国家社会团体或各单位全宗的。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是谁也离不开谁。做为历史真实记录的档案是由各民族共同形成的,更是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不能简单的分为少数民族档案和多数民族档案(即汉族档案),这样既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更不利于民族团结。因而建国后,档案的形成者是一个民族共同体,不可能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档案所记载的内容反映了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历史。因此由一个少数民族形成并反映本民族社会实践活动的档案——少数民族档案不可能再产生。而存在的是少数民族地区档案。
我国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形成“小聚居”和“大杂居”的分布特点,因而形成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档案和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档案二种类型。建国后,许多大小不同的少数民族聚居在自治地区。在全国形成了共有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105个自治县、2944个民族乡。在这些地区活动的少数民族构成了自己特有政治、经济、财政、文化等特点。由此产生了反映这些特定内容的原始记录——档案。
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为数极多,几乎遍及全国各县市。但他们大约只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6.8%。他们的政治、经济、财政、文化等同当地或汉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有着密切的联系或者融为一体,体现不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其档案内容也主要反映出当地或汉族活动的情况。
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包括聚居地区和杂居地区的两种情况,它们都是我国全部档案的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在民族聚居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占全国总面积的60%以上,因此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应主要是由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形成的。所以少数民族地区档案的含义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少数民族人士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并做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的文件材料。它既包括用少数民族文字形成的文件材料,又包括少数民族和汉族用非少数民族文字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少数民族地区档案的特点
要认清少数民族地区档案的特点,首先要明确我国少数民族的特点。我国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多样性。我国55个民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差异,建国前的社会形态和进入社会主义阶段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各自在不同的历史环境、自然条件下逐渐产生、发展起来,形成各自的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生活习俗。这些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生活习俗是通过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宗教、社会风尚、饮食习惯、节日庆典等表现出来,构成各民族多元化的经济、文化、心理素质和生活习俗。
2.封闭性。由于历史的原因,绝大多数民族分布在山区、干旱地区和草原,形成了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组织和结构。封闭的自然环境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成了地理上和心理上的封闭。再加之各民族有着很强的民族自觉感和自尊心,对其它民族的文化往往采取防范和抵制的态度。由于自然和心理的因素,构成了民族封闭性的特点。
3.并存性。社会的存在决定意识。我国少数民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的时间相差很大,经济基础也不相同。因而造成社会发展中各种生活形态和意识同时存在,形成并存现象。这种并存现象表现在各个方面:如在流通领域中,定期的集市贸易同现代商业网点同时存在,货币交易同以物易物同时存在;在意识形态中,各种宗教同无神论并存;在教育领域中,庙宇、阿訇的传教同现代中小学乃至高等教育并存,本民族语言文字同其它民族的语言文字并存;在社会生活中,其主体民族同其它民族并存等。这种现象表现在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构成了民族并存性的特点。
根据少数民族多样性、封闭性及并存性的特点,笔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档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民族性。少数民族地区档案来源于各民族的社会生产、生活各方面,反映了本地区的政府、机关为本民族及其它民族服务的内容;记载了本地区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研等各方面的内容,体现出各民族的特性。另外由于语言、文字等文化方面的差异,使少数民族形成的档案在文字的使用、书写的格式、文件的体式、稿本的形成、文种的应用等方面更显出其特有的民族特点。民族地区中各民族的自治政治、经济基础以及多元化的文化、心理素质和生活习俗形成了本地区档案的民族特点。
2.自治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自治管理,这种自治管理集中体现在自治权上。少数民族地区的档案就记载了行使自治权的经过、处理自治事务的决定、办法、规定以及制定的自治经济方针、财政计划、施政方针等。又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在执行公务时,同时使用区域自治民族和汉两种语言文字。也就是使用两种文字行文,形成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同一内容但不同文字的档案,使多种文字稿本的档案并存,它们都具有法定效用,都必须同时立卷归档,做为一个保管单位进行保管,整理、装订和提供利用。因此从档案的内容以及档案所使用的文字、档案的管理等都体现出民族自治的特点。这个特点主要是有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中各民族并存性的特点所决定的。
3.障碍性。少数民族的文字是祖国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少数民族中除回、满、壮族等一般使用汉字外,其余大多使用本民族的文字,特别是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这就形成了大量的少数民族文字的档案。由于文字、语言的障碍,给各民族的管理、交往、交流、学习等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同样大量少数民族文字档案的形成,给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带来了障碍,增加了管理和利用档案的难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的交流就显得更为重要。做为信息之一的档案,由于其内容受到不同民族文字的制约,就会影响信息的交流或获取,实现不了档案的本质属性,也就失去了档案本身的价值。还由于封闭的自然环境和心理因素,以及对其它民族文化的抵制,或者对外来文化有一定的消化过程,使得用少数民族文字记载和反映新生事物、新科技、新理论等内容时,就有了一定的障碍。其档案内容的知识性、价值性和及时性就远远落后于汉字或其它文字所形成的档案。这种障碍性的特点表现民族封闭性特点的一方面,也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的发展。
三、结语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历史的进步、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对少数民族档案和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加以历史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档案和档案工作。认识少数民族地区档案的含义及其特点,对我们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档案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是大为有益的。
注释:
①肖永福:《少数民族档案文献研究初探》。见档案出版社出版《少数民族档案史料评述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1988年)。
②牛创平:《青海省少数民族档案史料概述》,见档案出版社出版《少数民族档案史料评述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1988年)。
③杨集龙:《白族历史与档案史料》,见档案出版社出版《少数民族档案史料评述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