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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064(2007)02-0012-06
道德教育应该从小抓起,这早已是人们的共识。但是个体道德本质上具有高度自觉的特性,而幼小的孩子又是未成熟主体,那么道德教育能不能从小进行?尤其是一种通过引导孩子道德学习的道德教育能不能从小进行?怎样引导未成熟主体进行道德学习?解决这些问题都必须从道德是什么?未成熟主体是什么?开始进行认真研究。
一、道德是什么?
“道德是什么?”历来存在着分歧。“对道德理解的分歧在亚里斯多德时代就已经产生了,归纳起来说,亚里斯多德的‘德性论’道德哲学和后来康德的‘律则论’道德哲学的取向是不同的。亚里斯多德强调,道德是习惯,是在人的早期生活中养成的,通过个人持守变成内在态度,它不依赖于外在的规约和要求……可见,亚里斯多德的“德性论”道德哲学突出道德形成的个体性线索,而“律则论”道德哲学开启的则是社会性的视角,它强调道德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准则,由准则而至舆论,由舆论而至社会意识形态,并进而成为一种道德律令”[1]。而中国古代则趋向于将二者统一。陈桂生指出“中国古代‘道’与‘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道’相当于现代的道德规范;‘德’大致相当于个人的品德(道德心理品质)[2]。
但目前社会上一般的理解倾向于“律则论”。目前正是这种有倾向性的理解使得道德教育走向误区,因为把道德片面地理解为“起约束作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看不到人的道德潜质,不调动人的自我完善内在需求,就只能把道德教育变成需要灌输的,甚至强加的单纯外在努力,其结果是德育实效不高。这个问题在主体性觉醒的当代显得更加突出。
笔者同意“道德所要求的规则终究要靠个人来把握并加以主动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最终应当是变成个人的”[3] 这一观点。笔者强调道德的本质是一种个体价值选择基础上的自愿行为。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才有必要探索重在引导学生道德学习的一种道德教育。
二、道德的生成是一个主体性逐步全面生成的过程
主体性研究表明,道德是指主体如何自觉对待他人、社会、自然和自我。道德学习的本质是人满足道德需要的自主建构,核心是追求自我价值,也就是满足自尊的需要。道德学习应该是主体建构的过程。一个人如果自身没有主体性,就不可能生成真正的道德[4]。
(一)道德的本质是一种个体价值选择基础上的自愿行为。
首先,是因为人的存在具有二重性:人既是个人的存在,又是社会存在物。这就决定了道德需要表现为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人有发展各种社会关系的需要,也是马克思说的“表现为社会需要的个人需要”,所以道德从根本上说是出自自我的需要。
其次,道德生成、发展的根本前提是人的主体性。人的实践是由两个尺度进行的,不仅用“物的尺度”(客观规律),还要用“人的尺度”,即根据主观需要,按照价值追求进行的。“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5],所以道德在本质上一定表现为个体的自愿行为。
再次,从心理层次上分析,道德思维的结构形式是一种类我思维,把他人当成与自己同样的主体看待,个体的价值选择统摄了自己和他人共同需要;道德思维的内容是一种利益行为思维,即自己行为受到赞美后,产生做得更好的心理趋向,表现在行为上为自愿行为[6]。
如果从高层次的道德智慧分析,道德智慧不是机械地按照规约行动,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以最高的价值原则恰当地采取某种自愿行为。
从常识说,人的行为如果不是通过价值选择而自愿进行的,就远离了道德性质。一个人在外力强迫下,或者在利益的驱使下,虽然客观做了符合道德的事情,仍然不能认为他是有道德的。
道德的本质决定了道德的逐步生成主要决定于两个条件:首先价值选择和自愿行为都决定于一个人的自我意识水平,而价值选择是指客观事物对自己的价值、意义,因此道德生成除了自我意识因素外,还决定主体于对客观事物,包括对社会规范的认识、理解程度。正是自我与对客观事物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价值需要的层次,并进一步决定了道德生成。所以道德的生成实际是一个主体性逐步全面生成的过程。
(二)理解是个体道德发生的基础。
道德的生成和认知形成的基础、过程都很不一样。正像狄尔泰指出的“自然需要说明,而人需要理解”。人和自然界的物质不一样,人有需要、愿望、价值追求;人的生活世界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世界,它所呈现的“目的—活动”结构并不是单纯的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人不仅生活在现实世界里,还生活在一个意义世界里,因此对人和人的生活世界,不是简单的“知”和“思”,而是需要“理解”和“体悟”。
心理学研究也发现,当孩子的交互性观点采择能力出现之后,“就会对他人的感受和心态变得敏感起来,能够依据自己的经验猜测别人的需求和喜怒哀乐,这正是俗话所说的‘设身处地’。”[7]相应地出现道德行为。
对人的需要、愿望、价值追求,不能靠一般的科学知识就能把握,而是要投入自己全部的人格因素,也就是只有依靠自己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才能发现、体验、感悟、理解他人的需要,只有在这时道德才真正发生,所以理解是个体道德发生的基础。
(三)自尊是道德生长的起点。
由于道德的本质是价值选择基础上的自愿行为,因此真正道德必须以价值意识产生为标志。人对自我价值的追求表现为自尊。“自我尊重是指人对自我行为的价值与能力被他人与社会承认或认可的一种主观需要,是人对自己尊严和价值的追求”[8]。自尊和价值的追求就是道德的追求,自尊实际是道德生长的起点。
自尊虽然是人们主动发展的动力,但是不论是自尊的形成和自尊的发展,都离不开周围世界的影响和制约,离不开和周围世界的互动。人要想获得自尊,得到发展,就要不断地调节自己和周围世界的关系,这里有认识关系,实践关系,而最本质的是价值关系,也就是尊重的关系(尊重就是建立在价值评价上的一种态度)。如果不尊重他人,自尊也不能获得;如果一个人最高的追求是自我价值,那么说明他懂得价值是什么,也就会同样理解他人的价值,尊重他人的价值。因此自尊总是和尊人联系在一起。各种道德学习都是在错综复杂的自尊和尊人这个基础上实现的[9]。因此自尊和理解他人、尊重他人是分不开的,道德的发生、发展是以自尊为起点,理解为基础。
(四)从未成熟主体的特点引申出前道德素质概念。
理解是个体道德发生的基础,但是未成熟主体发展的特点则是完整,但不完善。也就是他的主体性和思维等都是完整地存在,但是不完善——认识、对待客体是先表面、后内部;先从物质层面区分自我与外界,后从心理、意识层面区分自我与外界。所以他们只能是先了解(先把人和物一样去认识),后理解。由于不成熟,他们只能是从他律走向自律,在与他人共生中走向独立。也就是说未成熟主体不可能通过成人主观努力,就可以提前生成道德。
我们对实验班发现,小学二年级学生,在回答“你现在最想知道的问题是什么”时,24个学生共提73个问题。如“九大行星是怎样形成的?”其中16个(22%)涉及人,但都是人的自然现象方面,如“人为什么不会飞?”73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第一名最好?”和道德、价值有关。
在对十六个小学生专访过程中发现,他们回答“你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件”时,年龄越小,印象深刻的事件中,自然现象占比例越高。
这种现象可能说明:人对世界存在的认识,最容易的是物质层次,其次是精神层次,更难的是价值层次。而道德就是价值选择,因此道德是未成熟主体比较晚才能理解的内容。
霍华德·加德纳认为道德的“实现需要一系列的智力”,“就它本身而言,不是智力……是关于人类本质最高层次实现的陈述”。[10]这说明自尊虽然是道德生长的起点,但是它不能孤立存在、发展,需要依靠许多相关的素质,既有智力方面的,也有情感方面的。
当然道德并不是突然出现的,绝不是不需要我们努力,只是静等它产生。主体在产生严格意义上的道德之前,已经存在着前道德素质,它实际在孕育着道德胚芽。前道德素质是指个体道德生成之前已经存在的那些与生成道德密切相关的素质。它虽然不是道德,确是道德的前身,是道德生成不可少的素质。我们的任务是积极营造有利于孩子们自主构建前道德素质的条件,引导他们进行道德学习。
三、对未成熟主体应该更加重视前道德素质的培养
对于未成熟主体,教育者不应该主观地、一厢情愿地制定道德教育目标,更不应该人为地“揠苗助长”,以为通过外部灌输就可以使他们提前生成出色的道德品质。
人类的童年期(成长期)是动物界中最长的,这不只是由于生理成熟的需要,更重要的是社会化的需要,即人与人关系的成熟、道德成熟的需要。
对于幼小的孩子,当他们自我意识和认知尚未达到道德产生的条件时,教育者的努力应该集中在前道德素质的培养上。
前道德素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先天的道德学习潜质:同情心。
人类是特殊的社会动物,所以通过遗传,人类不仅遗传了兽性,更重要的是也遗传了人性,而“向善性”就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孟子就指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11]这“四端”在婴幼儿已经有不少表现,说明存在着先天的道德学习潜质,对这些潜质的发现与保护、激发,也是培养前道德素质的组成部分。
(二)后天的道德学习潜质:道德敏感性。
其实“道德敏感性”和“道德依从性”在早期同时存在。“道德依从性”是出于安全的需要产生;“道德敏感性”是出于交往情感依恋的需要产生。但是由于幼小孩子处于弱势地位,常常被成人看到的是他的“道德依从性”而不善于发现、也不重视他们的“道德敏感性”。
“依从性道德是一种他律性道德,行为具有盲目性、被动性、工具性和情境性等特点。尽管依从性道德是受外部压力或功利驱动的工具性道德,但它作为品德建构的开端,可使主体获得关于规范行为的执行经验,确立起遵从结构中的行为成分,为认同的产生创造了条件。”[12]“可使主体获得关于规范行为的执行经验”,但是根据我国潘冬芳同志的研究表明:“对于行为规则认知并不是影响儿童亲社会行为发生的决定因素”,而“亲社会行为发展水平较高的往往是那些对他人的情感、处境有更为准确理解和体验的儿童。”[13]因此,要想日后生成真正的道德,绝不能满足于依从性前道德学习,停留在盲目地依从阶段,而应该是在道德潜质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对他人的情感、处境有更为准确理解和体验”的素质——即道德敏感性。
道德敏感性是指“儿童在与他人交往中,逐渐理解亲人、同伴及其他人的情感、愿望和需要”[14]的反应比较迅速、强烈,婴儿的“敏感性其实也是儿童最早表现出来的对他人的一种理解与同情”。[15]道德敏感性的特点是:它不是依据道德规范,而是建筑在道德潜质的基础上,通过“正确的交往;亲身体验;关注他人的愿望;理解他人的情感、愿望和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前道德素质。
我和奶奶的故事
我的奶奶今年整整是66岁,脸上的皱纹很深很深,这是为我们一家人操劳留下的痕迹。我的奶奶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她都按时接我送我。不管老师把我留得多么晚,奶奶还是会耐心地等我。在回家的路上奶奶还会对我说:“小霄你一定要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不要老被老师留下!”我听了奶奶的话,心里很难过,我在心里暗暗想:我要好好学习,专心听讲。不再让奶奶在外面挨冻了。
——慧忠里小学四(1)班小霄同学
这位小同学表现出来的道德敏感性,首先来自他和奶奶的交往:“奶奶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她都按时接我送我。不管老师把我留得多么晚,奶奶还是会耐心地等我”;“在回家的路上奶奶还会对我说:‘小霄你一定要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不要老被老师留下!’”。其次来自他关注他人的愿望:“不再让奶奶在外面挨冻了”;再其次他有“耐心等人”“挨冻”的亲身体验,他能进一步理解了奶奶的情感、愿望和需要“脸上的皱纹很深很深,这是为我们一家人操劳留下的痕迹”。
(三)与道德敏感性相关的各种素质。
首先是主体性素质。这时他们的主体性虽然不成熟,但是正在迅速发展,自尊心的发现、保护和唤醒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其次,相关的各种能力。“比如情绪、情感分自我愿望能力、移情能力、体验感受能力、情绪沟通交往的能力以及调控能力等”[16]。
还有相关的各种情感。“包括依恋感、安全感、快乐、自我悦纳和由此产生的自尊、自爱、同情、怜悯、利他心、荣誉心责任心及崇高感等”[17]。
四、前道德素质的特点
(一)情感因素占重要地位。
情感——是个体早期意向和认识的综合体。所以分析前道德素质不仅要立足于自我意识和认识水平这两方面,尤其要关注他的情感状态。
一个有趣的实验
妈妈和幼小的孩子一起来到一个盒子面前,里面是一只黄绒绒的小鸡。在打开盒盖的一霎那,妈妈故意做出惊慌的表情;第二次妈妈把盒盖打开,是一只粗大的蟒蛇,她微笑着轻轻地抚摩蟒蛇。
实验的第二阶段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打开装有蟒蛇的盒子时,孩子高兴地去抚摩它。而当打开装有小鸡的盒子时,孩子却惊慌地逃走了。
为什么出现这种不同常理的现象呢?原来婴幼儿在探索新事物的时候,总要从妈妈的情感表露去寻找信息,帮助自己确定行动。实验中的这个孩子就是观察了妈妈在打开盒子时候的表情后,从而确定了自己的行动——高兴地抚摩蟒蛇和惊慌地躲避小鸡。所以婴幼儿的模仿,主要是通过情感体验,而不是单纯靠观察,更不是靠灌输。
道德更多的是涉及人类社会、文化(而不是大自然物质世界),因此它的产生要靠情感体验和其他体悟。
(二)他律走向自律。
人类的成长期很长,有一个很长的社会化过程。在这个阶段,由于未成熟主体实际是处在对成人依附的情况下,这就决定了他要按成人的价值标准行事,用重要他人的价值观规范自己,表现为他律下的依从性道德。不过他们只是在表面上主要以成人的价值标准来评价自己,实际上仍有一个不断发展的潜在的支配自己的价值标准,即满足自己需要的标准在起作用,这里又有自律的萌芽。所以前道德素质的特点是他律与自律以不同的比例并存,从他律走向自律。
在这个漫长的转化过程中,未成熟主体通过实践,一方面自身的智力、自我意识和能力逐步发展,成为自律的基础;另一方面不断地发现他律关键人物(成人)的观点和客观事实发生矛盾,从而动摇了他律的基础。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实践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为自律打好基础。
2.发现事实与自己主观认识的矛盾——为自律做好准备。
3.发现成人的认识与事实之间的矛盾——动摇了他律的基础。
4.发现成人之间(如教师和家长)认识上的矛盾,引起对他律权威性的怀疑——进一步动摇了他律的基础。
5.未成熟主体的前道德素质中充满了他律走向自律的过渡特点——他律与自律并存。
(三)从对物的了解逐渐走向对人的理解。
未成熟主体从对物的了解逐渐走向对人的理解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儿童对动物的理解可能是重要的中间环节。由于幼小孩子认识的零散性和表面性,必然造成对复杂的人理解上的困难,需要一种过渡性质的替代物。而动物的弱小,行为与心理比较简单、透明,就更容易使孩子表现出道德敏感性。不仅在实验班孩子们的日记、传记中对动物的动情,占了很大比例,就是每个人的童年回忆也能证实这一点。
下面是一位博士的童年回忆:
为猫送葬——迸发的“社会情感”
一次意外,使我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我们几个小家伙捉迷藏,我不小心压死了一只小猫。大家非常伤心决定为它举行葬礼。我捧着它的灵柩(一个纸盒)走在前面,伙伴们排成一串,步履沉重地跟在后面,来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挖开泥土,轻轻地把她安葬下去,再垒起一座小坟茔。燃起了香,烧了纸钱。然后我们一个接一个跪下去向她磕头。大家神情庄严肃穆,个个眼中饱含泪水[18]。
五、引导未成熟主体道德学习的基本原则
儿童的道德自主构建,并不是孤立的进行,而是在与亲密的重要他人互动中发展自我意识,提高自我调节能力。因此成人要当好儿童的道德自主构建的号角、镜子和灯塔,既能对他们的行为、认识进行唤醒、反馈,又能进行价值引导,也就是把握好从共生走向独立过程中的道德学习,适时培养未成熟主体的前道德素质和道德素质。
(一)发现道德潜能、道德敏感性。
套用一句名言“世界上不是缺少道德萌芽,而是缺少发现”。如果不是“把道德看作是一种单纯外在的约束、管理人的法”,而是想培养主体性道德,那么,认真发现未成熟主体的道德潜能、道德敏感性,就是成人第一件要做的事情。
(二)在交往、实践中进行道德学习。
道德发展和认知发展不同,道德要解决“信不信”的问题,只有依靠亲身体验,尤其是情感体验,才能内化为主体的素质。交往、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不仅对于道德学习,而且对于前道德素质的生长也很重要。情感的发展,自我意识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交往、实践。事实证明交往中才能发展自我,理解他人与自我概念发展相辅相成的。当通过交往发现别人的长处后,推动自己主动学习;当交往引起争论时,不论是吸收对方正确观点,还是指出事情的真相,抨击对方的错误,捍卫自己的观点,都是在发展自我和认知水平。
(三)关注道德困惑的第一次解决。
成人要重视在儿童早期出现的道德困惑,特别要抓好第一次结合具体行为指导的解惑。如第一次和(相对的)陌生人交往;第一次解决孩子关系中的矛盾。例如儿童反映“他打我”,“他们不带我玩!”,成人要及时和孩子交流。但是通过调查发现不少家长就是由于忽视了在儿童早期遇到道德困惑时进行互动(发现孩子好的做法,引导解决不足),留下了道德学习的隐患。
(四)通过“重大的小事情”和游戏开始培养道德学习的能力。
对于未成熟的孩子来说,许多小事情和游戏都有重大的意义。成人要认真研究孩子的这些“重大的小事情”和游戏,引导他们通过对小事情和游戏这种儿童特有社会生活的处理过程进行道德自主构建。
古人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对于未成熟主体更应该如此。因为道德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而且未成熟主体不可能经常经历重大事件。但是就是这些小事情,游戏,它不但能够提供道德学习的内容,而且由于它和儿童生活亲近,又浅显易懂,容易掌握,反而成为培养未成熟主体道德学习能力的最佳选择。
(五)成人要善于对儿童作情感表达。
在儿童的道德敏感期,他的观点采择能力形成要依靠成人的恰当反馈。最有效的方法是成人善于作情感表达,而不是灌输抽象的道理。情感携带着大量认知的信息,又是与儿童互动时受欢迎的表达方式,因此需要大力提倡。
(六)从小引导“换位思考”。
未成熟主体的不成熟,就在于不能区分自我与外界,习惯于从自我出发认识和对待外界。但这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随着自我意识和认知水平的提高,认识和理解他人的需要和可能都在逐渐出现。这时道德的一个重要观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往往通过“换位思考”有效地为未成熟主体接受。例如现在通过实践证明比较成功的角色扮演——扮演盲人、孕妇,甚至为母亲洗脚,都能够得到“换位思考”的效果。
成功的原因,还在于这个“换位思考”中的“换位”是通过亲自去行动,才能带来的“思考”,不同于那些灌输与说教。
(七)不同智能结构的孩子,道德学习有不同的突破口。
道德是建筑在智能之上。因此不同智能结构的未成熟主体,他的道德学习应该有不同的突破口。一个交往智能强的孩子自然能够通过他善于交流,理解别人的需要而掌握“民主”的涵义,而一个音乐智能强的孩子,通过他熟悉的乐队中指挥与乐手的关系同样可以掌握“民主”的涵义。
(八)发现新道德。
道德在不断地发展,道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所以我们不应该把我们成人熟悉的甚至原来认为绝对正确的道德都僵化固定起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谈到:“……取而代之的将是什么呢?这将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样的人们一经出现,对于今日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做的一切,他们都将不去理会,他们自己将知道他们应该怎样行动,他们自己将造成他们的与此相适应的关于各人行为的社会舆论——如此而已”[20]。
当然并不等于新一代所呈现出来的所有表现都是自然正确的,同样重要的是道德也有继承性。所以哪些新道德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代表了人类最大利益;哪些是貌似新颖,本质陈旧,则需要认真鉴别。但是不论怎样,发现新道德,推动新一代的道德学习肯定是所有人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