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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评论作为一种特殊的史学实践活动,它所关注的是历史学研究的所有方面、全部过程。这也就是说,它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去评论史学活动的所有方面和全部过程。因此,史学评论的内容是丰富多样的。一般说来,事实评论、价值评论、文采评论、史德评论,是史学评论的几个重要方面。
一
事实评论是史学评论的最基本的方面。事实评论是考察历史研究成果中所涉及的基本历史事实是否具有真实性。史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根据在于历史事实,只有坚持历史事实的真实性,才能使史学活动获得坚实的基础。因此,评论历史事实是否具有真实性是考察历史研究成果是否具有价值意义的前提条件。
追求历史事实的真实性并把这视为史学评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早在中国史学开始兴起之时,“秉笔直书”就是史家所遵循的记事原则。为中国史学开创求实传统的“董狐精神”,时至今日仍是史家撰史所追求的境界。中国古代史学自司马迁《史记》被誉为“实录”之后,存实录、写信史便成为大多数史家追求的目标。随着史学的发展、史学意识的增强,追求历史真实,已从对历史撰述的要求成为评论史学活动的一项具体原则。如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所提出的有关史学评论的范畴如“详实”、“准当”等;又如刘知几《史通》的《直书》、《曲笔》专篇,分析“直书”是实录的前提,而“曲笔”则会造成实录难求。宋人吴缜在《〈新唐书〉纠谬》一书的序文中指出,评论一部史书的优劣、高下,要看它是否具备事实、褒贬、文采这三个基本条件;吴缜又认为,于这三者之中,以事实最为重要,他说:“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吴缜把“事得其实”作为撰史的基础和评论史书的主要内容来看待,显示出他在史学评论上的卓识。
中国古代史学家的“求实”从长远来看,是为了传存信史;从现实来看,是为了“劝诫”,正如同刘知几所说:“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注:《史通·直书》。)近代史学家也极力主张史学评论应以“求真”为前提,认为:“夫吾侪治史,本非徒欲知有此事而止;既知之后,尚须对于此事运吾思想,骋吾批评。虽然,思想批评必须建设于实事的基础之上;而非然者,其思想将为枉用,其批评将为虚发。”(注: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五章。)倘若从追求历史事实真实性与治史目的的关系把握上来看,他们都清楚地意识到前者是后者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追求历史事实真实性,同样是为其史学目的的实现创造前提条件。但马克思主义史学作为一门科学,它所探索的是人类关于自身的科学认识,即关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真理性认识。由此出发理解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它就不是一般的“实录”和“实事”了,它所要求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是能够反映历史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的历史真实内容。
历史文献资料是史学家根据历史上所发生的真实事件,经过选择后的记录。研究历史必须依据史料才能进行,史料包括实物与文献资料,我们更多地是运用文献资料来进行历史研究,而当我们在选择、运用文献资料时,难免将记录者的主观意识视为历史事实或者只将记录者的主观意识作了部分的清除,由此而影响历史事实的真实性;另外,研究者自身也难免将自己的主观意识渗透或浸染所选择和运用的文献资料,以至失却历史事实的真实性。作为事实评论,考察其是否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性,是考察史学家在反映历史真实时,在多大程度上坚持了或偏离了历史的真实性,即考察他们的主观意识与客观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和状态。尽管不带任何主观意识的历史事实是难以企及的,但事实评论的作用是在逐步推进史学领域的科学认识。
历史事实作为一个概念,它既可以是一个人名、地名,一个朝代建立的具体时间、一次战争的具体过程,也可以是一种历史现象的概括、一种历史过程的抽象。作为前者,可以借助于史学的辅助学科如考据学来解决真实性的问题,而关于后者,更多的是运用历史与逻辑的方法来解决。
二
史学的价值评论以事实评论为基础,是对事实评论的深化和升华。具体说来,价值评论是对史家、史书关于历史事实的解释、论断是否允当,以及这种解释与论断在当时及后世的影响与价值的评论。总之,价值评论是对史家关于历史事实价值判断的评论。
史家、史书关于历史事实的解释与论断,是史家在确定了历史事实真实性的基础之上,对于历史事实所具有的性质、特点、作用以及意义等方面的深层考察。不同时代的史学家、甚至同一时代的不同史家,他们都将依据不同的世界观、历史观、史学思想、思维方式和史学方法对历史事实的性质、特点、作用以及意义进行肯定或否定、好与坏、积极与消极的解释与判断。这是史家对历史事实所作的一种价值判断。
历史上许多史家并非认为对历史事实进行价值判断是必要的。清代著名考史学者之一王鸣盛认为:“大抵史家所记典制,有得有失,读史者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也;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俾数千百年建置沿革了如指掌,而或宣法、或宜戒,待人之自择焉可矣。其事迹则有美有恶,读史者亦不必强立义法,擅加予夺,以为褒贬也;但当考其事迹之实,……。盖学问之道,求于虚不如求于实,议论褒贬皆虚文耳。作史者之所记录,读史者之所考核,总期于能得其实焉而已矣,外此又何多求邪!”(注:《十七史商榷·序》。)在王鸣盛看来,“议论褒贬皆虚文耳”,无论作史者或读史者,都只须追求历史事实的真实,惟其如此,才是“学问之道”。西方史坛19世纪的代表人物兰克,将自己研究历史的目标规定为:“只不过是说明事情的真实情况而已”,(注:转引自[英]乔·皮·古奇著《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上册第170页,商务印书馆1989年10月。 )他反对对任何历史事实作出价值判断。他们重视历史事实的真实性,固然是对的;然而,人们的史学活动证明,对历史事实进行价值判断,这是任何一个史学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孔子以“《春秋》笔法”开历史事实之价值判断的先河,如《春秋》的例,大多就是一种价值判断。司马迁则善于运用“于序事中寓论断”的表达形式,即在历史叙述的过程中把价值判断表达出来。主张历史研究应“如实直书”的兰克在他的著述实践中也很难做到不带任何价值判断。如他在所著《教皇史》一书中指责普法战争是法国侵略普鲁士,他评价梯也尔“对于正当的事业作出伟大的功绩”。由此看来,对历史事实进行价值判断是任何史家都无法回避的,价值判断渗透在整个历史学研究过程之中,甚至对史料的选择都不能完全脱离某种价值判断。
既然历史学研究过程中无法回避价值判断,而史家又因其所持的世界观、历史观、史学思想、思维方式以及史学方法的不同,因此,价值判断差异之存在就成为必然的了。那么,什么样的价值判断才是符合客观历史真实的?才是符合科学的?价值评论就是通过分析、批判从而进行选择并以此规范和引导制约价值判断的诸多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价值评论就是对史家、史书关于历史事实价值判断的再判断。
价值评论既是一种价值判断,首先应解决的是价值判断的标准问题。由历史事实所反映出来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人生等许多方面,各方面都有着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然而,许多方面的价值判断标准都受制于一个根本的价值判断标准,这一带根本性的价值判断标准如何决定?由于史家治史的目的是构成价值判断诸因素中的主要因素或决定因素。所以,价值评论的标准最终是为史家治史的目的所决定。
价值评论的视角具有多样性。史家关于历史事实的解释与论断,几乎涵盖史学活动的所有方面、全部过程,既包括对历史上所曾发生的某一具体历史事实的解释与论断,也包括涉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某些历史事实的解释与论断。评论的对象可能是关于历史的,也可能是关于史学的或史学方法的。总之,价值评论的对象是宽泛而多样的。根据价值评论的这一特性,在进行价值评论时,可以从整体上进行全面评论,也可就某一方面、从某一角度进行评论。价值评论采用多样性的视角,从不同的角度切入评论对象,这将更加有利于对评论对象的把握。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价值评论是对史学思想的发现与创造。价值评论是评论者对史家、史书关于历史事实价值判断的再判断。在这一过程中,评论者的视野并非仅仅停留于历史事实的价值判断,而是透过历史事实的价值判断、去揭示形成这一价值判断的世界观、历史观、史学思想、史学方法等,史学家虽然对于某一历史事实作出了价值判断,但往往未能自觉意识到其世界观、历史观、史学思想与史学方法等因素,对他们进行价值判断所产生的影响与作用。而经过史学评论者的价值评论,便可能获得一种新的发现。说价值评论是一种创造,这是因为价值评论就是一种批判过程,它需要高屋建瓴地提出问题,经过分析,揭示出对历史事实判断中带规律性的本质问题,由此而倡导一种史学思想。刘知几的《史通》、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就是关于史学价值评论内容这一特性的最好说明。
价值评论是史学评论的内容之一,但它完全可以作为史学评论的全部内容看待。我们把它与其他几个方面并列起来而构成史学评论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为着表述上的方便。它在史学评论中的这一重要地位,是由它的特性与作用所决定的。
三
历史著作要获得生命力和社会价值,主要在于它能否揭示重大的历史事变和历史发展的进程,或是真实地、至少是比较真实地反映某一社会历史的面貌。历史著作要获得这种生命力和社会价值,还有美学上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历史著作的结构之美,即通常所说的体裁和体例;一是历史著作的语言表述之美。文采评论即是对历史著作在文字表述上的审美评论。文采评论在史学上有着久远的传统。从历史撰述的发展和史学评论的发展来看,历史学家和史学评论家们对历史撰述之语言表述有着具体的美学要求。
历史著作是以语言作为符号,向人们传达历史的信息,揭示历史的真理。优秀的历史著作,总是伴随着史学家良好的语言表述素养。由于多数优秀史家都十分重视历史撰述的语言表述,所以历代史学评论家都把是否讲究语言表述作为评论历史撰述的一个重要准则。班彪评论司马迁的《史记》称:“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注:《后汉书·班彪传》。)陈寿撰《三国志》,也被时人称为“善叙事,有良史之才。”(注:《晋书·陈寿传》。)刘知几在《史通》里所作的理论概括是:“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历史撰述中的“叙事”主要是语言表述问题,以上所作的评价,实为对史家语言表述能力的肯定。宋人吴缜评价史书的标准为:“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注:吴缜《〈新塘书〉纠谬》。)章学诚也曾讲到史书的“文字之佳胜”的问题。(注:《文史通义·文理》。)梁启超所论的“史家四长”中的“史才”一项,也十分强调史书的文字表达的重要,这些都是对“文采”的强调。这说明无论是史学家还是史学评论家,都把善叙事、重文采看作是历史撰述的一个重要的要求。(注:参见瞿林东《历史著作语言表述的美学的美学要求》,载《中国史学散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
从历史撰述和史学评论的发展来看,文采评论的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语言表述的准确。凡以语言作为表述的形式或手段的学科、专业,都以其准确性作为一个基本要求。但是,若从历史学这门学科的特点来进行考虑时,语言表述的准确性则显得尤为重要。研究历史的目的,在于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并以其规律去说明具体的客观历史发展过程。前者是从历史个体到一般,后者为一般到历史个体。只有以准确的语言揭示出历史个体的个别特征即特殊性,其规律的概括才最具有一般意义即普遍性;再现具体的历史过程,倘若缺乏语言的准确性,其再现的历史个体就可能是一般意义上的历史个体或不是具体的历史个体。所以,在历史研究过程中,语言表述的准确是保证历史事实获得真实性的重要因素。另外,从史学论著的表达方式看,往往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达到对历史本质的揭示,这一过程,在语言的运用上多为分析、抽象、概括即论断性的。给历史现象下论断,不仅需要语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还需要高度的准确性。贾谊《过秦论》的语言运用就是一个典范。总之,语言准确性在历史研究中具有自己独特的意义。
语言表述的凝炼。语言具有丰富的深层意义就意味着凝炼含蓄,在有限的语言中包涵尽可能丰富的意义,做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给读者留下无穷的余味和深沉的思考。这和语言运用的准确性相比较,是对史学家在语言运用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中国古代史论家对此有着丰富而深刻的理论认识。唐代刘知几论“叙事之工”,一为“简要”,二为“用晦”。他论用晦的特点是:“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注:《史通·叙事》。)他举《左传》、《史记》、《汉书》中的若干事例进一步指出用晦的长处是:“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夫使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注:《史通·叙事》。)(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总论第2章。 )刘知几通过对“用晦”的解释充分阐明了凝炼含蓄的意义。
语言表述的生动。历史是运动的,历史人物是运动的,历史事件也是在运动中发展的。历史撰述应当把这些运动表现出来,即需要语言表述的生动。梁启超对此所论甚为中肯。他强调要把历史写得“飞动”起来,才能感动人。他说:“事本飞动而文章呆板,人将不愿看,就看亦昏昏欲睡。事本呆板而文章生动,便字字活跃纸上,使看的人要哭便哭,要笑便笑。……历史家如无这种技术,那就不行了。司马光作《资治通鉴》,毕沅作《续资治通鉴》,同是一般体裁。前者看去百读不厌,后者读一二次便不愿再读了。光书笔最飞动,如赤壁之战、淝水之战、刘裕在京口起事、平姚秦、北齐北周沙苑之战,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事实不过尔尔,而看去令人感动。”(注:《史通·叙事》。)(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总论第2章。)史笔“飞动”, 尤适于记述重大的历史场面,特别是恢宏的战争场面,中外历史名著都具有此种特色。
四
史德评论是关于史家治学态度和学风的评论,其重点是史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评论。
史学家对待史学工作的态度,主要包括秉笔直书,实事求是,以及是否具有自觉的历史责任感。
史德与历史撰述关系之密切,早已为中国古代史家所意识到。如果说刘知几在《史通》中所提出的才、学、识“史才三长”论,主要只是从史家自身的知识、能力、识见方面提出了问题,那么,他的《直书》篇与《曲笔》篇,实际上是对“君子之德”和“小人之道”在史学上的反映作出了理论的说明,指出不同治史态度和治史方法是史家个人德行迥异的反映。可以这样认为,刘知几是自觉地从理论上概括并揭示出了史学家自身的修养与历史撰述的关系。继刘知几之后,章学诚明确地提出“史德”这一范畴,则是在刘知几认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阐明史德作为史家个人修养的突出地位。他说:“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夫秽书者所以自秽,谤书者所以自谤,素行为人所羞,文辞何足取重。”(注:《文史通义·史德》。)这里说的“著书者之心术”,指的是史家对待史学工作的态度。章学诚关于“史德”的看法,发展了刘知几的“史才三长”说,把关于史家自身修养的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到了梁启超撰《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时,他把刘知几所论史才、史学、史识及章学诚所论史德合称“史家的四长”,并以专章论述。梁启超认为:“要想做一个史家,必须具备此四种资格”,文中将“四长”排了一个新的顺序,即史德、史学、史识、史才。“史德”作为史学家主体意识的一个构成方面,愈来愈受到更多的重视,这是史学发展、史家之主体的自觉意识增强的必然结果。
中国史学史上历史学家关于史德的认识,说明历史学家自身的这一素质直接影响并制约着史家的史学活动;现实的史学实践也证实了史德作为历史学家主体意识因素,它对于史学家从事史学活动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通过对史学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评论,从而起到引导和规范史学家治史的态度和学风的作用。
秉笔直书、实事求是是评论史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一个重要方面。秉笔直书,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早在中国史学开始兴起的时期,秉笔直书就成为史家的崇高美德而受到称赞。孔子因晋国史官董狐的“书法不隐”而称他是“古之良史”,(注:《左传·宣公二年》。)《左传》记述齐国太史、南史氏为坚持秉笔直书而无畏于以死殉职。“董狐精神”、“南、董之志”成为中国史学上秉笔直书优良传统的先声和楷模。司马迁的《史记》被誉为“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注:《汉书·司马迁传》后论。)唐代史家吴兢(即《贞观政要》的作者)曾因当面拒绝当朝宰相张说希望将武后实录改写数字的要求,而被时人誉为“昔者董狐之良史,即今是焉”。(注:《唐会要·史馆杂录下》。)所有这些,表明了秉笔直书传统影响的深远。
中国古代史学家坚持秉笔直书即求实,这一史学态度,一则为了存信史,一则为了明鉴戒。今天历史研究也要求实即实事求是,然而,今天的求实,与古人不同,其目的和内涵方面都有了质的不同。今天历史研究所要求的实事求是,是尊重历史并以科学的历史观与史学方法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如果说古代史学家为坚持秉笔直书需要有一种殉职精神,那么,今天的史学家为坚持实事求是更需要有一种敢于坚持真理的勇气,即需要有一种科学精神。
是否具有自觉的历史责任感,是评价史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历史学家的历史责任,是指历史学家所应承担的历史义务;而历史责任感则是对待这一义务的态度,具体说来就是史学家对历史所应负有的一定使命,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历史学家对待所应承担的义务的态度,关键在于史家对待史学功能性质认识的程度。史学的功能性质用司马迁的话来说是:“述往事,思来者。”用现代的语言来概括是:通过对于人类既往活动的记述和对于得失成败之故的分析,使后来之人有所思考、有所借鉴。由史学的功能性质所揭示的历史学家的历史义务最终是指向人类的未来,但它必须是由过去经由现在而走向未来。史学家所关注的是人类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史学从最初的鉴戒作用到今天的探索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最根本的意义是在于说明人类自身、认识人类自己。史学家只有在明确了自己所应承担的历史义务之后,才能决定自己对待这一历史义务的态度。史学家对待自己的历史义务应有一种神圣感。只有以这种态度对待自己所应承担的历史义务,才可能做到秉笔直书、实事求是,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史家对史料的发掘、整理和使用,对史书形式的选择和体例的制定,对不同的史学方法的运用,对历史感与现实感之结合的把握及其表现,对前人及今人研究成果所持的态度,以及其他有关学风、文风问题等等,也都是史学评论的重要方面。从我国史学界的现状来看,史学评论是一个亟待发展和大有作为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