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卫芬 俞建琨 陆健
(昆山市卫生采购中心 江苏 昆山 215300)
【中图分类号】R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25-0365-02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也是一项惠及百姓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自国家2009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二轮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基层医疗机构执行的是第二轮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构建了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通过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一系列举措,发挥批量采购的优势,降低了药品价格,保证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实施几年来,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基本药物制度在取得了较大成效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药品呈现短缺断供或医保未同步衔接现象。今年以来,为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进一步促进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并兼顾基层与市级公立医院用药衔接工作,同时为真正掌握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情况,有针对性解决基层群众和医务人员反映的药品短缺问题,我中心根据市局的工作安排,于2015年1月中上旬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供应情况的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部分。前期工作主要是赴基层走访,进行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供应存在问题信息收集;中期工作主要是对收集到信息进行分析,包括基层使用目录汇总统计比对分析、和医保目录比对分析等;后期工作主要是提交数据分析结果,给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本次调研工作详情如下:
1.前期工作
1.1 赴基层走访进行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供应情况调研摸底 本次调研由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走访了全市预防保健所下的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期共6天时间,收集到了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目录。
1.2 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到基层医疗机构在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供应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
(1)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度不高;
(2)部分普药低价药仍不能保证正常供应。
(3)基层使用的部分药品不能医保。
2.中期工作
2.1是积极思考,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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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度不高原因 基层医疗机构配置的基本药物和二三级医疗机构配置的基本药物在品种、产地、质量层次方面都有所不同,另外基层医疗机构只能全部配备基本药物,而二三级医疗机构除可配备基本药物外,还可配备省标药品,导致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差异性大,衔接度不高,后果是导致患者在市级医疗机构所配的常见病、多发病药有的无法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到。
(2)部分普药低价药仍不能保证正常供应原因 药品生产企业因廉价、用量不确定不愿生产,或因原材量涨价、GMP升级认证重新改生产工艺流程等因素在不断的动态发生停止生产现象,导致药品短缺。虽然2013年省卫生厅根据这一现象已建立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南京、徐州、淮安和泰州建立四个省级短缺药品储备点来保证短缺药品的有效供给,但短缺药品供应是由省级供货企业或地市级供货企业负责配送而非当地配送企业配送,大多数医疗机构还是无法采购到,供货环节不够流畅。
(3)基层使用的部分药品不能医保原因 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多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药品目录由省卫生厅通过招标或根据国家公布品种确定,但药品的医保问题不是由卫生厅确定,而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于药品的医保会根据其行业操作规范流程来调整,所以总是相对滞后,执行存在时间差。
2.2是以目录比对数据分析为切入口,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和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层层深入比对分析、基层医疗机构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比对分析等。目的是找出基层和市级医疗机构目录差异所在及不能医保品种。
3.后期工作
主要是想办法解决基层当前存在的几个问题。
3.1关于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度不高问题。通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和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比对,找出使用的不同药品后,去除不适合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项目的药品,有26个药品需要加入基层目录。依托2月初开展的2015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调整计划申报工作,可以县(市、区)为单位有5%调整使用品种权利的契机,这26个药品通过省计划申报系统进行了申报。另外,根据3月初上级出台新政策《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采购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卫社〔2015〕1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采购申报工作。共申报211个药品,其中省标药品167个,基药44个。通过2月份加入基层目录26个药品,3月份加入基层目录211个药品,丰富扩展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满足了急救、妇科、儿科和特色科室用药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治疗的需求,从而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和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衔接度。
3.3关于解决部分普药低价药不能保证正常供应问题。采取三项措施来减缓部分普药低价药不能保证正常供应现象。一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药品Q工作群,打开信息通道,进行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监管机构三方信息交流互通,使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信息、配送企业的货源配置信息都能够得到及时发布,做到信息快速有效沟通,以促进药品及时供应。二是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每月编制下月药品计划,并提交药品配送企业,以利于药品配送企业做好药品采购储备工作。三是每季度收集基层医疗机构申报的短缺药品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后通过省短缺药品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以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药品短缺情况。
3.3关于解决部分药品不能医保问题。药品的医保问题是药品供应保障链上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的成效度。我中心在汇总整理出当前不能医保的品种后提交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争取纳入医保,以切实减轻社区百姓就医负担。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通过本次调研更全面掌握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供应情况。本次调研以药品目录比对为手段,以药品添加申报、建立采供管三方信息通道,预编制药品计划、收集短缺药品并申报等为具体措施来解决基层和市级医疗机构之间目录衔接问题及缓解药品短缺不能保证正常供应问题,确保了临床供应,满足了百姓用药需求。
论文作者:唐卫芬,俞建琨, 陆健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25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28
标签:医疗机构论文; 基层论文; 药品论文; 药物论文; 目录论文; 医保论文; 短缺论文; 《医药前沿》2015年第25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