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放开客户经理手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手脚论文,客户经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一种全新的金融营销模式———客户经理制应运而生,其最大优点就在于银行通过客户经理与客户紧密联系了起来,从而针对客户需求迅速快捷地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使服务更贴近市场,更有助于提高银行综合服务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但据了解,不少客户经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营销自主权,即使在其权限范围内,也人为增加了诸多“审核”手续,使客户经理的意愿难以体现,金融提速难以变为现实,从而导致客户经理制效果大打折扣。
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客户经理权限没有真正下放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银行对客户经理“不放心”,二是行政领导对贷款权限下放“不甘心”。不少人认为,银行不同于其他行业,所以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多道审核关不能少、领导意见不能少”。笔者认为,尽管金融服务具有其特殊性,但从提高服务水平的角度出发,并无特殊性可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那些效率低下、行政经营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少则十天八天,多则两三个月的马拉松式审批显然不能满足客户急需,行政领导意见占主导地位的集体审批意见,也并不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灵丹妙药。
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金融机构应以推行客户经理制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通过制度来约束客户经理的经营行为,使其既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又受到必要约束,不能因防范金融风险而束缚了客户经理的手脚,限制了其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作为金融机构的领导,应有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职能,从过去从事具体经营活动向管理和服务职能转变,变过去“客户的经理”为“客户经理的经理”,从而提高银行风险防范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