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社区服务到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前教育论文,服务体系论文,社区服务论文,政府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11)06-0106-08
学前教育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儿童早期,尤其是0~5岁,是个体中枢神经、视觉、语言、情绪控制、社交能力等脑和心理发育各方面的关键阶段(Thompson,2001)。儿童早期的经历对其未来的学习、发展与成功有着潜在而深远的影响。对于家庭来说,学前教育有助于保障家庭生活质量,如果学前托育、教育服务短缺,不仅可能迫使母亲被迫延长产假或中断职业生涯,增加生育的机会成本,而且可能造成家长的养育压力,增加儿童被忽视或者虐待的可能性,不利于儿童的早期发展。学前教育对社会来说也是回报率可观的投入,对美国佩里方案长达40年的跟踪研究表明,到27岁时,学前(幼儿)教育的投资回报率为1∶7.16;40岁时,投资的总体回报率高达1∶17.07,其中对个人的回报率为1∶4.17,对社会的回报率则为1∶12.9(Schweinhart,2005)。这些社会收益包括了特殊教育服务需求的降低,犯罪率的降低,对公共福利费用的节省,毕业率和就业率的提升等。正是这种高正外部性效应强化了家庭和世界各国对儿童早期教育的需求和投入,以及对困难家庭的支持(Rolnick & Grunewald,2003;周兢、陈思、郭良菁,200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学前教育政策和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在经历了探索、徘徊和振荡的过程之后,逐渐恢复了稳定和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学前教育制度也从企业/社区福利服务为主的体系转变为社会化服务为主的体系。而当前社会化的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模式无法满足人民大众激增的社会需求,出现了以“入园难”为代表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政府责任,标志着学前教育可能将向整合型的国家公共服务体系转型。学前教育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其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的中长期人力资本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分析和讨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和相应的发展战略,对理解现有问题的症结,建立公平、高效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当前学前教育服务供需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深刻变化,学前教育政策和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自1983年起,中国学前教育进入由“福利化办园”向“社会化办园”转型的阶段。这一转型的趋势是:办园核心目标由支持妇女就业到提高国民素质,组织依托由单位到单位和社会的多元,且以社会为主,举办主体由单位向个人转移,经费由举办主体负责筹措。福利式学前教育解体后,许多地方政府将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推向社会,公立办园力量的退出导致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幼儿园的数量和在园儿童人数大幅下降、托幼费用增长等问题。据教育部统计,从1995年到2001年,城市幼儿园的数量由3.7万所下降到2.8万所,在园儿童人数由536.4万人下降到464万人;农村幼儿园的数量由10.7万所下降到5.3万所,在园儿童人数由1624.9万人下降到1045.6万人(张颖、周沛然、张秋洁,2008)。因此,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由“福利化办园”向“社会化办园”的转变是导致我国学前教育服务不足的根源。
在经历了探索、徘徊和振荡的过程之后,中国的学前教育恢复了稳定和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主要表现在:(1)幼儿园数量和在园幼儿数量逐步恢复增长。与1978年相比,在园儿童数量由787.7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2657.8万人①,增长了两倍多;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11.4%提高到2007年的49.7%,增长了三倍多。(2)民办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民办幼儿园数量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从2001年的39%上升到2009年的64.6%②;2009年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1134.2万人,占在园(班)儿童总数的42.7%③。(3)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一批好的经验。诸如上海、河北等地以公共投入增加供给,提升幼儿入园机会;浙江、山东等地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浙江、江苏等地以“公办园”带“民办园”,以“优质园”带动“新建园”,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提升学前教育;此外,各地也探索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④。
但同样要看到,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滞后,还面临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主要分四点阐述其表现及原因。
(一)学前教育总量供给不足,区域差异明显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人口出生率稳中有降,0~6岁儿童数量大致持平。同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到9.5%,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年增长达到9.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平均年增长达到5.3%。在这样的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上,人民群众对于学前教育的需求是普遍的。但学前教育的供给规模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学前教育的普遍需求。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2008年全国总体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47.3%,即在城市地区,也有33.1%的3~6岁儿童没有被正式托幼服务覆盖。3岁之前的托幼服务覆盖率则更低,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3岁以下幼儿的入园率仅为21.4%(谭琳,2008)。而农村地区,有高达67.3%的3~6岁儿童没有被正式托幼服务覆盖,3岁以下的幼儿入园人数非常少。在笔者参与的一项对两个贫困县整村抽样的1536个农村家庭的调查发现,56.1%的家庭报告当地没有幼儿园/学前托儿机构,可见我国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供给严重不足。
(二)学前教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费用增长过快
托幼服务总量不足连带产生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严重紧缺。在学前教育的社会化的进程中,国家财政只投资于数量有限的公立幼儿园,造成教育资源向少数幼儿园集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紧缺,报名录取比例逐年增大,甚至达到几百比一。供需的严重不平衡,使得高收费问题随之产生。从统计数字推算,2007年全国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至少为3121元⑤,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2.60%⑥。实际上,由于一些优质托幼机构往往会收取赞助费及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使得家长的负担比统计数据所表明的还要大。据在北京市的调查估算,有进入托幼机构孩子的家庭每年至少需要投入托幼服务费用为7000至10000元(谭琳,2008)。
(三)弱势群体入园难问题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弱势群体面临的托幼困难则更大。首先,就表现为流动儿童“入园难”。根据2005年抽样数据估算,城市中大约有600万的“流动幼儿”(段成荣、杨舸,2008)。笔者未找到现今城市中“流动幼儿”的数据,但是,近几年城市化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幼儿随着打工父母流入城市,可以确定的是,目前“流动幼儿”的数量要远远高于600万。显然,他们对于费用适中的学前托幼、教育服务需求更难得到满足。其次,在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城市贫困家庭中的幼儿从儿童早期开始就面临教育困境。这些儿童的家庭往往承受着较大的劳动或者疾病负担,难以给儿童以充足的家庭照顾,而高额的收费又往往让这些家庭对幼儿园望而却步,将孩子送到优质的学前教育机构则更难。
(四)无法满足家庭对儿童学前教育和照顾服务的突出需求
随着工作压力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对学前教育服务,尤其是低龄幼儿童教育、托管服务的需求很强烈(张振平,2008)。据报道,北京和上海的受访家长分别有55.3%和69.8%认为3岁以下的幼儿适宜入托,分别有24.8%和23.9%的人曾有过找不到托儿所的经历,这些人主要是双职工和中低收入者家庭(谭琳,2008)。笔者前两年参与了一项对照顾服务需求的专项调查,对北京市两个普通社区、一个幼儿园,共193名0~6岁儿童家长的抽样调查也发现:(1)家庭对儿童照顾服务需求突出,55.4%的家长报告感到没时间照看,50.30%报告缺乏养育方法,30.60%称“经济紧张”,24.9%称“入托难”,24.4%称“无临时托育”;(2)家庭对政府支持的需求普遍:在经济补助方面,66.8%的家长需要“儿童教育补助”;在托育照顾方面,65.4%的家庭需要“日间照顾”;在亲职教育方面,68.5%的家长认为需要“培养儿童良好的习惯和行为”的技巧(见表1)。
综上,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突出,学前教育总量不足,尤其是针对低年龄段幼儿的服务较少。学前教育问题在城市地区主要的表现是:质量过关收费合理的幼儿园不足;在农村的主要表现是:便利和充足的学前教育服务资源不足。
二、政府财政政策的操作分析
《纲要》明确提出了普及学前教育的战略目标,《意见》也把学前教育摆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因此,当前的学前教育体系急需政府的有力干预,解决群众“入园难”的困境。笔者参考我国已有的公共政策模式,借鉴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经验,利用《中国人口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经费年鉴》和教育部内部统计资料等基础数据,并参照近四年学前教育发展态势和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九”)的发展道路,以及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的趋势,对学前教育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并进行相应的政策可行性分析和效果分析。
(一)可参考的公共政策模式
学前教育服务供需失衡造成了目前的“入园难”等社会问题。而学前教育的强正外部性效应决定了其公共产品的属性(丁金霞、庞丽娟,2010)。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立足中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经验,适时调整学前教育服务的发展,建立体现国家责任的战略发展体系。
目前的中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而发展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城市国企改革旨在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但是当改革中出现企业福利体系的瓦解以及下岗和城市贫困这两大问题之后,国家承担起了在公共保障体系中的责任。国家责任的体现凸现在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同样的,在农村社区型福利解体之后,“五保”、“特困”和“低保”制度也相继建立了起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在积极的试点和推广中。不仅如此,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也在迅速地推广。社会救助制度达到了应保尽保,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政府责任也明确下来。企业福利的住房保障,也提到了议事日程,特别是自2008年以来的一系列的政策使得政府投入也持续增加。但是在企业/社区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的学前教育,政府几乎没有任何的动作和投入。近来的学前教育研究几乎还是处在一种寻找方向的阶段。政府的责任在哪里?学前教育是否是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一个内容?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相关的国际比较研究中,某些学者曾指出在一些国家中学前教育也是家庭责任,但往往没有考虑到在这些国家中学前教育的投入不仅体现在正规教育上,还体现在儿童福利和儿童补贴上;很多研究也没有考虑到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演进过程。事实上,从世界各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来看,国家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也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冯晓霞、蔡迎旗、严冷,2007);从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来分析,2004年我国这一比重仅为0.035%,远低于OECD国家,甚至低于周边的亚洲国家(周兢、陈思、郭良菁,2009)。
综上,考察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模式,《纲要》提出的“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符合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标志着我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被纳入国家公共服务体系之中。这一服务体系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中国国情,明确政府责任,多主体参与,公平与效率统一,统筹兼顾,为群众提供合格、充足、便利、收费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自然发展趋势预测
为了实现《纲要》中所设定的我国学前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更好地提供具体政策建议并做出相应的可行性和效果分析,首先需要对2012年到2020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自然发展的基本趋势、城乡和区域性差异状况进行预估。对此,我们根据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测算公式⑦,在测算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平均增长率和衰减倍数、3~5岁人口权重两方面数据作为主要测算指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平均增长率和衰减倍数:近年来学前教育发展呈加速趋势,2007和2008年学前三年入园率的总体平均增长率为5.5%,城市为9.4%、县镇为8.2%、农村为1.8%。由于各年变化动态不同,故在预测未来入园率自然发展趋势时,重点参考了“普九”的发展过程。“普九”数据显示,在入学率达到65%左右时,其增长速度达到顶峰,此后的发展趋势将放缓到一定水平(见1996-2007年教育统计公报“普九”普及率数据⑧)。按较为保守的估计,对于城乡地区来说,入园率增长率衰减规律大致为:毛入园率达到75%之前,年增长率保持在各区域2006-2008年平均水平的1倍;在76%~90%时,年增长率衰减为平均水平的0.5倍,91%~95%衰减为0.25倍,96%~98%为0.1倍,98%以上为0.05倍或更低。对于东中西部各地区来说,基本衰减规律相同。但是在城镇入园率接近饱和后,东中西部各地区的增长率将进一步衰减。
3~5岁人口权重:根据人口统计数据测算,2007年3~5岁人口中城市、县镇、农村地区的权重分别为18.1%、19.7%、62.3%⑨;而根据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三年的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数据,得出2006-2010年城市、县镇、农村的人口权重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0.77%、101.15%、99.43%,从而推算出到2020年,3~5岁人口中城市、县镇、农村地区的权重分别为34.41%、33.14%、32.45%。
主要测算结果:根据教育部统计资料,2008年全国总体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47.3%,估算得城市为66.9%,县镇为75.7%,农村为32.7%。其中,城市和县镇入园率分别高出农村34%和43%。在自然发展状态下,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到2020年将呈现出入园率不足、城乡差异拉大的总体趋势。从表2的结果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1)全国总体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到2012年可达55.3%,2020年达65.2%。(2)呈现出“先快后慢、城镇快于农村、东中部快于西部”的态势。(3)农村和城镇入园率的差距最终将扩大至约60个百分点。(4)中、西部与东部的差距将维持在20个百分点左右。
(三)区域投入建议与测算分析
根据对2012年到2020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自然发展的基本趋势测算获得的结果,可以发现如果按常规的财政投入增长速度,农村和城镇入园率的差距最终还会不断拉大,中、西部与东部的差距也很难缩小。如果要减小日益明显的地域不平衡性,就需要大幅度提高欠发达地域财政投入增速。由此我们提出的第一条政策建议为: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设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下简称“专项经费”),根据东中、西部农村地区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具体的方案如下:在2010-2012年期间,加大投入,使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加速发展7.8个百分点;在投入力度上对中、西部各省倾斜,各区域每年加速发展速度分别为:东部1%,中部3%,西部3.5%。在2013-2020年期间,建议将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累计加速发展9个百分点;对中、西部各省进行倾斜,可以按入园率差异,将各区域每年加速发展的百分点分别定为0.2%、1.2%、1.6%。按照这一建议,我们根据“专项经费”测算公式⑨,对“专项经费”所需的政府财政投入及干预效果进行了测算,测算过程中需要涉及的数据指标主要包括了在园儿童数、3~5岁儿童数和当年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
其中,在园儿童数的基数是教育部提供的2008年全国各省在园儿童人数,2009-2020年数据则采用上文预计的入园率和人口规模。3~5岁儿童数的基数参考教育部相关预测报告⑩,由于这部分数据缺少分城市、县镇、乡村的分类汇总,也缺少分省汇总,故采用2007年该年龄段城市、县镇和乡村人口比例估计2013-2020年的各省该年龄段人口。因为难以预计其中的流动儿童人口数,暂时采用2007年流动人口规模替代,新增人口暂时认为包含在农村人口中。
当年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则根据以下指标来估计:(1)2007年全国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数据,全国为3121元(11)。(2)2007年农村幼儿园占普通园生均教育支出比例(纳入该指标主要是考虑到教育费用在城乡之间的差异),由于官方还未公布农村幼儿园生均经费支出,故在此采用农村小学占普通小学生均教育支出比例,来代替农村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比例,按此数据估计,2007年全国范围内农村与普通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比例为90%(12)。(3)农村幼儿园生均支出年均增长率,考虑到教育费用的上涨纳入该指标。由于缺乏农村幼儿园生均支出数据,该指标也无法直接获得,同样用2004-2007年各地农村小学生均教育支出年均增长率代替(根据对2006-2009年《中国教育经费年鉴》数据的整理计算,2004-2007年全国农村小学生均教育支出年均增长率为23%)。
投入及干预效果测算:照此方案,2010-2012年期间需要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44.5亿元,其中东部所需经费占总额的14.58%,中部占41.58%,西部占43.83%,累计可在自然增长基础上加速增加255.6万在园儿童。到2012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可达到60%,农村可达42.9%;东部与中部、西部地区毛入园率的差距分别缩小了约4个和5个百分点。2013-2020年八年内累计需要投入619.4亿元。其中东部所需经费占总额的6.78%,中部占40.47%,西部占52.72%,累计可在自然增长基础上加速增加281.6万在园儿童。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74.9%,农村为57.1%;东部与中部、西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差距分别缩小了约9和14个百分点。(详见表3)
(四)弱势家庭学前教育补贴测算与分析
此外,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包括流动家庭)儿童接受在园学前教育,促进入园机会的均等,政府还应该为贫困家庭儿童、流动儿童提供学前教育补助,分担困难家庭的教育支出。我们提出的第二条政策建议即为:帮助弱势家庭,为贫困儿童、流动儿童提供学前教育补贴。具体的干预方案如下:由政府为贫困家庭(包括流动家庭)儿童提供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费用补助。补助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收入最低的10%家庭),259.6万流动儿童(由于难以估计其变动情况,测算中均以2007年规模为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照年度学前教育生均支出中家长支付费用为上限来制定补助标准,给予受益人60%~100%不等的学前教育补助(在本文测算时统一按照80%的比例进行测算(13)),各年和地区的补助标准再按学杂托幼费CPI指数和城乡教育生均支出比例做进一步调整。在财政分担方面,中央财政可以根据区域区别分担,在城市地区,中央财政负担60%的弱势家庭学前教育补助;在县镇地区,中央财政负担70%;在农村地区,中央财政负担80%。而对于流动儿童,可以由中央财政负担40%,流入地承担60%。针对这一建议,我们按照学前教育补助金总额测算公式(14),对所需的政府财政投入及方案效果进行了测算,在估算过程中主要参考以下几个之前没有用到的指标,其余指标参见前文:
(1)流动儿童人口数:根据2005年全国1%抽样人口调查数据(15),得到2007年跨省和省内流动3~5岁儿童规模约为259.6万人。由于流动儿童的变动难以估计,故在测算2010-2020年流动人口数时以2007年的规模为准。(2)幼儿园生均支出家长分担比例:根据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2007年该比例为0.35(16),在测算2010-2020年补助时沿用此比例。(3)学杂托幼费CPI指数:2013-2020年补助标准根据学杂托幼费CPI进行调整。由《中国统计年鉴2008》数据可知,2004-2007年学杂托幼费CPI指数分别为103.4、105.4、100.0、99.6,则年均为102.1(17)。设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以此速度增长。(4)补助比例:为测算方便,本次测算将平均补助比例设定为80%。
投入及干预效果:根据上述操作方案估算,2010-2012年期间,每年分别投入70.3亿元、72.1亿元、74.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分别负担43.7亿元、44.9亿元、46.2亿元),便可以为近800万贫困儿童和流动儿童的家长分担80%的幼儿园费用;2013-2020年期间,每年分别投入76.4亿元到8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7.7亿元到54.9亿元),便可以每年为803.4万到834.8万名贫困儿童和流动儿童的家庭分担80%的幼儿园费用。
(五)学前教育经费总规模的发展趋势预测
在采取政策干预后,学前教育总费用将由三部分组成:教育经费自然增长后的总量、“专项经费”和低收入家庭儿童补助。根据2006-2009年《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若保持2005-2007年平均增长率的发展趋势(此间学前教育经费平均每年增长率为23.23%),到2012年,学前教育经费将达440.7亿元;然后,加入其他两项费用后,学前教育的总体经费到2012年为578.1亿元。相应的,若在2013-2020年,增长率减半为11.62%,则到2020年,学前教育经费可达1061.5亿元,加入这两项费用后为1296.4亿元(详见表4)。
若到2012年,由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农村学前教育加速发展的专项费用、低收入家庭儿童补助(60%)的费用,每年需要约109.8亿元,占学前教育经费的19.0%左右;到2020年,每年需要约204.2亿元,占学前教育经费的15.8%左右。
如果到2012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以每年18.86%(即2005-2007年的平均年增长率)增长,那么学前教育经费增加后约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将达2.01%;如果在2013-2020年期间,以9.43%的年增长率发展,那么到2020年,学前教育经费增加后约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将达2.19%。该比例基本达到了OECD国家现有的学前公共投入占教育经费比例的较低水平(2004年OECD各国该比例为1.6%~14.7%)(周兢、陈思、郭良菁,2009)。
三、其他配套政策建议
政府的投入不仅包括财政投入,还包括战略规划、规制、监管机构等。综合我国国情和国际经验,在政府实现《纲要》所设定的目标,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国家学前教育体系的过程中,除了要有相应的财政政策,还需要采取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一)优先保证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合格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根本和关键。加大投入后对教师的需求将上涨;同时,这些投入还将间接拉动就业和消费,直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对教师投入的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如果在2010年开始提供农村学前教育专款,三年内将增加255.6万名儿童入园,需新增教师和保育人员约17.0万人(按照15∶1的生师比测算,下同),2013-2020年八年内将增加281.6万名儿童入园,需新增教师和保育人员约18.8万人;如果接受补助的低收入家庭中有20%的儿童会在补贴政策出台后入园,2010-2020年间,最多每年约有166.96万名新增入园儿童,需新增教师和保育人员约11.1万人。
(二)利用多种资源发展农村幼儿教育
为了促进农村适龄儿童入园率的提高,可以鼓励地方利用现有学校、社区资源,投入到学前教育的发展中。研究表明,各地不同程度地利用了中小学富余资源发展学前教育,特别是中小学富余校舍。从2000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以来,在所访问的21个县中,利用富余校舍举办的幼儿园和学前班,分别占幼儿园和学前班总数的17.5%和36%。到2012年,可利用的小学校占地面积617855平方米,建筑面积194100平方米。约可容纳24038名幼儿入园,预测能提高入园率7.4%(18)。据此估算,在发展学前教育的过程中,通过改造中小学富余校舍,可节约20%的基建费用。
(三)逐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
完善学前教育政府监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服务准入、评估和指导机制,发挥政府的监督和引导作用,让有限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用。倡导科学育儿和学前教育社会责任,通过舆论引导,让家庭、社区、企业和志愿组织都投入到儿童教育事业中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渐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国家教育投入和GDP的比重,由中央财政、地方政府和家庭适当分担学前教育服务费用,将有效地扩大学前教育服务的覆盖率,逐步建立起学前教育的国家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地解决当前的“入园贵,入园难”等困扰群众生活的问题,为下一个十年的学前教育的质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适当提供经济补贴和减免,尤其关注弱势群体的入园困难,平衡公共服务的公平与效率,将政府财政投入到社会回报多的地区和领域,这将有利于减少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和谐与发展。
总之,建设一个以人为本,立足中国国情,政府责任明确,多主体参与,公平与效率统一,坚持统筹兼顾,为群众提供合格、充足、便利、收费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在短期内将促进城乡社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从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国家竞争力的保持和发展。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965/201012/113495.html.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965/201012/113496.html.
③④学前教育发展研究课题组.学前教育发展研究结题报告.北京: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⑤(11)(12)教育部财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7[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⑥国家统计局.(2007).中国统计年鉴—2007.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⑧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tjgb.aspx.2009-08-10.
⑨“专项经费”测算公式:当年“专项经费”=当年增加在园儿童数×当年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其中当年增加在园儿童数=当年3~5岁人口数×入园率加速发展的百分点,当年农村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2007年全国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2007年农村幼儿园占普通园生均教育支出比例×农村幼儿园生均支出年均增长率。
⑩王化敏.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幼儿和教师需求预测(总计)[Z].北京: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2009.
(13)根据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2007年幼儿园生均支出家长分担比例为0.35。以2007年为例,平均水平年平均补贴额=生均经费×家庭负担比例×补贴比例=3121×0.35×0.80=874元。
(14)学前教育补助金总额测算公式:当年补助总额=当年受助儿童数×当年幼儿园生均补助,其中当年受助儿童数=每年3~5岁人口数×10%+流动儿童人口数(259.6万),当年幼儿园生均补助=全国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幼儿园生均支出家长分担比例(0.35)×学杂托幼费CPI(102.1)×补助比例(0.8)×城乡学前教育生均支出比例(只对农村)。
(15)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16)教育部财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8[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17)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18)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资源用于发展幼儿教育的调查报告[R].北京: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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