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逃税厉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厉害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我们在对山东荣城市商业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审时发现,有10%的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其余90%商业企业也税负偏低,80%的企业实际税负在1%左右,大大低于工业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小规模纳税企业低收入申报现象更为普遍。
账里账外有文章
一、为保住一般纳税人资格,在销售额上大作文章。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年销售额达不到180万元的商业企业一律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一些企业规模小、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采用“对开平销”的方法,虚增销售额。
二、商业企业销售发票不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造成隐瞒收入。各大商场都有自己印制的销货单据,对消费者不索要发票的全部开具销货单,某些使用收款机收款,将打印出的销货单误导消费者作为发票使用,消费者很难索取正规发票。
三、销售回扣、红字冲减销售。有的企业为达到促销的目的,采用销售按一定比例回扣,红字冲减销售,或做假退货处理,从中偷漏税款。部分商业企业收到的返还利润不记销售,表现特别突出的是家电和摩托车营销环节。
四、经营体制多元化,制度不健全,管理失控。企业改制后,原来较大的商业企业都“化整为零”,实行承包、承租等方式,改制后基本上是以私营企业的身份注册的,按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但在账务的处理上很不健全,部分企业只将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作账务处理,而对不需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全部隐瞒,造成低收入申报或零申报。
斩黑手 断后路
针对商业企业低收入申报和低税负申报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控管:
一、要对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业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分析,税务人员要深入企业实地进行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的第一手资料,监督其完善财务制度,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促使企业准确核算,据实申报。
二、对商业企业一律取消内部销货票,在财务管理上销售发票应作为销售的原始凭证;实行发票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索取正规发票;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对不开发票,拒开发票的企业举报。
三、加强对长期低收入申报企业的税收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密切注意企业的异常申报情况,对申报收入偏低的要组织力量彻底检查,对挂靠经营要坚持予以取谛,严格审查其核算方式,资金使用,销售结算等情况,促使企业正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