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评价及其标准_客观与主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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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评价的既有研究

国外对评价的研究,是由意识形态真理性问题的讨论引起的。西方学者认为,意识形态以 价值判断为主导,是价值评价的产物。价值判断是无法证明的,因而,评价不属于真正的理 论认识。真正可靠的是科学。他们主张以科学取代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阵营的哲学家,肯 定评价的真理性,努力捍卫意识形态的存在权力。古巴哲学家X·P·法别洛区分了认识(应 是事实认识)与评价(实为价值评价)。认为认识表现的是主体与客观对象的关系,而评价表 现的是事物对主体本身及其具体目的的关系。二者相互渗透,又相互制约。评价的真理性一 方面规定于对被评对象的科学认识,同时规定于构成评价判断基础的要求和利益必须符合整 个社会的需要和利益,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1]。法别洛区分认识与评价是对的,但他 所谓的认识属于事实认识,评价仅仅是价值评价,而把科学评价、测量评价等都排除在外了 。

我国学者研究评价问题,是从实践标准的讨论开始的。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涉及价值和价 值评价,评价问题就提到了日程上来。杜汝楫指出,应当把事实认识与价值认识区别开来。 “事实认识是关于‘是如何’的认识,而价值认识则是关于‘应如何’的认识,即关于好与 坏、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的评价”[2]。此后,价值论的研究成了热点。1 994年马俊峰的《评价活动论》一书出版。该书认为,从宏观整体上看,评价活动有潜在形 态、流动形态和凝固形态三种形态[3]。1995年冯平女士的《评价论》一书出版。该书从个 体心理和社会交往的两个层次上,剖析了评价活动的逻辑进程、结构、本质和规律,建立了 一个评价活动的心理运作模式理论[4]。同年,陈新汉的《评价论导论》一书出版,该书分 析了评价活动的两个环节:一是主体选择需要以作为评价标准;二是主体整合价值信息以形 成意义。并指出评价活动的思维形式是规范、价值判断和价值推理[5]。1997年陈新汉又出 版了《社会评价论——社会群体为主体的评价活动思考》,该书分析了社会评价活动的两种 基本形式,即无机形式(应是自发形式)和有机形式(应是自觉形式)。1999年张理海出版《社 会评价论》,就社会评价的本质、结构、标准、过程等问题,提出了一些新见解[6](P81)。

价值需要理解,也需要评价。评价论突出地研究了价值评价问题,对揭示认识的这一重要 类型起到了重要的先导作用。放眼现实生活就会发现,不但价值需要评价,“事实”也需要 评价。如一个人头痛发烧,就须请医生“诊断”。医生以生理和相应病理知识为标准,断定 此 人患了感冒。诊断是事实的评价。事实上,一切以某种标准为根据而展开的认识,都属于评 价。因而对评价的认识也应当由特殊走向一般,建立一般性的评价观。

二、评价的衡量性认识说

探讨评价,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评价在认识分类体系中的特定地位问题。明确了这 一点,才能确定评价与认识的关系。

早在1932年,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先生就形象地指出,面对同一棵松树,木材商、植物学家 、 画家三个人观念中就会形成三种不同的松树形象。“各人所见到的古松的形象都是个人自己 性格和情趣的返照。”[7](P16)这个观点说明,人的认识并不是仅仅被动地反映被识对象 ,人自己的观念、特别是自己的目的深刻地规定着人的认识,使认识表现为不同的种类。

认识有哪些种类呢?这就必须在科学的认识论前提下,对认识展开系统分类,建构起认识的 分类体系。认识的分类体系是以认识的经验和相关研究为基础,以一定的认识观为理论前提 ,以认识概念为被分对象和最高属概念,以内涵分类为主导方法而建构起来的,以认识的因 素 类型为第一层次,统一着不同亚层次类型而结构起来的系统体系。认识观是关于认识的一般 性理论观点,是认识的观念性规定标志,也是认识与非认识的观念性区别标志。笔者坚持认 识论的能动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人以反映自身与外部对象为主导目的的意识过程。认识观是 进行分类的理论前提。在此前提下,通过因素分析的分类,可得到十一种因素型认识:主体 型认识、思路型认识、对象型认识、目的型认识、根据型认识、工具型认识、状态型认识、 行为型认识、环境型认识、成果型认识、品质型认识。这些因素类型分别统一于不同亚层次 分类类别而结构起认识的分类体系(对此,将另文论述)。

评价所属的是目的型认识。目的型认识是以认识目的为标准对认识进行要素分析的分类而 得到的要素型认识。作为自觉意识过程的人的认识,是有目的的认识。认识目的总是对准特 定 对象的。对象型认识从对象的角度也触及关于特定对象的认识目的。可以说是特殊地论及了 目的型认识。人还有一系列一般的认识目的。最一般的认识目的就是认识或反映被识对象。

此外还有一系列亚层次的认识目的。这些亚层次的认识目的,一方面规定于认识者既有的 包含着特定心理结构的机体结构,同时也规定于相应对象的特定具体存在。从心理结构的角 度看,人的心理结构有意识结构和意下心理结构之分。其中意下心理结构是以植物性神经系 统为解剖结构的自主心理结构,与人的认识没有直接的关系。意识结构是人的自控自知的高 层次心理结构。在意识结构中又有知识结构、意向体系和情感模式之分。不同的意识结构孕 育了不同的认识的需要与能力。这些不同的需要、能力和对象的具体存在等多种因素主次不 同的相互结合,形成人不同的认识目的。大体上看来,有(直接针对对象本身的)求知、(把 对象与认识者的某种标准比较对照的)衡量、(鉴赏对象外在形式与内在形式、形式与内容和 谐与否的)求美三个大的方面。以认识的目的为根据,我们可以把目的型认识可分为认 知、评价、审美三类。评价就属于目的型认识中的一个亚类。

什么是评价?概括大量的、不同类型的评价,可以得到评价的特有共性:评价是在真切认知 被评对象的前提下,运用特定标准评判被识对象、以衡量对象为目的的目的型认识;这个观 点可以称之为评价的衡量性认识说。揭示评价的关键,一是转化为衡量目的的衡量需要,二 是评价标准。

下面我们首先看衡量需要。

生存发展着的人,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和外界联系,其结构孕育了多种多样的功能。在发 挥其功能的过程中,必然消耗体内的物体与能量,运用种种信息。消耗了的物体与能量,形 成人内在结构的欠缺环节。在行为中也具体表现着外部条件的充裕与欠缺环节。内在结构与 外在条件的欠缺环节反映到人的观念中,形成对能弥补自己内外欠缺环节对象的依赖的意识 倾向,这就是需要。换言之,需要是人对能弥补自己内外欠缺环节的对象和相应活动依赖的 意识倾向,是由于感受到的在生活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内外欠缺环节和弥补这些欠缺环节的既 有经验相互综合而形成的意识倾向。

我们特别关心的是,衡量需要是什么?衡量需要是怎样形成的?先看前者。

衡量需要是以一定的标准对被衡对象比同量异的认识需要。衡量需要属于认识需要。认识 需要是能动地反映被识对象的需要,包括求知需要、衡量需要、审美需要三个亚类。衡量需 要的特殊规定性在于它要对被衡对象比同量异;其比、量的根据是自己掌握着的特定的衡量 标准。目的是用某种标准比一比、量一量某个或某些对象。

衡量需要是在认识时解决同异矛盾、特别是把握同中之异的过程中形成的。在感知中,对 象的同异矛盾表现为不同的感知觉。对同类对象的感知,形成同类感知中共同的感知觉和其 中的差异感,使人感受到对象的同中之异。对异类对象感知,形成异类感知,但在异感中也 有某种同感。人在学会符号语言思维以后,更可以用这种心理工具观念地把握其同其异,把 握其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对象的同中之异表现着对象的不同品质,使人形成不同品质的感 受。品质的差异标志着对象对人价值的差异。认识对象的同中之异,以选择更有价值者,对 人的生活行为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而要把握对象的同中之异,就须在感知和求知思维基础 上,对之与某种标准进行比较、衡量。这样,日积月累,在求知需要之外,又分化出比同量 异的需要,衡量的需要。

衡量有三个特点。

第一,在不同人衡量需要之异同关系维度上,衡量需要有共性与个别差异性相辅相成的特 点。人普遍具有衡量需要,这是衡量需要的共同性;质言之,衡量需要的共同性是不同人有 相同或大体相同的衡量需要的特点。另一方面,不同的人在衡量的对象、标准、方法等领域 ,又互不相同。如嗜酒者有品酒的需要,茶客有品茶的需要,文艺批评家有鉴赏文艺作品的 需要,逻辑学家有逻辑辨析的需要等。衡量需要既有共同性,又有个别差异性,二者相辅相 成,构成不同人衡量需要的丰富多彩的存在形态。

第二,在同一个人不同生活阶段衡量需要之异同关系维度上,衡量需要有稳定性与变异性 相辅相成的特点。人的衡量需要是发生发展着的历时性存在,在某一个生活时段上,其衡量 需要有某种稳定的存在。如在中学时代,中学生普遍具有按教育与教学要求衡量自己发展状 况的需要。衡量需要的稳定性即在人生活的某一时段上其衡量需要有稳定存在的特点。伴随 着 时间的推移,衡量需要也会发生某种变化。如在完成了学生时代的学习任务,走向工作岗位 、成为职业劳动者之后,他们的衡量需要就由衡量自身发展状况转向衡量工作的业绩、收入 、社会地位等方面。也就是说,衡量需要的变异性即在不同的生活时段上人们的衡量需要 会发生相应变易的特点。衡量需要既稳定,又变易,共同构成人衡量需要的发展轨迹。

第三,在衡量需要的存在形态维度上,衡量需要有多样性的特点。生活本身就是丰富多样 的,产生于生活之中的衡量需要也是多样的。买菜要称重,买布要丈量,学习要进行成就测 量,劳动要讲究质量数量,等。同一时段上不同人衡量需要的共同性与个别差异性,不同时 段上同一个人衡量需要的稳定性与变异性,这种复杂的情况纵横交错,使人的衡量需要呈现 出千变万化、多姿多彩的存在形态。

衡量需要在认识过程中转化为衡量对象的认识目的。贯串着衡量目的并运用特定评价标准 的认识,就成为认识中的一个重要目的类型——评价。

衡量需要是评价的内在动力。要实现评价,另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选择、铸造评价标准。

三、评价标准

要揭示评价标准,就必须回答三个问题:什么是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从哪儿来的?评价标 准有哪些特点?

评价标准是在人评价过程中运用的、主观形态或客观形态的衡量被评对象的标准。这个评 价标准观包含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评价标准是标准。标准是人们基于对相应对象的科学认识而建构起来的、能普遍地 反映对象和控制行为的度量。度量是在一定质的范围内的量。评价标准是全部标准中的一个 大类。

第二,评价标准是人衡量被评对象的标准。评价的两极是评价标准和被评对象。被评对象 是纳入人评价过程的某种具体存在,是人评价所针对的对象。评价标准就是人据以展开评价 的心理工具或物质工具。评价标准的作用就是衡量被评对象,是衡量被评对象的标准。

第三,评价标准有主观形态和客观形态两种。主观形态的评价标准是存在于人观念之中的 标准,是以观念形态存在着的标准,如观念中的科学标准、艺术标准、逻辑标准等;也可可 称之为主观标准。客观形态的评价标准是人之外的以客观形态存在着的标准,如天平、米尺 、温度计等;也可称之为客观标准。

上面,我们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评价标准。下面探讨评价标准的来源。

评价标准是在专门比同量异、认识被评对象质与量的过程中,通过符号语言思维和运用物 料的行为而制定、制作出来的标准。这个评价标准的来源观包含如下三方面相互联系着的内 容。

第一,评价标准是人们专门比同量异、认识被评对象质与量的产物。所谓专门认识,是基 于制定评价标准的目的而展开的认识。被评对象有同有异;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对同类对 象的认识,既认识同中之异,也认识异中之同。通过比同量异才能从同与异对对立统一中观 念地把握对象的质。人们通过认识把握到对象的特有共性,是对象共有的质。以共性为评价 的根本的标准,可以判定对象一般的质。但其共性又统一着不同层次和维度的特殊规定性和 相互间的差异性。这些可以区分、把握的共性之中包含着的差异性,就可以作为亚层次质的 标准。把握对象的质,是所谓定性认识。定性认识是制定评价标准的前提;同时还要认识对 象的量。

第二,主观评价标准是通过运用符号语言的思维而制定出来的。在这里,首先要用作为被 评对象名称的词语(实词或相当于实词的断语)作为核心概念,概括对象的特有共性,形成定 性评价的根本标准。其次用核心概念统一着的亚层次概念概括对象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的特 殊规定性和相互间的差异性,作为评价对象亚层次质的标准。同时,根据对对象的测量、计 量进行统计处理,确定在不同质的维度上的量的界线(量的变化的两极)。其间,既需要展开 定性思维,又需要展开定量思维。这样,就可以制定起质与量统一的主观评价标准。如制定 心理测量的种种标准(测验),就是经过复杂的调查、大样本试测、统计、信度与效度检验、 专家评定等程序而建构起来的。

第三,制定客观评价标准不但需要运用符号语言思维,而且需要运用相应物料,展开制作 的行为。客观评价标准也可称之为量具,如电子称、温度计、血压表等。制定量具是在对被 评对象的质与量深刻认识的前提下、在对相应物料的深刻认识的前提下展开的。人们必须设 计出具有特定测量功能的量具结构,设计出制造量具的技术,然后运用相应物料展开制作。 一般说来,量具所测量的是具有特定质的对象的量。如电子称测量的是重物的重量,温度计 测量的是对象的温度的量,血压表测量的是人的血压的量;等。

当然,在制定标准时,还要确定校标,认真作效度和信度检验,以确保标准的效度与信度 。上面,我们从规定性与发生学的角度论述了评价标准。要深入理解评价标准,还需要理解 其特点。评价标准的特点是在规定评价标准的不同维度上的特殊规定性。评价标准有五个特 点:

第一,在用以测量、评价被评对象有效程度的维度上,评价标准具有相对性的特点。理想 的评价标准观念地取自对象的特有共性及其包含着的特殊规定性和相互间的差异性。因而, 用这样的标准对对象展开评价,是用评价标准所反映的对象的规定性评价对象,是有效的。 但须明确,主观评价标准是人主观摄取自对象的,客观评价标准是人根据主观认识经决策、 行为而自觉制作出来的。不论是主观评价标准还是客观评价标准,都不是对象自身。主观摄 取到的真理性认识就是相对性的反映,而不可能是什么绝对真理。以认识为中介而制作出来 的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又相对地综合了相应认识,与对象更多了一层相对性。因而,在评 价标准的有效程度维度上,评价标准具有普遍的相对性。所谓评价标准的相对性,即评价标 准对被评对象评价的有效程度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第二,在评价标准的结构与各构成要素一致性的维度上,评价标准具有程度不等的可信性 的特点。评价标准有其独特的结构,统一着不同的构成要素。作为一个主观或客观的评价、 测量工具,其结构应当保证能正确反映被识对象的共性与差异性,能恰当评价其共性与差异 性。评价标准的内在各构成要素在其特定的结构位置上,也都能起到恰当参与正确反映与评 价被评对象的作用。也就是说,可信性即评价标准的内在结构及其各构成要素可以一致地孕 育其评价功能的特点。但实际上,这种内在一致性的程度是高低不等的。把秤砣减轻而秤星 距离不变,所秤出的重物的重量数,就比标准秤秤出的重量要多。这种秤的信度偏差太大, 就不能保证其效度。其他评价标准更是如此。这就要求人在制定评价标准时,根据结构与功 能相辅相成的质性设计其结构,使评价标准达到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以便有效地测量被评对 象。

第三,在存在形态维度上,评价标准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种类的被评对象,必须运用 不同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多样性即人们制造的评价标准多种多样的特点。评价标准的多 样性要求我们必须对之展开分类研究。在这里,我们的主题不是对评价标准展开系统分类。 下面仅以相应分类简述来证明评价标准的多样性。

以主客观二元对立为标准,可以把全部评价标准分为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两大类。

主观标准是观念形态的评价标准,从标准针对的是被评对象本身还是其价值来看,有科学 评价标准、价值评价标准之分。科学评价标准(又称事实评价标准)是关于被评对象自身的评 价标准。在科学评价标准之中,又有现实评价标准(包括定性评价标准、定量评价标准)、历 史评价标准之分。价值评价标准是关于被评对象价值的评价标准。在价值评价标准中,也有 现实评价标准和历史评价标准之分。从标准的具体观念形态来看,有感性标准与理性标准之 分。感性标准是以感知觉为存在形态的主观标准。

客观标准是以人运用物料制造的以客观实物为存在形态的评价标准。从所运用测定的对象 上看,客观评价标准有物理标准(如重力标准、温度标准、机械标准、光学标准、电子标准 等)、化学标准(如化学试剂)、生理标准、心理标准(如印制到纸面上的心理量表)、社会标 准(如印制到书本上的法律规范)等。从所物化的主导因素是理论观念还是评价标准实物结构 的设计来看,客观评价标准又有客观精神标准(如印制出来的道德规范、量表、法律规范等) 和测量工具之分。综上所述,评价标准是多样的。

第四,在精确品质的维度上,评价标准有精确性与模糊性相辅相成的特点。评价标准的精 确品质,是评价标准测评被评对象精确性的品质。在此维度上,评价标准有精确性与模糊性 的两极。精确性是评价标准能精确测评被评对象的品质特点,模糊性是评价标准只能模糊地 测评被评对象的特点。精确性是相对的。精确程度的相对性首先规定于评价标准对被评对象 反映的相对性,其次规定于人的主观需要。如测评散步的距离精确到百米或十米就可以了, 而不需要精确到米。盖房子就需要精确到厘米,但不需要精确到毫米。有许多定性的评价是 模糊的,如说一张画美,美的标准就相当模糊。但如果审美评价的标准太精确(如规定画某 一个人像,鼻梁正中与两眼的距离是几毫米才算美,否则不美;眉毛的弧度多大才美,否则 不美;等),又失去了审美评价的功能。标准该模糊时就应当模糊;并非越精确越好。

第五,在不同人把握、运用的异同关系维度上,评价标准有共同性与个别差异性相辅相成 的特点。每个人都经常不断地进行评价,展开评价的是一个个的人。不同的人所掌握和运用 的评价标准的异同关系如何?在此维度上,评价标准就有共同性与个别差异性相辅相成的特 点。评价标准的共同性,是不同的人所掌握和运用的评价标准有某种共同性的特点。越是社 会上共同认可和运用的客观标准,如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尺、秤、温度计、血压计等,其 共同性越大。越是主观的、模糊性的评价标准,其个别差异性越大。如对京剧的评价标准, 懂京剧的人的标准和根本不懂京剧的人的标准,就大不一样。价值评价标准的个别差异性比 科学评价标准的个别差异性就大得多。

上面,我们从规定性、发生学和特点的角度,论述了评价标准。明确了评价标准,才能从 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中深刻理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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