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纯粹建设的时代要求与制度保障_党建论文

党的纯粹建设的时代要求与制度保障_党建论文

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时代要求与制度保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纯洁性论文,制度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12)05-0015-05

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对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着根本性影响。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纯洁性则党的先进性无从谈起,“什么时候党的纯洁性保持得好,党就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事业就能健康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纯洁性受到影响和削弱,党的战斗力就会下降,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1]4。苏东剧变的教训表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不管历史上多么强大、业绩多么辉煌,如果失去了纯洁性,则必然会失去战斗力、凝聚力、影响力,必然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必然会走向衰亡与失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刻表明,保持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底线,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前途命运。一个政党,执政时间越长,越要注意保持党的纯洁性。2012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实践证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不断保持纯洁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2]新时期,国情、党情与世情共同决定了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一、党的纯洁性的政治内涵与实践定位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很重视党的纯洁性建设。列宁在建党过程中强调“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3]349。毛泽东强调,我们要建设“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合乎统一的标准的党。”[4]261我们需要结合马克思主义政党特点来理解党的纯洁性,需要结合党的建设的整体布局来合理定位党的纯洁性建设。

(一)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政治内涵与基本要求

“纯洁”一词本义为纯粹洁白、没有污点、没有私心,它与污浊相对应。对政党而言,必须结合政党性质与宗旨、组织原则与组织纪律等来理解党的纯洁性。一般而言,政党是由一定数量的人按照一定原则组织起来,通过一定手段(执政、参政或监督)来实现一定政治目标或价值追求的政治组织。保持政党的纯洁性,必须恪守政党的政治准则、组织原则与行为准则。对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党的纯洁性是指全党及其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想信念、性质与宗旨,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与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坚决反对腐败与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的政治本色与行为底线。可以说,理想信念飘忽、思想混乱、组织涣散、纪律松懈、权为私有、不正之风、贪污腐化等,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纯洁性格格不入。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特点、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整体布局相对应,党的纯洁性表现在思想理论、组织队伍、行为作风、公权使用、道德品质等各个方面,体现为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道德高尚五个方面。其中,思想纯洁是基础,思想观念引导行为与作风;组织纯洁、队伍纯洁是保障,“党要管党”主要体现在管好党员与干部;作风纯洁是外在表现,也是固本之道;清正廉洁是关键所在,反腐倡廉的根本目的就在于维护党的纯洁性。对党员干部等生命个体而言,道德高尚是党性纯洁的前提。之所以强调道德高尚,一方面是因为,道德品格是党员干部党性纯洁的人格基础,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三者密切相关,党员干部只有以德修身、才能以德服众;另一方面,这也是由当前党员干部乃至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决定的。当前,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更为紧迫,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务繁重。在这样的道德环境下,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加强道德与品格修养、争做社会道德楷模。

由于政党分为整体与个体两个层面,党的纯洁性也表现为两个层面。个体层面上的党的纯洁性主要针对党员干部个体而言,其关键在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整体层面上的党的纯洁性主要是对全党而言,其核心是党的政治纯洁、永葆共产党的政治本色,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与价值取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性质与宗旨,始终代表、维护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能有所偏离与背离,更不能为少数人、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绑架。以上这些,一方面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5]332,背离了这一点,就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另一方面,是由执政规律决定的。在我国,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5]442

(二)从党建布局中深刻把握纯洁性建设的实践定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与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主线,也是执政党建设的根本任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五大板块;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目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整体布局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整体与宏观层面的要求,如党的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等;二是具体层面的要求,如“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党的建设的五大板块。整体、宏观性的党建要求,需要具体的党的建设五大板块来支撑;具体的党的建设的“五大板块”,需要宏观、整体性的党建要求作指导。

就在党的建设整体布局中的位置看,纯洁性建设、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等,无疑都属于党的建设的整体、宏观层面的要求,都需要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来支撑、来保持,都需要统一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这是三者的共性。从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内在关系看,一方面,二者同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纯洁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条件、重要体现、必然要求与应有之义。一个不纯洁的政党不可能成为先进性政党。没有党的纯洁性,党的先进性就无从谈起。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是保持与发展党的先进性突破口与现实抓手。另一方面,二者在概念内涵、实践机制、实践载体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并非等量齐观、可以相互替代。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属于不同范畴、不同地位的概念。比较而言,党的先进性属于“上位”概念,先进性无上限、无止境,越先进越好。对党员干部而言,先进性具有引领作用,要求建立一种激励性机制。而党的纯洁性属于“下位概念”,纯洁性有底线,对党员干部有“禁止性”要求,需要建立一种惩处性机制。其二,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建设的认识视角、实践机制有所不同。对党的纯洁性而言,主要是一个保持问题,这需要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来实现。党的纯洁性建设需要从党的自身建设这一“小党建”视角来准确理解,尤其要从党风廉政建设角度来深刻理解。而对党的先进性而言,不仅存在一个保持的问题,还存在发展与发挥的问题。党的先进性的保持可以通过党的自身建设来实现,但党的先进性的发挥必须通过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来实现,通过党的领导体制与领导方式来实现。因此,党的先进性问题需要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社会主义建设”相统一的“大党建”视角来理解。其三,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并不对等。具备或保持了党的纯洁性,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达到或实现党的先进性,这正如一个道德品质高尚的人,并不意味着有领导能力、组织能力与管理能力,更不意味着能够干成丰功伟业。马克思主义政党要实现从纯洁性到先进性的跨越,中间还必须加上“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这一要素。同样,党的执政能力的五大方面,即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整体布局相对应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以党的自身建设为基础,但仅靠党的自身建设并不能实现,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才能提高、才能实现。总之,只有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基础上,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才能实现党的先进性。党的纯洁性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必须统一到党的先进性建设上来,而不能是相反。

二、党的纯洁性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时代要求

党的纯洁性建设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不同、政治任务与形势不同,党的纯洁性的要求和表现也有所不同。新时期,随着党和国家历史方位的转变,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历史方位的变化对党的建设的影响是根本的,也是长远的,这要求执政党的意识形态、组织结构、干部队伍、活动方式等都要有新的调整或变革。新时期,党所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信息化考验更加突出,所面临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凸显,党的纯洁性建设面临着更加突出的问题,也面临着新的时代要求。

概括说来,新时期党的纯洁性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其一,在思想纯洁方面,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飘忽不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偏移或异化;个别党员干部表面上讲马克思主义,内心却迷信佛、迷信上帝,暗地里信奉“权力至上、金钱至上、实用主义、享乐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思想入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如何做到“四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权力观,自觉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与错误思潮,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家园,这是思想纯洁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其二,在组织纯洁方面,尽管目前我们有8200多万党员,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政党,但党员规模不等于核心战斗力,党的规模越大、成员越多,队伍纯洁就越容易成为问题。当前,有的党员组织性、纪律性、党性观念弱化,对党的认同度降低;有的党员干部公信度不高,宗派主义、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圈子意识强烈;个别党员干部甚至利欲熏心、阳奉阴违,心中只有权力、只有利益、只有领导,而忘记了党、忘记了纪律、忘记了群众。如何把丧失党员资格的蜕变分子和腐败分子坚决清除出党,这是新时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其三,在作风纯洁方面,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联系群众的动力与感情,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命令主义、好人主义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党员干部因循守旧、求安图稳、工作敷衍,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与进取精神;有的党员干部追求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弄虚作假、急功近利乃至劳民伤财;个别党员干部追求享乐,生活奢侈,作风败坏。因为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不正之风屡禁不止,这是当前党的作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其四,在清正廉洁方面,党员腐败现象时有出现,思想腐败、道德腐败、生活腐败、权力腐败相辅相成。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生活腐化,涉案金额巨大。总的说来,主要依靠自律性反腐、自上而下的“指令性”或“计划性”反腐,而非体制性防腐、法治式反腐,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不健全,这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五,在道德纯洁方面,有的党员干部道德失范,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搞“双重”或“多重”人格,虚伪与伪善现象比较突出。上述党性不纯现象,虽然不占主流,但已经严重地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吸引力、影响力,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社会转型、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等经济社会因素,也有个人思想与道德原因;既有政治传统与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也有外在环境影响因素。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治党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所导致的“破窗效应”发酵。“破窗效应”告诉人们: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玻璃被打破而得不到及时维修,其他窗户玻璃也会莫名其妙地被打破;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而得不到及时清理,则墙上很快就会画得乱七八糟、不堪入目;一个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一旦地上有了垃圾后,人们就会毫无愧色地向这里抛垃圾。从“破窗效应”中,可以得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产生与存在,都会传递一种暗示性、诱导性信息;如果不良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就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与蔓延。同理,一个政党、一个党员,如果出现了党性不纯的污点而不能及时制止与改正,就会造成“习非成是、理所当然”的后果。因此,在党的纯洁性建设上,“水至清则无鱼”、“适度腐败有理”等思想是万万要不得的;对党性不纯和腐败的“适度容忍”,必然会导致纵容腐败、不正之风蔓延。新时期,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必须严字当头、从严治党,对党性不纯现象采取“零容忍”。胡锦涛指出: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要立足于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2]通过从严治党、实现“四个结合”,增强“四自能力”,进而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以此保持党的纯洁性,这彰显了新时期党的纯洁性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与建设方向。

三、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制度保障与实践模式

新时期,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落实到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必须体现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实际行动上;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值得注意的是,从严治党、保持党的纯洁性,既要营造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环境与氛围,更要抓住重点、健全制度、改进方式,防止党的纯洁性建设流于形式。

(一)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重点与制度保障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深刻指出了共产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与关键问题,这就是著名的“巴黎公社原则”,即“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6]64“如何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既是共产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与关键问题,也是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核心问题与关键问题。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保持党的纯洁性,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抓住这一点,党的纯洁性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才能抓住根本、事半功倍。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成为决定性因素。没有大多数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党是不能保证实现其先进性与纯洁性的。这一方面是因为,新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党的纯洁性建设”,就是针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而言的;“党的纯洁性”的提出,就是在胡锦涛在中纪委讲话中有针对性地提出的;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来检验。忘记或偏离了这一点,就会偏离党的纯洁性建设的现实指向,也会偏离胡锦涛强调纯洁性建设的本意。在此意义上说,党的纯洁性主要是一个实践命题而非理论创新之命题。另一方面是因为,党的领导干部既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执行者和实践者,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重点对象。再一方面是因为,上行下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规律。古语有云,“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些都说明了上行下效这一深刻道理。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也是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关键。

从制度建设角度看,解决干部党性纯洁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只关注表象,必须看其根本、治其根本。解决党员干部纯洁性的根本问题,说到底,就是干部制度问题。“巴黎公社”原则的根本,就在于干部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干群平等、为民服务问题;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的根本,也在于党员干部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选人、用人”的民主化、科学化。一方面,只有以“权由民所授”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权力观”问题,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各种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干部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公共权力与公共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因监督制度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不够科学而导致监督不力,这是我国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一个根本问题,对此,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已经讲到很透彻:“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7]332。

(二)适应民主法治时代要求,改进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模式与方式

从党的历史上看,“整党整风”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有效途径与有效方式。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创造性地发明了“整风运动”形式,以“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为主要内容,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基本原则,以“团结—批评—团结”为基本方针,这对当时保持党在思想组织作风上的纯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整党整风”成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一种重要形式,“以运动方式搞党建”成为党的建设的一种基本模式。无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三反”运动,还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三讲活动”,以及新时期开展的“保持党的先进性”、“创先争优”等活动,无疑都具有“整党整风”的特点。客观地说,在过去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整党整风”无疑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把“利器”,也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必要形式,起到了应有的效果,达到了应有的目的。关键的问题是,“运动式”的“整党整风”,处理不好,就会成为一阵风,难以具有长期性、持久性。

新时期,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已经成为党的基本方略与执政的基本方式,以民主法治方式、而非以运动方式解决党的建设中的问题,已经成为时代要求。面对当前党的纯洁性问题,“从严治党”与“整党”成为历史的必然,但如何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实现党建模式与方式的民主化、制度化,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大问题。新时期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必须要改变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以“封闭—集中—运动”为主要特点的党建模式,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以“民主、公开”为基本特点的现代党建模式;必须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必须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党的制度建设,实现党建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这是因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全党的事业,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的纯洁性建设才能持续、有力。历史证明,没有广大党员的积极参与推动,党的建设就容易像陀螺一样原地打转,尽管转得很快但却难以前进。把民主作为手段而非目的,弱化党内民主建设,就会导致党内民主与党内民主制度的缺位,有可能导致变相的“人治”。民主不够、民主不力是当前党的建设科学化与有效性的主要症结所在。世界政党政治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一个大党、老党如果不注意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制度、加强党的现代化科学化步伐,就容易陷入保守僵化、官僚化,就会失去生机和活力,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就不可能长期保持。只有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才能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只有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以民主化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才能破除传统思维、传统模式与传统方法,使新时期党的纯洁性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卓有成效。

标签:;  ;  ;  ;  ;  ;  ;  ;  ;  ;  

党的纯粹建设的时代要求与制度保障_党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