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现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学生为中心,另一种是以社会为中心。以学生个体本位的目的观,强调的是如何满足学生个体的需要,使人成为真正理性的人;而社会本位的目的观,主张教育的目的应该根据社会需要来确定,使个人社会化,使人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不难看出,我们国家就是典型的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对学生需求满足的方面涉及的很少。
而我认为教育目的无论是个人本位还是社会本位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不能说哪一种是完全正确或哪一种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我觉得这两个方面不是尖锐地对立的,而是存在着联系的。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这就鲜明地指出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所以个体本位的教育并不意味着就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某种情况下也许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以社会需要为本位的教育说不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进学生个体的发展。
因此,我认为良好的教育应该是把两种方式教育目有机结合,既要培养学生符合社会的一般基本要求,又要让学生个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这里的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指平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认为一些好的品质,如诚实、善良、礼貌等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果这些不通过教育完成,而是像进步主义的观点一样,由着孩子天性的发展,那小孩天性中一些不好的因素便有了可乘之机,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违背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最后的结果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由此推出,让学生获得社会上普遍认可的好的品质应该是教育目的的一部分。
其次,让学生的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在这里如何把握程度就是一个很有难度的问题。“反省后的欲望满足”理论告诉我们,学生个人的欲望得到满足往往会使他们产生一种幸福感。但为了片面地追求幸福感而强调欲望的满足又是不对的。因为学生喜欢做的事情不代表我们认为是有价值的事,所以要对欲望进行一个反省,反省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而且我认为,反省的主体不仅仅是学生个人,老师和家长也需要参与,并要及时地交流,了解三者之间是否存在着相似的想法。如果有,那最好不过,在教育时满足学生需求的程度就比较容易把握;如果没有,那如何折中各自的想法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
并且每个孩子都有自己不同的性格和智力水平,那么自然而然,他们的需求也是有所差异的。家长和老师在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孩子的特殊性的一面,注意孩子之间的差异,挖掘每个孩子不一样的潜能,在教育中让他们明白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意识个体,而不是其他人的复制品。
总之,教育目的要将个人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起来才是最科学的,这两者是可以保持一个和谐的关系的。
论文作者:金玉洁 仇诚梓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1月4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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