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有了很大进展,在城市中,净水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目前城市净水厂在排泥水处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像构筑物太多、污泥的负荷比较低、运营管理工作繁杂以及泥水停留时间过于长等等。因此,净水厂只有不断对传统的泥水处理工艺进行完善,并引进国外一些先进的处理技术,从而更好地实现对净水厂污泥水的处理效果,进一步不断提升对我国环境的保护工作。鉴于此,本文先分析了城市净水厂排泥水构筑物的设计,然后论述了城市净水厂工艺设计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排泥水;污泥量;排水排泥池;叠螺式污泥浓缩机
引言
城市净水厂排泥水主要由沉淀池、澄清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组成,占水厂总产水量的4%~7%。水厂排泥水总固体含量一般在0.1%~2%之间,以无机颗粒和泥沙为主,不乏部分有机物,主要来源于原水中色度、浮游生物等。排泥水若直接排入江河、湖泊等水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水厂排泥水处理在国内起步较晚,1990年前几乎一片空白。随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水厂排放的生产废水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
1排泥水污泥量确定
水厂排泥水中污泥总量的估算涉及工程土建规模、脱水机械和机泵设备的容量配置,是确定工程规模和投资成本的重要依据。污泥总量的估算包括排泥水量和干污泥产量,排泥水量决定排泥水处理工程中调节池和浓缩池的规模,干污泥量则决定脱水设备的选择。因此,必须确切掌握水厂沉淀池排泥水日产量、滤池反冲洗废水日产量等数据,以确定排泥水量。干污泥量的计算方法较多,日本、英国、德国各有不同的计算公式,但大同小异。在实际运行中还需做好污泥量的实测工作,特别是SS与浊度的对应关系。因此,在排泥水处理项目建设时应根据水源情况、实际运行负荷和水厂运行经验,综合考虑地域、水质差异,修正干泥量计算方法,以期缩小设计和运行干泥量的差距,指导新建水厂。
2净水厂排泥水处理设计中几个问题
2.1关于原水浊度的保证率问题
净水厂排泥水处理起步较早的日本,全量完全处理的保证率按95%及以上设计,原水浊度设计取值按多年平均浊度的4倍取值。按4倍取值适合于浊度变化幅度较大的河流,但对于浊度变化幅度较小水库而言,有较大的安全余地,它实际上可能是3倍、2倍多、甚至是1倍多,也就是说按4倍取值可以涵盖95%保证率的各种情况。另外水库水质中除浊度外,还有色度、藻类、铁、锰等可溶性固体,经过混凝、沉淀、过滤后都要转化为水厂的泥量,因此,对于水库而言,在计算干泥量时不计及色度、铁、锰等可溶性固体所产生的干泥量,抵消了一部分安全度,但按多年平均浊度的4倍取值,其安全余度仍能涵盖住色度、铁、锰等溶解性固体等对干泥量的贡献。浊度(悬浮物SS)、水位、流量的测定复杂,色度和可溶性固体的测定则需要更多的仪器、药品和人工投入,势必增加更多的成本。可借鉴日本的经验,不分河流水源和水库水源,95%的保证率的浊度一律按多年平均浊度的4倍取值。对于水库水源而言,如果其保证率取95%,原水浊度设计取值按多年平均浊度的4倍取值,当实际上发生的浊度超过95%保证率所对应的浊度值时,如果再采用临时存储措施,其保证率有可能达到100%,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的零排放。
2.2调节池(排水排泥池)类型选择
分建式排水排泥池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使用:(1)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的污泥浓度相差较大,且滤池排放初滤水时,宜采用分建式,有利于滤池反冲洗废水的回收。(2)净水厂先期建成投产,而排泥水处理系统后建,但回收滤池反冲洗废水的回流水池(即排水池)与净水厂构筑物同步建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3)净水厂沉淀池排泥水送往厂外集中处理,而滤池反冲洗废水经排水池调节后,回流到净水工艺中重复利用,或因水质不宜回收而排放,一般应采用分建式调节构筑物。但在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合建式排水排泥池:(1)当净水厂污泥全部送往厂外集中处理,不考虑厂内回收生产废水时,一般宜采用合建式综合排泥池,接纳和调节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废水,均质均量输出。(2)当排泥水处理系统规模较小时,也可采用合建式调节构筑物。(3)生产废水不回收利用,需经沉淀处理后排放,也可采用合建式综合排泥池。
2.3超量泥水排放口的设置
超量泥水排放口的选择推荐两种方式:一是从排泥水处理系统上游排出,也就是说,超量泥水不进入排泥水处理系统。二是从排泥池排出。(1)从排泥水处理系统上游排出。从沉淀池排泥管上分流排出,一部分进入排泥水处理系统中的排泥池,另一部分即超量泥水排入大江大河。这一方式的优点是超量泥水不进入排泥水处理系统,所有构筑物排泥池、浓缩池及脱水系统均按原水浊度设计取值所形成的干泥量进行设计,避免了超量泥水对排泥池、浓缩池及脱水系统的影响。现在,一些排泥水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和设备选型都按设计处理干泥量计算,没有考虑超量泥水的影响,也未设置超量泥水排放口,结果将超量泥水引入了排泥池、浓缩池和脱水机系统,造成超负荷运行。(2)从排泥池底流分流出去。这种方式超量泥水进入排泥池,排泥池底流一部分沿主流程提升进入浓缩池,另一部分超量泥水排放,当超量泥水不能重力排出时,应设置超量泥水排出泵,可以与主流程排泥泵放在一个泵房里。保证率取95%时,排放口采用这种方式设置。对于水厂附近没有大江大河的,建议保证率取规范的高限95%,以避免产生大量的超量泥水。从沉淀池排出的超量泥水浓度一般在1000mg/L以上,不能排入附近水域和城市下水道。对于保证率采用95%的排泥水处理系统,可考虑让部分超量泥水进入浓缩池,但应在浓缩池的设计固体负荷上留有余地。浓缩后的超量泥水,体积缩小了很多,与排泥池相比,同样的池容可临时存储更多的超量泥水,这是利用浓缩池进行临时存储的优点,但是绝对不能因超量泥水的进入而破坏浓缩池沉淀浓缩过程,影响脱水工序的正常运行。
2.4对常规处理的加强
在城市供水流程的设计和运行过程中,相关的搅拌、絮凝、过滤和沉淀等常规处理工作是去除水质浊度的服务。随着水质的浊度逐渐下降,其中可以吸附在一些胶体粒子的有机物含量将减少,使水的各种病毒和微生物的意义将减少。在给水处理过程中,如果将混合、絮凝、过滤和沉淀等常规处理工作进行一定的庆祝,可以有效提高所处理水的水质。
结语
总而言之,城市净水厂在排泥水处理的过程当中,对处理工艺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不仅可以减少对原水的摄取量,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对水资源起到了节约的效果,同时还减少了对人们生活用水的污染,也有效保护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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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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