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与日本政府的媾和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政府论文,朝鲜战争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0年6月25日是朝鲜战争爆发50周年,50年来关于朝鲜战争的研究著述多如过江之鲫,但主要集中于对中、苏、朝、美等有关国家的研究,对于与朝鲜半岛隔海相望的日本在朝鲜战争时期的相关政策行为,却几乎很少研究。实际上,尽管日本当时作为战败国,还未能恢复主权国家的法权地位和行为能力,但却利用朝鲜战争谋取了极大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政治经济利益。战后日本经济因“朝鲜战争特需”而走上复苏之路,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本文拟就朝鲜战争爆发前后日本的媾和政策和战略意图,及其通过朝鲜战争所获得的政治利益和战略利益,作简要的论述。
一
对于战后日本来说,最重要的战略性政策目标无非是:1.在政治上尽快与反法西斯同盟国订立和约,摘掉战败国的帽子,恢复国际行为主体的法权和资格,重返国际舞台;2.在经济上获取外来资金和资源的援助,迅速开辟失去的海外市场,早日完成战后经济恢复工作,走上经济增长快车道。而朝鲜战争的爆发,则为日本实现这2个战略目标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
为了实现上述2个战略目标,在战后曾4次出任日本首相,其中3次兼任外相,任职总共长达7年的吉田茂,选择了站在美英等西方国家一边的政治外交路线,这一路线为后来的历届日本政府所遵循,因而吉田被称为“创造了战后日本的政治家”。(注:高坂正尧:《宰相吉田茂》,中央公论社1968年,第6页。)吉田在回忆录中讲到,自己执政时,为了达成对日本最为有利的媾和条件,所考虑的根本问题有2点:1.与联合国的密切接触,以促使国际社会宽恕和谅解日本;2.奉行以美国为中心,全力依靠美国的媾和方针。(注:吉田茂:《回想十年》,新潮社1957年,第3卷第23~25页。)这2点所考虑的其实是一个问题,即如何依靠美国达成对日本最为有利的媾和条件。因为日本当时被美国独家占领,联合国也受到美国的控制,只有美国才有力量促使国际社会在最为宽松的条件下实现对日媾和。因此由美国政府替日本代办媾和事宜,对日本是最为有利的。吉田对此解释说:“对日媾和会议绝不是象以往的国际会议那样,由战胜国和战败国一起讨论媾和条件。联合国依据和平条约所决定的事情,已经在占领期间就作好了。……与其说和平条约作出了新的规定,不如说是确认了既成事实。和平条约的内容已经在占领时期就逐渐地固定化了。”(注:吉田茂:《回想十年》,新潮社1957年,第3卷第23页。)按照这样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方针,日本竭力在对日和会召开之前讨好取悦美国,以促成美国政府采取对日本有利的媾和政策。
因此,一方面朝鲜战争的爆发必将促使美国政府改变其亚太战略和对日政策;另一方面,日本如何对朝鲜战争作出反应,又与美国如何调整对日政策相联。从这个意义上看,日本对朝鲜战争的对策与能否实现对日本有利的媾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但是,当时日本还未摘掉战败国的帽子,还没有作为国家的国际行为能力和权力,即无权对国际事务作出具有国家政策意义的政策行为。这就使日本陷入了一种两难境地:作为战败国,它无权参与国际事务;但为了实现对日本有利的媾和,尽快改变战败国的地位,它又需要完全站在美国一边,通过对美国参与的国际事务给予支持,来促使美国采取对日宽大的媾和政策。吉田当时为解决这一难题所采取的办法是:将公开的表态与水面下的对策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在国会答辩时,或对新闻界发表讲话时,采取消极的态度;而在私下里,在与美国秘密交涉的过程中,采取积极的对策。因而被日本国内批评为“秘密主义外交”。(注:高坂正尧:《宰相吉田茂》,中央公论社1968年,第54页。)因此,吉田尽量回避在国会辩论和对日本媒体发表讲话,即使不得不在国会答辩,也常常以“很难对假定的问题阐述意见”为由,拒绝具体地回答问题。(注:《第6届国会众议院会议记录》第8号,第104页。)而更多地与作为合作党派的自由党秘密协商,或单独对外国记者发表谈话,以便向美国政府作出姿态。1947年3月,吉田先是对驻日美军司令麦克阿瑟表示:“媾和以后,日本的安全保障委托给联合国”(注:《朝日新闻》1947年3月18日。)二天后又对澳大利亚记者表示:“希望联合国以及美国保护”战后日本的安全。(注:《时事新报》1947年3月20日。)6月21日,吉田在自由党的大会上发言说:“我们将高举反共、民主主义的大旗,和志同道合的国家共同为人类的幸福,在国际援助的基础上完成复兴国家的任务”。(注:《朝日新闻》1947年6月22日。)表明了以美国为中心,与多数同盟国媾和的政策方针。为进一步表明与美国站在一起的方针政策,吉田在1949年5月7日与外国记者会见时,明确表示:“对日和约签订后,也希望美军留在日本”(注:《朝日新闻》1949年5月11日。)。至此,在朝鲜战争爆发前3年的时间里,吉田已经多次表明了他的媾和政策设想:1.以美国为中心的多数媾和;2.依靠美国保障日本的安全。而此时,美国政府还未曾就对日媾和问题提出过任何正式的方针政策。
为了实现上述媾和设想,吉田面对着必须解决的国内国外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日本国内的中立主义和全面媾和论;二是美国国防部所主张的对日媾和过早论。(注:吉田茂:《回想十年》,新潮社1957年,第3卷第19页。)
在战后的日本,民众和舆论鉴于因发动侵略战争而使得国家覆灭的惨痛的历史教训,大多主张奉行中立主义的国家基本政策方针,以免再次卷入惨烈的战争。据《每日新闻》社1949年11月进行的舆论调查显示:日本国民对于“将来如何保障日本安全”这一问题的回答中,赞成“永久中立”的占48.4%,主张“依靠美国”的占20.5%,希望“集体安全”的有14%,“不清楚”的有14.8%(注:《每日新闻》1949年11月21日。)。而麦克阿瑟曾经说过:“将来的日本应该成为东洋的瑞士”的话,也对日本社会上中立主义的流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注:吉田茂:《回想十年》,新潮社1957年,第3卷第110页。)当时日本国内主张中立主义的势力主要有共产党(1950年1月18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了全面媾和的政策方针)、社会党(1949年12月4日通过了“我党对于媾和问题的一般态度”的决议,提出媾和三原则:全面媾和,中立主义,不提供军事基地)和进步的知识分子(1950年1月15日,和平问题谈话会发表“关于媾和问题的声明”),都要求通过全面媾和,实现日本的永久中立。而以吉田为首的保守政治势力以国际关系史上鲜有自我宣布的一国中立得以保持的先例为由,主张依靠美国的保护来维持日本的安全。由于美国政府于1949年11月草拟了对日媾和方案,决心即使得不到苏联的同意,也要推进片面的对日媾和。所以日本国内对立的双方在1949年秋以后召开的第6、第7届国会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吉田一派反复强调:全面媾和只是理想的原则,在日本被美军占领的情况下不可能实现;与其追求因国际上美苏争执不下而遥遥无期的全面媾和,不如先与愿意对日媾和的主要国家尽早缔结和约,然后使其它国家逐步加入和约。(注:《第7届国会众议院会议记录》第12号,第155页。)
对于美国国防部的“对日媾和过早论”,吉田政府以向美国提供军事基地的方式来解决。因为美国国防部代表了美军内曾经与日军浴血奋战的对日强硬派的观点,要求通过长期占领日本,削弱日本的军事潜力,消除日本再一次与美国进行军事对抗的可能性,并利用日本作为与苏联在亚太地区进行冷战对抗的前沿基地和远东防线。而美国国务院则从外交和国际战略的角度出发,希望在宽松的条件下尽快实现对日媾和,使日本作为西方阵营的一员为美国的亚太战略服务。国务院与国防部的意见分歧,使美国政府无法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对日媾和方案。吉田利用美国政府内部的意见分歧,从1949年秋开始,就与美国国务院开始商谈有关美军长期驻扎日本和向美军提供军事基地的问题。(注:升味准之辅:《战后政治——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年,第350~354页。)因为,如果能允许美军长期在日本保持军事基地和驻军,就可以缓和以国防部为代表的强硬派对日本的疑虑和担心,同意国务院的早日媾和观点。吉田甚至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注:升味准之辅:《战后政治——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年,第355页。)。1950年4月末,日本内阁大藏大臣池田勇人访美时,把日方的上述主张秘密转告了美国政府。(注:宫泽僖一:《战后政治的证言》,读卖新闻社1991年,第24~25页。)
综上可知,吉田的早日媾和政策设想主要有:1.为实现对日本有利的早日媾和,必须求得美国的帮助;2.媾和实现后,日本的安全依靠美国的军事力量来保护;3.必须长期向美军提供日本领土作为美军基地。如果说,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前,吉田的早日媾和政策设想还主要是日本方面的主观愿望,还因为美国政府内部的意见分歧而一时难以实现,那么朝鲜战争的爆发,不仅使美国国务院与国防部迅速弥合了意见分歧,而且为吉田政府讨好美国,推动美国改变其亚太政策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二
朝鲜战争于1950年6月25日爆发,而日本政府的公开反应却是在2周以后的7月11日。这固然是因为朝鲜战争对于日本当时最大的政治课题——媾和,必然产生极大的影响,日本有必要慎重地研究讨论之后,才能作出反应。但也说明了战后日本外交“滞后反应”的行为模式的特点。当时,吉田首相会见记者发表了对于朝鲜战争的正式见解:1.日本国民非常关心围绕朝鲜的国际局势,应坚决排除妨害和平的行为;2.应协助联合国的行动,但处于占领之下的日本不可能给予积极的合作,只能提供运输等消极的合作;3.早日媾和的实现,与日本对朝鲜战争的对应相关。(注:《时事新报》1950年7月12日。)很明显,近在咫尺的朝鲜半岛发生战争,对日本的影响自然是不可否认的,吉田把这一事件与媾和问题相联系,试图通过对联合国提供合作,创造有利于在宽松条件下对日媾和的国际环境。吉田认为:日本的表态不仅是因为日本迟早要加入联合国,奉行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外交政策;而且因为美国早已对朝鲜战争作出了积极而明确的反应,日本的对外政策也必须以日美关系为基轴;所以应该“支持基于国际警察措置的维持和平的行动”,实际上就是支持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对朝鲜的军事干涉。
为了使日本对朝鲜战争的反应不至于给对日媾和问题带来负面影响,吉田从一开始就声明:日本与联合国的合作必须在宪法的范畴内进行。1950年7月4日,他在内阁会议上强调:对联合国提供帮助“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实行的行政措置”。(注:《朝日新闻》1950年7月5日。)7月14日又在第8届国会的施政演说中再次表达了同样的宗旨。(注:《第8届国会众议院会议记录》第3号第21页。)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过5年的短时期时,一旦日本以军事方式介入朝鲜战争,就是再次卷入战争,必将招致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日本国民中支持中立主义和全面媾和的人也将会大大增加,从而不利于吉田所设想的早日媾和。(注:吉田茂:《回想十年》,新潮社1957年,第2卷第176页。)另一方面,日本还是战败国,还处于美军的占领之下,还没有完整的国家外交权力,因此不能以独立的国家意志和政策采取积极而具体的合作行为,只能对联合国的政策方针表示赞成和支持,进行“精神上的合作”。(注:《第8届国会众议院会议记录》第4号第27页。)
在日本国内,吉田首相则利用朝鲜战争的爆发,开始更为积极地在公开场合表明和推进争取早日媾和的政策观点。1950年7月14日,他在日本第8届国会上发表施政演说强调: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使日本的安全受到威胁,所以全面媾和与永久中立的主张完全不符合日本的现实。选择全面媾和与中立主义,还是选择多数媾和,实际上也是对自由国家还是中立国家的选择,日本只有作为自由国家的一员,国家安全才能得到保障。(注:信夫清三郎:《战后日本政治史》,劲草书房1967年,第4卷第161页。)这是他首次公开攻击全面媾和与永久中立的观点。他还在7月17日的参议院会议上答辩时暗示,即使在对日媾和完成后,美军仍应为保护日本的安全而留住在日本。(注:《第8届国会众议院会议记录》第5号第39页。)这样一来,吉田就把朝鲜战争与以美国为中心的多数媾和设想联系在一起了,并间接地提出了战后日本国家安全依赖于美军保护的基本政策思路。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苦于在远东地区的兵力不足,出现了组织日本人志愿军赴朝作战的论调。1950年7月,美国参议员坎布埃尔特上书杜鲁门总统,要求允许远东美军募集日本人志愿部队。(注:《时事新报》1950年7月10日。)这一消息传出后,朝鲜战争与对日媾和问题遂成为于7月12日召开的日本第8届国会上各政党激烈辩论的主题,成为政党之间政治斗争的焦点。7月15日,在参议院会议上,社会党参议员冈田宗司提问:“朝鲜战争爆发后,一部分国民要求作为志愿军参战”,首相对此如何看待?吉田首相回答说:“现在还没有听到谁提出关于志愿军的申请”,也没有从美国得到派遣志愿军的要求,“如果有的话,作为政府将不会允许。”(注:《第8届国会众议院会议记录》第4号第15~21页。)实际上冈田问的是政府对上述传闻的看法或对策,而吉田回答的是尚无政府间的正式要求,只是假定如果有正式的要求也不会同意。实际上以转移论题的方式回避了直接地正面回答,但吉田也明确地表示:即使美国政府有上述要求,日本也将予以拒绝,从而表明了日本政府的正式立场。7月21日,吉田首相在众议员外交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表示:“关于志愿军的问题,到现在为止,向政府提出的任何申请也没有。如果有什么申请的话,也不会允许。”(注:《第8届国会众议员外务委员会记录》,第2号第7页。)应该说,日本政府拒绝介入朝鲜战争的方针是很明确的,至少从吉田在各种场合的公开表态看来是这样。但这一次的明确表态与前不久吉田以日本尚无外交权为由,就是否在朝鲜战争问题上采取积极介入方针作出的侧面回答不大一样。因为,一旦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在短短几年之后就再一次出兵海外参战,必将引起国际社会极大的震动和反对,而国际舆论的反对将使吉田早日媾和的构想完全破灭。
但是由于7月20日最高法院院长田中耕太郎在大阪高等法院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日本人为了自卫参加联合国的志愿军,在法律上是有可能性的”,(注:《每日新闻》1950年7月25日。)从而再一次引起日本国内的辩论浪潮。对此,吉田表示:“如果发生对日本本土的侵略,自发地出现志愿军法律上自然是可能的,限制在这样一个范围不是很明确吗?”为田中讲话进行了限制性的辩解。(注:《每日新闻》1950年7月25日。)第2天,田中本人也再次会见记者说:“前一天关于承认日本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的报道是‘误报’,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不仅违反宪法的精神,也触犯了刑律。但是,如果将来加入了联合国,在得到联合国要求的情况下,有必要进行个案研究。”并且强调这仅仅是个人的意见。(注:《每日新闻》1950年7月27日。)7月26日,日本法务总裁大桥武夫在参议员法务委员会上答辩时说:“即使向韩国派遣日本志愿军在宪法上的争论另当别论,从日本的国际地位考虑也不希望那样做”,但“志愿军的招募属于行政措置”。(注:《朝日新闻》1950年7月27日。)大桥的发言立即引起了在野党的激烈反弹,指责大桥承认派遣志愿军在宪法上是可行的言论违宪。吉田首相不得不于7月29日在参议院答辩时全面阐述日本政府的正式见解:“法务总裁及田中最高法院院长的见解,我以为只是在法律上的看法。而我从政治上考虑,不能允许日本人志愿军的出现。无论如何,到今天为止,国际社会对日本都存有相当的猜疑,怀疑日本是否会重新扩充军备,误解日本人从来都是破坏和平的好战的国民,由于对日本抱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所以存在着对日本所希望的早日媾和不利的情况。”(注:《第8届国会众议院会议记录》第10号第107页。)
吉田内阁虽然与在野党都反对派遣日本志愿军介入朝鲜战争,但其原因和理由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吉田内阁认为:派遣日本人志愿部队在宪法和法律方面是可能的,只是为了解除国际社会的误解,为了实现早日媾和,基于政治上的判断,才不能向朝鲜派出日本人的志愿军。而在野党则是从放弃军备和战争,坚持和平道路的宪法精神,以及奉行中立主义的政治立场出发加以反对的。
日本第8届国会结束后,美国的国会议员仍在谋求让日本出兵朝鲜战争。8月4日,民主党参议员麦凯纳森提出允许美军招募日本人志愿兵的议案,并致电麦克阿瑟,要求麦帅就上述提案的可行性发表意见。(注:《时事新报》1950年8月6日。)8月7日,众议员珀基也提出授权美国总统招募包括日本人和德国人在内的志愿兵的提案。(注:《朝日新闻》1950年8月9日。)而日本国内的赞成意见也并未停止。众议员菊池义郎和栗山长次郎都在国会发表了赞成的言论。参议院议长佐藤尚武也对记者表示:“日本如果加入联合国,当然不能不应联合国的请求派出志愿兵,即使是现在,如果有这样的请求,也可以答应。”“但是,如果考虑到日朝两国的历史关系和民族感情,向朝鲜派遣志愿兵是不恰当的。”(注:《每日新闻》1950年8月9日。)对此,韩国总统李承晚也在会见美国记者时表述了同样的看法,他说:“如果把日本军队派到朝鲜半岛,恐怕会与韩国人发生重大的冲突。”(注:《朝日新闻》1952年12月3日。)
直到8月8日,麦克阿瑟就日本人志愿兵问题发表讲话:“早日媾和才是优先的问题,到实现对日媾和之前当然不能接受。”(注:《朝日新闻》1950年8月10日。)才终于结束了已经持续一个多月的关于派遣日本人志愿军的辩论。
三
尽管日本政府公开表明了不介入朝鲜战争的正式立场,但实际上却派出了扫雷舰队参加了在朝鲜的元山一带海面上扫雷的军事行动。1950年9月15日,美军在朝鲜系海岸的仁川登陆,截断了朝鲜军队的退路,朝鲜战局急转直下。美军迅速攻占汉城,并向三八线以北进军。为了扩大战果,麦克阿瑟决定在朝鲜的元山再次发动登陆作战。但朝鲜军队在苏联的帮助下,已经在元山一带海域敷设了大量的水雷。若要登陆,必须首先扫清水雷。但美军在远东地区仅有4艘钢制扫雷(其中3艘在检修,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和6艘木壳扫雷艇,根本无法按期完成扫雷任务。而日本当时拥有250吨和125吨的木壳扫雷艇共78艘,官兵1 500人,且自1945年以来一直在日本周边海域进行扫雷作业(扫除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为封锁日本而敷设的水雷),既有人力和设备,也有扫雷经验。美军于是要求日本政府派遣海上保安厅的扫雷舰队出动到朝鲜的元山等海域参加扫雷作业。
1950年10月2日,美国远东海军副参谋长巴克少将向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大久保武雄提出了派日本扫雷舰队到朝鲜海域参加扫雷的要求。大久保表示:“朝鲜海域正在展开战争之际,贵方要求实为重大,必须由最高当局作出政治判断。我将立即前往首相官邸求见吉田首相,报告事情经过,请求指示。”(注:读卖新闻社战后史班编:《昭和战后史——‘再军备’的轨迹》,读卖新闻社1981年,第177页。)吉田以“与联合国军合作是日本政府的既定方针”为由,决定应美军要求派出扫雷舰队赴朝鲜参战。(注:大久保武雄:《咆哮之海的日日夜夜》,海洋问题研究所1976年,第209、210、231、262~263、271页。)本来反对向朝鲜派出日本人志愿部队的吉田何以同意向同样的战区派出扫雷舰队呢?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日本需要讨好美国。吉田首相自己讲述的原因是,日本尚处于美军的占领之下,很难拒绝美军的要求;如果拒绝美军,很可能加深对于早日媾和持消极态度的美军对日本的不满,对1950年6月美国国务院顾问杜勒斯访日以来推进的对日媾和的进程,产生负面影响。(注:平间洋一:《朝鲜战争中的特别扫雷舰队——海外派兵和政府、在野党的对应》,《外交时报》1992年1月号第83页。)
如果联系当时的国际环境和美国的对日政策,也许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吉田所考虑的根本问题所在。所谓出动日本人志愿部队一事,仅仅是美国少数议员的提案,并非美国政府的正式要求,因此即使反对,也不会激怒美国政府,影响对日本的媾和。而出动扫雷舰队则是驻扎在日本国土上的美军直接提出来的。众所周知,战后主导美国政府对日政策的主要是国务院和国防部。国务院的前驻日外交官们号称是“知日派”,主张利用日本作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基地,为此要尽快实现对日媾和,帮助日本早日恢复经济,重返国际社会。而国防部代表与日军浴血奋战过的美军官兵,是“惩日派”,主张严厉打击日本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潜力,彻底剥夺其重整军备,与美国再次对抗的可能性,反对早日对日媾和。因此,国务院几次提出对日媾和方案,都被国防部否定。美国军方的对日本态度及其实际上占领和控制日本国土的现状,决定了美国政府的对日政策的严厉性和强硬性,使日本政府很难实现早日媾和的政策构想。所以,如何讨好美国军方,缓和其对日本的严厉态度,是日本能否实现早日媾和的关键。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吉田政府自然会答应美军的要求。
但从国际法来看,当时对日和会尚未召开,对日和约尚未签订,日本还处于战败国地位,还未恢复作为国际行为主体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出兵参加朝鲜战争,不仅违背反法西斯同盟国和远东委员会的对日政策,也违反了《开罗宣言》和《菠茨坦公告》等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从日本的国内法来看,按照日本《海上保安厅法》第25条的规定,海上保安厅必须是非军事部队。如果公开向交战地区派出海上保安厅的扫雷舰队,将会给国际社会带来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印象,招致强烈的反对;而且也违背了吉田屡次声明的,对联合国军介入朝鲜战争仅限于“精神上合作”的原则,在国内引起“违宪”与“护宪”的争论,从而在国际国内两方面都不利于早日媾和。因此,日本政府要求美军必须出具书面指令,并保证日本扫雷舰队的出动秘密进行。(注:大久保武雄:《咆哮之海的日日夜夜》,海洋问题研究所1976年,第209、210、231、262~263、271页。)吉田也亲自要求所有参加扫雷舰队的官兵,必须保守秘密。(注:读卖新闻社战后史班编:《昭和战后史——‘再军备’的轨迹》,读卖新闻社1981年,第178页。)10月6日,日本扫雷舰队从门司港秘密起航,前往朝鲜。到当年12月15日,在朝鲜的元山等沿海地区的2处海域进行了2个多月的扫雷作业,共有25艘扫雷艇,1 204人参加,排除水雷27枚,其中2艘扫雷艇因触雷沉没,致使1人死亡、18人受伤。(注:飨庭孝典、NHK采访班:《朝鲜战争——追寻分断三八线的真实》,日本广播出版协会1990年,212页。)
从主观意图来看,日本政府显然是把派遣扫雷舰队赴朝鲜一事,与实现早日媾和联系在一起的。吉田曾表示:“作为日本政府,必须通过与联合国军的全面合作,使对日和约有利于我国。”(注:大久保武雄:《咆哮之海的日日夜夜》,海洋问题研究所1976年,第209、210、231、262~263、271页。)强调了借助扫雷舰队的派出使对日媾和的进程有利于日本的战略意图。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大久保武雄在欢迎扫雷舰队的归来时,也讲到:“特别扫雷舰队的行动,显示出日本今后前进的方向。对于日本作为独立国家重返国际社会,恢复国际的名誉和地位,取得国际信赖,付出了血与汗。”(注:大久保武雄:《咆哮之海的日日夜夜》,海洋问题研究所1976年,第209、210、231、262~263、271页。)而日本政府的这一意图也确实是得到了实现。美国驻远东海军副参谋长巴克少将评价说:“日本特别扫雷舰队在朝鲜扫雷是对联合国军的支援,具有特别重要的国际意义。美国方面对日本海上保安厅的业绩评价很高,我个人认为,这将对日本谋求的早日媾和,产生良好的作用。”(注:大久保武雄:《咆哮之海的日日夜夜》,海洋问题研究所1976年,第209、210、231、262~263、271页。)显然,由于日本出动了扫雷舰队帮助美军,促使美国军方人士改变了对日本的严厉看法,也主张“善待日本”,从而进一步促使美国政府的对日政策从“惩罚”改为“扶植”,国防部与国务院迅速达成了关于对日媾和的一致方案。
美国政府于是紧锣密鼓地开始推进对日媾和。1950年10月27日,发表基于“宽大精神”的对日媾和“七原则”。1951年1月,国务院顾问杜勒斯携带对日媾和“七原则”访日,与吉田首相会谈。3月,将拟定的对日和约方案,分送15国政府。7月17日,将方案送交日本政府。7月20日,向有关国家发出参加对日和会的邀请信。8月15日,公布对日和约“定本”。9月4日,对日和会在美国的旧金山召开,8日即缔结了对日和约。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日本恢复了作为主权国家的国际地位和法权,重返国际社会。依靠美国政府的全力维护和大力扶植,通过千方百计地与美国合作,以及公开表态与实际政策行为不尽一致的策略手法,日本政府终于实现了其有利于日本的早日媾和的战略构想,连吉田茂本人都认为:对日和约“比预想的更为宽大”。(注:吉田茂:《世界与日本》,番町书房1963年,第157页。)
除了政治外交上的利益取得之外,在军事和经济上,日本政府也获取了极大的实际利益。军事方面,1950年12月15日,巴克少将会见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大久保武雄,暗示说,现在可是要求美国政府取消日本海上军备限制的大好时机。大久保心领神会,于1951年1月访问美国,经过与国务院和国防部协商,美国同意取消对日本海上军备的以下限制措施:1.舰艇吨位最大不得超过1 500吨;2.舰艇航速最快不得超过15海里;3.舰艇上不得安装火炮;4.不得拥有侦察机和巡逻机。(注:大久保武雄:《咆哮之海的日日夜夜》,海洋问题研究所1976年,第209、210、231、262~263、271页。)使日本在战后短短几年就摆脱了反法西斯同盟国对其海上军备的限制,获得了重新发展海军军备的机会和条件。到50年后的今天,日本已经成为扫雷能力世界第一,反潜能力世界第二,拥有亚洲最大、最多大型水面艇艇的海上强国。经济方面,美国政府向日本支付了特别扫雷舰艇所花费的全部设备、燃料、人事和其它费用,总计2.36981294亿日元(按战后日本政府支付战时债券或军票的比率,当时的1日元约等于现在的120日元),相当于现在的285亿日元左右。(注:能势省吾:《朝鲜动乱特别扫雷史》,日本私家版1961年,第128页。)这对于战后一个时期内财政极为困难的日本政府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从而有力地支持了日本政府的财政金融稳定和国家经济的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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