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中国旅游统计公报-国家旅游局(1997年5月29日)_杭州旅行社论文

1997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国家旅游局——(1997年5月29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旅游局论文,旅游业论文,年中论文,统计公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我国旅游业积极开拓国际和国内客源市场,接待能力和创收能力进一步提高,国内和国际旅游总收入合计为3112.20亿元,比上年增长25.1%。旅游业在吸纳就业人口、带动相关产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继续取得显著成绩,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

(一)国际旅游业实绩

1997年,中国国际旅游业主要经济指标呈良好增长趋势。

——来华旅游入境人数达5758.7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外国人742.8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1%;华侨9.90万人次,比上年减少36.0%;港澳同胞4794.3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8%;台湾同胞211.7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1%。

——来华过夜旅游者人数继续保持世界第6位,达2377.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4%。

——全国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达120.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4%,由上年位居世界第9位上升至第8位,相当于同年中国外贸出口收汇的6.6%。

(二)国内旅游业实绩

1997年,中国国内旅游业人次数与1996年基本持平,国内旅游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全国国内旅游人数达6.4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0.8%。其中:城镇居民2.59亿人次,农民3.85亿人次。

——全国国内旅游收入2112.7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9.0%。其中:城镇居民旅游消费1551.83亿元,农民旅游消费560.87亿元。

——城镇居民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599.80元,农村农民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145.68元。

——经旅行社承办接待的国内城镇游客人数为1528.10万人次,占城镇国内旅游总人数的5.9%。

(三)旅游企业经营实绩

1997年,据对全国10505家旅游企业统计汇总:

——营业收入合计为1306.61亿元,比上年增长18.0%;

——上缴营业税合计为51.10亿元,比上年增长20.1%;

——实现利润合计为27.83亿元,比上年下降40.4%;平均利润率为2.4%,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

——实现利税总额合计为78.93亿元,比上年下降11.6%。

(四)旅游业产业规模及从业人数

——到1997年末,全国旅游业共有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12573个(其中企业单位11671个),比上年末增长15.2%;国际旅游业直接从业人数131.8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0.2%;间接从业人数约660万人。

——到1997年末,全国旅游行业共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147.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9%;拥有固定资产净值1527.6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1.9%。

——到1997年末,全国旅游行业共拥有旅游涉外住宿设施5201家,客房70.17万间,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7.7%和18.2%;旅行社4986家,比上年末增长17.3%。

(五)旅华客源市场情况

1997年,来华旅游客源市场进一步增长,在洲内近距离客源稳步增长的同时,欧、美等远距离客源持续递增。

——1997年,美洲、欧洲、大洋洲客源分别比上年增长7.2%、15.7%和11.5%。传统客源市场中,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等国旅华人数的增长均超过10%,美国、德国、法国和意大利旅华人数也有一定增长。新兴客源市场中,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的增幅达25%以上,瑞典、挪威等国的增长率也都超过10%。各主要客源国1997年的旅华人数,具体如下:

(六)分地区国际旅游接待与收汇情况

1997年,各地区接待的海外旅游者总数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接待海外游客人数超30万人次的省市在不断增加,接待能力有所加强。

——1997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的海外旅游者,累计为2184.7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0%。接待量超过30万人次的有广东、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云南、山东、湖北、广西、陕西、海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河北、湖南等17个省、区、市,比上年增加3个省市。广东为739.16万人次,居全国第一位。

——1997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的外国旅游者,累计为1090.9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2%。接待量超过20万人次的有北京、广东、上海、江苏、云南、浙江、陕西、湖北、山东、广西、内蒙古、福建、辽宁、黑龙江、河北、天津等16个省、区、市。北京为186.86万人次,居全国第一位。

——1997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7个,按外汇收入多少排列,具体情况是:

(七)主要城市国际旅游接待与收汇情况

——1997年,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有广州、北京、深圳、上海、珠海、昆明、杭州、西安、桂林、泉州、厦门、中山、武汉、南京、重庆、苏州、郑州、黄山、海口、大连等20个;另有长沙、青岛、无锡、成都、沈阳、汕头、天津、福州、哈尔滨、延边、三亚、承德、宁波等13个城市的接待人数超过10万人次。这些主要旅游城市,共接待海外旅游者1698.51万人次,占全国接待海外旅游者总人次数的77.7%。

——1997年,接待外国旅游者人数超过10万人次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深圳、昆明、桂林、杭州、苏州、厦门、南京、重庆、武汉、大连、沈阳、青岛、无锡、延边、天津、成都等20个。

——1997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泉州、西安、杭州、天津、昆明、桂林、南京、武汉、重庆、苏州、长沙等18个;另有汕头、青岛、沈阳、中山、福州、无锡、成都、海口等8个城市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城市,按外汇收入多少排列,具体情况是:

(八)旅游涉外住宿设施的规模和经营情况

1997年,在现有统计范围内,我国旅游涉外住宿设施不断增加,但与此同时,客房出租率和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到1997年末,全国共有旅游涉外住宿设施5201家,比上年末增加783家,其中包括饭店5158家,公寓17家,写字楼14家,游船12艘;共拥有客房70.17万间,比上年末增加10.80万张,床位141.17万张,比上年末增加21.20万张。

——1997年,全国旅游涉外住宿设施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3.8%,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全国2724家星级饭店全年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6.1%,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全国3343家国有饭店全年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2.4%,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全国734家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饭店全年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8.8%,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1997年,全国旅游涉外住宿设施营业收入总额为812.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上缴营业税4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实现利润8.14亿元,比上年下降75.7%;全员劳动生产率达7.83万元/人,比上年增长0.9%。

——全国3343家国有经济饭店,1997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69.13亿元,比上年增长7.3%;上缴营业税18.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全员劳动生产率达6.21万元/人,比上年下降0.6%。

——全国外商和港澳台客商投资兴建的734家饭店,1997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51.32亿元,比上年增长9.5%;上缴营业税1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实现净利润19.92亿元,比上年下降26.8%;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2.59万元/人,比上年增长4.7%。

——到1997年末,已评定星级的旅游涉外住宿设施2724家,比上年增加375家。其中:五星级饭店57家,增加11家;4星级饭店157家,增加29家;三星级饭店895家,增加152家;二星级饭店1339家,增加191家;一星级饭店276家,减少8家(由于一些一星级饭店升级所至)。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562.31亿元,比上年增长7.5%,占全国旅游涉外饭店营业收入总额的69.2%;上缴营业税27.31亿元,比上年增长9.0%;实现净利润14.59亿元,比上年下降54.2%。

——1997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旅游涉外住宿设施共有97家,比上年减少14家。其中,营业收入在1-2亿元之间的有66家,比上年减少9家;2-3亿元之间的有13家,比上年减少4家;3亿元以上的有18家,比上年减少1家。营业收入最高的是北京丽都假日饭店,达6.63亿元。

——1997年,拥有客房300间以上的大中型饭店,占全国客房数总数34.4%,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共创利30.29亿元,利润率达8.85%,上缴税金17.76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3.24万元/人。

——1997年全国旅游涉外住宿设施规模及其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九)旅行社的规模和经营情况

1997年我国旅行社企业接待规模有所提高,但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到1997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4986家,比上年末增加734家。其中:一类旅行社368家,比上年末增加9家;二类旅行社623家,比上年末增加5家;三类旅行社3995家,比上年末增加720家。

——1997年,各类旅行社共实现营业收入23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实现利润总额5.13亿元,比上年下降6.0%;上缴营业税及附加2.13亿元,增长4.4%。

——1997年,全国一类旅行社共招徕过夜海外旅游者303.83万人、1187.62万人天,其中:人数比上年增长9.8%,人天数增长14.9%。

——1997年,经过旅行社接待的过夜海外旅游者650.13万人次,1409.17万人天,其中:人数比上年增长5.6%,人天数比上年增长12.5%;接待一日游游客306.3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0%。

(十)出境人数

——1997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为532.3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2%。其中:因公出境288.4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0%;因私出境243.9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

——1997年,经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人数为143.07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2.8%,占出境总人数的26.9%。

(十一)旅游教育

到1997年末,全国共有高等旅游院校及开设旅游系(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192所,比上年增加26所,在校学生28566人;中等专业学校87所,比上年增加45所,在校学生26912人;职业中学657所,比上年增加20所,在校学生166026人。以上合计,总数为936所,在校学生为221504人。

(十二)旅游基本建设

——1997年,由国家旅游局直接安排旅游基本建设投资为6.86元,其中:基建基金拨款1.01亿元,银行人民币贷款1.70亿元,银行外汇贷款5000万美元(折合4.15亿元人民币)。全年国家旅游局共安排基建项目100个,其中:直属项目18个,补助地方项目82个。

——1997年,旅游业利用外资工作取得较大成果。特别是在度假旅游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的开发上取得明显进展,截止到1997年底,1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签订招商引资项目717个,协议投资金额77.35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金额47.55亿美元,占协议金额的61.5%;实际到位资金14.00亿美元,其中外商到位资金7.8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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