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钢铁贸易纠纷对于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意义和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争端论文,纠纷论文,启示论文,国际贸易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72X(2003)10-0047-02
2002年美国以中国、欧盟、日本等成员钢铁产品的出口严重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对这些成员的不同类型钢铁产品征收8%到30%不等的附加税,征收期为3年。中国、欧盟等与美方进行磋商,要求美国立即停止这种保护主义措施,但磋商失败。中国等成员分别将美国告到世贸组织,后来又联名提出申诉。世界贸易组织(WTO)2003年7月正式裁定,美国向中国、欧盟等8个成员方钢铁产品强行征收附加税的决定是没有根据的,美国必须停止征收这些附加税。这场钢铁官司是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遇到的第一场贸易纠纷,也是中国第一次运用世贸组织专家小组这一有效途径解决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对于我国学会利用WTO规则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启示。
一、要充分估计到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会长期存在
中国加入WTO以后,一些发达国家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将长期存在,从中国、欧盟等国与美国的钢铁贸易纠纷看,这一点表现的尤为明显。
美国钢铁业的“保护措施及政策”酝酿已久。在美国经济整体衰退的背景下,美国汽车工业的滑坡和美国钢铁企业自身缺乏及时的调整和巩固,导致美国钢铁业日益疲软。在过去的4年中,有31家美国钢铁企业向政府申请破产,占美国钢铁业的一半多。美国15万钢铁工人中有7万人失业,这15万人还担负着60万退休人员的退休和医疗费用。由于钢铁业的集中度高,其从业人员、退休人员及其家属的选票将对美国国会中期选举中的6个众议院席位起决定作用,而这6个席位很可能决定执政的共和党能否保住其多数地位。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的原因促使布什签署了动用201条款的决定,使美国钢铁企业能够在这未来的3年中进行重组,恢复竞争能力,得到休养生息,从而赢得钢铁工人的支持,使共和党在中期选举中获胜。
我国钢产量自1996年突破1亿吨后,产量逐年增长,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美国是世界最大的钢铁消费市场,同时也是我国钢铁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之一。美国认为,中国的钢铁进口压制了美国国内市场的价格,导致了这些企业生产能力降低。因此自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不断对我国钢铁企业发起反倾销诉讼。虽然这次初裁获胜,但我们必须看到,造成钢铁行业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原因仍然存在。面对全球钢铁市场供过于求的现状,加之钢铁业的夕阳地位,特别是美国出于国内政治经济的需要而会不断地变换保护手段,国际钢铁市场“树欲静而风不止”。因此要及早预料到可能出现的两种不利情况:一是美国可能会启动只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一部分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其他成员国可以只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而且不管中国的产品在某成员国进口同类产品中是否占3%以上,该成员国都可以采取保障措施。美国动用201条款,涉及到中国、欧盟等8个成员方,要付出代价。但如果仅针对中国采取特殊保障措施,它的顾虑就会少的多。二是启动201条款的贸易保护措施只是政府方面的行动,即使被裁违法,不能继续实施,也不排除美国企业对被制裁进口产品提起新一轮反倾销诉讼的可能。我国钢铁企业都是大型国有企业,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更深,也就更容易受到“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挑剔和非难。同时201条款的前期调查结果将为美国钢铁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受损害的证明材料,从而很容易提起反倾销诉讼,并得到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支持。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及早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要学会积极和慎重地利用WTO规则来保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中国现在已经成为WTO的成员,就应当学会运用WTO的规则来保护自己。钢铁保护措施案正是中国熟识和运用WTO的规则保护自己迈出的第一步。
我国政府和企业在合理利用WTO规则方面逐渐成熟起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2年3月,中国政府向WTO提出就美国启动限制钢铁进口的“201条款”与美国进行磋商;5月,对从美国进口的废纸、豆油和压缩机等3项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总额计9400万美元;对17类钢材进口实施为期180天临时保障措施;尤其当美国采取保障措施造成“贸易转移”,我国钢材进口激增损害国内钢铁产业后,11月,国家经贸委和对外贸易合作部联合公布了《正式钢铁保障措施》,确认进口钢铁的低价倾销对于中国国内钢铁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对于5类进口钢材产品实施关税配额,对超过配额部分征收平均22%的附加关税,最高附加关税达到23.2%。此次国际钢铁贸易纠纷的解决是中国加入WTO以后第一次利用WTO有关规则解决贸易纠纷,也是自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后第一起利用保障措施来保护某个产业的案例,对中国其他产业在受到损害情况时利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具有示范作用。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在采取保障措施的同时,“双刃剑”的负面效应也逐步显现。如从2002年下半年起,中国国内市场钢材价格开始不同程度地上涨,涨价频率和涨价幅度呈加剧之势;另一方面,由于制造业许多产品,如轿车、家用电器特别是出口产品所使用的钢材要求有很好的强度、韧性、耐磨性、耐热性、加工性能和热处理性能,目前国内一些钢铁企业受工艺装备所限制,生产的钢材在数量和质量方面还难以完全满足企业的需求,因此,国内每年都要进口大量钢材。在国内钢材价格拉升效应的带动下,进口钢材的价格也开始出现大幅上涨。中国的钢铁消费品制造行业,如汽车、建材、家电、造船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钢材涨价的影响。中国家电业是全球生产基地,家电产品所用钢材相当一部分依靠进口。自实施钢铁保障措施以来,主要用钢供给严重不足,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价格波动大,超过了国际市场的正常价格。许多家电企业无法采购到足量的钢材,造成众多家电生产企业出现开工不足、无法按时交货、生产成本急剧上涨以致发生亏损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多年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家电产业,影响了家电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原有的竞争优势;汽车行业由于钢材价格上涨使每辆轿车平均增加了1000多元成本;造船业每艘船的制造成本2003年比2002年平均上涨了1000万元左右,已经危及到企业的生存。这也是钢铁最终保障措施实施不过两个月便在事实上部分取消的重要原因。
由此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时,第一,要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可能给其他产业带来的负面效应。从产业链的角度看,上下游企业是互相依存的,钢铁企业与下游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利益冲突。如果钢铁价格一味攀高,一方面钢铁原材料的价格会随之走高,另一方面下游企业成本上涨过快,会造成有效市场需求不足,最终上下游产业会对钢铁行业造成双面夹击;第二,应当注意防止被保护产业过分依赖保护措施,不思改进,效率低下。如果为了保护落后,而使丧失的利益远大于得到的利益,保护措施就成了败笔。中国入世以后,世界其他主要商品出口国一直在向我国施压,要求中国市场更加开放,因此,如何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好贸易争端,在WTO规则允许的框架内更好地维护国内企业的利益,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加快我国钢铁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
目前我国钢铁生产总量失控,产品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该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据报道,一方面,我国钢产量中90%的普钢产量的生产能力过剩;另一方面,高档次、高品质的钢材在数量和质量上无法满足需求,不得不大量依靠进口。据海关统计,2001年我国出口钢材474万吨,创汇18亿美元,而进口钢材1722万吨,支出外汇89亿美元,贸易逆差高达70多亿美元。有必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粗钢生产国,但目前中国出口的钢铁多为低档次长线产品。因此靠低廉的价格来换取出口机会,仍然会是中国企业增加出口可选择的手段。但这种手段很容易成为反倾销的目标,可以预测今后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倾销指控还会增加。所以,寻求产品质量的提高,产品档次的升级,产品结构的调整,才是中国钢铁业的真正出路。如我国西南的川、滇、黔、渝三省一市的攀钢、重钢、昆钢、水钢、长钢、达钢、川威七家钢铁企业,签署了组建西南钢铁战略联盟的框架协议。从而使联盟内企业在大宗原燃料采购、市场营销、科研开发、国际贸易发展战略等领域实现各企业间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作协调、降低成本,为我国钢铁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收稿日期:200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