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的发展与创新_党的思想路线论文

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的发展与创新_党的思想路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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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启以来,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得到了重新恢复与发展。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这条思想路线又充实进了新的思想内容,诸如,解放思想、真理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等都融入到党的思想路线体系当中。这些要素的进一步融入,更加夯实了党的思想理论发展创新之底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思想路线的重新恢复与发展,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把解放思想和实践标准等内容融入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之中,为党在思想理论上进一步发展创新提供了科学保证。

我们之所以说,党的思想路线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重新得到了恢复并充实进了新的思想内容,是基于邓小平的有关论述。如1978年12月,邓小平在谈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时说:“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这个问题“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3页。)这句话,是邓小平把真理标准纳入到党的思想路线当中的有力证据。邓小平把解放思想和实践标准等内容纳入到党的思想路线当中来是具有合理性的。按照语言学的解释,所谓“路线”,就是从一地到另一地所经过的道路。目标、方向、途径和路途标志是其基本要素。作为思想路线也不能外乎于这些要素,只不过是在这些规定性之上另具思想性特点而已。

就“实事求是”这一概念而言,毛泽东当年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的概括是:“‘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78页。)对于毛泽东的实事求是之思想精神,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实事”就是客观实际;“求”既是认识过程,又是实践过程;“是”是目的同时也是归宿。“求”不能一蹴而就,要反复进行,“是”要随条件的变化而发展,“是”依存于“求”,“求”要探索出客观的“是”。不断的“求”与发展着的“是”的不断结合与相互促进,才是“实事求是”应有的真正涵义。也就是说,“实事求是”是融认识和实践为一体的“总过程”,即以实践为基础,主观与客观、思想理论与客观实际逐渐“符合”,并且是不断摒弃旧观念,产生新结论的过程。在这个总的过程中,无论是认识阶段,还是实践阶段,都需要具有科学性,否则,不管哪个阶段出现了偏差,都会给整个社会实践带来失误。

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毛泽东已经把“实事”、“求”与“是”的概念与关系阐述得很清楚了,不过,其中仍有两点需作出理论回答:第一,就其所求到的“是”,是否与客观实际相吻合?怎样对其吻合程度加以检验?第二,一个相对正确的结论一旦产生之后,怎样再加以发展,尤其是当与其相对应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之后,怎样突破既定的“框框”以形成新的结论。这两点,恰恰是一个相对正确的理论形成之后,怎样再随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发展的关键。对此,毛泽东在《实践论》一文中指出:“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1页。)应该看到,在这里毛泽东已经提到了再回到实践中去,由实践来检验,并达到预想的目的等各环节,只不过没有从党的思想路线的角度来阐述罢了。此后,由于实践和历史条件变化等原因,毛泽东也未曾就此作出进一步的阐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需要,邓小平又进一步对党的思想路线作了完整、系统的科学概括,并且进一步丰富了它的要素内容。他说:“三中全会确立了,准确地说是重申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8页。)后来,他又进一步讲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1995年,第8页。)这样,邓小平就从党的思想路线的角度把实事求是、实践标准和解放思想联系起来,对毛泽东的实事求是思想进行了合理继承和重大发展。这种继承和发展无疑是党的思想路线在内涵方面的有力扩展和重大丰富,它使党的思想路线作为一个整体观展现在人们面前。这种整体观的形成不但使怎样量度“是”有了标准,而且也为怎样去“求”提出了方法。

所谓党的思想路线形成了一个整体观,也就是说它已经形成为一个要素完整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本身蕴蓄着一种发展创新、不断前进的“过程性”要求。

任何真理都是一个过程,从它被认识而后再经过自我检测与自我扬弃,最终还要进入新的起点。这个发展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前进过程。对此,恩格斯曾作过这样的阐述:“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向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升,但是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就再也无事可做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6页。)列宁明确地讲:“真理是一个过程”(注:《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15页。)。毛泽东则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当“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于是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146页。)这种过程性原理本身,客观上要求理论有一个能够完善其自身的渠道和方法,通过某种渠道和方法来实现自我检测与自我发展创新。党的思想路线也好,其他思想理论也好,都是如此。这也是一个理论或思想能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所在。没有自我发展创新与自我检测功能,或者不懂得怎样来推动理论的发展创新与检测,是理论本身的致命缺陷。党的思想路线经过邓小平的发展与完善,恰恰正好克服了以上弱点。

经过丰富与发展了的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一个完整、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基本点:

第一个基本点是实事求是。我们贯彻党的思想路线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对客观事物的凋查研究,获得对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然后根据这种认识来指导改造世界的实践,以达到革命和建设的目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实事求是,都是围绕实事求是来进行的。所以,在党的思想路线的有机整体中,实事求是是根本,是核心,是目的。也正因这一点,党的思想路线一般也简称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二个基本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求,是达到实事求是目的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只有从实际出发,通过对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本身进行观察和研究,才能了解某一个别事物有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现象,并通过这种现象进一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往我们之所以犯“左”的或右的错误,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邓小平之所以着意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其要义也是在这里。

第三个基本点是理论联系实际。这是达到实事求是的基本条件和方法。要做到实事求是,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光讲实际,只停留在从实际出发,不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不对客观事物进行理论分析和理论概括,那只能使认识停留在事物的现象和表象阶段,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光讲理论,脱离实际,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理论出发去“裁剪”实际,也不能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同时又运用科学理论对客观事物的全局、内部联系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概括,才能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第四个基本点是通过实践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探求真理、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做到实事求是的根本途径。因为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源泉,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达到实事求是。而且,人们是否真正做到了实事求是,也只有通过实践及其结果才能最终加以判定。同时,通过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也就是在实践基础上发展真理的过程。如果脱离实践,不但不能做到实事求是,甚至也无法判明究竟是否做到了实事求是,并且会使思想僵化,窒息已经获得的真理。

第五个基本点就是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实质上是党的思想路线体系的动力机制。在邓小平看来,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4页。),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9页。)。按照邓小平所讲的这一要求,它应体现以下三点含义:第一,对现存的思想结论应有敢于突破和推进的胆略,既包括对已有错误结论的纠正,也包括对原有结论过时部分的摒弃;第二,对思想理论要有一种“发展创新”意识,不能仅仅满足于已经取得的认识,要善于在新的实践中总结新经验,形成新结论;第三,要敢于承认当前实践中的不足,勇于纠正其缺点和错误,选择正确方向。从这种意义上讲,解放思想对于实事求是具有一种特殊的推进作用,换句话说,也就是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之间,存在着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和归宿。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符合事物发展之客观规律。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有机地相结合,就等于为实事求是原则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从而也就能够促使人们的思想活动始终处于活跃状态,追踪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摒弃旧观念、产生新思想,制定新政策,推动着历史不断向前。

上述五个基本点不是孤立的、互不相关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和相互补充的,每个组成部分在整个理论体系中各有自己特定的地位和作用。理论联系实际包含着从实际出发,以从实际出发为前提,并且在实际中具体运用正确的理论时,仍然需要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另一方面,理论联系实际又是从实际出发要求的进一步深化。要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就必须把理论和实际密切联系起来,把尊重客观实际同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因为从实际出发并不是简单地就事论事,而是要对事物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与变化发展作出科学的概括。而经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所获得的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即是否真正达到了实事求是,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检验之一途,这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不过,在这里需要人们特别加以注意的一点是,由于真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一旦产生之后,当时代变化时,它也还是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这种变化和发展的产生,其根本动力就只有通过解放思想这一环节来解决。

总之,这五个基本点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邓小平在谈到党的思想路线时,也总是把这几个基本点联系起来。尽管这些基本点分别看来都是人们早已熟知的,但把它们联系起来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且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来加以阐明,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这不仅使得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创新精神进一步强化,而且其深刻含意和精神实质更加明确、具体,其理论色彩也就更加完整、系统了。

在党的思想路线当中,解放思想这一要素的融入,使其增添了无穷的精神动力。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社会的每一进步、思想理论的每一突破都无不与解放思想息息相关,也就是说,都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改革开放之初,人们在思想认识上所取得的一系列突破是如此,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系列社会变革和成功的取得也是如此。

如果客观地回过头来审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思想路线,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它摒弃了50年代后期以来思想路线当中“左”的成分,充分体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的成果。50年代后期以来思想路线中的“左”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它所维系的目的性不科学。任何一条思想路线都服务于一定的政治目的或社会目的,思想路线的目的性是否科学,首先取决于它所维系的政治目标或社会目标是否正确。50年代后期以来,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我们把政治社会目标的侧重点定位于“反修防修”,挖所谓“党内的资产阶级”上,忽视了发展生产力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所以偏离了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迷失了正确方向。二是在判断事物正确与否的标准方面,过多地倚重于领袖的权威而不是凭借社会实践。这就使得主观性因素增强而客观性因素减弱,难以做到准确、科学。三是判断的方法往往是利用革命导师们的已有结论框试现实的社会实践,以“本本”“条条”定是非。这三点是“左”倾思想未能得以遏制且在某种程度上愈发膨胀的主要依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恢复并有了新发展的党的思想路线所要克服的也就是这三点。

毋庸置疑,解放思想的融入使党的思想路线增强了活力,不过,解放思想也不能没有一个界限,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讲,也要“适度”,“过”与“不及”都是“失度”。在这里,所谓的“适度”也就是符合实践的要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同时也是衡量人们的思想解放是否“适度”的惟一尺度。如前所述,实事求是这个“过程”,通过解放思想不断地得以推进——即通过实践实现其发展创新,而解放思想又要以是否符合实践这个尺度来衡量其解放程度的高低。换言之,就是思想的解放程度必须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相吻合,否则解放思想就会失衡,就会偏“左”或偏右。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经过党的第二代领导人和第三代领导人的率先垂范作用,把实践提高到“最高审判官”的地位,既把它作为人们提出思想、理论、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据,又把它作为评价思想、理论、方针、政策的标准。如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所强调的:“我们必须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注:《人民日报》2001年7月2日。)他在这一讲话中还强调“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也要与时俱进,那么对马克思主义已有结论中的过时部分也需要扬弃,也需要用发展的眼光重新看待。因此,我们“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坚持科学态度,大胆进行探索,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注:《人民日报》2001年7月2日。)这就把一切人和一切事物全部置于实践标准的检验之下,打破了“框框”,否定了“权威”,破除了人们习惯性固守的所谓“前车”,为人们的活动开辟了自由驰骋的广阔天地,从而把人们的活动引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引向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提出的新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并且在社会生活中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点不容否认。然而,究竟什么样的实践才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人们还颇有分歧。按照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之原意,那就是直接以“实践之果”为准绳。对此,列宁曾这样讲道:“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注:《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5页。)。毛泽东则认为:“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84页。)当然,以“实践之果”为准绳,仍旧存在着什么样的实践结果才是真正符合人们的要求的问题。也就是说,要确定一个什么样的价值标准问题。就实践的特性而言,它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任何一种实践都是由人来做的,而这种“做”或“行”当中,任何一个实践主体都要融入其主观目的。由于这种主观目的的不同,其结果也会不同。这就决定了实践结果必然要结合一定的价值性,才能最终判定某一认识的合理性。

作为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大众,什么样的实践结果才是符合其要求的价值标准呢?这个问题,在粉碎“四人帮”之初并不突出,因为当时人们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实践效果已经看得很清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个问题就显得日益突出起来。在这种动因的驱使下,邓小平在实践标准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实践的价值标准问题。1978年9月,他在东北视察时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28页。)1979年10月,他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提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9页。)1980年5月,他在会见外国客人时又说:“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4页。)1983年1月,他又进一步提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页。)1992年,他又进而针对各种思想疑虑,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继邓小平之后,江泽民又在总结以往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一系列实践价值标准的提出,不仅使检验思想理论的正确与否有了更加丰富的价值指标,而且也使改革开放的实践有了一个可供遵循的价值依据。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同时也是改革开放得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总之,新时期重新确立起来并得到了丰富和发展的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仅全面、完整、准确地恢复了毛泽东关于实事求是的思想理论原则,而且还在诸多方面进行了重大发挥与发展。这一理论充分融入了党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理论创造,不仅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其所蕴涵的理论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也较之以前更大了,其所蕴涵的发展创新精神也更强了。正因为如此,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在这条思想路线的指导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共产党在这条思想路线的指导下,理论的发展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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