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态动词“可以”在交际过程中的语义表达_否定转移论文

情态动词“能”在交际过程中的义项呈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项论文,情态论文,动词论文,过程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问题的提出

情态动词的多义性,是各种语言的共性。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在实际的话语交际中,这种多义现象并不因此给听话人的理解造成什么困难。

汉语中最典型的情态动词是“能”。大部分汉语语法体系对情态动词定义时, “能”往往摆在所列举的典型成员的最前面(比如吕叔湘1982:246,王力1985:68,朱德熙1982:61等)。高名凯(1986:234)干脆就把“情态动词”称为“能词”。搞清楚了为什么“能”的多义性不妨碍其易解性,也就为解释整个词类的上述现象指明了路径。

义项呈现的频率分布,直接反映了听话人理解过程在终端的结构。如果能在这个结构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就可能为构拟听话人理解活动的内在机制提供启发性的线索。

工作的第一步,是要穷尽情态动词“能”的所有义项。

2.情态动词“能”的语义类型

我对“能”在约35万字的语料(注:语料来源:鲁迅《朝花夕拾》76213字、二十年代,《彷徨》56450字、二十年代,《呐喊》69407 字,二十年代,《野草》19827字、三十年代,《故事新编》55181字、三十年代;老舍《茶馆》31269字、五十年代;陈染《无处告别》35071字、九十年代;共计343418字。所有语料均用Microsoft Word软件录入并校对,只录正文,注释一律不录。字数依据Word软件中的“字数统计”工具中“字数”项下的“中文”项,不计空格、空行、数字及外文。语料中“能”的统计规则:只选单个“能”的用法,“可能”、“能够”、“能否”不录;“不能不”有很强的独立性,但不像“可能”、“能够”那样是一个独立的词,一律算作“该允”类;“能不能”中的两个“能”只计作一个义项。)中出现的所有用例进行了考察,经过归纳,把它的义项分为下列六类:(注:对于“能”的义项分合的心理现实性,实际上需要通过严格的心理学实验或问卷调查方能确定。限于条件,我只对数量有限的汉语母语者进行了简单的调查,全部被调查人都同意我对义项的分列。)

2.1“能力”

1)(有生命的能动个体,以人为典型)具备内在的、 使其得以完成某种行为的素质。例如: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野草》)

看看窗外,很能耐寒的树木也早经秃尽了;枫树更何消说得。(《野草》)

2)善于(做某事)。例如:

言外颇有替连殳道歉之意;这样地能说,在山乡中人是少有的。(《彷徨》)

2.2“条件”

1)(无生物)具备某种用途或性质。例如:

酒席如果能塞得人发昏,送大菜又怎样?(《彷徨》)

2)(人、 其他有生能动个体或比拟成有生能动个体的无生物)具备外在的、使其得以将某种行为完成的条件。例如:

天气的冷和神情的冷,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彷徨》)

可是(这些油鸡)其实都很瘦,因为它们早已每日只能得到几粒高粱了。(《彷徨》)

……阴沉的上午,太阳还不能从云里面挣扎出来;连空气都疲乏着。(《彷徨》)

(事物)具备发生或达成的客观条件。例如:

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呐喊》)

达到某种程度、状态;往往除去“能”后,话语的意思也没有明显变化。例如:

黛二又退却了,终于没能拥到他的怀里。(《无处告别》)

2.3“该允”

1)(从道德、人情上讲)应该。例如:

他不能像慰老爷似的不通,只说是‘走散好走散好’。(《彷徨》)

2)(得到)允许。例如:

咱们可把话说开了,从今以后,你不能再在这儿作你的生意,这儿现在改了良,文明了!(《茶馆》)

“不能不”表示“不应该不”,即“必须”、“一定要”。例如:

然而这回的差使是不能不办妥的,所以想了一想,终于回到就在斜对门的柴店里。(《彷徨》)

2.4“可能”。未知的、非现实的、主观的、非常识性的, 因此有必要对表达事件的整个命题是否具备发生的最基本条件发表看法的那种可能性,主要表示对命题可能性的质疑态度。例如:

自己的三个孩子,他的两个,养活尚且难,还能进学校去读书么?(《彷徨》)

都是久在街面上混的人,谁能看不起谁呢?这是知心话吧?(《茶馆》)

2.5“意愿”

1)同意、 接受要求(类似于“肯”的通常义)或认为符合自己的心愿而同意(做某事)(类似于“愿意”的通常义)。例如:

总管,您要能赏给我几个烟泡儿,我可就更有出息了!(《茶馆》)

2)具备通常情况下人们没有的特殊心理素质, 使人得以完成(某种困难或危险的事情)(近似于“敢”的主要用法)。例如:

然而不到十秒种,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呐喊》)

3)心里想着达到(某种目的)或出现(某种情况);打算、 计划(做某事)(近似于“想”的意愿性用法)。例如:

我不能就说了,再说眼泪就要出来了。(《浮出海面》)

2.6“祈使”。(向对方)提出要求、请求。例如:

掌柜的,当初我在这儿叫人买了去,咱们总算有缘,你能不能帮帮忙,给我找点事作?(《茶馆》)

最典型的、纯粹表“祈使”的“能”,在分布上有着较严格的形式限制,或者进入“能……吗?”格式,或者进入“能不能……?”的格式,而且两者对立分布,没有“能……?”或“能不能……吗?”(注:“能不能……嘛!”是可以说的,但“嘛”不表疑问。)的格式:

能把窗户关上吗?*能把窗户关上?

能不能把窗户关上? *能不能把窗户关上吗?

表“祈使”的“能”在诸义项中,意义上最虚化,一般不能重读,交际双方在听到表祈使的“能”时,一般都不会意识到它本身的语义。这一点我进行了简单的心理测试,基本得到了验证。由于当“祈使”讲的“能”已经不可能与“能力”义共同呈现,“祈使”与“能力”义项实际上构成了近于对立的分布(注:“祈使”义的“能”有时也可以解释成“意愿”,对二者是否应该分列,也许会有不同意见。)。可见,“祈使”义项的 “能” 已经固化为表指令性意向行为的标记(directive marker),在义项呈现上不构成任何困难。又由于它的频率特别低,后文对其基本不加考虑。

王伟(1998)详细阐述了“能”如何由出现最早的“能力”语义原型(semantic prototype)经由隐喻、转喻和推理等认知机制发生语义演化,最终形成多种义项相互关联、并存竞争的复杂格局,并在此基础上发现,在共时平面的语用环境下,说话者使用“能”进行交际时不感到困难,正是由于人们为了全面掌握它的语义,自发地进行抽象概括,以便尽可能地统摄那些在不同的方面与原型相似的各个义项。所以,如果能把“能”的这个统一的抽象意念构拟出来,那么就可能通过它对不同语境的反应,来获取具体的语义呈现。这个统一的抽象意念可以构拟为“具备克服某种障碍或阻力的使能条件(enabling conditions )”。(注:古代汉语中最早出现的表“能够”的情态动词是“克”,到《论语》时代才让位给“能”。“克”带有很强的“克服障碍与阻力”的意思。(杨伯峻、何乐士,1992:210—211))对于具体的各个义项(虚化并有形式限制的“祈使”除外),“使能条件”涉及的需要“克服障碍”的领域各不相同:

“能力”指具备内在的使能条件。说明了为使动作或状态发生,需要施事(以人为代表的有生个体)克服内部存在着的障碍或阻力。比如,具备游泳的内在使能条件,就意味着施事已经克服身体上的障碍,将相应的技巧“内化”为一种“资源”。

“条件”指具备外在的使能条件(包括物的用途或性质)。说明为了使动作或状态发生,需要施事(在句中出现或隐含)克服外部存在着的障碍或阻力。比如,具备游泳的外在使能条件,拥有水体、服装等相关的外部“资源”。

“该允”指具备情理的使能条件。说明为了使动作或状态发生,需要施事(在句中出现或隐含)克服人情世故、社会规约上存在着的障碍或阻力。比如,具备在公共游泳池游泳的情理使能条件,就意味着施事要遵守相关的社会规约。

“意愿”指具备意愿的使能条件。说明为了使动作或状态发生,需要施事(在句中出现或隐含)克服个人意愿上存在着的障碍或阻力。比如,具备参加冬泳比赛的意愿使能条件,就意味着施事要排除心理上的抗拒。

“可能”指具备逻辑的使能条件。说明为了得出动作或状态的发生在多大程度上为真这样一个结论,需要施事(就是说话人)克服逻辑上存在着的障碍或阻力。比如,“他会在那儿游泳”这个结论具备逻辑使能条件,就意味着施事掌握着正确推理所必需的有效前提,比如曾经目睹等。

3.“能”在“肯定—否定—疑问”用法上的规律性不对称

表Ⅰ 义项单现(括号内是百分比)

用法/义项能 力 条 件 该 允意 愿

祈 使

肯 定37(38.5)

51(53.1) 3(3.1)3(3.1) 0(0)

否 定16(11.9)

49(36.6)

56(41.8)

13(9.7) 0(0)

疑 问 2(5.4)

15(40.5) 2(5.4) 0(0)

2(5.4)

总 计55(20.6) 115(43.1)

61(22.8)

16(6.0)

2(0.7)

用法/义项可 能 总 计

肯 定 2(2.1)96(100)

否 定0(0)

134(100)

疑 问16(43.2)37(100)

总 计 18(6.6)

267(100)

表Ⅱ 义项共现(括号内是百分比)

用法/义项能 力 条 件 该 允意 愿

祈 使

肯 定48(38.1)

57(50.4) 4(3.5)5(4.4)

1(0.9)

否 定20(12.5)

60(37.5) 64(40)16(10) 0(0)

疑 问10(16.9)

22(37.3) 3(5.1)1(1.7)

3(5.1)

总 计73(22.0) 139(41.9)

71(21.4)

22(6.6)

4(1.2)

用法/义项可 能 总 计

肯 定 3(2.7)

113(100)

否 定0(0)

160(100)

疑 问20(33.9)59(100)

总 计 23(7.9)

332(100)

上面这两张表反映了语料中“能”的诸义项在“肯定—否定—疑问”用法上的分布情况。语料中某段话语里的“能”,有时只有一个意思,一般没有其他解释,这称为“义项单现”;有时既可以这样讲,也可以那样讲,有两个或更多的解释,这称为“义项共现”(注:这种情形与“歧义”是不同的。后者往往隐含“误解”的意思,而前者一般指不同的解释路子,但不会误解。如“能不能借我点钱?”中的“能”可以理解为“意愿”,也可理解为“祈使”,但总的效果是一样的。本文把这种现象称为“义项共现”。)。前者体现在表Ⅰ,指只有一种解释时这种义项的分布状况,计百分比时,分子是这种义项单独呈现的总次数,分母是“能”在语料中的总词项数;后者体现在表Ⅱ,指义项单现和共现时单个义项的分布状况,计百分比时,分子是这种义项呈现(包括单现和共现)的总次数,分母是“能”全部义项呈现(包括单现和共现)的总次数。显然,义项共现中的“总计”数都比义项单现的大。分列两张表,可以看出义项共现对“能”诸义项的总体分布是否产生明显影响。

可以发现,两表分布大致一致,都呈现出规律性不对称的现象。首先,“肯定”、“疑问”用法中都有一个义项用例缺失或只有一个,见统计数据中的下划线部分;“否定”用法中都分别有两个义项用例缺失。其次,三种用法中,都有两个义项的用例频率基本相当,而且远远高出其他义项,见统计数据中的黑体部分。我称之为“第一梯队”。第三,第一梯队中,“条件”义项必居其一。第四,“否定”用法中,“能力”和“意愿”义项频率都居中,我称之为“第二梯队”。

4.规律性不对称与义项呈现

“能”在义项呈现上反映出的规律性整齐得耐人寻味。不难发现,同一用法平面上“能”的诸义项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

上文讲过,“能”实际上是表达各种“使能条件”的情态词。其中,“条件”义与“能”的抽象意念最接近,而且“外在的使能条件”最常见,语义适用范围也最广,所以“条件”可以看作“能”默认的义项,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在各个用法平面上,还是总计上它的频率总是属于第一梯队。

除“条件”以外的各个义项,在“肯定—否定—疑问”三个平面上,各有一个(按对应顺序是“能力”、“该允”、“可能”)进入第一梯队。第一梯队两个成员的频率之和都超过了70%,最高的甚至达到了91.6%。这样,这三种用法上的特征,似乎成了这三个义项的标签。换言之,似乎可以说,除了某些特殊情况,在“肯定/否定/疑问”用法上,“能”的意思不是“条件”就是“能力/该允/可能”。

4.1“特殊情况”

那么,究竟什么是这些“特殊情况”呢?先看频率明显两极分化的“肯定”和“疑问”用法:

4.1.1肯定用法

1)“该允”:与“只”、“方”等连用, 暗示对原有看法的否定。

“这可只能怪您自己看错了人,”关尹喜笑道。(《故事新编》)

2)“意愿”:与“要”、“如果”等连用,表假设, 即“未必如此”。

总管,您要能赏给我几个烟泡儿,我可就更有出息了!(《茶馆》)

3)“可能”:与“也许”、“要是”等连用,表测度, 即“未必如此”。

好孩子,别着急,喝完茶,我们开会去,也许能想出点办法来!(《茶馆》)

总结一下,在上下文中都可以找到暗含“不肯定”意思的词语,在意念上可以与“条件”和“能力”明显区分。

4.1.2疑问用法:

1)“该允”:以疑问形式强烈否定对自己不利的评价, 即肯定自己。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我不算偷)(《呐喊》)

有人卖,有人买,我不过在中间帮帮忙,能怪我吗?(不能怪我)(《茶馆》)

2)“能力”(注:单独表“能力”的疑问句,只此2例,其余都与其他义项共现,足见其受限制。如前所述,问“能力”之有无,很少用“能不能……?”或“能……吗?”,而用“会不会……?”或“懂不懂……?”;“能不能”已基本固化为“祈使”标记。所以,可以认为:“疑问”用法中“能力”义项基本不出现。):特殊语气。

你不能飞得更远些么?(比喻说法)(注:说话人把对方比作来回绕圈子的小飞虫,又飞回来了。)(《彷徨》)

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书生口吻)(注:通常的讲法,恐怕应该是:“不会写吧?”或“写不了吧?”)(《呐喊》)

4.1.3否定用法

我注意到,第二梯队的“能力”和“意愿”只能用于指人,而第一梯队的“条件”和“可能”不仅可以讲人,还可以指事,涵盖的范围本来就广。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第一梯队的频率更高。否定用法的“能”易于发生义项共现,可能的解释是:一方面,因为第一梯队涵盖“人”、“事”两边,适用范围与第二梯队有重合;另一方面,不容易在意念上加以抽象,以构成两个义项的对立。看下面这个例子:

我肚子疼得很,下午就不能去踢球了。

解释起来,“能力”自然不在话下;但是强调“肚子疼”才不去,隐含着“不疼就可以去”,所以也可理解为“条件”不具备;另外,由于生病经常是拒绝干某事的借口,理解上也可以呈现说话人不“愿意”的义项;如果承认“有病就不应该剧烈运动”,那么似乎“该允”义也可以讲。

但是,第二梯队作为“特殊情况”,它的内部还是基本可以分野的。看这个例子:

我不能在你这儿做事。

先来看这种情形:一个应征者在面试之后发现要得到这份工作必须懂电脑,然后失望地对考官说出这句话。毫无疑问,这里的“能”当“能力”讲。再来看另一种情形。王朔的小说《浮出海面》中,舞蹈科班出身的女主人公经朋友介绍到一个餐厅去当舞蹈教练。在她指出原来那个教练是个骗子之后,说道:“你还是让那个人教吧,我不能在你这儿做事。真的,我只是来看看。”结果餐厅的经理很生气,觉得受了要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既然她跟着朋友来应聘,又对舞蹈这么内行,如果这里的“不能”还当“没有能力”讲,显然不通。唯一有道理的理解就是她“不愿意”,变卦了。

两个语境,两种意思。区别在于,前者是对说话人内在条件的客观表述,而后者是说话人的主观表态。

4.2第一梯队内部

以上讲了各种“特殊情况”。排除了这些情况,就应该是第一梯队了。那么第一梯队内部又如何区分呢?一个一个来:

4.2.1肯定:“条件”还是“能力”——“无生”还是“有生”、“外在”还是“内在”。先看例子:

(1)我能一口气干一瓶啤酒

(2)猴子能爬很高的树。

(3)这种鸟能吃。

(4)这支笔还能写。

(5)经常运动能使你精神焕发。

这五个例句中,主语呈现了“人”→“能动个体”(猴子、鸟)→“无生物”(笔)→“动作或状态”的变化,“能力”的含义递减,而“条件”的含义递增。例(1)和例(2)主要是“能力”的意思。例(3)中有两种解释:

(3′)这种鸟能吃,特别费鸟粮。(“鸟”为施事:有能力、 善于)

(3″)这种鸟能吃,味道有点像鸽子。(“鸟”为受事:用途)

例(4)的主语已经变成了“物”, 这里的“能”开始表示个体具有处于某种运动状态之中的性质或机能,得理解成“用途”之类的意思。到了例(5),主语变成了“事”, “能”就完全失去了“能力”的解释,只能解释为“条件”。可见,“有生性”(animacy )的程度是呈现“能力”或“条件”的重要指标,有生性居中的(如“鸟”)就可能有歧义。再看例子:

(6)熊被大树压住了后腿,不能动了。(7)熊被大树压断了后腿,不能动了。

例(6)也有两种解释。这里的“能”可以当“条件”讲, 是因为既然只讲“压住”,按照Grice“合作原则”中的“量的规约”(Maximof Quantity)(注:即,给予对方所需要的适量的信息, 不多也不少。原文是:make your contribution as informative as

requiredfor the current purposes of the exchange; do not make yourcontribution more informative than is required.(详见Levinson1983:101)),可以认为隐含着“并没有压坏腿”的意思, 也就是暗示着“如果没被压住,就可以动”。例(7)中, 如果可以认为外在条件剥夺了熊的内在能力,那么虽然与例(6)相比,仅一字之差, 例(7 )的“能”已经从同时具有“条件”和“能力”两个解释变为只有“能力”一个解释了。如果增加“熊虽然被大树压断了后腿,但只要搬开树,仍然可以动弹”的参照语境,那么例(7)和例(6)一样,也有两个解释。

应该承认,外在条件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引起内在能力的变化。由此可见,能力与条件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晰的,只能在典型的情况下才区分得开。

综上所述,“能力”得以与“条件”区分,标准在于一个“有生”,一个“无生”;一个“内在”,一个“外在”。

4.2.2否定:“条件”还是“该允”——“物理”还是“情理”。 先看例子:

(8)这衣服太瘦,不能穿了。

(9)这衣服太破,不能要了。

衣服太瘦就穿不下,这是常识性的“物之理”,太瘦的衣服没有让人穿的条件;衣服太破没法穿所以不能要,这是一定社会规范约束一般人的“情之理”,太破的衣服不该穿(其实硬要穿的话也不是不行,在乞丐那里,说不定正合适)。

当然,物理与情理,也不是分得一清二楚的。例句“这衣服不能再瘦了,再瘦就没法穿了”,吕叔湘(1999:415 )认为这里的“能”是“环境上不许可”,而不是“情理上不许可”。但我认为,这里仍然可理解为“情理上不许可”。“衣服太瘦不能穿”本身,上面说过,是对“物理”的陈述,但违背了这“物理”硬要“再瘦”,就是“情理上不许可”的了。

4.2.3疑问:“条件”还是“可能”——“主体”还是“事件”、 “正常”还是“异常”

疑问用法第一梯队内部的分野,正如否定用法第二梯队内部的分野在于“能力”的客观陈述和“意愿”的主观表态一样,在于“条件”的客观陈述和“可能”的主观表态。但后者的情况非常复杂,不容易区别,拟专文讨论。这里就光讲清楚的那部分。先看例子:

(10)明天早上我们七点半开始,你能来吗?

(11)明天早上我们五点半开始,你能来吗?

例(10)是征询事态,关注的是主体“你”是否有来的条件;例(11)的“能”如果重读,就表达对整个事件的怀疑态度。

前者意义的焦点和“能力”义项近似,集中在动作发出者上,带有客观性,即说话人相信所说的情况属实,因此没有必要对其可能性发表其他的看法。它更强调“条件的具备与否”是一个事实,而不表达自己的主观态度。后者意义的焦点落在句子命题所述的整个事件上,表达说话人对事件的主观意见,暗示由于对事况掌握的信息不全面,对命题是否为真无法完全确定。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条件”义中的情态动词是句子所表达的命题意义的一部分,所起的作用是把施事与命题中的核心谓语联系起来,因此这时情态动词的语义控制范围只限于核心谓语;而“可能”义中的情态动词,一声重读,使它跳了出来,可以完全游离于句子的命题意义之外,这时情态动词的“语义控制范围”(semantic scope)包括了整个命题。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可以用下面的示意图表示出来:

注:□命题的范围:↑语义控制;S施事主语;M情态动词;MP核心谓语

但是,听话人怎么能立刻辨别出这样隐含的区别来呢?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事件的异常性。七点半来,很正常,是“无标记”情形,没有必要关注事件的可能性,焦点还是主语;五点半来,可能就不同寻常了,“有标记”了,就有必要关注事件的可能性了。换言之,焦点的转移,乃至语义控制范围的变化,都是因为事件本身由“正常”变为“异常”。这在意念上是很鲜明的。

小结一下。“肯定—否定—疑问”的用法特征,比模糊易变的语境特征更加直观,处理起来也应该更加迅速、准确。由于除“条件”之外的三个最重要的义项,都可以分别拿这三个用法特征加以确定,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抽象出来的、较易于感知的语义、语用上的特征对立(无论“特殊情况”还是“第一梯队”之间(注:如前文所述,“否定”平面上,“第二梯队”与“第一梯队”的对立不明显。可以预计,提取“能”的否定意义所需的时间要比其他两个用法平面长一些。这可以通过设计心理学实验来验证。),还是各自内部),就可以比较好地解释“能”的多义性与易解性并行不悖的现象了。为便于综合地了解其全貌,请参看下面的义项呈现示意图。

说明:

1.椭圆线框代表“能”的各义项。椭圆线框之间的连线,指各义项之间在意念上或深或浅的联系。

2.椭圆线框越粗,该义项的出现频率越高。最粗的是第一梯队(义项名的下标为“1”), 在“否定用法”中还有第二梯队(义项名的下标为“2”),低频率义项的义项名无下标。义项名上加下划线的, 表示该用法上这个义项的频率为0。

3.旁注在低频率义项旁边的,表示该义项的“特殊情况”;在高、中频率义项连线旁边的是第一、二梯队内部抽象意念上的对立。

5.研究意义与反思

5.1本研究的意义

5.1.1频率与权值

脑科学对神经细胞纵横交错的网络结构的认识,使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相信,人的记忆和指挥并不是存储在单个脑细胞中的,而是存储在细胞之间互相连接的网络中的。主张模拟人脑结构,构造人工神经网络的连接主义(connectionism)的思想,由于在容错性、自纠正性、 快速反应和全局优化上比以往的研究模式有更多的优越性,在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理解研究中影响日渐扩大。(袁毓林1996:6—7)把人大脑中词项的意义表达看成一个网络,成了许多认知语言学家的共识。国内有代表性的是袁毓林(1994)用扩散性激活理论对一价名词的研究。

连接主义的工作机制面临的新问题是各神经元之间的权值(weightvalue)设定的困难(袁毓林1996:6)。对同一个词项的各种语义构成的网络来说,同样存在着权值设定的问题。我对“能”这只麻雀的解剖证明,词项各个义项的频率特征,确实具有权值的意义,可以通过它结合语境中各个义项抽象特征的相互对立,来构拟理解活动的内部机制。

5.1.2语料库:面向统计

丁信善(1998:10)指出,以往语言学家总是根据自己的语感来判定语言形式的意义,这样归纳出来的所谓“义项”在实际的话语中难免捉襟见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广泛收录真实语料,建立语料库,对语言形式的语用状况的整体格局进行细致的调查,揭示边界模糊的语义范畴。如果不采取这种研究手段,像“能”的“意愿”用法这样重要的义项就难以发现。语料库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将为词典编纂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全面地体现语言形式的语义和用法全貌。

语言工程界的朋友告诉我,中国自然语言理解的研究,正在经历从基于规则向基于统计的研究范式的转型。从语料库中找到的分布规律和频率的统计特征可以为语言工程提供模块化知识,提高其效率和精度。

5.1.3理解“理解”

多种义项共现的现象普遍存在,但为什么不影响理解?语言理解的本质是什么?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人们才会认为自己理解了?是否捕捉到了较抽象的意念层次(如“使能条件”),就可以认为基本理解了呢?本文这样的微观研究,可以为揭开语言理解的神秘黑箱,提供一条管窥之径。

早在60年代,当代心理学在对语言理解的研究中就发现了“词频效应”(frequency effect),即人们对高频词的识别反应时间短,对低频词的识别反应时间长(沈政、林庶芝1995:59)。据此可以预计,同一词项的高频义项的呈现反应时间,也应该比低频义项的要短。有趣的是,“能”诸义项中频率最低的“祈使”义,恰恰是唯一具有形态标记的,而这必然有效地缩短了它的识别反应时间,使它不至于与“能”的其他义项在呈现时间上有太大的差距。语言理解内在机制的精密,由此可见一斑。

5.2反思

本研究开始于1998年。限于当时经验与认识上的不足,在语料选用上有失误。由于研究能力和条件所限,语料量本身就不大,而且所做的并不是不同时代平面之间的比较研究,选择时间跨度和语体跨度过大的多个语料来源是不明智的。因为这样可能会使得时代和地域差异性(如鲁迅作品中的文言和方言因素)以及语体的差异性(如书面语和口语)过多地影响统计结果。前文中提到,在“能”的义项分合和多解释性的标准问题上,限于条件,主要还是依赖研究者的语感,未能把心理学上的证据建立在严格设计和控制的问卷调查基础上。实际上,针对“祈使”、“意愿”的义项分列,以及否定用法的“能”容易产生的多种解释共现现象,确实有必要设计专门的问卷进行调查,以确认其心理现实性。在未来进一步的研究中,对以上问题应予以充分的考虑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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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态动词“可以”在交际过程中的语义表达_否定转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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