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产党员的法制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制观念论文,共产党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法制观念是指人们重视、遵守和自觉执行法律的思想意识,以及对法律制度的看法和态度。我国长期以来,由于“人治”高于法治,即所谓“为政在人”,“其人存政举,其人亡而政息”。在人治思想的指导和影响下,人们的法制观念普遍都很淡薄。人们所依托的是“圣人”“贤人”、“清官”等。在诉讼意识上人们都主张“和为贵、忍为上”。普遍认为“一年官司十年仇。”改革开放以后,人治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的观念开始受到冲击,但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人治思想还比较根深蒂固。要改变这一现状,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把我国建设成一个法制国家,增强广大共产党员的法制观念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本文就如何提高共产党员的法制观念作一初步研究,以资共同探讨。
一 共产党员应树立模范守法和执法的法制观念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段时期,由于中国受传统文化和各种人治思想的影响,我国的法制建设十分落后。共产党员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依据主要靠政策和领导人的指示,甚至有的单纯凭长官意志办事。那时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要强调阶级立场坚定,大公无私、积极肯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遵守党的纪律等。对于严格依法办事并未列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范围。党组织在吸收新党员时未把也不可能把守法和执法作为一项重要入党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时期,这种根本转变就是以法的形式表现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意志为主导的广大人民意志。它要求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级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依照上述意志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办事,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组织或个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也在根本上得到了好转,各项法律、法规也逐步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逐步深入人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开始成为公民的习惯和迫切需要。人民群众也初步尝到了法治的甜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员,不带头养成执法守法的习惯,带头与一切违法犯罪做斗争,则必然会脱离群众,甚至同广大群众形成对立面。从我国法制环境现状看,虽然对权大还是法大不再是争议的问题了,但是在实践中长官意志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很有一定的气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并未完全得到解决。一些共产党员,特别是一些共产党员的领导干部还不习惯依法办事,有的对依法办事抱有抵触情绪,有的连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还不了解,导致党的方针路线在一些单位很难得到贯彻落实。因此,强调增强共产党员的法制观念已刻不容缓。强调增强共产党员的法制观念也是强调党性的重要方面。共产党员模范地执法守法是党章赋于广大共产党员神圣而光荣的义务。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在法制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一个共产党员不模范执法守法,不依法保护公民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那么为人民服务从何谈起。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问题上,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已赋于了为人民服务的法定内容,现阶段的为人民服务主要表现为依法为人民服务。如果共产党员不懂法不执法,尽管主观上想为人民服务,但在实施为人民服务的结果上可能不尽人意,甚至损害人民利益。这种情况按群众的话说叫做“好心办了坏事”。按照党章规定,共产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但在法律健全条件下,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最关键性的问题就是要模范的守法执法,否则就很难取信于民,得到群众的信任。群众最反感的就是以权枉法。因此,共产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必须通过模范地执法守法才能得以体现。党章还规定,共产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但在我国已对各行各业的生产、工作以及各类社会生活都有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法制化的情况下,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这种先锋模范作用其最重要的前提条件还是要懂法、守法和执法,不具备这个条件的共产党员要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可能性甚少。例如一个商店的共产党员服务员,就必须依法介绍商品名称、产地、质量状况,否则就会损害消费者利益。
综上所述,共产党员应树立模范守法执法的法制观念,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本身所要求的,也是在法制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共产党员应该把带头执法、守法作为自己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的一项重要事件来抓。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把增强法制观念放在首位。
二 共产党员应树立市场经济的法制经济观念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再次强调了党的十四大作出的具有深远意义的三项决策,其中一项就是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每个共产党员为之奋斗的目标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两手都要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思想。共产党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坚持“两手抓”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具体表现。“两手抓”的法制思想其核心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重点建设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这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完全是一致的。就广大党员来说,其中一部分要直接参与市场经济并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还有一部分共产党员虽然不直接参与市场,但却在市场经济中起着领导、监督、管理和舆论宣传等重要作用,不论是前者的共产党员还是后者的共产党员,他(她)们都必须积极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法制建设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维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政治稳定。
法制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必须依法、守法。法制经济的内容笔者认为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 )市场经济中的各类经济行为和商事行为必须由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化、制度化。(2)参与市场的主体必须平等、 公开、公正、公平实行竞争,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3 )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对市场经济实行引导、协调、组织、预测和管理。(4 )依法发展和保护科技进步。(5)依法开展和处理各种涉外经济关系, 为我国的市场主体在国际市场上提供法律保障。(6 )依法处理和打击经济犯罪。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员的共产党员是实现上述法制经济内容的主力军。在当前,共产党员面临与传统的计划经济决裂的关键时期,当一般群众已对实现法制经济具有紧迫感的情况下,共产党员的法制经济观念还落后一般群众的话,必然会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发展,更难带头做到运用法律手段为市场经济服务。根据法制经济的内在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员中的领导干部要真正具备依法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学会运用法制手段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操作和管理,依靠法律武器解决市场经济中碰到的各类问题,依法实现市场经济的计划调控和市场调节。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员首先在学法的层次上要深入一步,不能只停留在普法这个低层次。过去许多单位的共产党员及党的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基本上与一般群众要求一致,并且形式主义也比较严重,在参加法律考试时与一般群众一样互相抄答案。这种状况如果不加以改变,要在我国建立法制经济谈何容易。因此,共产党员应当在普法的基础上还要重点加强对民法、经济法和商法的学习,提高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市场经济中各类问题的能力。其次,共产党员特别是共产党员的领导干部在参与和管理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言行必须重法制,作报告,发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办事必须要有法律依据,不得滥施权利,不得侵害公民和法人的正当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和繁荣。
三 共产党员应树立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法治观念
法治虽然包括法制的内容,但其层次不同,两者不能等同而语。法制可分为刑事法制、民事法制、行政法制、经济法制、商事法制等各个部分,国家在某一方面实现了法制化,并不等于实现了法治。法治是从国家这个整体上要求的,法治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全盘纳入法制轨道,其核心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它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具体讲,就是要在我国建立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法治国家。
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就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办事,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治理国家,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作为执政党中的共产党员是主张法治还是主张人治是检验党性强与不强的一项重要标准。在依法治国的这个基本方略上,对广大党员的要求就是要按照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绝对服从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权威,捍卫法律的尊严。只有这样共产党员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发挥榜样作用。从依法治国的要求上说,主要是实现依法行政。在我国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中,共产党员占多数,共产党员中的行政官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影响着执政党的声誉和地位,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发展,影响着国家长治久安等重大问题。共产党员中的行政官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如何,其决定因素处决于是否守法执法。衡量党员的素质如何,能否依法治国是一项重要标准。实践证明,党员素质的好坏与法治观念密切相关。实践也已经证明,凡是在群众心目中形象高大的党员及党的领导干部必定是守法执法的模范。一个优秀党员特别是优秀的党的领导干部,他们的共同特征是:(1)刚正不阿, 依法行使职权。(2)善于依法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民利益。(3)依法办事为政清廉。但是目前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少数党员干部执法枉法,徇私弄权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从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抓起,最关键的就是提高党员的素质,其中提高党员的法治素质是关键环节。提高法治素质最关键的就是要切实做到在执行法律和制度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简单地说就是以法为政,而不能以人为政。
要提高广大党员的法治素质,党的组织必须把提高党员的法治观念纳入党组织的工作议程,并且应有专人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各级党校应当开办依法治国的培训班,党的领导干部应轮流进行依法治国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担任党的领导工作。发展新党员时应当严格考查其依法治国的思想素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选举法治素质较高的人参加。在国家机关担任领导干部的党员应当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范围的有关法律知识进行考试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只有坚持这样一些必要的制度,才能提高广大党员依法治国的法治观念,在我国建立法治国家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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