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成平:二○○五年劳动保障工作及二○○六年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作论文,五年论文,六年论文,所要论文,劳动保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二○○五年劳动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1.1-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75万人。三季度末,全国共有城镇失业人员8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
2.1-11月,共发放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568亿元。到11月底,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300多万、13500多万人、8100多万人和5100多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近1.06亿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00多万人,积累基金达300亿元。1—11月,全国养老基金总收入4330亿元,支出321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0多亿元,支出174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12亿元,支出94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6亿元,支出3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6亿元,支出24亿元。
3.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23万件,涉及劳动者56万人。各级劳动仲裁机构结案率达到90%以上。
4.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5万户,涉及劳动者500多万人。责令用人单位为680多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500多万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等35亿元,督促10多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1万元。
二、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和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系比较和谐,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管理服务规范高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为此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2.大力加强职业培训;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积极创新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机制;
5.在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务求形成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为骨干,其他单项法律和行政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6.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的能力建设。
三、二○○六年的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大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2.以确保支付、扩面征缴、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6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人数要分别达到1.85亿、1.08亿、1.5亿、9000万和5300万。
3.以签订合同、创新体制为重点,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体做到: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改进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研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标准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
4.以完善法制、强化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基础建设。
摘自《中国劳动保障报》(京),2005.12.24.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