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企业成长与金融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论文,家庭论文,金融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8780(2000)04—0055—03
农村家庭企业由于农村经济小城镇化进程中集聚效应的结果逐步由网络家庭经济步入社会化的经济,从而使与之发展紧密相关的农村传统金融逐步发展成为现代金融。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方面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逐步与城市工业金融融合成长为统一的金融体系,以市场的力量整合传统金融部门,另一方面又必须适应家庭企业成长的需要做出适应性调整。
一、小城镇化带来农村家庭企业发展的社会化趋向
中国农村家庭企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来年间迅速成长,这不仅表现在其数量的扩张上而且表现在其企业制度的创新和规模的扩张上。农村家庭企业的成长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工业化进程,而这种工业化进程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小城镇化。小城镇化的积聚效应的结果又影响农村家庭企业,促其制度创新与更新发展的方式。
在我国特殊的制度安排(如户籍制度)及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我国农村有经济较发达(如东部的苏南、浙江温州等)、资源丰富(旅游、矿产)、交通便利(沿海、沿江、沿线)的许多地区自发成长为小城镇,同时也出现中心城市扩散效应带来的卫星城。这种小镇化的发展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积聚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诸多的生产要素,更重要的是使整个农村经济体系从其组织结构乃至整个运行机制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它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超出网络家庭经济而步入社会化的经济,从社会化的分工协作及一体化经济中得到效益的提高以及经济发展的创新变革。
中国农村经济近二十年的发展毫无疑问主要得益于自下而上的各项制度创新。二十多年来的这些创新运动包括各种组织制度、经营制度等的创新,创新的结果变革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式,经济活力极大提高。但从各种经营活动的角度分析,农村经济仍主要以家庭经济或家族经济为主,这种经济模式的特征在于其经济活动受家庭血缘、封闭的地域关系的影响,依靠亲戚朋友提供市场信息及进行各项经济活动。中国的家庭企业并非单个家庭或纯粹意义上的家族,它们常常是由若干有着同姓或异姓的核心家庭组成的关系网络形成的。是若干个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为了实现某个目的或某项事业而达成的非正式的组织形式。因而准确地说,这种家庭企业应称为网络家庭企业。
毫无疑问,这种模式在创新初期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众多家庭企业得以成长(朱秋霞,1998)。这是由于社会网络把与家庭企业有关的信息通过网络中的朋友和亲戚等关系传递给企业家(家庭企业主),供其经营决策。网络不仅支持企业家的初始活动,而且作为一种信息资源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和发现新的获利机会。企业组织之间网络提供了与企业有关的技术咨询,融资、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等信息。农村家庭企业是一种弱组织,但家庭企业之间有着以信誉为基础的联系,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这种信誉的基础往往是血缘、友情。基于家庭企业的这些特点,家庭企业的发展具有优势在于企业间的交易费用、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监督成本大大降低。但是,随着乡村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网络家庭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会受到挑战。首先,家庭内部人才的有限性,在目前企业核心人物年老后,就会遇到领导人的换代问题。其次,企业越过企业的困难阶段以后,网络家庭中往往也会产生离心现象。这种离心现象在几个核心家庭平均股权和平等管理权力的情况下,非常容易导致企业的分裂。再次,企业的规模难以扩展,因为创始资本局限于网络家庭各成员。难以取得更多的股本金,企业外的融资资源也有限。最后,由于人才的限制,技术水平亦难以提高。网络家庭企业的经营多局限于技术含量低、资本规模不大的生产。在短缺经济中,这些产品能适合社会需求,但在相对过剩经济中,这些产品面临强大挑战。网络家庭企业随社会经济的不断更新将逐步失去有利地位。当然,在自由企业制度中,网络家庭企业通过各种制度创新也能得以延续,甚至支撑起强大的经济(如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这并不能消除网络家庭企业的固有缺陷。
城镇化的发展,在一定区域内集聚大批的企业,包括众多的,相互之间没有血缘、友情关系的企业,以及众多的其他民间部门。企业之间的关系日益广泛,企业经营观念、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逐步突破家庭经济网络式的范围和地域性的局限,形成稳健发展,多元化和一体化的社会经营发展模式。由于经济联系的紧密,众多民间部门易于相互结为各种经济联合体,各种非血缘,非友情的其它个体加入,信息渠道大大拓展;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大大增加,契约规范化和经营现代化,使企业得到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农村家庭企业成长的金融支持转变与金融发展
在网络家庭企业向社会化企业转变的同时,与网络家庭企业相适应的传统金融部门由于无法继续为家庭企业提供相适应的金融支持也逐渐被现代金融取代或演化为现代金融部门。
中国农村家庭企业一直无法在体制内以城市国有工业体系为服务中心的金融部门获得必要的金融支持。家庭企业40年来受集体经济的绝对控制,没有集体经济作为担保则难以取得银行和信用社担保贷款,家庭企业发展依靠的是体制外非正规金融业的金融支持,而体制金融的各种金融抑制措施更强化了家庭企业“内源融资加民间信贷支持”的资本结构。传统金融部门包括银背、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和由于现代金融部门的渗透、同化而演化形成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农经服务社、厂内银行、互助储金会等。农村家庭企业的外部融资还包括自由借贷、民间商业信用等。而这些外部融资与社会网络有着紧密的联系。融资双方常有血缘、朋友等关系联结,传统金融组织对融资者的信用状况及偿还能力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因而风险得以降低。传统金融业是农村经济高速发展而体制内现代金融无法提供相应的规模和服务而自发产生发展的,在其成长演化过程中以市场化的自发方式,在游离于体制外或体制金融的边缘而发展起来,因而能够提供适宜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众多的网络家庭企业提供适应、及时的服务。
依靠社会网络联结的低信度经济中的传统金融显然在农村经济发展初期,在金融发展较为落后,现代金融尚未发达的时候是盛行的,但其固有的特性却注定自身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化的现代金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进程促使家庭企业步入社会化经济,家庭企业原有的以个人关系联结的社会网络融资方式已渐不适应新经济环境中的生存,当其构建现代企业运营范式时,必将抛弃原有的融资方式。因为这时的企业需要的是:(1)价格较低的资金。 高价格的传统金融融资使家庭企业背负沉重的负担,使企业难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尤其当城镇化进程加速时,农村经济亦步入微利时代,高价格资金让企业无法承担。 (2)稳定而风险较低的资金。家庭企业此时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长久而稳定的金融支持,要求融资风险较低的资金,传统金融融资难以稳定,尤其当经济环境恶化时,更是纷纷转移、逃离,无法长久稳定地提供资金,而融资风险大大高于现代金融,由于没有规范化经营,个人违规操作资金,甚至于卷逃资金时有发生,风险一直难以降低。(3 )需要长期的、数额较大的资金。家庭企业成长必然需要大量扩张充实股体以及长期的大额贷款,通过个人社会网络联结的融资范围有限,传统金融部门亦为分割的、小规模化的经营,无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4)需要多样化的服务。企业此时不仅仅满足于服务的及时准确,市场化交易,而且还需要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包括结算、汇兑、转帐、财务管理和咨询、票据贴现甚至于投资咨询等服务,这都是传统金融所无法给予的。
农村传统金融业是依据市场要求自发产生的,其经营运作主要是围绕家庭企业而进行的,当家庭企业走出网络家庭经济时代时,其赖以依存的市场环境已不存在,必然要随机变化以适应成长起来的家庭企业的新要求而发生变革、演化。现代金融信念必然渗入传统金融业,要求其规范化、契约化、法制化经营而逐步融入现代金融。传统金融业竞争的压力也促进现代金融业服务方式、经营理念创新,从而提高现代金融业在农村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张,逐步同化传统金融业,最终金融市场得以充分发育而成为高信度、大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金融。
三、现代金融部门的扩张与农村金融的发展
由上可知,农村家庭企业成长的结果必将逐步消解农村传统金融业,同时为现代金融部门的扩张提供有利的基础,从而使金融得以渐次发展。金融发展在经济空间上的拓展表现为现代金融部门的扩张和传统金融业的被同化和消解。市场需要导致传统金融业的产生,市场深化的结果导致其消解。农村金融的发展可通过现代金融部门的扩张来实现,而现代金融部门的扩张可通过小城镇化及为家庭企业成长提供可靠的金融支持来实现。
现代金融在农村经济中的扩张,需要农村经济的适应发展的聚集,在现代部门(以现代经济制度和思想组合而成的经济部门)集聚之处现代金融才能有效率,才能生存发展,而各现代部门集聚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形成社会化的体系。因而促进农村经济小城镇化的进程是现代金融部门扩张的重要途径。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的作用都可使各生产要素在空间上流动、积聚和扩散形成经济的空间积聚和扩散,从而影响小城镇化的进程。改变政府的经济安排为农村家庭企业的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依靠民间与市场力量推动城镇化已被温州经验证明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张仁寿,1999)。
在现有的体制金融框架下,现代金融部门在经济空间上简单扩张,依靠“科层结构”的不断复制难以满足家庭企业成长的需求。市场力量要求现代金融部门做出适应性变革,进行制度创新、业务创新。首先,体制金融部门要进行体制创新,尤其目前银行金融机构设立股份制性质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吸收非国有资金入股,使其真正商业化经营是比较有效的方式,另外发展各级合作金融组织如也是为家庭企业成长提供融资服务的有效途径。各国有商业银行也需调整信贷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信贷部门专门服务于类似家庭企业的弱小融资部门,从而进行集中作业,降低经营成本。而政府应放宽贷款利率变动幅度,逐步采取利率自由化政策以形成合理的利差。体制金融还应完善资本市场,把演化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家庭企业引入OTC, 即建立关于债、权、受益券在内的场外交易。其次,现有的银行体系要进行业务创新,不仅要以平等地位提供家庭企业以结算、汇兑、转帐、财务管理、咨询等多样化服务,还应当针对家庭企业特点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减少信贷环节和简化手续,既要保证借款质量,又要提高效率,在其中为了降低风险,加快收集信贷信息的速度和准确性,银行金融机构与日益发达的企业行会组织结成密切联系是有必要的。这有利于掌握较多信息的行会组织能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传递给信贷部门,使得信贷部门能及时准确地作出信贷决策,同时降低信贷风险。另外,政府对家庭企业成长的金融扶持政策将有利于现代金融部门的扩张。政府部门推行信用担保及风险基金的发展有利于降低融资风险,提高家庭企业的融资地位。
在现今,与农村家庭企业融资紧密相关的体制内金融现代部门主要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毫无疑问,近几年来,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由于金融体制变革、农村信用社脱钩、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自营及其机构下伸有一定的提高。但是,农村家庭企业并没有从中获得更多的融资便利。事实上,为农村家庭企业成长的特点提供相对应的服务才是提高金融支持和发展农村金融部门自身的重要途径。由民间众多部门磨合而内生形成的金融制度安排往往比体制正式的金融安排更为有效,借鉴体制外的金融安排是有益的。目前,对农村金融部门而言更需要:(1)在经济积聚之处按效益原则扩张机构, 同时为避免因此而收缩农村营业机构带来的负面影响,可组织各级合作金融组织延伸至村落。(2)建立混合所有制的金融机构。(3)发展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4 )各金融机构应转化经营模式,寻求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机结合。这是成功地为民间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路桥城市信用社的经验(史晋川等,1997)。激励机构内部人员最大限度发挥能量,全面导入标量化的目标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风险约束机制,实行“额小、面广、期短、高效”的贷款原则以及存贷挂钩、利率优惠的贷款方法,建立不良贷款户档案以及贷款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约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