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业化目标与国有经济的地位变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形态论文,国有经济论文,地位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已经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光辉历程,其中的标志性成就之一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逐步发育和完善。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分布范围也将逐步缩小,尽管它仍然并将继续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与之相对应的,是我们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本文试图从意识形态和工业化目标的角度,对这一历史现象进行合理的解读。
一、意识形态: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思想动因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吉利斯、帕金斯对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研究结果表明,对多数欠发达的地区来讲,取得政治上的独立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一结论在经济史上可以获得充分的证明。18世纪后期,英国开始了被称作工业革命的过程;到19世纪中叶,欧洲和北美一些国家先后开始了类似的经济变革;19世纪末,第一个非欧美国家——日本,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业化进程;最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瓦解了欧洲殖民主义的势力,并为在战后独立的许多国家广泛实现工业化、实现以工业化为基本特征的持续的经济发展构筑了舞台。在1949年获得独立的中国也是这一行列的成员之一。
政治独立之后,这些国家会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呢?这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战后独立的亚非国家的发展实践表明,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独立之后对经济体制的选择、意识形态的取向与它获得独立的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凡是较易获得独立因而并不十分激烈地反对外国统治者的国家,趋向于继承原有的社会经济体制,特别是承认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如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等国家,它们的独立是以和平方式取得的,都没有反对殖民主义的独立运动的历史。这些国家独立之后,一般不对外国资本实行国有化政策,而是利用外资发展本国经济。而那些获得独立较为艰难,因而对外国统治者怀有强烈敌意的国家,则对原有的社会经济体制持否定态度,往往体现为对社会主义的选择,即没收外国企业并使之国有化,在工业化过程中以国有经济为发动机。如缅甸、印度尼西亚、埃及等国。中国显然属于后一类型。
由此可见,中华民族的独立是实现工业化、保证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这并不直接决定意识形态的取舍。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目标的信念才是新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的思想动因,而强大的工业化的压力,则使得思想动因有了经济上的可行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发生了两次大的转折。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受当时苏联及斯大林思想的影响。这种思想强调集中、统一、指令性计划,强调全民所有制的主体地位及其相对于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强调社会主义就是要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当时这种思想并不否定一定程度的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积极作用,也不排斥现代大工业中所体现的一些一般规则如“厂长负责制”、“技术决定论”等。斯大林去世后,苏联模式及其在中国的实践暴露出来的弊病日益为人们所认识,毛泽东同志对苏联模式的弊病特别是官僚主义深恶痛绝,这使他开始探寻一条不同于苏联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到“文革”期间,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认识已形成了系统的思想体系,并在党内占据统治地位。他认为,按劳分配和商品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权利”,按劳分配和商品经济是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对其加以限制,要尽快过渡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并发展产品经济;要把阶级斗争作为排斥商品经济,建立产品经济模式的手段和工具,作为促进生产的原动力。显然,毛泽东的上述思想是对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的看法的修正,这种修正体现在:强调政治思想觉悟的作用,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浓厚的产品经济色彩,极端排斥商品经济。这是新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第一次大的转折。
实践证明,“文革”的方式并没有解决斯大林模式的弊病,反而给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灾难。基于这种认识,1978年起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对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向的探索。这种探索的历程集中体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十三大报告、邓小平同志1992年的“南巡”讲话以及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报告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使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探索。党的十三大报告不但承认按劳分配乃至其他分配方式的巨大作用,而且指出社会主义是一种包含着市场体系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其运作机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这显然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更是明确指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并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十五大则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这一探索不能不对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产生重大影响,国有经济部门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其分布范围也正逐步缩小,并将主要集中于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一些战略性产业,国有企业正在逐步被改造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这显然是新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另一次重大转折。
作为影响现实经济生活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力量,意识形态往往体现为一种长期的信念和理想,对实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道路有深远的影响。然而,意识形态的演变又有两个独特的特点:一是某一概念(如社会主义)的内涵和外延有着非常大的弹性,它可以根据现实不断加以改变(如新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两次重大转折);二是某一基本模式(如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某种设计)的理想逻辑与经济生活的现实逻辑可能存在极大的偏差(如文件中要求国有企业自主经营与现实经济活动中对国有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这两个特点说明,意识形态虽然会对我们的经济活动发展产生影响,但是并不是最直接的力量,而且这种影响也是会发生改变的。新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的最直接的原因是根植于经济生活的现实逻辑之中,是对工业化目标的选择及实现这一目标的强大压力。
二、工业化目标: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的直接原因
直到本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工业化才突破了欧洲文化占绝对优势的地区(日本除外),在世界大部分地区普遍推行。那些已经工业化的国家和正开始或尚未开始工业化的国家之间,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等各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对后起的国家具有强大的压力。为了加速发展,实现“赶超目标”,这些国家往往会选择一条不同西欧和北美的工业化道路,以实现“后发优势”。新中国建立之后就面临这种选择。
一般说来,工业化道路的选择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从生产力角度看,工业化是通过何种部门结构的安排来实现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如工业化的起点是选择重工业还是轻工业、重工业优先还是轻工业优先等。第二,从体制角度看,工业化是通过何种体制来筹集和配置工业化所需的资金。对以上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工业化道路。
马克思通过对英国工业革命史的考查,认为通过殖民剥削、海盗式贸易等手段实现的大量原始积累,使英国18世纪后期的大规模工业投资成为可能。德国通过借以聚集资金的银行系统将聚集起来的闲散资金贷给工业资本家。而西欧和北美的工业化一般都是从轻工业开始的,都是通过市场机制、现代工厂制度、私人所有权来实现的。在这些国家工业化的初期,以农业为主的经济中,加工和再加工农产品的工业生产要由轻工业来承担。轻工业的发展,对煤炭、钢铁、机电设备以及其他原料产生了日益强大的需求,于是促进了重工业的发展。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对重工业的发展有强烈的要求。这些国家之所以走这样一条道路,是因为它们属于工业化的先驱,没有现成的重工业生产技术可供借鉴,必须通过自身循序渐进的技术创新来实现产业结构的高度化。
在这样的国家中,市场机制是逐步形成的,而且推动了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西方产权经济学派的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在他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用大量西方社会发展的历史资料有力地表明了如下观点:正是因为当时私人权利的界定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日益扩大,个人的创新精神才得到有效地发挥。例如,第一个实行工业化的国家就是在全世界首先建立起保护发明制度的英国。这种制度大大增加了创新活动的个人收益,并最终促使个人冒着损失金钱的风险来从事技术研究。而正是这种权利的界定,保证了个人的发明、创造、技术可以通过市场进入企业创造出新的产品,从而带动整个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带动产业结构的变动乃至生产力的巨大进步。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延伸,各类市场也在不断扩大,新的生产和金融组织形式开始出现。例如,与棉纺织业相适应的工厂制度,与铁路、运输、钢铁、汽车制造等行业的兴起相适应的大型融资公司和股份公司。这意味着产业结构的演变过程,也就是工业化的实现过程,同时也是市场机制不断发育、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形成的过程。由此可见,市场机制无疑是当时实现工业化道路交易费用较低、效率较高的资源配置方式,而这些国家的人们的确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享受到了工业化的成果,使这些国家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
新中国建国后工业化道路的选择,则受着当时国内和国际两方面力量的约束。在国内,人民有着在新制度下摆脱贫困的强烈愿望。国际上,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和军事压力,对年轻的中国形成严重威胁。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苏联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以迅速实现工业化的经验,对中国有着强烈的示范作用。因此,从1953年开始的“一·五”计划,就把尽快实现工业化,优先发展冶金、燃料、电力、机械制造、化学等重工业,作为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这时,每个中国人的目标和利益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目标和利益。而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制订,决定了我们对于产权制度的选择。
当时中国的情况是,市场经济很不发达,不存在大规模投资和生产所要求的包括股票市场在内的要素市场。旧中国的民族资本在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夹缝中生存,而且主要经营面粉、纺织等轻工业生产,没有发展起支持重工业成长的组织结构和市场条件。交通运输和商业系统的极端落后,使得中国的市场是由许多零星市场拼凑起来的,而不是一个统一的大市场。要尽快实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目标,显然不能指望市场机制的自然发育,既使撇开中国传统文化中“抑商”的思想和当时意识形态的影响,市场机制特别是要素市场的自然发育也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显然与赶超型工业化的目标是矛盾的。而要在短期内形成一个为这一战略目标服务的市场体系,其社会成本必定高不可测,而这在当时的资源条件下是不可能的。这样,解决矛盾的方式就转向寻求配置资源的替代性方式: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
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像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大统一历史的国家,政府组织的发育程度起高于市场及民间工商业组织的发育程度,人才流向亦多趋“官”而少商。建国初期,政府组织内汇集了中国社会的大批优秀人才。同时,在短期内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巨额的资金,如果按照西方的自由经济的发展方式,需要积累太长的时间。所以,新中国选择的积累资金的方式是:利用农产品的国家定价形式,从农民手中低价统购,对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低价统销,以维持工业部门的低工资和低原材料成本,为工业部门不断创造超额利润提供条件。最后又通过工业部门的利税上缴,集中起国家实现工业化目标所需要的建设资金。这样只要政府通过尽量压低公众消费水平的方式,将国民收入尽可能地集中到政府直接控制的部门,就能够提高全社会的积累率。由于当时国有经济的特征是企业领导人由政府任命,企业投资、生产按国家计划进行,物资统供、产品统销、劳力统配、财务统管,这显然具备了压低消费的制度上的条件。并且,国有经济这种资源的行政配置方式可以实行高度的部门倾斜政策,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迅速提高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及重工业在整个工业部门的比重。
所以,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无疑是五十年代中国实现赶超型工业化目标的交易费用较低、效率较高的资源配置方式。这就是新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的最为现实的、也是最服从经济生活内在逻辑的原因。
三、今天我国国有经济地位变迁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由上述的分析可知,在新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中对共产主义目标的追求,对市场机制的陌生和本能的反感,对当时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有着深刻的影响。而新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的直接经济原因则是赶超型工业化目标的确定,以及为此进行的对交易费用较低的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在赶超型工业化目标的强大压力下,在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国有经济成为中国工业化第一次浪潮的发动机,并由此在国民经济中特别是非农产业中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
为了在农村保持与加速发展工业相称的较高的积累率和资源动员能力,保证农村积累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大工业,中国建立了一套包括统购统销、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在内,以城乡隔离为特征的经济运行机制。城乡壁垒使得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的道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被堵死了,从而使我国出现伴随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二元经济结构反而强化的趋势。从1952年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的比重增加了32.1个百分点,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增加了27.5个百分点,但工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仅增加了6.5个百分点,工业吸收劳动力份额的增长速度显然是太低了[3]。大批劳动力滞留在份额越来越少的农业之中,农村经济的效率极为低下。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便成了提高农村经济效率,进而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的唯一途径。正是因为这一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最具有历史意义的成就之一就是乡镇和村办企业的崛起。据统计,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在1980-1997年间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份额降低了约42个百分点(从72%降至29.9%),这一份额则主要由乡镇和村办工业来填补。1997年,集体工业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已超过国有工业,达到40.2%,而集体工业的产值中约有77.1%的份额是由1980年几乎还为空白的乡村工业创造。1997年乡镇及村办工业的产值已占工业产值的28.9%[4],这说明乡镇及村办工业的崛起是发生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工业化第二次浪潮的发动机。
如果乡镇和村办企业不是依靠农民和农村的力量发展起来,而是依靠国家直接配置资源的方式,农村中根本不可能出现中国工业化的第二次浪潮。从1980-1995年,国家对国有工业基建投资额是29284亿元,国有工业产值增加额为26066亿元,投资效果系数为0.8901。1995年全国乡镇及村办工业产值为25913亿元,如果国有工业要增加这么多的产值,国家至少需增加工业建设资29112亿元,这是同期财政收入增长额的3倍。显然国家财政根本无法拿出这么多的资金用于工业投资。这使得中国进一步工业化只能选择国家直接配置资源以外的方式,以集体所有的乡镇和村办工业作为第二次工业化浪潮的发动机,并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作用,从而形成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下降的局面。
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关于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也已经基本形成,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逐步确立。邓小平在南巡过程中提出三个“有利于”,指出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十四大”确定了市场经济体制,“十五大”实现了所有制上的重大突破,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以1998年修宪为标志,非公有制经济被提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的“七一”讲话,指出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是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2004年修宪,增加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内容,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由“引导、监督和管理”变为“鼓励、支持和引导”,再次以国家最高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制度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宪法修正案要求,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铺平了道路。党的十七大中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就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进一步肯定和支持。
现在,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已经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形成“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到2003年底,我国国有经济占GDP的38%,集体经济占GDP的27%,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35%。在创造价值、解决就业等问题上作用良多。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2350.50万户,注册资金5057.80亿元,从业人员4587.11万人,全年共缴纳税收(不含利息税)891.07亿元。2005年全国个体工商户进出口总额为1.4亿美元,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3619万美元。截至2004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有365.07万户,注册资本47936亿元,从业人员5017.25万,创造产值占我国GDP的1/5,缴纳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1/10,出口创汇私营企业74443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750亿元。加上外资企业,到2004年,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为17000万人,约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45%,其中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最为突出,约占非公有制经济总就业人数的60%[7]。非公有制经济在行业分布上以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领域为主,现已开始向重化工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拓展。在40个工业行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行业中的比重已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经占到7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在逐步提高。
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了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国有经济在GDP中的比重逐年下降。预计到2010年,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要下降到30%以下,而个体、私营经济的比重将上升到40%左右。由于目前我们的国有经济和国有大企业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的开采、石油化工、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大的交通运输、港口设施、铁路、航空等基础产业,基础产业的存在和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仍然至关重要,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工业化奠定基础。同时,也必须关注的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实际上也在发生着分化。集体所有制经济中的大量城镇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已经通过股份合作制或者由私人承包、租赁等方式逐步退出了集体经济领域,变成了非公有制企业。加上一些小型国有企业通过拍卖、租赁等形式转换为非国有企业,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混合经济形式。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今后的发展可以概括为国有经济为主导、混合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这有助于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和形成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长久动力。到2003年底,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下降到38%,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上升到35%。由此数据并结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非公有制经济的壮大是中国工业化进程第三次浪潮的发动机。
总之,中国在建国之后选择国有经济,对实现赶超型工业化目标而言是一种交易费用较低的资源配置方式,具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在我国经济进一步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的进程中,在消除城乡二元社会的分割的进程中,逐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重大转型。国有经济作为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性资源配置方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下降也就有其历史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