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资格认证论文,启示论文,图书馆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G25
1 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依据。
我国最早是在中共十四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1994 年4月22日,国家劳动部、人事部为贯彻落实十四大精神,颁布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2002年,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又颁布了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至此,我国已颁布了102 个职业标准,其中,涉及国家就业准入的有90多个。图书馆行业是一项对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有较高要求的行业。我国恢复专业职称制度后,图书馆专业即设立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和助理馆员职称系列。图书馆职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稳定我国图书馆专业队伍、提高图书馆行业服务水平、推动图书馆国际交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图书馆专业职称制度已显露出其某些不适应性。
例如,当前我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对图书馆服务水平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图书馆现代化建设也要求图书馆从业人员具有精良的业务技能,但大学教育经历了近几年的专业改革后,更倾向于培养通用型人才。图书馆专业的本科教育受到市场化及其它因素的影响,无论是提供的人才数量还是质量均无法满足当前图书馆建设的需要。图书馆专业的研究生教育也存在数量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因此,目前进入图书馆的从业人员较为普遍地存在图书馆专业知识薄弱的问题。从国外的经验看,提高图书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新进入图书馆行业的人员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知识,最好的方法是开展图书馆专业的继续教育,并建立以图书馆学继续教育为保障的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图书馆行业尚未实行专业资格认证制度。本文希望通过对世界上图书馆业最发达的美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考察,为我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促进图书馆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我国图书馆行业发展。
2 美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美国是一个分州实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的国家。各州为提高图书馆的公共服务质量,图书馆从业人员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因此美国各类图书馆对其从业人员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对于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美国有比较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但各州有所差异,因为这一制度是各州根据地方情况制定的,并写进地方图书馆法,受到法律保障。美国的图书馆资格认证制度一般从20世纪30年代立法实施,经过几次修改,一直沿用至今。
必须指出的是,美国的图书馆资格认证制度是和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简称ALA)紧密相关的。ALA于1876年在美国费城成立,从1925年开始,ALA根据学生、师资、 教育与研究等情况对美国高校图书馆情报学研究生院实行认定制度,合格者成为ALA认可学校。受其影响,美国各地方图书馆协会也开始对图书馆情报学高等教育进行认定。至今美国各州图书馆资格认证要求和这种认定制度紧密相连,一般各州都规定,从ALA 认可的学校毕业的图书馆情报学硕士即可获得较高级别资格认证。
对于学校图书馆员美国一般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图书馆员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对专业图书馆的从业人员则要求最高,但没有严格的馆员资格认证制度。如法学图书馆,要求其馆员既具有图书馆学的学位又要有相应专业的知识背景,如要成为其参考馆员,则要求具有图书馆学的硕士学位,又有法学博士学位;而要成为医学图书馆馆员,根据美国医学图书馆协会(MLA)的规定,医学图书馆员要求拥有ALA认可的图书馆情报学硕士学位,并有医学相关的专业背景,及较强的人际交流和计算机能力。
3 资格制度的类型
3.1 等级制
等级制一般是根据学历、专业课程学习和从业经验制定的,它是目前美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图书馆资格认证制度。等级制从两级到七级不等,如马里兰州和马萨诸塞州都采用两级认证制;威斯康星州、得克萨斯州和俄亥俄州采用的是三级认证;乔治亚州和印第安那州采用的是五级认证;肯塔基州和密歇根州采用的是七级认证。当然各州对各级别的称法可能有所不同。如同为两级制的马里兰州和马萨诸塞州,马里兰州称为专业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和专业图书馆主任认证;而马萨诸塞州则称为专业认证和助理专业认证。所有这些采用等级制认证的州,一般都是一级最高,以后依次类推,只有乔治亚州规定七级最高,以后依次降低。
3.2 学历制
学历制是指完全由学历来取代图书馆行业的资格证书,即如果获得了相应的专业学位则自然获得了进入图书馆行业的资格。这也是目前美国广泛采用的一种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如亚利桑那州、爱达荷州、密西西比州、新泽西州、北卡罗莱纳州、弗吉尼亚州、华盛顿州和内华达州。采用学历制的州一般都规定具有图书馆情报学学位而且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或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才能成为图书馆馆员。这里的一定规模由各州根据各自情况而定,通常以图书馆服务人群数量为标准。如新泽西州规定服务于1万人以上的图书馆馆员需要有资格认证,即拥有图书馆情报学硕士学位;而内华达州则规定服务于5 万人以上的图书馆馆员需要拥有ALA 认可的图书馆学硕士学位。如服务的人群数低于5 万人,且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可以通过修专业课程和一定的工作经验获得图书馆的从业资格认证。
3.3 考试制
考试制是指只有通过指定单位的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才能获得图书馆的专业资格认证。而考试制又分为通过专门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和通过指定大学图书馆情报学研究生院的考试两种。如路易斯安娜州则规定在获取图书馆学位后,通过州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并至少达到75分,才能获得图书馆从业资格;而华盛顿州则规定如修完足够的学分并通过华盛顿大学图书馆情报学研究生院的考试即可获得图书馆从业资格认证。
上述分类是在广泛调查各种制度的基础上归纳得出的。当然这些分类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有时也会采用两种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如华盛顿州就采用学历制和考试制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如拥有ALA 认可的图书馆情报学硕士学位即获得图书馆从业资格,如没有这一学位,修完足够的学分并通过华盛顿大学图书馆情报学研究生院的考试也可获得图书馆从业资格。笔者将上述美国部分州所采用的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类型列于表1。
表1 美国各州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类型
4 资格认证制度使用、资格与就职
4.1 资格认证制度在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和专业图书馆的使用
美国各州关于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有所差异。一般说来,以上所述的各种资格类型普遍适用于公共图书馆。但对于学校图书馆,则要求其馆员既有图书馆从业资格又有教师资格。各专业图书馆对馆员的要求最高,如法学图书馆,要求其馆员既具有图书馆学的学位又要求有相应专业的知识背景,如要成为其参考馆员,则要求具有图书馆学的硕士学位,又有法学博士学位;而要成为医学图书馆馆员,根据美国医学图书馆协会(MLA)的规定,要求拥有ALA认可的图书馆情报学硕士学位,并有医学相关的专业背景,以及较强的人际交流和计算机能力,但美国专业图书馆没有严格的馆员资格认证制度。
4.2 资格认证制度在不同规模公共图书馆的使用
美国有些州对于不同规模图书馆的馆员需要何种等级的资格认证有着明确的规定。这里不同规模是按该图书馆所服务的人口数量来定的。如密歇根州规定,若图书馆所服务的人口数在7000人以下,则馆员不需要资格认证;若图书馆所服务的人口数在7000人-12000人, 则馆员至少需要七级认证;若图书馆所服务的人口数在12000-26000人,则馆员至少需要五级认证;若图书馆所服务的人口数在26000人以上, 则馆员至少需要三级认证。其他各州,如肯塔基州、乔治亚州、爱达荷州、印第安纳州、内华达州、新泽西州等也都有类似的规定。
4.3 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与就职
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作为一种行业准入制度,其和图书馆中的职位应是紧密相关的。如美国各州一般仅要求地方图书馆的主任或主任以上者需要拥有图书馆的专业资格,其他一般馆员则不需要拥有专业资格认证,如亚利桑那州、爱达荷州、印第安纳州、路易斯安娜州、马萨诸塞州、密西西比州、北卡罗莱纳州、俄亥俄州、得克萨斯州、威斯康星州。当然也有一些州要求公共图书馆中从事专业工作(如参考工作、分类编目、馆藏管理等)的馆员拥有专业资格认证,如内华达州、北卡罗莱纳州、弗吉尼亚州、华盛顿州。美国还有一些州则要求图书馆的所有从业者都拥有资格认证,如马里兰州、乔治亚州。其中乔治亚州规定任何一个服务于5000人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其馆员都要有资格认证,而马里兰州则规定,每一个公共图书馆员都必须有专业认证。除此之外,美国有个别州对专业资格认证和职位、图书馆规模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如肯塔基州,该州规定服务于15000人以上的图书馆需要有专业认证,服务于15000人以下的图书馆其馆员、流动图书馆员、 助理图书馆员和分部图书馆员需要有辅助专业认证,图书馆行业的其他全职人员至少需要有图书馆阅历认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图书馆中的特殊职位如情报处理技术,美国仅有密歇根州对此有专门的资格级别要求,该州认证等级中的六级即图书馆技术员认证。
5 资格认证制度管理
美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管理类型一般可分为3 种:①终生认证,指的是这一资格认证终生有效,如亚利桑那州、爱达荷州等。②非终生认证,指的是资格认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如超出这一时间则需要进行继续认证。认证有效期根据各州的具体情况而定,从两年到10年不等。如肯塔基州、乔治亚州等。③终生认证和非终生认证相结合,即认证的等级类别中有些终生有效,也有些具有一定有效期,如密歇根州、俄亥俄州和得克萨斯州。
采用非终生认证及终生和非终生相结合这两种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图书馆,在认证到期后,均需要申请继续认证。对于授予继续认证的要求,这些州基本上都要求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一定的学习活动,一般以学习时间或学分为衡量指标。这里的学习活动可以是相关领域的课程学习,也可以是参加学会、论坛、专题学术讨论会等各种形式。
6 认证课程与授课主体
美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还涉及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即认证课程和授课主体。认证课程可分为两方面:①获得认证所需要的课程;②申请继续认证所需要的课程。现分别作一具体介绍。
6.1 获得认证所需课程
要获得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有的州规定必须完成一定的专业课程学习。但需要说明的是,美国的一些州一般都是在申请者不具有图书馆情报学专业学位的情况下,才要求其进行专业学习以获得资格认证的;而对于已经获得图书馆情报学学位的申请者一般不需要再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美国各州获得认证所需修完的具体课程主要有馆藏建设、参考工作和信息源、分类编目、图书馆自动化、信息检索、公共服务、书目流通、公共图书馆管理、图书馆历史和组织、信息技术和管理、信息收集、信息服务、青少年文学、儿童工作等。
有些州对认证课程并没有专门的规定,仅要求有一定时间的图书馆专业学习,如肯塔基州、亚利桑那州、乔治亚州、俄亥俄州、得克萨斯州等。还有些州不需要学专门的认证课程,就可以获得资格认证。这些地区的资格认证以采用学历制的居多,如爱达荷州、密西西比州、新泽西州、弗吉尼亚州等。
6.2 申请继续认证所需课程
如上所述,美国一些州实行的是非终生认证制的居多因此需要继续认证。而继续认证所要求的学习活动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即课程学习(学分获得),这是和继续教育紧密相连的。美国各州继续认证要求的课程学习涉及很多方面,除了图书馆学专业外,还涉及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公共关系等其他领域。申请者可以在各种领域选修若干学分以获得继续认证。各州关于继续认证涉及的课程包括:图书馆学领域中的图书馆自动化技术、参考工作、技术服务、图书馆管理和监督等;非图书馆学领域中的计算机、经济、管理、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公共关系、商务行政、媒体技术等。
6.3 授课主体
美国各州资格认证管理机构(认证委员会)通常接受以下一些授课主体开设的认证课程:①传统的教育源,即高校。包括ALA 认可的图书馆情报学研究生院;各地方图书馆协会认可的图书馆情报学系;正规大学的非图书馆情报学系开设的图书馆情报学专业课程。②非传统教育源,即专业协会(ALA或地方图书馆协会)或政府机构组织的各种课程。
7 美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给我国的启示
7.1 实施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需要法律保障
纵观美国的图书馆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其所以能够有效地实施,与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作为资格制度的法律保证是分不开的。从美国各州的图书馆资格制度的建立过程来看,都是先通过法律法规制定资格制度的基本纲要,然后再制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方法。如果资格制度没有法律依据或者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那么即使建立起资格制度,也是难以实施、发展的。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独立的《图书馆法》,这无疑对我国图书馆事业的规范发展是不利的。
7.2 不同规模图书馆、不同岗位需要有不同级别的资格认证
从对美国的考察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各州对于不同规模(主要以服务的人口区分)图书馆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是不同的。规模大的图书馆,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就高,反之则低。这对于我国图书馆规范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可以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资格认证级别,来规定不同规模图书馆的从业人员需要达到哪一种级别要求。上海图书馆,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级别应该要求最高;各区级图书馆,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级别要求可以稍低,社区图书馆或街道图书馆,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级别要求可以更低。
同样,对于图书馆中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可以根据资格认证级别相应地进行规范。对于图书馆中知识含量较高的岗位,如参考咨询,则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资格等级;而对于知识含量较低的岗位,如阅览室的工作人员,对其资格要求可较低。当然,对于图书馆中其他特殊岗位,如会计、审计、计算机网络等,则通过其他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
7.3 资格证书与继续教育的一致性
现代社会信息环境的巨大变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图书馆专业人员加快知识的更新。对此,美国各州的图书馆资格认证制度中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和措施,如实行继续认证制、开设相应的课程、制定明确的衡量尺度等。资格制度中包括继续教育的内容将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我国也应在继续教育的内容及实施方法上作进一步研究,以确保继续教育在师资、教材、课程安排、在职人员的时间安排、学习辅导等方面有章可循,进而使资格拥有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