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社会结构的本质_社会关系论文

劳动是社会结构的本质_社会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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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主义作为历史领域中的一个新派别,其根本点就在于发现了劳动实践的首要地位,从而能够“在劳动发展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①]同理,对作为人类社会实质内容的社会结构诸问题的理解,也应立足于人类的劳动实践及其结构的基础之上,人类社会结构发生和发展的实质在于劳动。

一、社会结构是社会要素结合的方式

社会要素的内在联系表现为社会关系体系,从广义上说,社会结构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社会,一方面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它的存在又是以自然界为基础的。因此,第一位的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所形成的结构是整体社会结构中最基础性的结构。这种关系中的要素是人和自然,具体表现为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等,由这种结构所决定的功能是以特定的有用属性占有自然物。因此,作为人与自然关系产物的物的关系就构成了特定社会结构的物质方面。现代社会结构,从客观上看,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结构即产生结构,其要素为各个产业部门,它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第二,以产业结构为基础而形成的物质结构及其特定结果,成为社会政治结构和思想文化结构中的实体性基础,物质生产的产物将成为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中的各种不同性质和功能的设施和运转手段等。这种产业结构向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的渗透,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质。

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即生产关系,它是整个社会结构的中心环节。由于人的社会生活涉及众多领域,在经济的、政治的、精神的和文化的等领域内,都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所以相应地形成了上述各个具体领域内的特殊结构,它们是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等。在这些结构的相互联结、相互制约中,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所形成的经济结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每一生产关系中的要素是生产过程中的人、生产资料、劳动产品等,这些要素的关联方式构成特殊的社会经济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经济结构。在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中的要素有阶级、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关等和社会心理及社会意识,由不同要素构成的不同政治和文化关系的关联方式便形成社会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

在这里,为了更好地表达社会结构的各种成份,我们对整体社会结构作两个主要层面的划分:一是社会的层次结构,如社会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等;二是相对于层次结构而言的“要素”结构,如社会产业结构中的不同产业部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不同经济关系体系等。社会的“要素”结构由实体性要素组成,可视为社会层次结构的“元”要素,而社会的层次结构则是由“元”要素的关联方式来体现的,或者说是由“元”要素的关联方式来承担的。但就整体社会结构来说,它又是各层次结构的关联方式。

应该看到,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观中,人占有极为重要的主导地位。事实上,社会诸结构是不可分割地渗透、交织在一起的,构成社会结构的有机体系,而其原因就在于社会结构最终必然是通过人而表现的。在现实社会中,任何一个独立的结构体系不仅表现为人对物的关系以及人对思想和思想对思想的关系等等,而且也表现为它们之间的交错和综合,例如经济结构中包括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政治结构中包括阶级对军队、警察和法庭等设施的握有关系。可见,无论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出发点,还是以人与物的关系为出发点来考察具体的社会结构,均必须联系在这些关系背后起作用的人。列宁说:“唯物主义的社会学者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当作自己的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是研究真实的个人,因为这些关系是由个人的活动组成的。”[②]列宁的这段话,明确强调了一个易被后人所忽视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是社会结构的最根本的能动要素。一方面,社会结构是人的本质的外化和对象化,即是人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形成的社会存在,另一方面,社会结构对于人的劳动实践活动决不是单向的受动者,相反,它又作为历史地生成的既定的社会关系环境选择和铸造着其中的人,规定着人的本质,使人在本质上成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显然,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剧中,人既是剧作者又是表演者。

所以,社会结构的存在和发展,首先是人,其次是依赖于人的活动,总之还是人。社会结构如果离开了人及人的活动,它就成了僵死的、非现实的思维抽象。这诚如马克思所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些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③]社会关系与人所具有的这种不可分割的共生性,实质上是以劳动实践为中介和本质的,也就是说劳动不仅是人的本质,而且是社会结构的本质。同时,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不同于现代西方结构主义考察社会结构发生学的根本方法:立足人类实践活动的最基本形式——劳动。

二、社会结构源于生产劳动

劳动所以是社会结构的本质,具体地说,就在于生产劳动对社会结构具有排它性的发生和发展学的根源意义。

首先,从人类社会结构发展的横剖面来看,生产劳动不断生产出各种社会要素并把它们整合为特定的社会结构。

(1)在劳动的直接参与下,人类生产出各种物质资料,这些物质资料又在劳动的统合下,联结为特定的结合方式,从而在社会范围内构成各种产业部门和产业结构。在这里,劳动有两个决定性的作用:一是只有通过劳动才能生产出各种物质资料,如果离开了劳动,则谈不上它是自然界的自在存在物还是劳动产品;换言之,没有劳动,自然界的物质存在不可能获得对人有意义的使用价值,这样的存在不可能成为社会产业结构的要素。二是劳动又使诸物质资料(包括生产的要素)发生这样那样的社会联系。物质资料之间的联系实质上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的产业部门之间或相同的产业部门内部,各种物质资料在没有劳动的参与下无疑是分离的。但是通过生产劳动的参与,在一定的劳动分工的条件下,各种物质资料和产品必然由自在变成符合一定劳动条件和规律的社会存在,由互不相干转变为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从结果看,一方面,“生产总是一个个特殊的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制造业等”,另一方面,“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④]所以,生产劳动按其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把各种物质资料这些要素联结起来,形成生产力结构,并随着劳动分工的扩大而进一步形成具有社会化特征的产业部门结构和产业结构。

(2)劳动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从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的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人的合作……”[⑤]在这里,所谓“社会关系”就是指生产关系。首先,不言而喻,只有在生产中才能发生社会关系,也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进行生产,而社会关系中最核心的是生产关系,所以生产劳动是生产关系存在的前提。其次,生产特别是生产的性质和水平又规定着生产关系存在的具体类型,有什么样的生产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手推磨产生的”决不会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⑥]。最后,各种生产关系类型之间的关联方式即社会经济结构,又是由社会总劳动决定的。因为经济结构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不是各种生产关系的简单相加,而是具有一定方式的关联体,这种关联恰恰是由多种社会生产劳动的关联的结果。也就是说,经济结构是以劳动的内在联系规律为其前提的,受后者决定。所以,劳动不仅生产出社会经济结构的要素,而且使要素按一定的结构联结起来。

(3)劳动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衍生出阶级关系,并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社会的政治结构。不同阶级的产生和相互关系,是由经济关系(特别是财产关系)规定的,因为阶级和阶级关系本身就是经济关系的产物。由于阶级、阶级关系和政党是构成社会政治结构的最基本要素,所以通过阶级关系的生产,形成社会的政治结构。政治结构虽具有强制和意识形态干预两个方面的功能,但它仍然体现着经济关系的要求,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获取经济利益的有效手段之一。

(4)劳动生产出各种社会性的精神要素和思想体系,从而形成社会的文化结构。必须指出,这里的劳动是有别于物质生产劳动的特点的精神劳动。在劳动使人类脱离了动物界之后,又进一步使人类在从事物质生产的同时,产生了区别于动物的相对独立的精神现象——人类的意识。这样,区别于动物的独特的精神劳动及其产品就随之出现了,精神产品成为社会文化要素。由于文化要素是人类劳动过程的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因此,文化要素必须反映特定的社会生产和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为后者服务,并在这种服务关系中形成自身特定的社会主导文化结构,发挥文化主导功能。另一方面,在这种主导结构之外,还有表现更为丰富多彩的其它思想体系、观念和认识成果等的复杂体系。尽管它们不处于支配地位,但它们却是整个社会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重要补充,其中蕴涵着的某些思想成果(目前尽管不占据支配地位甚至处于萌芽的状态)的历史发展前景和意义却是难以预计的。

其次,从社会结构的历史维度来看,随着劳动内涵的不断丰富,社会要素和结构有一个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的过程。劳动在其自身不断分化和完善的客观历史进程中,对劳动的主体和客体必然同时发生着双向的选择、调整和创造等作用。劳动的发生既要有劳动的主体——人,又要有劳动的客体,劳动的这种完整性表明劳动的主体与客体是劳动本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就生产劳动而言,它不仅引起客体的变化,同时也使主体发生改变,对主体进行选择、创造。在人与社会结构的动态关系中,生产劳动对人和社会客体(结构)的作用也具有对等的性质。在这里,“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也就是说,“不仅客体方面,而且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⑦]。这里除了强调生产劳动的根源性外,更表明了人和社会结构与劳动生产之间的互动性关系:生产劳动每一步的分化、发展和完善,必然相应地带动和推进人自身的内在规定性不断丰富以及社会结构向质的高级化和量的复杂化方向的演进,功能上向更加有力的阶段发展。所以,社会结构演进的动力在于生产劳动,在于生产的内部的历史阶段性。不同的生产结构决定着社会结构的阶段性特征,这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生产“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不同的经济时期。”[⑧]

第三,从社会诸层次结构看,劳动决定社会层次结构之间的功能关系。每一个特定的层次结构对于整个社会大系统来说,都是作为相互区别的要素而存在的,而“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互相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的。”[⑨]

社会层次结构的相互作用,就是层次结构间的功能关系,它主要考察每一层次结构整体在相互联系中谁处于支配、决定地位,谁处于被支配、被决定的地位。如前节所述,人类社会的生产一般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生产关系的生产、政治和思想关系的生产。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主要的方面,构成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是第一位的;生产关系的生产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的基础上产生的,并由物质资料生产所决定,因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⑩]。由于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有着因果对应性,无疑分配关系反映并规定于后者,其实质就是生产关系。至于政治关系和思想文化关系的生产就更是依赖和服务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生产关系的生产。所以,一方面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相互关系构成了社会结构的基本框架,政治和文化结构是在这一框架的功能规定的基础上自觉建立起来的;另一方面,社会的诸层次结构的功能关系又是交互的,功能指向也不是单向的,也就是说,政治和文化结构对于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以及各层次结构之间均存在着普遍的功能关系,只是有的作用不具备归根结底的意义罢了。至于社会层次结构的内部要素的功能关系,同样是由劳动决定的。所以,劳动既是社会结构的生长点,又是社会结构要素之间功能关系的决定点。

三、对“劳动是社会结构本质”的深层思考

从前面分析中可以看出,劳动对社会结构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创造作用。社会结构作为社会要素的关系方式,它最为根本性的要素就是人和物质生活资料。一方面,关于劳动对人的创造作用问题,恩格斯早在《劳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科学地解决了,“劳动创造人”的命题已由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进一步证实;另一方面,物质生活资料等实体性要素在从自在之物向社会性存在的转变中,除了人的存在这一必要条件外,还必须有劳动的参与。由于劳动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所以,人通过劳动作用于自然客体使之成为人的自我确证的同时,劳动也选择着人,使人不断处于由动物状态向社会存在物的状态转变之中,并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的社会状态发展。这是劳动功能作用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劳动创造人也就同时创造了社会的人所赖以生存的实体性要素;而精神文化要素在劳动的作用下,一经形成就是社会性质的。

二是联结作用。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交往、交换成为继生产之后人的又一生存条件,只有通过交换劳动产品,从事不同劳动的人才能获得生存的权利。由于“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11)],所以劳动不仅创造出社会要素,而且又通过交换与交往把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彼此分离的社会要素联结起来,使社会要素获得崭新的结构特征,从而成为社会结构整体。

劳动这两个方面的功能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蕴涵在劳动的内在本质之中。劳动的创造功能是根本性的,而劳动的联合功能又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并反过来促进劳动创造功能的发挥,从而在两者的共相性互动中使劳动的整体功能不断得到强化。

必须指出,在“劳动是社会结构的本质”的命题中,劳动概念有两种规定性:其一是在哲学的意义上,劳动就其本身来说表达了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是对人类无差别的劳动特征的反映,所以这是劳动一般,是一种抽象规定性。其二是在劳动的现实层面上,劳动又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是有目的的有用劳动和人的体力及脑力消耗过程的统一,这又是一种具体规定性。这种抽象规定和具体规定是劳动概念本身运动的两条逻辑向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的共性,另一方面又是人类劳动的具体历史阶段性。显然,以劳动的共性或一般性是不能说明人类历史发展的特定经济形态的,更难以说明社会结构的起源和发展,只有通过具体的、实在的生产劳动,才能真实地揭示社会结构的发生与发展。也就是说,劳动的功能的现实性,只能通过生产实践才能得到发挥,只能由生产实践来体现,离开生产实践来论证劳动的功能作用或者社会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只能是空洞无物的臆想。所以,正是在研究方法上遵循了马克思所走的从个别到一般的“第二条道路”,“劳动是社会结构的本质”这一结论才具有了可靠的现实基础。

总之,劳动是社会结构的本质,社会结构是劳动的产物,离开劳动,社会结构不仅失去发展的动力,更要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既定的社会结构又是劳动功能发挥的中介和手段,也是劳动存在和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在劳动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中,应始终坚持劳动的支配性地位,忘记了这一点就会导致在社会结构起源问题上的先验论。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4页。

②《列宁全集》第1卷,第384页。

③、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4、33页。

④、⑨、⑩、(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32、37、36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5页。

⑧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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