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境的三个层次--从传统到现代语境理论的发展_上下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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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传统“语境”理论研究的回顾

在我国传统语言研究中,“语境”研究渊源很早。历代训诂学家非常注意用具体的语言材料说明词义。以《尔雅》、《方言》为代表的我国古代通释语词意义的专著,就是在汇集古书注解和人们丰富的口头语言材料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的。自《说文》以来,我国历代的字典、词书也非常注意引用书证。在训诂学上做出巨大成就的清代学者,更是把“旁徵博引”、“信而有徵”作为他们治学的基础。汉语缺少形态,语境在汉语研究中尤为重要。我国传统的语言研究非常重视语境在语义(主要是词义)研究中的作用。段玉裁的弟子陈焕在《说文解字注·跋》中说:“闻诸先生曰:昔东原之师言,仆之学,不外以字考经,以经考字。余之注《说文解字》也,盖窃取此二语而已。”“以字考经,以经考字”这八个字概括了从戴震到段玉裁的治学方法,也体现了“字义”与“经义”互证,即利用语境(文献的上下文)进行语言研究的方法。靖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一书中,就反复强调字(词)义的说解有“隐括”(即概括)与“随文解之”的不同。(注: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彻”条注。)这里所说的“随文解之”,即指词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近代学者黄侃则发挥了段氏之说进一步提出“说字之训诂与解文之训诂”的观点。(注:见黄焯《文字声韵训诂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他所说的“解文之训诂”,也就是对词在特定上下文(语境)中的意义的解释。

应当指出的是,传统训诂学中虽然很早就注意到“语境”的作用,但主要还是在“上下文”的语义关系中考求词义,还停留在对“语境”的“语义层面”的认识上。

在近现代语言研究中,“语境”成为国内外语言学者共同注的问题,“语境”研究也取得了新的发展。他们凭借不同的语言材料、乃至不同的研究方法,却得出大体一致的结论,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在国外语言学界,“语境”研究发端于伦敦功能学派,而研究最多的是与其一脉相承的社会语言学流派。伦敦功能学派的创始人波兰籍人类语言学家马里诺斯基(Malinowski)在1923年为奥格登(Ogden)等所著《意义的意义》一书所写的补录中,首次提出并说明了“语境”问题,指出:“话语和环境互相紧密地纠合在一起,语言环境对于理解语言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注:见《国外语言学》1980年第3期。)马里诺斯基的观点后来被英国语言学家弗斯继承和发展。1950年弗斯在他所写的《社会中的个性和语言》中,把语境分为由语言因素构成的“上下文”和由非语言因素构成的“情景的上下文”。转换生成语言大师乔姆斯基在他的转换生成理论中,也已经注意到了语境对语言的影响,并提出“语境自由”和“语境制约”等规则。(注:见日本学者西植光正《语境的研究是一门重要的学问》,《语文研究》1990年第1期。)我国现代语言学者继承并发展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对“语境”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张志公主编《现代汉语》(注:见张志公主编《现代汉语》,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一书中指出:“所谓语言环境,从比较小的范围来说,对语义的影响最直接的,是现实的语言环境,也就是说话和听话时的场合以及话的前言后语。此外,大至一个时代、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小至交际双方个人的情况,如文化教养、知识水平;生活经验、语言风格和方言基础等,也是一种语言环境。与现实的语言环境相对称,这两种语言环境可以称为广义的语言环境。”陈宗明在《逻辑与语境》(注:见《逻辑学论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一文中,把语境分为“言辞语境”和“社会语境”,他认为:言辞语境即是见之于言辞的口头语中的前言后语或书面语中的前后文;社会语境即是言辞以外的客观环境。前者是狭义语境,后者是广义语境。“语境”,即语言环境,包括语言上下文和语言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外学者所谓“语言的上下文”实际是指“语境”的语义层面,所谓“情景的上下文(或社会语境)”实际是指语言的交际背景,即“语境”的语用(交际)层面。

随着语言发展中词语新的用法不断出现和词性标注进入语文辞书,语言学者加强了对词语功能的关注。语言中的词语总是同时处于语义和语法双重结构的制约之中,传统“语境”理论只关注“语义”、“语用”,而没有关注词语所处的“语法结构”,不能说不是一种缺憾,因而人们也就越来越感到传统“语境”理论的局限。

二“语境”的“三个层面”说

传统语言研究注意到语境的两个方面,即由语言因素构成的“上下文”(狭义语境)与由非语言因素构成的“情景的上下文”(广义语境)。事实上语言因素构成的“上下文”是包括语义、语法两个层面的,而“情景的上下文”则属于语用(或交际)层面。所以“语境”研究应当包括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语境研究中关于“情景的上下文”(广义语境,即“语境”的语用层面),有关文章多有论述,这里我们重点就狭义语境的语义和语法层面的划分及其在汉语词义研究中的作用试作论述。

古代训诂学者也曾经注意到对词语的语法功能的说明。如《春秋》:“襄公二十年有五,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公羊传》:“门于巢卒者何?入门乎巢而卒。”这里,《公羊传》以“入门”释“门”,说明“门”为动词。训诂著作中对句子结构进行语法分析的,就更为常见了。如《左传·文公元年》:“教之防利。”杜预注:“防恶兴型。”这里杜预注解一方面说明“防”、“利”为动词,而且指明二者为并列结构。但是,在语法学尚未产生的古代社会,人们是不可能从理论上认识这种语言现象的。

长期以来,在汉语词汇学研究与语文辞书编纂中,人们对词的本义(或基本意义)、发展演变形成的引申意义早有认识,近年来对词在语义搭配中体现的“语境义”(一般局限于语义层面)也关注较多。而对词在特定语法功能下(或“语法结构”中)所具有的意义,即词的功能义,由于其自身具有语义、语法的双重属性,尚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通过对大量汉语语文辞书和具体语料的考察,汉语词义的形成、变化,除了历时演变的因素外,就共时的角度来说,可能产生于语义关系,也可能产生于语法组合,更多的是二者兼而有之。这种产生于“语法组合”与“二者兼而有之”的词义;就体现了词的功能义。而这种功能义的提取,必须凭借词语所处的“语法结构”,即“语境”中的语法层面。

汉语语义的研究主要是凭借语境,汉语功能义的揭示也主要是凭借语境。前者凭借的主要是语境的“语义层面”,后者凭借的主要是语境的“语法层面”。

一是语境的语义层面(语义搭配关系)与词义:

这种在特定语义搭配关系中形成与显示的词义,在语言运用和语言研究中都是很值得注意的。如:

深①(道理、含义)深奥;

②(思想、体会)深刻;

③(感情)深厚;

④(颜色)深重(即“浓”)。

告①(把事情向人)陈述、解说:~诉|报~。

②(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控诉:~状|到法院去~他。

③(为了某事而)请求:~假。

④表明(某种态度或决定):~辞|自~奋勇。

⑤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成。

对于这种在语义搭配关系中形成的词义,语文辞书释义时一般要提示它出现的语境:

严肃①(神情、气氛等)使人感到敬畏的。例:他的表情很~|会场的气氛很~。

②(作风、态度等)严格认真。例:~处理。

端正①(物体)不歪斜,保持平衡状态。例:五官~。

②(作风、思想等)正派,正确。例:品性~。

又如:“美”可置于色彩、声音、味道、心灵等不同语境,在具体上下文中,可释为“艳丽美观”、“优美动听”、“鲜美可口”、“纯洁高尚”等,但这些不是词的基本的概括的词义,而是词在特定语义搭配中逐渐形成的具体意义。

词的这种语境中显示的意义,在以单音词为主、一词多义的情况相当突出的古代汉语中,表现尤为明显。如:

赊①“妙吹杨叶动悲笳,胡马迎风起恨~。”(唐郎士元《闻吹杨叶者》)

(此“赊”在句中释为“多”——指数量多)

②“北海虽~,扶摇可接。”(王勃《滕王阁序》)

(此“赊”在句中释为“远”——指空间远)

③“多难飘零岁月”,空余文墨旧生涯。”(王安石《和文叔湓浦见寄》)

(此“赊”在句中释为“久”——指时间久)

《说文》六篇下:“赊,贳买也。”本指买物延期交款,即赊购。“赊”则有余,故转指数量“多”;进而又从数量“多”转指空间“远”和时间“久”。这些释义都必须凭借特定的语境。

二是语境的语法层面(语法结构关系)与词义:

认识这种因功能变化所形成的词义,必须凭借词语所处的“语法结构”。如:

油①动植物体内所含的液态脂肪或矿产的碳氢化合物的混合液体:猪~|豆~|石~。

②用油(桐油、油漆等)涂抹:~窗户|~家具。

③油滑:~腔滑调|这个人太~,不易共事。

以上是目前汉语语文词典中为“油”所列的几个常见义项。语文辞书对“油”的上述义项的划分,主要不在于词汇意义自身,而是由于功能的变化。义项①是“油”的基本意义,一般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是名词;义项②是“油”作谓语,为动词时的释义方法。义项③是“油”作描写句的谓语,为形容词时的释义方法。

对缺乏显性形态的汉语来说,揭示词语所处语境的“语法层面”对于词义的研究至关重要。研究词语的功能义,重点是要认识语境的“语法层面”以及其同“语义层面”的相互关系。

背①[名]背部,躯干后面跟胸腹相对的部位:前胸后~|腹~受敌。

②[动]背部对着(与“向”相对):~山面水|~水一战|~着太阳站在那里。

③[形]偏僻:~街小胡同|他住的地方很~。

霸道①[名]指君主凭借武力、刑法、权势等进行统治的政策(与“王道”相对)。鲁迅《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在中国的王道,看去虽然好像是和~对立的东西,其实却是兄弟。”

②[形]专横,蛮不讲理的。老舍《龙须沟》:“真~的,咱们不轻易放过去。”

上面“背”的三个义项,分别具有“名词”“动词”“形容词”的语法功能;“霸道”的两个义项,分别具有“名词”“形容词”的语法功能。这些义项的显示和确认,是凭借具体的语言材料,即特定的“语境”来完成的。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语境”,不仅是指上下文的语义关系,即语境的“语义层面”,更主要的是词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即语境的“语法层面”。

三“语境”的“语法层面”与词语功能义的研究

由于汉语词汇没有印欧语那种显性的形态标志,因而在词汇、语法研究上都具有自身的特点。我们在长期研究汉语词义引申规则与词义的系统性时注意到,相当一部分词语的义位(义项)的形成不是语义自身延伸的结果,而是由功能变化形成的。这一点,汉语同西方语言很不相同:西方语言即使是关系非常密切的义位(义项),由于功能不同(分属于名词、动词或形容词),一般会词形不同,人们自然把它们看作不同的词。而汉语则不然,系联一个词各个不同义位(义项)的纽带是语义,对于一组词形相同、语义相关的义位(义项),我们很难因功能的区别将它们分为两个或几个词。虽然有些功能分化较远的可以作同形词处理,然而多数多义词的词义变化与功能变化是交叉的,并且这种变化的功能具有游移性,很难截然划分为不同的词。

这种功能引起的词义变化,可以分为常规功能义(如上所引“背”的义项①)与非常规功能义(如“背”的义项②和③)。词语的常规功能义,是该词语的典型语法形态下的意义,在语言的使用中是经常出现的,为人们,特别是母语的使用者所熟悉;词语的非常规功能义是词义理解、研究与释义的难点,而且处于动态的发展变化之中。研究词语的功能义,重点是认识词语在非常规功能下意义的变化。

汉语中实词的三大类别,即名词、动词和形容词,是多功能的;但每类词语在言语实践中有其基本意义和形式表现,是该类词语在典型语法形态下表现出的常规功能的意义。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虽然不是简单地一一对应的,但毕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对应,这就体现了词语的常规功能。而语言自身的丰富性以及特殊表达的需要,也使词语有时会偏离它的基本功能,出现偏移用法,即在非典型语法形态下表现出非常规功能的意义。这种非常规功能义,有时是偶然使用的临时用法,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收入辞书;有时也相对稳定地在语言中反复出现,语文辞书对此就不能置之不理。对这种相对稳定的非常规功能义的认识和提取,就需要凭借其所处的“语法结构”。下面,分别作一简要的分析。

(一)名词的非常规功能义的提取:名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名称的词。汉语的名词一般不同副词组合,在句子中主要充当主语、宾语和定语。因此,如果名词出现在“副+名”的结构中,或处在状语、谓语(不包括判断句)的位置上,人们就可以凭借其所处的“语法结构”认识其功能与词义的变化,提取其非常规功能义。

首先看“副+名”结构中“名词”的功能与意义。如何认识“副+名”现象是语言学界多年争议,至今尚未取得一致意见的理论问题,本文对此不作专门的讨论。但新时期汉语中“程度副词+名”使用频率的增多却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这反映了名词在非典型语法形态下功能与意义的变化。如:

他很乐于助人,同志们夸他比雷锋还雷锋。

一个人处事要理智,不能太感情了。

他穿戴得很港。

她打扮得非常新派。

这个地方很郊区。

对于这类与程度副词组合的名词是否转化为形容词,语言理论上存在分歧,我们在此也不宜轻易做出结论,但在这种特定“语法结构”中,原有名词的功能与意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具有指称功能的名词词义,可分为概念意义与性质意义两类,(注:参看谭景春《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问题》,《中国语文》1998年第5期。)进入“副+名”结构中的名词,程度副词对名词中内涵的性质意义(又称为“描述性语义特征”或“性状特征”)起凸现作用,而使其体现指称功能的概念意义弱化。程度副词是作为表层结构中语法手段的标志来表现名词深层的语义特征的。(注:参看卢福波《汉语名词功能转换的可能性及其语义特点》,《逻辑与语言学习》1992年6期。)

再看名词(或为名词性语素)作状语的情况:

瓜①种~得~,种豆得豆。

②帝国主义列强企图瓜分中国。

例句①所用为“瓜”的常规意义,释义为“葫芦科植物及其果实,如西瓜、黄瓜、倭瓜等”;例句②所用为“瓜”的非常规意义,释义为“像瓜被切分一样”。

瓦①上无片~,下无立锥之地。

②在我军的猛烈攻势下,貌似强大的敌军土崩瓦解了。

例句①所用为“瓦”的常规意义,释义为“铺屋顶的建筑材料,多用黏土做成坯后烧成”;例句②所用为“瓦”的非常规意义,释义为“像瓦被打碎一样”。

上面“瓜”在例句②与①中释义的区别,“瓦”在例句②与①中释义的区别,主要不是在词汇意义上,而是在功能上上,“瓜”和“瓦”的第二个义项,分别体现了“瓜”与“瓦”用作状语时的释义方法,所释为词语的功能义。

再看处于谓语(不包括判断句)位置上的名词。如:

车①陆地上有轮子的交通运输工具:火~|汽~|马~。

②利用轮轴旋转传动的工具或机器:纺~|风~|~床。

③用车床切削器物:~螺丝钉|~轴承。

这里,从“车”的义项①到义项②,为词义的扩大,主要是语义的延伸;而义项②(名词)——义项③(动词),则主要是功能的变化。义项③名词充当陈述句的谓语,就具有动词的功能与意义。

(二)动词非常规功能义的提取:动词是表示人的动作、行为或事物变化的词。汉语动词能够同副词组合;在句中主要的功能是作谓语。动词如果出现在主语或宾语的位置上,功能的变化往往要造成意义的变化,人们也就可以通过其所处“语法结构”,认识它的非常规功能义。这种情况,突出表现为汉语动词的指称化,即通常所说的“名动词”的处理上。可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类,谓词指称化后为“自指”的:

研究①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质、规律等;考虑或商讨:~问题|~工作。

②研究的活动:进行专题~。

学习①从阅读、听讲、研究、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文化|~科学知识。

②学习的活动:~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改造我们的~。

同类的动词还有“分析”“支持”“斗争”“选择”“准备”“调查”“冲突”“检查”“检验”“生产”“管理”“出版”“训练”“实习”“影。向”“保证”“改革”“照顾”“变化”等等。

第二类,谓词指称化后为“转指”的:

编剧①创作剧本:这个电视剧由老王~,老陈执导。

②剧本的作者:电影《青春之歌》的~就是这本小说的作者。

“指称化”后转指动词的施事。

穿戴①穿和戴,泛指打扮:她~得很时髦。

②指穿的和戴的衣帽、首饰等:一身好~。

“指称化”后转指动词的受事(即动词所表动作行为支配的对象)。

同窗①同在一个学校学习:~三载。

②同在一个学校学习的人:他是我旧日的~。

“指称化”后转指与事。

救济①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灾区或生活困难的人:~难民。

②指用来帮助灾区或生活困难者的钱和物:向难民发~。

“指称化”后转指原动词的工具(或凭借)。

这种动词指称化后表示“转指”的词很多,一般为转指与这个动词相关的施事(编辑、指挥、招待、裁判、校对、出纳、领队等)、受事(负担、贷款、存款、包席等)、与事(同学、同谋、同事等)、工具(补贴、扶手、靠背等)。这种“名动词”的“指称化”使其功能与意义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这种变化需要凭借词语所处的“语法结构”(主语或宾语的位置)得以显现。

(三)形容词非常规功能义的提取:形容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状态、性质,或者动作、行为、变化的状态的词。汉语形容词可以同副词组合;常作谓语、定语、状语和补语。如果形容词出现在主语或宾语的位置或陈述句谓语的位置上,它的功能与意义也往往要发生变化。

用在主语或宾语的位置,形容词就有了名词的功能与意义。如:

自由①不受拘束;不受限制:~参加|~发表意见。

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婚姻~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义项②例句中“自由”是处于主语的位置,体现了名词的功能与意义。

危险①艰危险恶,不安全:杨子荣只身入虎穴是非常~的。

②艰危险恶、不安全的情况或形势:工人们带电作业有~。

义项②例句中“危险”是处于宾语的位置,体现了名词的功能和意义。

用作陈述句的谓语,形容词就有了动词的功能与意义。如:

冷①温度低(与“热”相对):寒~|~水|~饭。

②冷淡;不热情:~言~语|~面孔。

③比喻灰心或失望:~了兄弟们的心|他的心~了半截。

这里,从“冷”的义项①到义项②,是词义由专指——泛指的扩大,但就它们与义项③的区别而言,其不同主要不在于词汇意义,而是语法功能,即从形容词——动词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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