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梁台诗真伪考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真伪论文,柏梁台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问题的提出
汉武帝柏梁台联句诗,其故事背景始见于《三辅黄图·台榭》,称其诗为联句诗体始见于刘勰《文心雕龙·明诗》,其联句诗内容始见于《古文苑》卷八、《艺文类聚》卷五十六和《三秦记》等书篇。清代以前的学者不仅皆以为其联句诗为我国七言诗的源头,并认为由此创立的柏梁诗体是联句诗体的鼻祖。
柏梁台诗伪作问题是清初学者顾炎武(1613—1682)开始提出的,他在《日知录》中说:
汉武《柏梁台诗》本出《三秦记》,云是元封三年作,而考之于史,则多不符。……又按《孝武纪》,元鼎二年春,起柏梁台。是为梁平王之二十二年,而孝王之薨至此已二十九年,又七年始为元封三年。……又按《百官公卿表》: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治粟内史,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中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内史,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左内史更名左冯翊。主爵中尉,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凡此六官,皆太初以后之名,不应预书于元封之时。……反复考证,无一合者。盖是后人拟作,剽取武帝以来官名及《梁孝王世家》乘舆驷马之事以合之,而不悟时代之乖舛也。①
顾氏以梁孝王武生活年代不合元封三年及《柏梁台诗》所载官名多为武帝太初元年改官名之后的称名,推测其为“后人拟作”。从此学术界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学术观点,一种认为《柏梁台诗》不伪,另一种肯定其诗为伪作。
在认定其诗不伪的学者之中,大概又可分两种不同的看法。其一,近人丁福保、陈直等先生皆以为其诗不伪,而是俗本在官名之下妄加人名造成矛盾。丁福保说“《柏梁台》俗本,于每句官名之下,妄添人名,以致前后矛盾”,主张“删其添入之名,仍复旧观”②。陈直看法与丁福保相似,并把《柏梁台诗》中官名下添加人名的情况分为无从添注者,添注合乎元封三年标准者,添注者不能确定其是但亦不能确定其非者,显然系添注之误者四类③。今人余冠英亦据宋敏求《长安志》所引《三秦记》无“元封三年”及“梁王”谥号及名字,谓“很难依据它断定这诗的真伪”;并认为“从文辞和体制看来,这诗可能产生在西汉时”④。其二,近人逯钦立认为《柏梁台诗》来自《东方别传》(即《东方朔传》),认为《柏梁台诗》“自为当时所传之篇,年代官名等记载之不合,并不足否定其时代性”⑤。后来方祖燊进一步认为《柏梁台诗》最早出处应是西汉末年的《东方朔别传》,认为此诗确是汉武帝时的作品⑥。
肯定《柏梁台诗》为伪作的学者中大多相信顾炎武的考证。罗根泽先生在上世纪30年代就说,“顾亭林这一篇辨正的文字,精当异常,不容不信”,肯定此诗不可信,并谓丁福保等人所谓俗本妄添人名说并没有回答顾氏所提出的问题,“好像没有人名而此诗便可信者然,其实顾亭林所驳斥的大半是官名,不是人名,丁先生未免失检”⑦。游国恩先生1948年发表《柏梁台诗考证》认为其诗的时代“大抵不能早于魏、晋之际”⑧。
罗、游之说在当代学术界是有代表性的,近现代编著的许多中国文学史著述大都是同意此说的,基本无人谈《柏梁台诗》为七言之祖及其重要作用,有的则是直接否定其诗的真实性⑨。连新《辞海》在“柏”字“柏梁体”下也说《柏梁台诗》“后人多疑此诗为伪托”。而且过去一般都认为《柏梁台诗》是最早的七言诗,也因为其诗疑为伪托的问题也就被否定了:新《辞海》在“七”字“七言诗”下说“旧说则谓始于《柏梁台诗》,恐不可信”。
从上可见,关于《柏梁台诗》的真伪问题学术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且疑伪之说占了上风⑩。其诗是否伪作,牵扯到七言诗及联句诗体的起源问题,是值得考证的大问题。笔者通过考察《柏梁台诗》用韵字的时代特征及其职官排序、作者及内容的时代等情况,认为其诗绝非伪作。我们应重视它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作用。
二 从用韵字看《柏梁台诗》的成文时代
《柏梁台诗》的用韵字很有特色,以此可知它的成文时代绝对是在东汉末之前,决不会是三国魏晋以后的作品。下面我们先依今本《古文苑》卷八看看其序文及诗句:(11)
汉武帝元封三年,作柏梁台,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诗,乃得上坐。
日月星辰和四时(皇帝)。骖驾驷马从梁来(梁孝王武)。
郡国士马羽林材(大司马)。总领天下诚难治(丞相石庆)。
和抚四夷不易哉(大将军卫青)!刀笔之吏臣执之(御史大夫倪宽)。
撞钟伐鼓声中诗(太常周建德)。宗室广大日益滋(宗正刘安国)。
周卫交戟禁不时(卫尉路博德)。总领从官柏梁台(光禄勋徐自为)。
平理请谳决嫌疑(廷尉杜周)。修饬舆马待驾来(太仆公孙贺)。
郡国吏功差次之(大鸿胪壶充国)。乘舆御物主治之(少府王温舒)。
陈粟万石扬以箕(大司农张成)。徼道宫下随讨治(执金吾中尉豹)。
三辅盗贼天下危[尤](左冯翊盛宣)。盗阻南山为民灾(右扶风李成信)。
外家公主不可治(京兆尹)。椒房率更领其材(詹事陈当)。
蛮夷朝贺常舍[会]其[期](典属国)。柱枅欂栌相扶持(大匠)。
枇杷橘栗桃李梅(太官令)。走狗逐兔张罘罳(上林令)。
啮妃女唇甘如饴(郭舍人)。迫窘诘屈几穷哉(东方朔)!
上引《柏梁台诗》26句,此诗限题又限韵,是以“各述其职”为限题,又以“之”部为限韵。故其诗每句句尾押韵。其用韵字有时、来、材、治、哉、之、诗、滋、时、台、疑、来、之、之、箕、治、危、灾、治、材、期、持、梅、罳、饴、哉26字,其中“之”见3次,“治”3次,“时”2次,“来”2次,“材”2次, “哉”2次。除去重复字不计外,共计押韵字有18字。这18字的韵部除了“危”外皆为汉代的之部韵,“危”字韵部为汉代的歌部,与其余17字的之部不合韵。但据《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杂文部二·诗》引作“三辅盗贼天下尤”,“尤”字正是汉代之部,不仅韵部与其他字相合,而且其义更符合句中用义。笔者认为“尤”是原字,“危”是后来改动字,这一点我们下面再详作讨论。
根据《柏梁台诗》中原18个字均为之部韵的用法,我们便知道此诗只能是汉代人的作品,绝对不会晚到汉末之后。因为汉末以来这18个之部字已经分化,再不能作为之部在一起押韵了。其中“来”、“材”、“哉”、“台”、“灾”、“梅”已经归入灰部,“尤”字已归入幽部,不再和其他11个“时”、“治”、“之”、“诗”等之部字在一起押韵了。这种情况,许多语言学家根据两汉三国魏晋南北朝诗歌中用韵字的归纳指出过。如王力先生据魏晋南北朝诗人用韵情况归纳其时韵部的分合情况说:“(魏晋南北朝时期)之部的范围缩小了。之部一等(来梅)已转入了灰部[ei],由无韵尾变为有韵尾-i;之部合三(谋尤)已转入了幽部。剩下来只有之部开三的字,等于《切韵》之韵。”(12) 这种转变最早是从三国开始的。周祖谟先生分析说:“两汉音之部包括之(基)咍(来)灰(梅)皆(戒)尤(尤)侯(母)脂(丕)几类字。到三国时期,这一部分别为之、咍两部:之部包括之韵字和脂韵‘否鄙轨鲔痏备’等字,咍部包括咍(来)灰(梅)皆(戒)三类字。这两部分别比较严格,除曹操、曹丕父子偶尔有合韵的例子以外,其余的作家是很少用在一起的。至于尤(尤)侯(母)两类字在三国时期已经转入侯部,绝不与咍部字押韵,偶尔有跟之部字押韵的,也寥寥无几。”(13) 周祖谟所说两汉时之部到三国之后分别为之部、咍部和侯部的情况与王力所说基本相同,只不过二人所用韵部代表字不同,王力称灰部,周祖谟称咍部;王力称幽部,周祖谟称侯部。
从汉代及魏晋后诗赋中用韵的情况,可见汉代之部到三国之后分化为三的情况。如张衡《东京赋》中栽、怠、裁、辞、罘、尤、基、持等字相互押韵,均为之部字;这种情况在汉镜铭中亦可见,《古镜图录》卷中“许氏镜”铭中纪、右、子、耳、士、悔相互押韵,均为之部字;《小校经阁金文》卷十五“七言之纪”镜铭中始、宰、子相互押韵,均为之部等等。这些之部的用韵字中栽、怠、裁、悔、宰等字三国后转入灰部,尤、右转入幽部。如阮籍《咏怀诗》以埃、来、排、哉为韵;韦诞《叙志赋》以才、阶为韵;颜延之《阳给事诔》以恢、莱、埃、骸、才、台为韵;谢胱《拟风赋》以才、徕、台、怀为韵,《奉和随王殿下》其一以开、来、怀、徊为韵,其七以来、开、台、枚为韵,其十以隈、来、回、台、杯为韵;沈约《三日侍凤光殿》以台、哉、回为韵等。从这些用韵字可见原来为之部的埃、来、哉、才、莱、台、徕、杯等已与原来为微部、脂部的排、阶、恢、怀等字在一起合韵了。反映了汉代之部到汉末以至南北朝时范围已缩小,之部开三的字仍在之部,之部一等已转入到灰部,之部合三已转到幽部。
《柏梁台诗》26句18个不同的用韵字依两汉来看,均属之部;而依汉末之后的韵部分类,“来”、“材”、“哉”、“台”、“灾”、“梅”等字已经归入灰部,“尤”字已归入幽部,根本不可能在一起押韵。所以《柏梁台诗》只能是汉代的作品,不可能晚于汉末。
前面所说《古文苑》卷八所引《柏梁台诗》左冯翊盛宣作的“三辅盗贼天下危”一句,“危”字《三秦记》及《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所引异文作“尤”。此句正好可说明其诗在汉末以来流传过程中被改动的情况。“尤”是原用字,因为:一是它恰好与其他用韵字皆在汉代之部;二是改动后意义也变了,用“尤”是说三辅盗贼是天下之最,应是当时实际情况的反映;而改成“危”则是说三辅盗贼危害天下,其义就严重多了,也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管从用韵字还是从诗义看,用“尤”要比“危”字好。但为什么后人要作这样的改动呢?我们以为这诗因为此句中的“尤”与下句中的“灾”,在汉代均在之部,完全合韵。汉末之后“尤”字转入幽部,“灾”字转入灰部,依王力先生的拟音,幽部韵为[u],灰部韵为[ei],二者相去较远;把“尤”改为“危”后,“危”在支部,王力先生拟音为[e],与灰部“灾”字用韵较近(14)。此盖为改“尤”为“危”的原因,改动时间也应是魏晋南北朝时期。
逯钦立曾分析《柏梁台诗》说:“共百八十二字(官名姓名不计),而其中日、和、四、时、驾、从、来、郡、国、材、总、天、哉、吏、舆、主、盗等字,皆二字相重。马、领、下、不等字,皆三字相重。治、之则皆四字相重,重者五十四字,占全字数三分之一。又全篇二十六韵,而时、来、材、哉皆二字重韵,治、之则三字重韵,重者十四韵,占全诗韵数二分之一。使果为后人假托,其重复拙陋,必不至于此极,故窃谓汉武柏梁之集,本有七言赋诗之事。”(15) 陈直先生也有同样的看法(16)。逯、陈二氏的分析是对的。笔者以为,魏晋以来,诗歌十分讲究对偶、平仄,而且进一步提出了“四声”“八病”的主张,若为其后伪作,不可能出现像《柏梁台诗》那样用韵字多次重复出现的拙朴现象。但这种现象在汉代古诗中却是正常的,在汉代铜镜铭文中这种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例如:
张氏作竟(镜)宜侯王,家当大富乐未央。子孙备具居中央,长保二亲世世昌。(17)
李氏作竟(镜)四夷服,多贺国家人民息。胡虏殄灭天下服,风雨时节五谷熟。(18)
新有善铜出丹阳,和以银锡清且明。作龙右虎掌三彭,朱鸟玄武顺阴阳。(19)
上引后一首镜铭是王莽新时,前两首亦当在王莽前后(20)。第一首张氏镜铭四句押阳部韵,四个押韵字王、央、央、昌中就有两字相同。第二首镜铭为职、觉合韵,服、息职部,熟觉部;押韵字服、息、服、熟四字中也有两字相同。第三首亦押阳部韵,押韵字阳、明、彭、阳四字也有两字相重。这些皆与《柏梁台诗》用韵字相重现象相似,也是它们时代比较接近的一个旁证。
三 从《柏梁台诗》的诗句排序、加注及内容论其成文年代
《柏梁台诗》中用韵字可证其成文年代在两汉时代,排除了汉末之后伪造的可能。但它是否为汉武帝时与群臣在柏梁台上所作,尚待进一步考证。笔者以为,《柏梁台诗》的官名、人名为后来两次加注而成。但过去对其诗的真伪争辩中,学者所关注的只是官名和人名,对其他方面很少注意。其实,从《柏梁台诗》诗句的排序和内容方面分析,其诗只能是汉武帝(前156—前87)时代的作品, 绝不可能是其他时代的伪作。
1.从《柏梁台诗》的诗人排序看其成文年代
《柏梁台诗》的特点是一人一句,所以诗句排序也就是诗人排序。诗人排序是按照身份、地位及官职高低来排列的,但官名与地位高低变率很大,同一官职时代不同地位高低却全然不同。因此,根据《柏梁台诗》的诗人诗句排序情况可看出它的时代特征。
今本《古文苑》卷八所载《柏梁台诗》前六位帝王将相是:“日月星辰和四时(皇帝)。骖驾驷马从梁来(梁孝王武)。郡国士马羽林材(大司马)。总领天下诚难治(丞相石庆)。和抚四夷不易哉(大将军卫青)!刀笔之吏臣执之(御史大夫倪宽)。”其排列次序是:(1)皇帝,(2)梁孝王武,(3)大司马,(4)丞相石庆,(5)大将军卫青,(6)御史大夫倪宽。这六位在唐初欧阳询所编《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杂文部二》及宋无注《古文苑》中的称呼是:皇帝、梁王、大司马、丞相、大将军、御史大夫。除了皇帝、梁王外,大司马、丞相、大将军、御史大夫排序也与《史记》、《汉书》中职官排序大相径庭。
首先,《柏梁台诗》把大司马排在丞相之前,是汉武帝时代武官地位提高的标志,完全是后代作伪者所难以想象的问题。《柏梁台诗》中“郡国士马羽林材”的确是大司马的职责,“总领天下诚难治”也的确是西汉丞相的职责,但为何其诗要把大司马排在丞相之前,就令人难解了!《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排列的次序是“相位”、“将位”和“御史大夫位”,“将位”中除诸将军外,还有早期的太尉和晚期的大司马,这说明大司马在丞相之下。《汉书·百官公卿表》前四位的排列次序是:丞相(相国、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列将军,也说明丞相在大司马之前。这种大将军位在丞相之上的情况是汉武帝时才出现的新情况。武帝之前,太尉常升迁为丞相。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汉文帝元年,太尉周勃升为右丞相;三年太尉灌婴升为丞相;汉景帝七年太尉周亚夫升为丞相。其表文帝元年谓灌婴为太尉二年、景帝三年谓周亚夫为太尉五年后任丞相是“迁官”。汉武帝建元二年免去太尉一职,元朔五年始建大将军一职,元狩四年始设大司马加官一职。这说明大司马大将军位于丞相之上是从武帝元朔五年之后才会出现的现象,从此相府逐步衰落了。《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云:“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至贺、屈氂时,坏以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唯庆以惇谨,复终相位,其余尽伏诛云。”因此大司马大将军在丞相之上的排序完全符合武帝时代特征。
“郡国士马羽林材”也符合大司马大将军卫青的身份地位,《柏梁台诗》序文言其诗作于元封三年,是符合这一条件的。“郡国士马羽林材”是卫青所作(下句“和抚四夷不易哉”非卫青所作,详后),大司马、大将军只是一人,并非二人。《百官公卿表序》云:“(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颜师古注云:“冠者,加于其上,共为一官也。”加注者因不知大司马只是大将军的加官,把大司马、大将军分为二人,显然是错的。卫青之诗排在丞相诗之上,是因“大将军”的身份而非“大司马”。《后汉书·袁绍传》汉末封袁绍为太尉,其时曹操自封大将军,“绍耻为之下,伪表辞不受”。唐初李贤等注解释说:“太尉位在大将军上,初,武帝以卫青征伐有功,以为大将军,欲尊宠之,故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其后霍光、王凤等皆然。明帝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材,以为骠骑大将军,以王故,位公上。和帝以舅窦宪征匈奴,还迁大将军,在公上,以勋戚者不拘常例焉。”《通典·职官十一》、《通志·职官略五》也有相同的说法。《汉官仪》亦云:“汉兴,置大将军,位丞相上。”但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汉武帝朝任大将军者只有卫青一人,后霍去病被封为“大司马骠骑将军”,地位与“大将军等”,《霍去病传》等篇谓霍去病死于元狩六年九月。所以在元封年间,不管是大司马还是大将军只有卫青一人。《柏梁台诗》的作注者把本为卫青一人的“大司马”、“大将军”分为二人是错其一,把“大司马”排在“大将军”之前是错其二。这只能说明诗句是原作,“大司马”、“大将军”是后来所加的注文。大司马大将军之诗句位于丞相之上,这是汉武帝时期的特殊情况,这是据《史记》、《汉书》而为《柏梁台诗》加注者所难以想象的。
其次,“和抚四夷不易哉”所注“大将军”或“大将军卫青”是错的。这说明不仅“卫青”是后来所加注文,而且“大将军”也是后来所加。《柏梁台诗》序文上柏梁台前必须“互相和诗,每人一句”,其中24句诗是符合这一要求的,只有“郡国士马羽林材(大司马)”与“和抚四夷不易哉(大将军卫青)”这两句不合这一要
求。如前所说,按《汉书》之《武帝纪》及《百官公卿表》这时大将军只有卫青一人,大司马是加官。同时任大司马的还有骠骑将军霍去病,但《汉书》之《武帝纪》、《霍去病传》等篇谓霍去病死于元狩六年九月。此后至元封年间再未增添大司马的人数。故武帝元封年间的“大司马”与“大将军”,只能为一人而决不会是两人。作注者不明此理,在“大将军”下加注“卫青”之后,“大司马”下就不知加上何人了,便只好空着。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不能证明《柏梁台诗》是伪作,反而只能证明诗句是货真价实的原作,只是职官与人名都是后来陆续加注而成,首次加注者已不知当时职官所掌职责及汉武帝时代职官排序情况,所以搞错了。
尽管“和抚四夷不易哉”诗的注文“大将军”是错的,但诗句是西汉成帝之前的作品,这从此句的排序可看出来。从文意看,这一句诗应为某一“将军”所作。“和抚四夷不易哉”的下句是御史大夫所作“刀笔之吏臣执之”,将军之诗排在御史大夫之前,真实地反映了西汉末年汉成帝之前的职官序列情况。《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排序是“相位”、“将位”、“御史大夫位”,其中“将位”是排在“御史大夫位”之上。而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前四位的排列次序是:丞相(相国、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列将军,“御史大夫”已排在“列将军”之前;另外卫宏《汉旧仪》卷上云“拜御史大夫为丞相……拜左、右、前、后将军为御史大夫……”(21),这是说由御史大夫而晋升为丞相,由左、右、前、后将军而晋升为御史大夫,也可见御史大夫地位在左、右、前、后将军之前。这反映了御史大夫与将军在两个不同时代的地位不同。《百官公卿表》序文说“前后左右将军”,位上卿,金印紫绶,掌兵及四夷;而御史大夫,虽位上卿,但“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其“银印青绶”的御史大夫地位明显低于为“金印紫绶”的前后左右将军。直到“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但元寿二年又复为大司空。这种情况说明在汉成帝绥和元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佩金印紫绶之前,列将军之位肯定要在御史大夫之前。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白“和抚四夷不易哉”应为某位“列将军”所作,但把它排在御史大夫所作“刀笔之吏臣执之”之前,反映了西汉末年职官位置的序列情况,这是作伪者绝对难以想到的。所以我们认为“和抚四夷不易哉”是其时的原作,而“大将军”及“卫青”是后来作注者不明武帝时列将军与御史大夫位置序列的情况而误加。
2.《柏梁台诗》加注序文、官职与人名的年代问题
笔者认为《柏梁台诗》的序文、官职名及人名都是后来加注而成的,其中序文及职官名的加注时间较早,大概在东汉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三辅黄图·台榭》中引《三辅旧事》云:“(汉武)帝尝置酒其上,诏群臣和诗,能七言诗者乃得上。”《三辅黄图》据陈直先生考证成书于东汉末曹魏初(22),那么《三辅旧事》就至少应是汉代成书的。梁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排调》引《东方朔传》云:“汉武帝在柏梁台上,使群臣作七言诗。”《东方朔传》既在南北朝时存在,说明成书年代更在其前。《东方朔传》盖即《汉书·艺文志》杂家中的《东方朔》,班固《艺文志》是依据刘歆《七略》做成,这说明《东方朔传》(《东方朔》)在西汉时就已经成书了(23)。以此可见,至少西汉后期《柏梁台诗》及序文就已流传开了。
自顾炎武以来,《柏梁台诗》中序文所说汉武帝元封三年的时间及其诗中官职人名,是诸多学者辨其真伪时寓目的焦点问题。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一以汉武帝元封三年的时间为准提出《柏梁台诗》的伪作问题,主要证据有二:一是梁孝王武不可能生活在汉武帝时代;二是其诗中出现的官名光禄勋、大鸿胪、大司农、执金吾、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等职,皆为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的,“不应预书于元封之时”。如前所说,丁福保、逯钦立及陈直依《艺文类聚》卷五十六及宋本无注《古文苑》,“梁孝王武”只作“梁王”,且每句官名之下并无人名,故丁福保、逯钦立等主张删去职官后的人名以恢复古本旧貌。其实,正如前引罗根泽所指责丁福保所说的,这样做只能解决顾氏所提出的第一个“梁孝王武”的问题,并不能解决顾氏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因即使删除官名之后的人名,武帝太初元年才更名的光禄勋、大鸿胪等职,仍然与武帝元封三年在柏梁台上作诗的时间矛盾。
笔者认为《柏梁台诗》诗句是原作也是原来的排序,序文与职官名是后来传抄者增益而成,而人名的增益时代就更晚了。
从上面讨论《柏梁台诗》中“郡国士马羽林材(大司马);总领天下诚难治(丞相石庆);和抚四夷不易哉(大将军卫青);刀笔之吏臣执之(御史大夫倪宽)”几句诗的排序和内容可见,这几句诗的确实是西汉时期的作品,而“大司马”与“大将军卫青”是错的,可知不仅人名是后来所加,而官名也应是后来所加而成。其实,这一看法宋人就已经提出来了。宋人叶大庆《考古质疑》卷一云:“汉《柏梁》诗:平理请谳决嫌疑(原注:廷尉)。修饬舆马待驾来(原注:太仆)。郡国吏功差次之(原注:鸿胪)。”(24) 叶大庆所引这几句诗和其他宋代之前所引《柏梁台诗》一样,皆无人名。但不同的是他特别说明这些职官是“原注”,是对的。我们上面据诗句对职官误也证实了这一点。值得指出的是,这些注文已经不是作者“原注”而是后人加的注。正因为是后人所加的注,所以加注就有两种情况:一种加于诗句之前,如宋敏求《长安志》卷三“柏梁台”条引其诗(《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与宋本无注《古文苑》卷八引其诗亦同)云“帝曰:日月星辰和四时。梁王曰:……大司马曰:……”;职官之后的“曰”有时也可不用,如《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二引《东方朔传》云“卫尉:周卫交戟禁不时”。另一种是加在诗句之后,如上引宋人叶大庆所引三句柏梁台诗的注文“廷尉”、“太仆”、“鸿胪”便加在诗句的后面。从上述情况看,不同古籍所引各种异文情况不仅是官名后有无人名的问题,而且这些异文的区别还表现在官名人名所出现的位置不同:有的在诗句之前,有的却在诗句之后;有的在官名(或加人名)后附有“曰”字,有的却没有“曰”字。但不管这些官名人名的异文或位置有什么不同,诗句的文字及排序却是没有多大区别。这种现象说明诗文出现的时间较早,而官名也为后来所加,这从“日月星辰和四时(皇帝)”及“卫尉:周卫交戟禁不时”这两种形式看得更为清楚。以此看来,顾炎武等学者提出既然是元封三年所作之诗,怎么会有太初元年改官名之后的光禄勋、大鸿胪、大司农、执金吾、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等职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因为这些职官名称不是当时写下的,而是后来所加,所以诗即便是元封三年所作,而后添加的职官就成了太初元年改官名之后的称谓了。
至于《柏梁台诗》中或前或后官名注文后的人名,就更是后人的加注了。前引丁福保、陈直等学者认为人名是后人所添加,是对的。笔者认为是宋以后学者的二次加注。因宋代之前的文献引《柏梁台诗》不管是全引还是引其散句,都只见官名而不见人名(25)。钱曾《读书敏求记》及钱熙祚《古文苑校勘记》都曾指出《古文苑》所记《柏梁台诗》旧本只有官位而无人名,人名是《古文苑》注者章樵所增,游国恩肯定其说,并进一步指出人名是据《汉书》之《百官公卿表》及《霍去病传》添加的(26)。而章樵添加人名并不十分认真,造成了一些错误,这些我们下面再谈。
四 《柏梁台诗》的作者与其诗写作年代
据文献记载柏梁台是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建成,太初元年(前104)被焚,前后仅十一年。元封三年(前108)应是汉武帝与群臣上台作诗时间。 其时多数作者可以加以考证。
1.柏梁台建成、焚毁及其柏梁台诗写成时间考
关于《柏梁台诗》序文内容及其作成的时间,诸书记载不一。《艺文类聚》卷五十六载:“汉孝武皇帝元封三年作柏梁台,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者,乃得上坐。”(27)《古文苑》卷八说法大同小异。《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二引《东方朔传》云:“孝武元封三年作柏梁台。召群臣有能为七言者,乃得上坐。”(28) 这几条明确了柏梁台作成时间为汉武帝元封三年。
笔者认为,《艺文类聚》卷五十六及《古文苑》卷八等书所说汉武帝元封三年做成柏梁台之说是错的。从古文献可知柏梁台建成于元鼎二年,焚毁于太初元年。《三辅黄图》卷五《台榭》载:“柏梁台,武帝元鼎二年春起。……《三辅旧事》云:‘以香柏为梁也……太初中台灾。’”《汉书·武帝纪》元鼎二年“春,起柏梁台”;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乙酉,柏梁台灾”。此又见《汉书·夏侯始昌传》。柏梁台建成于元鼎二年还有文物资料的铁证,陈直据《金石屑》卷三“元鼎二年柏梁四九”的砖文,谓此“为宋元丰三年吕大防得于汉故城者。‘四九’,系陶工制陶之号数,与近年汉城所出瓦片题字,体例正同”(29)。以此来看,《汉书》与东汉末魏晋初的《三辅黄图》(30) 谓柏梁台做成于武帝元鼎二年之说是对的(31)。
从上可知,柏梁台从建成到被焚的时间,大致可以估计在元鼎二年与太初元年之间的十一年间。传世文献记述元封三年汉武帝诏群臣上柏梁台做七言诗也正在这期间,元封三年应是汉武帝与群臣做《柏梁台诗》之时,而非柏梁台始建成之时。
2.《柏梁台诗》的作者情况考察
从前分析可知,《柏梁台诗》联句诗有的是第一次加注就产生了错误的基因:如前所说,第三句“郡国士马羽林材”下注“大司马”是不对的,应为“大司马大将军卫青”;第五句“和抚四夷不易哉”下注“大将军卫青”也是不对的,应为某位“列将军”(32)。
陈直曾把《柏梁台诗》中所添加的人名分了三种情况:(1)陈直谓《柏梁台诗》所添注人名“合于元丰(按:“元丰”为“元封”之误)三年标准者,有倪宽、徐自为、杜周、公孙贺、王温舒、减(咸)宣六人”,依《汉书·百官公卿表》来看,此说是对的。(2)陈直以为《柏梁台诗》中所见周建德、刘安国、路博德、张成、中尉豹、李成信六人,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虽“皆不注迁调或罢免年数”,然“亦不能确实指出添注人名之非”。笔者考察《百官公卿表》,此六人除周建德、张成、李成信如上所述有误之外,其余三人可确定他们在元封三年的任职与其诗做成时间并无矛盾。(3)陈直认为《柏梁台诗》只有石庆与壶充国是“添注人名之谬误”,因石庆元封五年“始为丞相”,而“壶充国太初元年始为大鸿胪”(33)。
方祖燊认为章樵作注有七条错误:为职官加注的周建德、刘安国、壶充国、张成、盛宣、李成信、陈掌都是错的,加上梁孝王武以及“京兆尹”未注“李信成”的错误,共有九条(34)。
笔者经考察认为,《柏梁台诗》各作者名是后来章樵二次增注人名而成的,增注有不少错误。首先,章氏在原注“执金吾”下加注“中尉豹”是不对的,不知二者是同一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才改“中尉”为“执金吾”的,两个官名完全重复。在章樵增注人名中,完全错误的有今通行本《古文苑》卷八所引《柏梁台诗》后注“梁孝王武”、“太常周建德”、“右扶风李成信”、“大司农张成”以及抄写时的笔误“左冯翊盛宣”。(1)正如顾炎武所说,梁孝王武活动年代甚早, 不可能晚到汉武帝时代,这是章樵注《古文苑》时增益造成的失误。宋以前的文献引《柏梁台诗》皆注“梁王”,陈直谓“以时代考之,则当为梁王襄”(35),是对的。(2)章樵二次注在“太常”下注“周建德”是不对的。《百官公卿表》元鼎五年云:“平曲侯周建德为太常;阳平侯杜相为太常五年,坐擅繇大乐令而论。”依《百官公卿表》体例,元鼎五年周建德初为太常,不久改杜相为太常,杜相任太常五年即到元封三年,可知元封三年任太常者应为杜相而非周建德。(3)章樵二次注在“大司农”下增添了“张成”,此误。《百官公卿表》元鼎六年谓“大农令张成”,然而按《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记载,元鼎五年南粤反,六年秋,“是时汉使大司农张成、故山州侯齿将屯,不敢击,却就便处。皆坐畏懦诛”。以此看张成死于元鼎六年到元封元年之间,大司农张成是不会在元封三年作诗上柏梁台的。(4)章氏二次注在“右扶风”下注“李成信”亦误。《百官公卿表》元鼎四年栏谓“右内史李信成”,元封四年王温舒为右内史,右内史太初元年改为京兆尹,右扶风是从主爵都尉改称的,故“右扶风”下注“李成信”不仅名字写颠倒了,而且官职也搞错了,李信成应注在“京兆尹”的官名之下。另外,“左冯翊”下章注“盛宣”应为笔误。《百官公卿表》元封元年及《酷吏传》作“咸宣”,《史记·酷吏列传》作“减宣”,可知“盛宣”是“咸宣”的笔误。
陈直与方祖燊所指责的添注人名的错误中,因壶充国是共同指责的一条,加在一起则多达十条。但笔者认为这些指责有对有错。添注全错如上所说只有“梁孝王武”、“太常周建德”、“大司农张成”、“右扶风李成信”四条,“左冯翊盛宣”的“盛”是笔误,京兆尹与右扶风是有连带关系的,实为一条。其余四条添注或是对的,或可存疑但不能确定添注之误。(1)《百官公卿表》元鼎五年明确说“九月辛巳,丞相周下狱死。丙辰,御史大夫石庆为丞相”,其说也见《汉书·万石卫直周张传》;太初二年表说“正月戊寅丞相庆薨”。石庆从元鼎五年至太初二年任丞相十年,元封三年正在其间。陈直说石庆元封五年始为丞相完全错误。(2)陈直、方祖燊指责“大鸿胪”注“壶充国”为错,是不对的。大鸿胪壶充国见《百官公卿表》太初元年,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周寿昌云“宜加‘大行令更名’五字于(大鸿胪壶充国)前”。依此说,壶充国在太初元年任大鸿胪只是大行令的更名,并非初任。实际上《百官公卿表》元鼎二年言“中郎将张骞为大行令,三年卒”(36),然自元鼎五年张骞卒后并无他人任大行令。大概壶充国从张骞卒后便任大行令,至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3)“宗正”章氏再注作“刘安国”,此说难定其非。《百官公卿表》元鼎四年十一栏云:“宗正刘安国为大农令客。”此条似难读懂。王先谦《汉书补注》云:“‘为’字衍,官本无。”而方祖燊“怀疑‘客’字为衍文”(37)。王先谦、方祖燊都主张此句有衍文,但王先谦有证据,方祖燊无证据,应是王氏是而方氏非。依王先谦之说,此句应读作“宗正刘安国;大农令客”,可知“客”是人名。《百官公卿表》中“宗正”与“大农令”皆排在十一栏,说明二者官阶相等,所以并列在一起。从元鼎四年到元封三年未见其他人任宗正,刘安国在元封三年仍为宗正还是有可能的。(4)“詹事”章樵再注作“陈掌”,方祖燊认为此说“也不大可靠”,原因是“章注这条是依据《汉书》卷五十五《霍去病传》‘詹事陈掌’而来”,“卫子夫是在武帝元朔元年尊为皇后。据此,少儿改嫁詹事陈掌当也在这年。而元朔元年,下距元封三年作诗之时,远隔二十年。这时,陈掌是否还在做‘詹事’这个官,很成问题”(38)。笔者认为此条虽可怀疑,但不足以否定。少儿是卫皇后二姐,君孺是卫皇后大姐,君孺为太仆公孙贺之妻,而据《百官公卿表》公孙贺从建元六年任太仆到太初二年升迁丞相,任太仆一职达三十三年。皇亲国戚久任一职,恐不足为怪。
《柏梁台诗》中还有一些不知姓名者,如典属国、大匠、太官令、上林令。还有“郭舍人”也是只知其姓与身份,不知其名。据《艺文类聚》卷五十六引《柏梁台诗》序文中“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者,乃得上坐”的条件,绝大多数职官作者合乎这一条件。从大司马大将军到大匠大多数作者,依《汉书·百官公卿表》皆为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但是太官令、上林令、郭舍人、东方朔,并非二千石官员,上林令、太官令属少府,依《后汉书·百官志三》皆为六百石官员。这四人的与会,可能是由于特殊原因。上林令与会盖因柏梁台是在上林苑中,属上林令所管辖,故主管不能不与会。太官令能上柏梁台盖与其主管膳食有关,《百官公卿表》颜注云“太官主膳食”,朝廷朝贺宴会时“太官上食,赐群臣酒食”(39),太官令盖因此与会。
3.从《柏梁台诗》内容看其诗的时代特征
我们认为从《柏梁台诗》的内容也可看出它的时代特征。(1)陈直先生曾以《柏梁台诗》中大鸿胪诗句“郡国吏功差次之”与大官令诗句“枇杷橘栗桃李梅”职责管辖范围的变化,指出其诗与其职是作伪者不能有这些创见的(40)。(2)据《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补记,郭舍人为武帝所幸,“发言陈词虽不合大道,然令人主和说”;《滑稽列传》褚氏补记与《汉书·东方朔传》言东方朔亦诙谐好乐,博士诸先生群起“共难之”,然舌战群儒,“博闻辩智”,为武帝所喜,所以常在武帝左右。郭舍人之诗“啮妃女唇甘如饴”,东方朔之诗“迫窘诘屈几穷哉”,也都合乎二人性格及身份特点。(3)《柏梁台诗》众官述职中只有丞相与将军是诉其职的辛苦艰难:“总领天下诚难治(丞相)”、“和抚四夷不易哉(大将军)”。如前已说,“大将军”其实是《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列将军(前后左右将军)”之误。如果将军陈述“和抚四夷”的艰难不易还是可以理解的,汉武帝好大喜功,西北战火连绵,将军“和抚”往往是以战胜对方为前提的,而战胜对方取得胜利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可见“和抚四夷”的过程确实是艰难不易的。但丞相说“总领天下诚难治”,结合汉武帝时代的在位丞相的情况才能充分理解。前已说过,武帝元封年间的丞相在位的只有石庆。石庆任丞相虽以善终,但艰难不易。在汉武帝时,先后有李蔡、严青翟、赵周、公孙贺、刘屈氂、等五位丞相自杀或被杀。从公孙弘寿终相位后到石庆接任丞相的十二年间,李蔡、严青翟有罪自杀,赵周有罪下狱而死。因此丞相之职被视为危途险地,相府亦衰落不堪。石庆任相期间,“九卿更进用事,事不关决于庆,庆醇谨而已。在位九岁,无能有所匡言”(《汉书·万石卫直周张传》)。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多万及口无名数者四十万流离失所,石庆上书自责,引咎辞职(同上)。在这种情况下任丞相的石庆,在柏梁台上做诗说“总领天下诚难治”,不仅很符合他的人物性格,同时与其时丞相之职危机四伏的处境也十分相符,应是时代的真实反映。
汉武帝时《柏梁台诗》真伪问题解决了,其诗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就凸现出来了。其诗的价值首先在于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七言古诗,其次它的出现创立了联句诗体的形式。过去由于《柏梁台诗》的真伪问题纠缠不清,它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未予以充分的重视。今天我们探清了它的真伪问题,那么它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就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了。
收稿日期:2005年4月26日
注释:
① 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二十一《柏梁台诗》,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746—747页。
② 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第一集《全汉诗》,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③ 陈直《汉诗真伪问题》,见《文史考古论集》,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56—59页。
④ 余冠英《七言诗起源新论》,见《古代文学杂论》,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30页。
⑤ 逯钦立《汉诗别录》,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三本,1948年。
⑥ 方祖燊《汉武帝柏梁台诗考》,见《方祖燊全集》第7册,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版,第31—74页。
⑦ 罗根泽《七言诗之起源及其成熟》,见《罗根泽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77页。
⑧ 见《游国恩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52—379页。
⑨ 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初版为中华书局1941年版),第163页,第206—207页;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第1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39页脚注①。
⑩ 肯定其诗为真的学者,所举最主要的证据是认为其诗最早见之于西汉末年已成书的《东方朔别传》,除此之外似乎就没有更为坚实的证据。
(11) 上海涵芬楼借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宋刊本景印。
(12) 王力《汉语音韵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8页。
(13) 周祖谟《魏晋宋时期诗文韵部研究》,见《周祖谟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204页。
(14) 王力《汉语语音史》,第159—161页。
(15) 逯钦立《汉诗别录》。
(16) 陈直《汉诗真伪问题》,见《文史考古论集》,第59页。
(17) 马云鹏辑《金石索》金文卷六,上海文新书店,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18) 刘体智辑《小校经阁金文拓片》卷十五,石印本,1935年。
(19) 刘体智辑《善斋吉金录》卷二,石印本,1934年。
(20) 陈直《汉镜铭文学上潜在的遗产》,见《文史考古论集》,第96页。
(21) 纪昀等辑《汉官旧仪》,见周天游《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5页。
(22) 陈直《三辅黄图校证序言》。
(23) 逯钦立先生认为梁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排调》所引《东方朔传》即《东方朔别传》,而且认为班固《汉书·东方朔传》引述不少,说明《东方朔别传》成书时代应在西汉末之前。参看逯钦立《汉诗别录》。
(24) 叶大庆《考古质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
(25) 如《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杂文部二》、宋敏求《长安志》卷三“柏梁台”引《汉武帝集》及丁福保《全汉诗》卷一引宋本无注《古文苑》所引《柏梁台诗》。上二者皆全引《柏梁台诗》。还有一些引一二句的:如《初学记》卷十二《职官部》“御史大夫”条引《汉武帝集》云“御史大夫曰:刀笔之吏臣执之”,又引《柏梁诗》云“光禄勋曰:总领从官柏梁台”,“卫尉曰:周卫交戟禁不时”;《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二引《东方朔传》云“卫尉:周卫交戟禁不时”,“太仆曰:牧[修]拭[饰]舆马待警来”,卷九百六十六引诗云“太官令曰:柤梨橘栗桃李梅”;程大昌《雍录》卷三《柏梁台》条述其诗云“如丞相则曰:总领天下诚难哉!大司农则曰:陈粟万石扬以箕”;前述叶大庆《考古质疑》卷一引有廷尉、太仆、鸿胪三句诗等。
(26) 游国恩《游国恩学术论文集》,第364页。
(27) 欧阳询《艺文类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8) 李昉等编《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3年版。
(29) 陈直《三辅黄图校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07页。
(30) 陈直《三辅黄图校证·序言》。
(31) 宋敏求《长安志》卷三《宫室》谓其台做成于元鼎元年,则与《汉书》、《三秦记》及《三辅黄图》等书所说元鼎二年春相近并相接,盖一为始建之时,一为筑成之时,不必苛求一致。
(32) 《汉书·百官公卿表》中第四栏为“列将军”,《百官公卿表·序》中说列将军有“前后左右将军”,“位上卿,金印紫绶”。从《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看,汉武帝元朔六年始建中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
(33) 陈直《汉诗真伪问题》,见《文史考古论集》,第58—59页。
(34) 方祖燊《汉武帝柏梁台诗考》,见《方祖燊全集》第7册,第51—54页。
(35) 陈直《汉诗真伪问题》,见《文史考古论集》,第57页。
(36) 《汉书·张骞传》说张骞任大行令后“岁余卒”,为异说,可并存。
(37) 陈直《汉诗真伪问题》,见《文史考古论集》,第51页。
(38) 方祖燊《汉武帝柏梁台诗考》。
(39) 《后汉书·礼仪志中》。
(40) 陈直《汉诗真伪问题》。
标签:大司马大将军论文; 汉朝论文; 汉武帝论文; 卫青论文; 汉书论文; 艺文类聚论文; 西汉论文; 东方朔论文; 三秦记论文; 丞相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