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的引进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_信息技术的发展论文

技术标准导入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性论文,技术标准论文,新兴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技术标准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能够实现不同产品之间的兼容,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技术标准也给制度的发起者带来巨大的收益,形成市场垄断和行业进入壁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传统产业,技术的重大变革促使新标准的产生,新标准对旧标准的替代会改变行业竞争格局,掌握新标准的企业迅速崛起,不能获得新标准授权的企业的市场份额将减少;对于新兴产业,一个或若干个行业技术标准的出现,不仅意味着产业技术的成熟,同时也标志着行业领军者的出现、行业市场竞争格局的确定。技术标准既是领先者保持市场优势、规避竞争、获得垄断利润的战略工具,也是赶超者重塑市场竞争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工具。

       目前,中国正处于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实现对发达国家赶超的重要阶段,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新兴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提升整个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不仅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问题,也是中国工业改变国际分工地位,实现工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须摆脱传统产业的发展模式,在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新兴产业的发展必须更多地依靠技术、品牌等不可复制生产要素。否则,中国工业将再一次失去占领世界产业竞争制高点的机遇,新兴产业在中国的发展也可能同诸多传统产业一般,陷入低端制造的陷阱。技术标准作为不可复制的战略资源,是自主技术、自主品牌的集中体现,技术标准领域的竞争也是较高层次的市场竞争。自主技术标准的成功导入是新兴产业摆脱传统发展模式,促进中国工业发展方式转型、提高国际分工地位的重要保障。本文从技术标准的属性入手,结合赶超者技术标准的形成机制、战略要素特征,提出适合中国新兴产业技术标准导入的战略重点。

       一、文献综述

       技术标准具有排他的属性,这也是技术标准对产业和企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根本原因。排他性首先表现在技术标准的形成过程中,Baskin(1998)认为,标准的产生是技术创新的阶段性终止,只有某项技术创新项目彻底结束,才能对该项新技术实行标准化,标准化的过程是一个平台,使参与者能够交换关于新技术的相关知识,也只有那些参与到其中,拥有相关技术知识的核心公司,才可能有效使用新技术标准并从中获利(Antonelli,1994; Blind,2004; Farrell & Saloner,1985)。比较而言,由于高昂的适应成本和受限制的吸收能力,没有对标准化过程实施影响的“局外者”在使用标准时面临巨大劣势。在标准产生之后,标准的使用同样具有排他性。当需要同时使用两种产品才能满足某种需要时(例如计算机和操作软件、播放器和碟片),两种产品需要在标准上实现统一或兼容,否则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果技术标准与专利相联系(现实通常如此),技术标准成为私人物品,排他性的特征将为标准的拥有者带来垄断利润。

       同时,技术的相关性、投资的准不可逆性和规模的报酬递增共同造成技术变迁路径依赖现象,技术标准一旦形成便被锁定(David,1985)。技术相关性是指一个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必须遵循统一的规则,产品从制造到消费的整个过程所使用的技术是一致的或相关的。具有“硬件—软件”形式的产品最能够体现技术相关性:计算机和软件、播放器和碟片都必须采取统一或兼容的技术标准才能够实现产品的正常使用。David(1985)把软件的概念扩展到产品使用者的技能培训上,他认为,为了提高效率,打字员都会按照自己习惯(习惯由培训产生)敲击键盘,而不会去看键盘上各个字母键的具体分布情况。因此,键盘布局(这里被看做硬件)必须符合打字员的习惯(这里被看做软件)。投资的不可逆性是由高额安装成本造成的。技术标准是一个系统内诸多成熟技术的集中反映,因此,在产生和扩散过程中将伴随长期艰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巨额的固定资产投入、长期系统的教育和培训等,这些都将产生高额的安装成本。因此,要设立新标准、改变已经实施的旧标准以及局部的调整和升级,都需要经过特别严格的论证,只有在新标准对效率的提高和效用的增加足够大到能够抵消安装成本,新标准的设立才具有经济上的意义。在很多时候,由于安装成本过高,即便是新技术在效率上明显优于旧技术,旧的技术标准也很难被新标准所替代。例如,核能发电的反应堆可以采取轻水、气冷、重水和钠冷却四种技术,每个国家的选择各不相同,但是,一旦选择其中的某项技术作为反应堆标准,就会因为投资的不可逆性被“锁定”在该技术上。规模的报酬递增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经济现象,对于技术标准来说,规模报酬递增是由其正外部性所决定的。对于具有网络型特征的产品来说,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多,每增加一个用户所产生的边际效益(这部分效益中的绝大部分由新加入用户获得,还有一小部分被分配给使用该技术标准产品的所有用户)不断上升,而对应的成本却能基本保持不变。

       根据Katz & Shapiro(1985)的分析,网络外部性与消费外部性的区别在于,前者不能通过庇古或科斯的方法得到强化。在Katz & Shapiro(1985,1986)、Farrell & Salnoer(1985,1988)等发表的经典文献中,都提到了网络外部性通过消费者选择不断加强的过程。简单来说,由于网络外部性表现为正,因此,用户数量在一定条件下是一个自我实现和发展的过程,可以不借助制度性工具而通过市场的自然选择得到实现。具体表现为:当一个消费者购买某一网络中的产品并使用时,不仅是该消费者从使用中获得效用,新用户的加入也增加了整个网络的需求方规模,从而网络中所有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从中获利。梅特卡夫(Metcalfe)法则是网络外部性的本质反映。按照梅特卡夫的解释,网络对每个参与者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参与者的总数量成正比,如果网络中有n个参与者,那么网络对所有参与者的总价值就与n×(n-1)=n[2]-n成正比。梅特卡夫法则揭示了外部性对网络型产业发展的作用:参与者越多,产生的效用越大,在突破临界量之后(即新参与者付出的成本小于获得的效用),消费市场的增长将是一个自动的过程。

       二、技术标准的不同导入机制

       由于技术禀赋和技术路径存在差异,不同参与者的技术标准导人机制也不相同。领先者利用技术研发上的优势,往往采用从操作习惯、生产规则,到标准内码的制定和外码释放的“技术先导型”机制。由于开创性创新少、技术轨迹不连续、技术联盟松散等原因,赶超国家难以按照领先者的路径形成自主的技术标准,而主要依靠制造能力提升技术能力、市场规模转化用户基础的方式培育自主技术标准。

       1.技术先导型:从内码形成到外码释放

       技术标准的本质是一套从不可逆的技术创新和重复生产所提炼出来的,不能被没有参与到技术标准制定过程的主体所认知的密码。之所以说技术标准产生于不可逆的创新和重复生产活动中,是因为技术标准是对成熟技术的总结,只有在创新过程结束,创新的成果得到一定检验(包括实验室的检验和市场检验)之后,才有可能进入标准化的阶段(Baskin,1998)。没有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也就无从谈起。之所以说技术标准不能被没有参与到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主体所认知,是因为标准化的过程本身是一个平台,相关参与者会形成一个类似俱乐部的组织,无论这个俱乐部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都能够促使参与者交换关于新技术的相关知识(Blind,2004)。要加入这个俱乐部,必须能够提供标准制定所需的核心技术或短板技术,俱乐部的成员通过共享技术成果实现对整个技术系统的掌握,在技术标准制定之后,俱乐部成员能够有效地使用这些技术规范(Antonelli,1994)。也只有加入到俱乐部内,提供相关技术的公司或组织才能够从新标准中获得利益(Farrell & Salnoer,1985)。而对于俱乐部以外的参与者,在采用技术标准的过程中除了要支付专利使用费,还面临间接的高昂的适应性成本,没有对标准化过程实施影响的局外者在使用技术标准规范时将面临很大的战略劣势(Antonelli,1994; Mastutes & Regibeau,1996)。由于受限制的吸收能力,俱乐部之外的参与者也无法获得技术标准包含的全部技术信息,从而只能按照技术标准的最终表现形式——标准文本的要求规范和指导生产过程(Maskus & Penubarti,1998)。

       按照技术标准的定义和本质,以及对若干技术标准形成过程的总结,可以提炼出技术领先者标准形成的一般机制,如图1所示。最开始,在车间生产的工人会在重复性的劳动操作中养成一些习惯,这些操作习惯经过规范的文字化工作形成生产规则。在生产规则的基础上,专业的研究人员将进行技术提炼和技术选择,进一步形成技术标准内码。内码可以被作为下一阶段技术研发的基础,用于技术标准的升级,也可以被再次编码为外码。外码是可以被直接读取的生产要求,一部分外码将留在发起技术标准主体内部指导生产活动,另一部分外码会通过转让和公开等方式扩散到产业内的其他主体。技术标准内码和外码的编码过程只在能够提供相关技术的参与者或参与者联合体中进行,是一个非公开的过程。本文将从生产规则编码开始到再次形成生产过程的阶段称为技术标准黑箱。

      

       图1 技术领先者标准形成机制

       操作习惯主要通过干中学和规模经济形成,是技术标准最初的形态。操作习惯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从而缩短单位产品生产时间,降低生产成本。生产规则来源于对操作习惯的总结,生产规则与操作习惯的区别在于后者属于一线操作员工的缄默知识,而前者是对缄默知识的总结,是能够被传递和继承的显性知识,很多企业都会组织熟练工人和技术人员共同编制详细的生产规则手册,作为生产活动必须遵守的规范。生产规则的形成和成熟需要重复的生产劳动,因此,生产规则通常产生于车间,具有学习精神的技能型工人对生产规则的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产生技术标准的黑箱包括两次编码过程:第一次编码是对已经发展成熟的生产规则进行总结和提炼,进而选择出最适合的技术类型。与前一环节不同的是,编码过程通常由专门的技术研发人员在专业的实验室或研究机构中完成。第一次编码的成果是一组对相关技术和实验结果(包括成功的和失败的)的无遗漏的全纪录,本文将此次编码形成的标准密码称为技术标准的内码。由于保留了全部的数据,内码具有可调整性,掌握内码便能够根据需要和不断出现的新技术,对技术标准进行修正和改进,在适当的时候还能够依靠技术研发的惯性开发升级出新的标准;第二次编码是将技术标准所要求或规定的内容以简单、明确的文字表达出来的过程,其结果是各种技术标准文书,本文将这些文书称为技术标准的外码,以区别于第一次编码形成的技术标准核心的和可扩展的内码。形成外码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技术标准被使用者读取和理解,因此,在内涵上与内码存在显著的区别:外码注重实用性和明确性,而内码则包含技术标准相关的所有技术内容。而两者的相同点是都需要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在实验室等科研场所中完成。

       标准扩散是技术标准的推广和出售活动。通过在标准黑箱中第二次编码所形成的标准外码,没有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市场主体也能够使用技术标准的最终成果,技术标准的形成过程也由此终止。领先者技术标准制定各个阶段的特点如表1所示。

      

       技术领先者标准形成机制的主要特点有:(1)技术标准的形成是不可逆的过程,标准密码的编制必须以生产规则为模板,而生产规则提炼于操作习惯。技术标准形成之后所释放的外码是具有结论性和指导性意义的文字叙述,可以被接受者运用于生产流程和生产规则的形成,但却无法被重新破译为内码;(2)技术标准的形成过程是不可跳跃的。虽然技术的发展在很多时候都是跳跃性的,但技术标准是对成熟技术系统的总结,没有完全经历技术创新过程的主体即便是通过购买或兼并方法获得了技术的使用权,也会因为受限制的吸收能力无法获取完整技术信息,从而难以有效地进行新技术标准的开发。从实际情况看,现有的具有全球性的技术标准主导者无疑都经历了完整的系统的技术研发过程,韩国等技术后起国家在ICT领域(如RAM)实现技术标准的突破,也是在技术引进的同时长期坚持自主基础研发的结果(Kim,1998)。不可跳越的第二层意义是:技术创新的惯性使得赶超者在获得旧标准内码之前难以进行替代新标准的开发。如图1所示,升级的新技术标准建立在所替代的旧技术标准基础之上;(3)技术标准的形成过程是具有排他性的,只有参与其中的企业、研究团队才能够完全发挥技术标准在促进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者福利上的功能和作用。

       2.后起国家培育自主技术标准的特殊性

       上文描述的技术标准形成机制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目前大多数国际标准的产生也遵循这样的规律。但是,这种按部就班的形成机制对技术禀赋的要求较高,因此,只适应于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的发达工业国家公司和这些公司联合体。对于技术赶超者而言,技术综合实力弱,也不具备完整的技术系统,在生产过程中难以形成具有标准化价值的“操作习惯”和“生产规则”。以中国为例,技术标准的形成面临与工业化国家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特殊性:

       (1)技术革新的时间重叠性降低了对网络化、标准化的适应能力。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19世纪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在20世纪初结束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信息化发展战略之时,发达国家已经在传统的工业化道路上发展和积累了上百年,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工业体系、企业实力和劳动力素质能够很快适应信息化的要求。相比较,中国的工业化起步晚,且多次被中断,虽然提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战略,但当前的工业化主要还是对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补课,尚不具备迎接信息时代的条件。

       (2)工业技术体系非常不完善。一方面,中国开创性创新较少,工业技术体系建立在技术引进的基础上,一些所谓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例如“和谐号”几乎全部借鉴日本和德国的原型车;另一方面,技术引进的源头较多,造成技术轨迹缺乏连续性。前苏联、美国、日本和欧洲都在不同时期成为中国主要的技术输入国,这加大了引进技术的集成难度,也影响了消化吸收后的再创新效果。

       (3)缺乏合作和联盟机制。技术标准是一系列技术的集成,需要掌握不同技术资源企业、机构间的合作,但中国目前无论是双边合作还是多边联盟都缺乏环境基础,已有的一些标准联盟大多形同虚设,没有起到促进自主技术标准培育和发展的作用。

       由于对信息化的适应能力弱、技术禀赋差、技术轨迹缺乏连续性、技术联盟松散等问题无法在短期内得到解决,赶超者难以按照一般的路径制定自主技术标准。目前的情况是,在几乎所有传统领域和大多数新兴产业领域,后起国家只能被动地从技术领先者购买成熟标准,交纳高额的专利使用费。赶超者要实现在技术标准上的突破,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发起自主标准,就必须设计新的适应自身条件的技术标准形成机制。

       3.市场先导型:从制造能力和市场规模出发

       领先者“技术先导型”标准导入是三阶段的编码过程,最重要的是第一次编码,即技术标准内码的形成。这一过程需要对各种相关技术以及长期连续的实验数据进行总结和归纳,因此,形成技术标准内码的前提条件是对相关技术全面系统地掌握。如果无法形成技术标准内码,技术标准形成机制链条将中断,而作为赶超者,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都很难达到进行第一编码对技术能力的要求,沿着领先者的轨迹形成自主的技术标准在短期内是无法实现的。

       从内生的角度看,技术标准是对技术的总结和归纳,是技术传播的形式,因而技术标准具有技术的属性。从外生的角度看,技术标准必须适应市场的要求,符合市场的选择。技术标准作为一种“连通器”,是实现各种相关产品共同使用的基础,在消费效用上表现为正外部性,由此,必要数量的生产规模和“用户基础”也是形成技术标准的条件。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等领先者技术研发积累的时间较长,形成了成套技术和“专利池”(Shapiro,2001),自然形成了沿原始创新的标准形成机制。相比较,中国等国家在制造上的综合实力超过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制造上的优势是这些国家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最坚固基础,同时,人口上的优势也形成全球最大的几个单体市场。因此,培育自主技术标准应该充分发挥制造规模的优势,而不是从与领先者存在很大差距的技术入手。

      

       图2 “市场先导型”的标准导入过程

       图2反映的是适合赶超者的技术标准形成机制,横轴代表技术实力的提高,纵轴代表生产自主性的提高。赶超者形成自主的技术标准经历四个阶段:在最初的阶段,赶超者要形成自己的制造优势,制造能力的提升不仅是获得在国际技术标准交易市场和制定会议上话语权的重要筹码,也是创建自主技术标准的前提——技术标准是对重复劳动的总结。在制造优势的基础上,赶超者要对生产产品植入自主品牌,实现从OEM到ODM的转换。在这一阶段,赶超者将通过自主品牌的营销网络销售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上升和由规模决定的价格优势是竞争力的主要来源。但是,产品生产所需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仍然主要通过技术引进和专利购买的方式获得。在第二阶段,赶超者借助技术引进,开展系统的反求工程,逐渐摆脱对特定领先者的技术依赖。在对技术的理解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即使还不能有效地开发新技术,也能在技术引进的谈判过程中获得较高的议价能力和选择技术来源方的权利。这一阶段形成的自主技术主要还是依靠模仿、反求工程等方式获得的,自主技术原创性低,赶超者对技术理解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第三阶段,赶超者在特定领域的技术实力已经达到或超过领先者的水平,技术研发也成为国家和企业的经常性行为。在特定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能在发达国家申请专利,对技术的理解已经达到“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的水平。但是,由于这些技术与国际领先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或并不符合发达国家的消费习惯,专利的扩散程度比较有限,赶超者也很难从专利转让中获得收益。在第四阶段,赶超者在某一领域的技术实力已经达到世界一流,技术研发也进入一种“研发—转换—获利—再研发—再转换—再获利”的良性循环。以技术进步为基础,在市场需求和生产规模优势的共同作用下,赶超者具备自主研制下一代技术的能力,从而打破标准制定的黑箱,开始制定和扩散自主技术标准(如图3所示)。

      

       图3 赶超者打破技术标准黑箱的关键步骤

       赶超者的技术标准形成机制在如下几个方面与领先者存在区别:第一,领先国家单个企业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形成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业务特点,一些企业甚至完全不参与制造环节。但作为赶超国家而言,国家的工业体系的基础是制造业,技术标准与制造业的关系是:标准服务于制造业的发展,而非制造为标准服务;第二,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是技术标准形成各个环节都必须依赖的最重要资源。与领先者依靠技术的自然演进形成标准不同,赶超者更能依靠的是在制造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上的优势;第三,技术能力的获得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技术引进仍然是需要长期坚持的政策,自主的基础研究也必不可少,两者相结合才能获得形成标准所必需的技术资源。

       三、新兴产业技术标准导入

       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的同时,赶超国家也加快了制定自主标准的战略进程。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大国,抓住本国工业化尚未完成同时信息化刚刚起步的机会,在国外标准在国内尚未形成用户基础之时,加快推进相关技术的研发进程,在新兴产业领域积极推动自主标准的出台和发展。例如,中国自2004年开始,在信息产业领域先后推出了EVD、RFID、闪联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标准,一些自主标准成功实现产业化并成为国际标准,也有一些自主标准则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逐步退出了市场。无论成功或失败,其中的经验和教训都值得认真总结。

       在中国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属于典型的网络型产业,具有“硬件—软件”的架构特征。在这类产业中,硬件产品必须采取和软件产品统一或相兼容的系统才能够正常工作,例如,移动通信终端必须与移动通信服务商提供的信号兼容,数字影音播放器必须与数字影音格式兼容等。要实现硬件产品与软件产品的兼容,就必须依赖技术标准,硬件和软件使用统一的技术标准才能够被消费。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除信息产业本身之外,一些行业也出现“硬件—软件”的架构特征,信息化和数字化甚至成为一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新兴产业的典型路径和成功标志。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基础是传统装备制造业,其转型升级的两大特征是精细化和数字化,精细化是对生产工艺提出的更高要求,数字化则是通过嵌入信息技术实现装备制造产品的更新换代。例如,数控机床是在传统机械机床的基础上嵌入数字控制系统,通过计算机编程对机床机械部分发出指令完成各种预定动作。数控是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硬件—软件”也是此类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架构模式。可以认为,无论是信息产业,还是嵌入信息技术的传统产业,都需要通过技术标准来实现网络外部性①的最大化。在很多时候,技术标准的出现(通常由竞争产生)是产业从萌芽到大发展,产品从出现到普及的转折点。而对于非网络型产业,技术标准不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②。

       1.赶超国家新兴产业自主技术标准的战略机遇

       在传统产业领域,发达国家掌握着具有国际垄断地位的技术标准,赶超国家制定和扩散自主技术标准的难度较大。但是,在新兴产业领域,由于产业主导技术尚未出现,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用户基础锁定较弱,赶超者制定自主技术标准的机遇较大。

       (1)新兴产业技术尚未成熟,主导技术尚未出现。在传统产业领域,领先者积累众多研究成果,行业主导技术明确,技术标准高度统一,赶超制定自主技术标准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小。而新兴产业技术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创新的空间大,尚不存在垄断技术。目前,各个国家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的技术路径不尽相同,还不能判断哪条技术路径将获得更大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下,赶超者实施开创性创新,并将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的机会更大,新兴产业也应成为赶超国家技术标准战略的突破口。

       (2)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新出现的技术标准多为信息技术标准。计算机发明引发了新一次的工业革命,新萌发的产业要么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例如电子信息产业),要么嵌入信息技术(例如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ISO和IEC的数据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涌现的技术标准中,信息技术标准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与传统的实现模拟功能的技术标准相比较,赶超者自主地实现数字功能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扩散有更大的机遇。一方面,信息技术标准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兼容。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安装“转换器”就能够实现使用不同技术标准产品间的关联,但是,“转换”本身是需要成本的。为实现模拟功能的技术标准安装“转换器”投资大,使用不方便,而不同信息技术标准之间的“转换”成本较低,为了获得更大的外部性,标准的发起者也愿意以较低的费用许可更多的产品兼容自身标准。例如,国际电信联盟确定W-CDMA、CDMA2000、TD-SCDMA、WiMAX为第三代移动通信国际标准,但是,通过运营商相互安装“转换器”兼容对方标准,使用不同标准的用户之间仍然可以通话、发短信、使用其他互动功能。同时,单个产品兼容多种信息技术标准也是可能的,能够支持多种网络的手机、播放多种格式的数字播放器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另一方面,信息技术标准差异较模拟差异更容易被接受。以数字电视技术标准为例,普通消费者不会在意不同标准所采用的编码、解码模式的不同,他们关注只是最终呈现出来的画质、音质和反应速度。因此,赶超者制定的信息技术标准更容易打破领先者的垄断。

       (3)由于低成本“转换器”的存在,用户基础的锁定性较弱,赶超者制定的标准能够融入领先者标准体系,从而快速形成支撑标准发展的用户规模。

       2.赶超者新兴产业技术标准导人的必要条件

       赶超者在新兴产业领域面临制定和扩散自主技术标准的战略机遇,但是,技术标准的成功导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能够形成足够规模的用户基础。用户基础(installed base)是指选择使用某种技术产品消费者的数量。由于标准的排它性,具有外部性特征的产品是难以跨标准使用的(例如VCD机不能播放DVD),产品市场空间的外延只能是选择某个标准的消费者总数,因此自主技术标准的发展必须有足够规模的用户基础。

       (2)拥有低成本、高质量和快速反应的制造能力。制造能力反映为在同一技术路径下,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质量、更快的速度制造产品的能力。这一能力依靠发达的制造业,更重要的是,技术研发和制造要一体化,使新标准能够快速产业化。

       (3)产品技术尚不成熟。由于发达国家专利和技术标准布局早于发展中国家,因此,传统产业、传统产品专利和标准基本被发达国家控制。产品发展越不成熟,留给赶超国家企业的战略空间就越大,赶超国家的企业在新兴产业中能够获得比传统产业更宽松的自主技术标准发展环境。

       (4)能够获得关键专利授权。专利布局是领先者构建标准壁垒的最重要手段,中国企业应尽量绕开发达国家专利网,选择专利申请尚存在较大空白的产业和产品作为自主技术标准的突破点。

       (5)国内市场相对独立。如果技术标准能够有效地以国界划分边界,这将有利于国内企业的标准战略。赶超者可以通过产业政策,支持自主技术标准在国内的使用,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消费者福利损失,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但能够有效促进自主技术标准的发展。

       3.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技术标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在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了TDSCDMA、IGRS、ADTB-T、AVS等一系列自主技术标准,其中一些标准已经成功实现商业化。但是,由于政策设计和组织实施方面的问题,在自主技术标准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1)新兴产业领域自主技术标准的发展滞后于产业和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有能力制定自主技术标准的企业非常少,新兴制造业大多采用国外标准。重大技术标准或者受制于技术先进国家,例如,电子信息产业广泛采用日本和美国的技术标准;或者受制于主要消费市场国家,例如,光伏产业采用了大量的德国标准;另一方面,由于市场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在大量订单面前,国内企业热衷于通过扩大产能增加利润,缺乏制定自主标准的积极性。

       (2)缺乏国家层面的技术标准战略安排。发达国家技术标准战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根据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自身的技术禀赋,制定明确的技术标准发展方向;二是根据自身经济结构的特点,选择不同思路的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例如,美国强调市场推动,突出开放性和全球关联性;欧盟强调国家间合作,重视政府间协调机制的建立;日本则强调政府主导下的技术进步引领和国际市场导向。相比较,中国技术标准的制定多是通过技术引进形成的,在引进某项技术的同时也就引进了对应的标准,缺乏明确的自主技术标准战略路线。

       (3)部门多头管理和地区分割严重,阻碍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技术标准是对成套技术的高度概括,往往涉及多个行业部门和不同技术领域。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和科技管理体系,严重阻碍了具有“系统性”和“集成化”特征的技术标准的形成。此外,由于各地区的市场保护和技术标准政策不统一,技术标准的跨区域推广面临很大的协调和转换成本,地方保护主义加大了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前景的技术标准在全国范围推广的难度。

       (4)重视标杆企业而忽视技术联盟对于自主技术标准培育的作用。对主导企业或主导科研机构进行重点扶持是目前国内技术标准培育的主要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问题是在标准研发过程中不能利用其他企业或科研机构的技术力量;更重要的,由于标准的研发过程只考虑了主导企业的利益诉求,技术路径的选择和标准设定并不能满足全行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进而导致在标准商业推广过程中同业企业的相互制肘。技术联盟或标准联盟通过提供企业间全过程的“对话机制”,可以有效实现行业主体间的技术资源共享和标准共同推广。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联盟比较,中国标准联盟发展严重滞后。既有的联盟存在组织松散、管理机构独立性差等问题,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层次低,联盟组织流于形式。

       (5)企业自主技术标准推广的措施和手段有限。中国企业推广自主技术标准最常见的做法是通过低成本制造优势扩大消费者数量和市场份额,或者提高对国外成熟标准和其他国内标准的兼容性来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这些措施和手段存在较大的弊端,前者容易导致恶性价格竞争,后者容易引起与国外厂商的知识产权争端,丧失了制定自主技术标准的主动权。

       (6)已经形成的自主技术标准面临来自国外标准的打压。在几个关键领域形成的自主技术标准,目前都面临来自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技术标准的激烈竞争:EVD在DVD联盟的围攻之下已经名存实亡,IGRS、ADTB-T等标准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AVS标准基本上被MPEG系列标准所边缘化,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TD-SCDMA标准的国际市场开拓举步维艰。

       4.案例分析——TD-SCDMA标准

       TD-SCDMA是中国提出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自1998年正式向ITU(国际电联)提交以来,已经历十多年的发展,完成了标准的专家组评估、ITU认可并发布、与3GPP(第三代伙伴项目)体系的融合、新技术特性的引入等一系列的国际标准化工作,从而使TD-SCDMA标准成为第一个由中国提出的,以中国知识产权为主的、被国际上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无线通信国际标准。虽然还面临很多技术问题和发展制约,但TD标准的成功商业化和国际化,不仅是中国电信产业发展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中国自主技术标准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一步。TD-SCDMA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如图4所示。

      

       图4 TD-SCDMA标准的主要参与者

       从TD-SCDMA的发展历程看,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移动、TD产业联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总结起来,成功的关键包括六个方面:(1)政策的支持。TD—SCDMA的发展虽然经历一波三折,但始终得到政策的强力扶持。2009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制定、颁布了六大类,共15项支持TD-SCDMA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支持TD标准的产业化和下一代技术研发;(2)中国移动积累的2G用户基础。中国移动是国内市场占用率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GSM的国内市场占用率超过70%,在移动通信市场由2G向3G的转换过程中,中国移动庞大的2G用户为3G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虽然在3G时代,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但中国移动仍然保持行业领先,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移动3G用户达到8792万,占3G市场份额38%③;(3)制造企业推动TD-SCDMA标准的商业化。普天、华为、联想等企业生产的设备和终端产品加快了TD-SCDMA网络的建设,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的国内外手机制造商都推出支持TD-SCDMA标准的3G终端产品,促进了中国移动3G业务的开展;(4)产业联盟是标准制定和扩散的主要平台。2002年,成立之初的TD-SCDMA产业联盟的成员企业仅有7家,目前已经发展到近100家,覆盖了从系统、芯片、终端、测试仪表和运营商的产业链各个环节。联盟主要围绕TD-SCDMA技术进行标准的推进、完善以及产业的管理和协调,促进企业间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建议政府制定有利于TD-SCDMA发展的重大产业政策,提升联盟内通信企业的群体竞争力;(5)TD联盟的持续创新。移动通信领域技术周期短,一代标准的寿命也只有5~8年。在TD得到ITU明确之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移动、大唐等通信产业主管政府机构、移动通信运营商、通信企业展开了对下一代技术的开发,在TD领域积累了相当多知识产权。TD-LTE-Advanced(LXE-Advanced TDD制式)是继TD-SCDMA之后,由中国主导的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6)转换器的设置。经过ITU的努力,全球移动通信技术锁定在有限的几项标准,中国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在2000前后也解决了不同标准网络之间通话、收发短信的问题,这为3G时代几大标准的同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政策含义

       在新兴产业领域导入自主技术标准的目的是打破来自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标准垄断,消除由垄断造成的对中国新兴产业和相关企业发展的障碍。技术标准容易形成垄断是由其锁定性和排他性的属性所决定的,打破垄断其实就是打破技术标准的锁定和排他效应。

       技术上的锁定性和排他性是技术标准最根本的属性,这也可以看作产生网络外部效应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在已经存在全球性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对锁定性和排他性的突破应该采取迂回的手段,从外围进行战略部署:虽然不能短时间改变已有技术轨迹,但可以采取“转换器”的方法逐步培养和转换用户基础;虽然不能立刻主导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但可以采取技术联盟的方法增强综合技术实力,获得相应技术标准的使用权。因此,对于中国而言,旨在打破技术标准垄断局面的战略重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针对技术标准的锁定性,要从培育、转化和保护用户基础入手;其次,针对标准俱乐部在组织上的排他性,要从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联盟入手;最后,要创造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良好的外围环境,专利制度既要起到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更要防止跨国公司利用专利保护提高对技术标准的垄断程度。

       1.保护和发展用户基础

       目前,几乎所有传统产业和很多新兴产业国际技术标准和相应的知识产权均被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控制,这些技术标准已经形成了规模巨大且稳定的用户基础,使得技术和标准发展的轨迹被锁定在大型跨国公司预设的轨道上。中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单一市场,很多从事技术标准研究的国内学者,以及企业家也对此抱有最乐观的态度,认为国内市场必定在新兴产业自主技术标准导人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实际情况是,虽然国内市场是自主技术标准导入最应该依托的战略资源,但是,市场容量在转换为用户基础之前,并不能成为技术标准导入的战略要素。第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规模、市场潜力并不能作为某个企业或某一类企业的专属资源;第二,在标准竞争过程中,真正起作用的是用户基础,而非市场容量或市场潜力;第三,国内市场是宝贵的财富,对于新标准的设立是具有帮助的,但国内市场要发挥作用,需要相应的国家政策和企业战略来支持。

       在微软的Office办公软件进入中国市场之前,金山公司的WPS具备很高的市场占有率,用户基础十分发达。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微软选择了在技术上对优势企业的兼容战略。1994年,金山公司与微软签订协议,使得Office中最主要的部件Word能够和已经大量存在的WPS用户实现信息交流,并通过更实用的操作界面和优惠,迅速削弱金山公司在国内办公软件领域的势力。在取得一定数量用户基础之后,微软终止和金山公司的合同,推出新的Word版本,使得WPS用户不能与Word之间继续进行信息交流,对金山公司的WPs构成致命性打击。2002年,金山公司单方面推出可以兼容Word的WPS2002,宣告与微软历时8年的标准之争失败。金山公司的失败一部分原因在于相对微软更弱的技术能力和研发实力,但更多的原因在于中国企业过分夸大国内市场容量大的优势,而忽略作为技术标准战略的真正要素——用户基础。

       金山与微软的案例是一个自主标准被跨国公司替代的过程,反映的是对用户基础保护的重要性。其实,对于中国而言,大多数技术标准战略的目标并不是保持已有技术标准的地位,而是实现对跨国公司控制标准的替代,在此过程中,合理运用“转换器”能够使得自主技术标准在发展初期共享国外成熟标准的用户基础。根据微软公司的经验,在实现技术标准替代的整个过程中,用户基础的转移非常重要,用户基础数量的变化直接关系到企业战略的取向。

       2.提倡技术联盟,促进技术溢出

       技术标准是对系统成熟技术的总结和归纳,随着技术发展知识化、复杂化和综合化(Freeman & Soete,1998)趋势的加强,单个企业难以提供形成一项技术标准所需的全部科技资源。因此,大多数新兴技术标准并不是由一家企业制定和完善的,技术联盟是经常采用的组织方式。目前,中国大多数新兴工业部门市场集中度偏低,缺乏具有领军性的大企业是多个行业难以做强的主要问题之一。相比较,新兴产业在国外的发展一般以若干个领军企业为中心,例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领域,谷歌和IBM发挥了行业技术发源地的功能。构建企业间的技术联盟,通过联盟力量,而非单个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组建的联盟竞争,理应是中国目前技术战略的正确选择。但是,实际情况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之间常见的各种联盟组织,中国能够发挥实际作用的技术联盟还非常少。在政府的支持下,某些领域形成一定规模的技术联盟,也因为联盟章程的不清晰、联盟目标的不明确、成员之间利益分配机制的不合理,不能承担制定和扩散技术标准的责任,最终以失败告终。

       中国企业技术联盟失败的症结在于:技术在联盟内部无法有效地溢出。绝大多数中国企业的主营业务和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制造环节,这成为实现联盟成员间技术溢出的重要障碍:一方面,成员间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同质性高,替代竞争关系远大于互补关系,迫于竞争的压力,联盟成员都不愿意向其他成员公开自己的技术;另一方面,联盟成员的比较优势集中在制造能力上,能提供行业发展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成员数量非常有限,即使各成员坦诚公开自主技术,对联盟整体技术能力提升的帮助也非常有限。因此,中国虽已形成一些技术联盟,但成员之间既无技术溢出的动机,也无技术溢出的来源,联盟并不能有效地促进技术交流和公共技术平台的建立,自然也无法形成自主技术标准。

       打破中国技术联盟发展的僵局,解决缺少技术溢出问题的两个方法是:第一,提升国内技术联盟的开放程度,吸引国外跨国公司的参与。例如,由联想、TCL、康佳等中国企业主导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技术联盟(即闪联),不仅吸引了众多ICT领域的中国企业、科研机构的加盟,也联合了思科、西格玛等在无限共享技术方面有较强研发实力的跨国公司。得益于这些跨国公司在联盟中的技术溢出,闪联是目前国内信息产业领域发展最好的技术联盟之一;第二,与吸引跨国公司参与中国企业主导技术联盟相对应的是,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加入到国外技术联盟阵营。中国企业在制造环节的优势恰好是国外联盟相对较弱的组织力量,中国企业的加入能够增强联盟的产业化能力,同时获得国外技术标准的使用权。

       3.构建“长而窄”的专利保护体系

       专利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法定权力。在技术快速革新和模仿难度较低的产业中,企业出于战略的考虑,在运用领袖时间、优质加工、独特设计等手段收回研发成本的同时,主要还是要通过申请专利使自己的研发成果得到法律的保护。Gilbert & Shapiro(1990)提出了专利制度最优宽度和长度的结论,给出了最优专利政策简要的、一般性的结论:专利政策如果能够足够宽泛,且确实存在某一种政策工具影响专利产品销售的利润流向,则最优专利政策往往是长期限的专利保护期。按照Gilbert & Shapiro研究的结论,如果专利背后存在技术标准,那么在新标准还不足以形成对旧标准替代威胁之前,掌握旧标准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就能够运用较长时期的专利保护政策对产品进行垄断定价,从而补偿高昂创新成本。Klemperer等学者不认同长专利保护期的观点,Klemperer(1990)认为,一些行业(电子信息)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新技术很容易通过反求工程模仿,模仿者通过架构重组等措施也容易避开传统的专利保护,那么短期但严格的专利政策对技术创新的激励将大于长期宽松的专利政策。

       Gilbert,Shapiro & Klemperer都认同专利政策有利于保护领先者的创新成果,但是,过于严格的专利保护又容易形成垄断,降低赶超者的技术创新热情,从而影响市场效率,阻碍技术进步。双方在最优专利政策上的争论焦点在于所研究产业的技术特征不同。本研究认为,如果纯粹从保护早期创新的角度出发,实现传统模拟功能的专利需要更长的专利保护期,而实现电子、信息化功能的专利则需要更严格的专利保护政策。

       寇宗来等(2007)通过博弈模型发展了Klemperer,Gilbert & Shapiro的研究,他认为,在创新阶段,专利保护宽度对应于专利利润,加强专利保护可以提高厂商的创新激励,这体现了事前激励和动态效率;而在模仿阶段,专利保护宽度对应于非侵权的模仿成本,增加宽度提高其他厂商的进入成本,这属于事后扭曲。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强有力的专利环境能够促进创新。赶超国家创新活动中集成创新和再创新的比重较大,基本上是在“模仿阶段”才加入博弈模型中的。在这一阶段,过于严格的专利保护减少赶超国家和企业集成创新、再创新的激励,有碍于赶超者自主技术标准的提出和发展。

       专利是技术标准的载体,也是技术创新的激励手段。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技术禀赋出发,为支持自主创新和自主技术标准的发展,国家专利制度应该是一个长度长、宽度较窄的体系。长时限的专利保护期主要保护那些具有重大意义的开创性创新,这类创新投资大、周期长、应用范围广,技术标准的产生和推广也需要较长时间,较长期限的专利保护有利于创新者收回研发成本。对于新兴产业而言,技术周期较短,较长时期的专利保护期并无多少实际意义。但是,较窄的专利保护宽度能够激励集成创新、再创新和改进性创新,这符合中国目前诸多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特点,有利于在这些行业形成自主技术标准。

       注释:

       ①按照Katz & Shapiro(1985)的解释,网络型产业的外部性有两种表现:一是消费的外部性,即使用某个产品的人越多,该产品所带来的效用越大,例如传真机和电话;二是生产的外部性,即生产某个产品的厂商越多,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会下降,消费者购买的动机会增强,例如唱盘。对于耐用品,当销售量增多,还能够带来售后网络扩大的外部性。Katz & Shapiro(1986)在以后的研究中将这种外部性更精炼地归纳为直接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直接网络效应由同一产品市场内各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造成,即使用同一产品消费者的效用将随着使用者的增多而增大;间接网络效应则由使用相关基础产品和辅助产品直接的互补性和依赖性造成,间接网络效应主要表现在具有“硬件—软件”模式的产业上。

       ②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新兴行业的网络化程度并不高,但通过市场竞争、政策引导等各种机制作用,行业技术路径会逐渐收敛,最终仅有有限的几种技术会被大规模产业化,形成技术标准。这类技术标准几乎不产生任何网络外部性,但仍然具有排他性、锁定性和偶然性等技术标准的特点和规律,只是并不作为本文研究的重点。

       ③根据三大运营商各自公布的口径简单相加,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共有3G用户2.34亿户,其中,中国联通7646万户,占33%;中国电信6905万元,占29%;中国移动8972万元,占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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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的引进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_信息技术的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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